18个文言虚词——趣学虚词
文言虚词的学习,许多学生感到困难,实际上是未得学习之要领。虚词学习的关键是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语法功能,词、句间关系,句式关系。本人以自编趣味小文言文段为例,向学生讲解虚词,收效甚佳。下面结合高考大纲要求掌握的十八个虚词一一例析。 1、周孺人(也) 周孺人,归有光之母也①。年十六来归。生淑静、有光、有尚、淑顺、有功,有光、有尚间殇一人、不育者一人。年仅二十六而殁。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②。 孺人早死,何也③?殆多子大伤元气。十年中连孕七人,何频数也④!孺人尝叹:“吾为多子所苦。”信然也⑤! 国人以为多子多福,今以周氏观之,此虑也⑥未免偏颇:生育机器,则周氏之谓也⑦。然古人无所避孕,亦无可奈何。今之妇人,戒之也⑧。 “也”的用法是作语气词,分为句中语气词和句末语气词。很明显,这种区分是根据“也”在句中的位置划定的,很容易掌握。上面八句中除了⑥句以外都是句末语气词。其它七句实际上就是判定它们是哪种句式:①⑦句,判断句,因此表判断语气;②句,陈述句,表陈述语气;③句,疑问句,表疑问语气;④⑤句,感叹句,表感叹语气;⑧句,祈使句,表祈使语气。而⑥句这种句中语气词主要起停顿、舒缓语气的作用。 2、酸辣土豆丝(于) 于⑴年节过食油腻之际,烹酸辣土豆丝,诚利口也。 择大于⑵拳之土豆二,备干红辣椒、青辣椒、香菜、植物油、葱花、姜末、蒜末、调料(有白酱油、白醋甚好)诸物。 土豆去皮,取方,上于⑶擦床,可得长短粗细匀整之土豆丝,置之于⑷冷水中,涤去淀粉,捞出沥水,则此时之土豆丝莹白鲜脆不逊于⑸豆芽。干红辣椒入于⑹开水稍回软,与青辣椒同切丝,香菜洗净切段。 锅内放适量油,至七成热,下葱花、姜蒜末,煸出香味,放红辣椒丝于⑺油中,稍加翻炒,勿使焦。倒入土豆丝,大火,翻炒使均匀受热,勿盖锅,于⑻锅边淋热水少许,下青椒丝,放入调料,烹一酒盅白醋,加入鸡精,迅速翻炒,关火,起锅,上盘,加香菜段于⑼其上,菜得矣! 此菜火候最难,火候拿捏得准,则色、香、味俱佳。享之于⑽亲朋好友,必得 “未有香于⑾是”之赞语。鄙人说得开心,然雕虫小技,颇见笑于⑿大方之家也。 “于”的用法是作介词,和名词、代词或短语构成介宾短语修饰动词或形容词。“于”后接表时间的词,则作“在”讲,如⑴;“于”后接表处所的词,则作“在”或“到”讲,如⑺⑻⑼/⑶⑷⑹;“于”后接表对象的词,作“和”“跟”等讲,如⑽;此外,在“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中作“向”解;“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中作“给”解;“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中作“对、对于”解;“于”置于形容词后,常作“比”讲,如⑵⑸⑾;“于”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如⑿。 3、饮酒(乎) 君好饮酒乎⑴? 或曰:“适量饮酒,行血气,益于身也。”此知酒之利者也。 或曰:“岂有不好饮酒者乎⑵?”此必酒徒也。此辈酒德常逊乎前者。 三五好酒之徒聚乎⑶酒馆,菜不必丰,有挟之者可也,然酒不可少。三五杯下肚,皆面不改乎⑷色。三五瓶见底,言则多乎⑸前也,且一言反复道之。一君起如厕,飘飘乎⑹如踏行棉上。然归后复饮,杯中酒半入乎⑺口,半入于衣襟也。 观好饮者,酒其香乎⑻?胡为乎⑼好饮者若多也!或多饮哭笑唱骂,或多饮滋事殴斗,或多饮害己害人,嗟乎⑽!酒之弊甚矣! “乎”的用法,一作语气词,一作介词,一作形容词词尾。作语气词用法同“也”,句末语气词常表疑问语气或感叹语气,如⑴⑵⑻/⑽; 句中语气词表句中停顿,如⑼。作介词同“于”,如⑶⑷⑸⑺。作形容词词尾则置于形容词后,表“……的样子”,如⑹。 4、新捕蛇者说(则) 柳柳州之后柳小元复之永州。及至,颇愕然:永州则⑴永州,然一果茂粮丰之新永州矣。 觅得蒋氏之后什桦,问焉:“若捕蛇一如尔先祖乎?”什桦曰:“否,吾护蛇,养蛇也。今之莽山烙铁头,则⑵古之永州之异蛇也。人遇之则⑶死,畜遇之则⑷亡。虽奇毒,则神药也,可以已大风,去死肌,杀三虫,故昔时若捕一条纳官,则⑸免一年租,是以永之人争奔走焉。人争捕之,致其一至绝种矣。吾祖父得逢盛世,业农致富,则⑹弃捕蛇。其深知永蛇之罕异,则⑺致力于护蛇。至余已三代也。吾非特护蛇,又试养之,业已见效也。永之人争护之,则⑻烙铁头生生不息,益民恒久矣!” 小元叹曰:“蛇之运命,定于民生也。”故为之说,以俟夫观民风者得焉。 “则”作副词或连词。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加强判断语气;作连词,则表并列、承接、转折、假设等关系。⑵所在的句子是一个判断句,所以它是副词。⑴放在两个相同的词(或短语)中间,与“然”等表转折的词相照应,译作“虽然”;⑶⑷所在的句子成对出现,结构相同,这是表并列的特征;⑸所在的句子“若捕一条纳官”与“免一年租”前后构成假设关系,故为“那么”或“就”,⑻亦然;⑹句“则”前的“致富”与后的“弃捕蛇”构成因果关系,可译为“所以”或“就”,⑺亦然。 5、孔子与隐士(且) 孔子行于野,见天色且⑴暮,不知夜宿何所。 忽闻人啸且⑵歌于松林中者。循声入林,见一老丈,年且⑶九十,鹤发童颜,知其隐者也。求宿,老丈允之。饭毕,老丈曰:“子非周游列国之孔仲尼乎?子之道恐不见用也?”子曰:“穷且⑷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虽不见用,然先王之道安可废邪?吾将不辍;且⑸中道而废,庸人亦羞之。然吾日益衰也,不堪劳顿之苦,且⑹为之奈何?吾且⑺归也。他日,收召门徒,传吾道,徒又有徒,则吾道不衰也!” 老丈笑曰:“君其勉旃!且⑻期君之道大行天下也!” “且”作副词或连词。作副词置于主谓之间,作连词连接两个词、短语或句子。⑴⑶⑺⑻“且”在主谓之间,据语境可译为“将要”“将近”“暂且”“姑且”等。作连词,可表并列,如⑵;可表转折,如⑷;可表递进,如⑸;可表让步,如⑹。 6、鸡与鸭(之) 鸡与鸭遇于涂,鸡问之⑴曰:“扁喙先生,鸭柔、鸭稼二公何往?奚不见二公之⑵面为?”鸭唏嘘久之⑶,乃曰:“柔、稼二公远游矣!柔公被利刃加颈之⑷痛、褫衣之⑸耻、开膛破肚之⑹厄,入火窟,为炙鸭矣!稼公受凌迟之⑺刑,尸骨落入沸汤,为鸭羹矣!之⑻二公,何过之⑼有哉!生而为鸭,何不幸之⑽甚也!” 鸡亦叹曰:“生之⑾不幸,何分鸡鸭也。四海之⑿大,禽之⒀属皆多灾多难也。友之⒁丧诚痛也,郁积于心,伤身也,请释之⒂。” 鸭曰:“言虽如此,诚悲也!愿二公在天之灵,佑之⒃!佑之!” “之”有代词、助词的用法。代词分为称代和指代。称代主要称代第三人称,在句中做宾语或定语,译作“他、他们(她、她们,它、它们)或他的、他们的(她的、她们的,它的、它们的)”。如⑴⒂,前者代鸭,为“它”,后者代“丧友”这件事,为“它”。也有活用作第一人称“我、我们”的,如⒃,为“我们”。作指代时用作近指“这、这个、这样、这些”等,“之”后常接数词或“属、辈”等表示复数的词,如⑻⒀,前者为“这”,后者为“这(类)”。“之”作助词,主要看它前后联系的词的关系,⑵⑷⑸⑹⑺几句中,“之”所在的短语作宾语,因为宾语常常由名词或名词短语充当,所以“之”后的词是名词,“之”前后词语的关系是定中关系,故为结构助词“的”; ⑶句中的“之”没有意思,放在句末起凑足音节作用;⑼句中“之”前的“何过”是后面“有”的宾语,故为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⑽句中“之”后面的“甚”对谓语“不幸”作补充,是补语的标志;⑾⒁句中的“之”放在主谓之间,是取消句子独立性;⑿句中“之”前为名词中心语,后为形容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 7、家乡美(焉) 吾乡以“水果之乡”称焉⑴,盛产佳果,是以京、津、蒙人纷纷来焉⑵,或购或游,殊乐也。 客有自法兰西之波尔多来者,睹葡萄之多,尝葡萄之甘,赞不绝口,以为东方之波尔多也。执译者手问焉⑶:“葡萄累累焉⑷,若水晶、玛瑙,焉⑸有佳果而不为西人所知也?当为之扬名也!”少焉⑹,复道:“当为之扬名也!” 期年后,客以法、德、意、荷诸国商客来,怀来之名遂大噪焉⑺。 “焉”作代词、助词、兼词和形容词词尾。作代词,可指代,可作疑问代词,作宾语或状语,如⑶⑸,前者为代词“他”,后者为疑问代词“哪里”“怎么”;作助词,放在词句末,无实义,如⑴⑹⑺;作兼词,表示“于之”“于此”之意,如⑵;作形容词词尾如⑷,表“……的样子”。 8、秀才笑话(所) 秀才孙某,好咬文嚼字。一夕寝,推妻,曰:“贤妻,速燃银釭,汝夫为毒虫所⑴袭。”言者再,妻不知所⑵云。痛甚,急道:“老婆子,快点灯,我被蝎子蜇了!” 他日,其妻以一绣凤示之,笑问:“吾之绣善否?”孙某凝视良久,曰:“此鸡尾何长也?”妻怒,曰:“吾所以⑶困穷者,嫁于木鸡也。” 秋闱将至,其妻曰:“功名者,大丈夫所以⑷立身也,安能使所学烂于肚腹中乎?”孙某曰:“所⑸言甚是。”于是卧日下,袒腹。其妻怪而问之:“此何为也?”答曰:“暴学问也,暴则不腐也。” “所”作助词,“‘所’+动词”构成“所字结构”,如⑵⑸,表“……的”,这两句都是“说的”;与介词“为”搭配构成“为……所……”的结构表被动,如⑴;此外,复音虚词“所以”与现代汉语不同,表“……的原因”或“……的方法(办法、做法)”等,如⑶⑷,前者表原因,后者表方法。 9、普罗米修斯(者) 昔者⑴,宙斯为众神之王,不与人火。普罗米修斯者⑵,神之悯人者⑶也,为人盗火。宙斯怒,缚盗火者⑷于高加索山。日暴风吹,雨浇雹打,鹰攫其肝:此数者⑸,酷刑也,然普氏不之悔。 宙斯爱民女伊奥,恐天后赫拉妒,变其为母牛。普氏知伊奥之十三代后赫拉克拉斯将救己,且知有新神将倾覆宙斯,志益坚。宙斯屈,使海格立斯说普罗米修斯,与之和。 “者”作助词,放在表时间的词后面,不译,如⑴;放在数词后,表“……种情况”“……件事情”等,如⑸;放在其他词后面构成短语,表“……的人(东西、事情)”,如⑶⑷;放在判断句主语之后,表提顿,如⑵。 10、桃花源后记(为) 武陵捕鱼人将去,桃源人属之曰:“不足为⑴外人道也。”其频频颔首曰:“吾必为⑵君等守此秘!” 出。其邻人见而问曰:“何累日不见君为⑶?为⑷君行之三日,尊阃来告,‘妾夫出三日,奚久不归为⑸?’吾等苦觅数日,以为君遇不测也。不知君为⑹何所累?”武陵人略一沉吟,曰:“多日未归,为⑺迷失道也。”其邻人不之信,然亦未复诘。 武陵人心道:“不知此问尚有几何矣!然桃源人为⑻知吾所应答,当知吾信也。” “为”作介词、助词、连词。作介词,可表“和、跟、替、在”等,如⑴⑵⑷;与“所”搭配表被动,如⑹。作助词,放在句末,常和“奚、何”等疑问代词搭配,如⑶⑸。作连词,表因果或假设关系,其中作假设连词时置于主谓之间,这是个判断标志,前者如⑺,后者如⑻。 11、促织新传(与) 成名以促织大富。吴铭往拜,问曰:“吾与⑴子俱为童生,今子富贵如此,岂无法受我与⑵?”成名曰:“读圣贤书孰与⑶养促织难乎?”“读圣贤书难也。”“子言差矣!初,吾为觅得促织一备尝辛苦,殆为杖刑所笞杀;幸得一头,又不幸见毙于小儿。吾儿固已大惧,吾妻一言‘而翁归,自与⑷汝复算耳!’致小儿投井。吾几家败人亡矣!今天子又有新好,且喜好无定,有心与⑸力亦枉然矣!读圣贤书,修治国才,他日何愁无富贵与⑹?” 吴铭与⑺之,曰:“子言大善矣!吾当与⑻书为伴,终不弃也。” “与”作介词、连词、助词。作介词,和名词、代词、名词短语构成介宾短语,作状语,如⑶⑷⑻;作连词,连接词、短语等,如⑴⑸;作助词,置于句末,相当于“欤”,如⑵⑹。⑺为实词,是动词“赞同”之意。 12、廉颇与蔺相如(因) 相如因⑴三寸不烂之舌立下大功,招来廉颇之妒。相如出,颇见,因⑵侮之。相如隐忍,以国为重。廉颇悟,因⑶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因⑷相如之大度也。 “因”作介词和副词。作介词,如⑴⑶⑷,分别译作“凭借”“经(由、通过)”“因为”;作副词,表顺接,译作“于是,就”,如⑵。 13、诫子书(而) 生而⑴为人,有可为,有不可为。敬而⑵忠于国,而⑶不可侮叛;孝于父母,而⑷不可逆;信于友,人而⑸无信,不知其可也;忠于事,而⑹期成功:此数者,而⑺其尽心而⑻为之,当有所成。难为者,徒借口而⑼已。 “而”作连词、代词、助词。作连词,根据而前后词句的关系可以有承接,如⑴;有并列,如⑵;转折,如⑶⑷;假设,如⑸;目的,如⑹;修饰,如⑻等关系。作代词,表第二人称,如⑺。作助词,常构成复音虚词,如“而已”“俄而”“既而”等。 14、张飞(乃) 吾乃⑴燕人张飞。不为大哥所弃,乃⑵追随之。督邮乃⑶敢作威作福,鞭之。大哥求贤,嘱余:“不可怠慢乃⑷军师。”及见军师才华,乃⑸知军师真神人也。余性粗豪,好饮,乃⑹因酗酒命丧人手,年乃⑺五十余,悔之不及也。 “乃”用作副词和代词。作副词,一是放在判断句中加强判断,相当于“是、就是”,如⑴;二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逆转关系,或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如⑵,“于是”;⑶⑹,“却,竟然”; ⑸⑺,“才”。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如⑷,“你们的”。 15、宋祖英(何) 宋祖英,何⑴人也?天下之善讴者也。何以⑵知之?其民歌脍炙人口,维也纳金色大厅、悉尼歌剧院个唱,由此可知也。好事公曰:“吾与之比,何如⑶?”吾曰:“君不过卫生间歌手而已,出此言,何⑷哉?君有何⑸能,于其又何⑹知?何⑺能及之也!言此何⑻其可笑也!” “何”作疑问代词,可单独作谓语,如⑷;也可作宾语,放在疑问句中,需要前置到动词前,如⑹;也可作定语,放在名词或名词短语前,如⑴⑸。“何”做副词,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反问,如⑺;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译作“多么”“怎么”等。“何以”“何如”是复音虚词,前者为“凭什么”“靠什么”“拿什么”,后者为“什么样”“怎么样”。 16、王安石游褒禅山(其) 王安石与四人游褒禅山。其⑴游兴甚浓,游罢前洞,又游其⑵后洞。后洞不知其⑶深,五人入洞深,一人言“不出,火且尽”,遂出。既出,则或咎其⑷欲出者,而安石亦悔其⑸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思之乃悟:“尽吾志也,其⑹孰能讥之乎?”乃倡言:“其⑺力足、有志、有外物相助,尔其⑻勿中道而废!”其⑼理深挚,择其⑽一二与诸君共勉。 “其”作代词、副词、连词。作代词,常称代第三人称,如⑴⑵⑶⑼;也可活用作第一人称,如⑸;还可指代,如⑷,译作“那(那个、那些、那里)”,或如⑽,译作“其中的”,特点是“其”后接数词。“其”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如⑻,在这里表期望语气。“其”作连词,表假设,通常放在句首,如⑺。 17、秀兰·邓波儿(若) 童星秀兰·邓波儿真大众天使也,若⑴能生有此等女儿,实八辈修得之福分。以万金若⑵高官易,不能也。若⑶羡其父母乎?如此,莫如善育若⑷儿、若⑸女,使成才,虽不及之,亦当无憾矣。 “若”作连词、代词。作连词,表选择关系或假设关系,前者如⑵,后者如⑴;作代词,用作第二人称,如⑶⑷⑸。 18、姚鼐登泰山(以) 姚鼐以⑴年三十登泰山,以⑵望新年之日出。时朱孝纯子颖以⑶泰山知府知泰安。子颖,鼐友也。与子颖坐日观亭待日出,大风以⑷积雪击面,甚寒;二人不以⑸寒而却,以⑹日出美不胜收也。日初上,衬以⑺云海,则日大而圆,红以⑻艳。既上,光芒万丈。鼐欲以⑼家人重访,告子颖以⑽此意,子颖与之。 “以”作介词、连词。作介词,与时间词组合表“在”,如⑴;与表职官等身分名词组合表“凭借……的身分”,如⑶;与对象组合,表“用”“拿”,如⑷;与原因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组合,表原因,如⑸;⑼句中可译为“率领”“带领”;⑽句是提宾的作用。作连词,同“而”,可表并列,如⑻;可表目的,如⑵;可表因果,如⑹;还可表承接、修饰等关系。 明确了虚词表示的几种关系,再用课文中出现的例句练习巩固,虚词这块难啃的骨头也就成为小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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