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资料综述作者】徐全太《红楼梦》后四十回研究资料综述作者:下详 来源:中国文学网 编辑
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被红学家视为“红学爱好者至为关心的红学公案”(刘梦溪《拥挤的红学世界》《文艺争鸣》1989年第5期)。为此,笔者把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论争意见,分三个题目,粗略地综述如下。
(一)《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为谁?
关于后四十回的作者,各家意见可概括为七种:
一、曹雪芹原稿;二、高鹗续书;三、不知道的某个人续;四、杜芷芳续;五、乾隆、和shēn@①君臣合谋“腰斩红楼”,以“重金延请”程伟元,高鹗续写;六、曹家亲友据雪芹原稿整理而成;七、悬案说。
一、曹雪芹原稿说。
1、程伟元在《红楼梦序》(程甲本,清乾隆56年印)中说:“……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患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至是始告成矣。”
高鹗的《红楼梦序》(程甲本)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
程伟元、高鹗的《红楼梦引言》(程乙本)(清乾隆57年即1792年印)说:“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2、太平闲人张新之(清)在《红楼梦读法》中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
3、宋孔显在《〈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均曹雪芹作》(见《青年界》第七卷第五号,1935年5月版)中说:“《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都是曹雪芹做的。我们可从本书第一回中看出,第一回说本书的缘起,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的话。所以我们知道这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完全是曹雪芹一手做成的。现在有人说《红楼梦》原本只有八十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作的。这话我完全反对,因为披阅、增删,都是修改时的工作;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尤为成书后的手续。假使《红楼梦》全书未曾写完,哪能披阅、增删、纂目、分章呢?”“象我这种不是神经过敏的人,看了上面的两篇序和几条引言,实在看不出程伟元和高鹗有作伪的地方。”“其实船山所说不过是个‘补’字,这‘补’字我们不能就认为补作。因为高鹗不但后四十回《红楼梦》做过‘补’的工夫,即前八十回也经过他‘截长补短’,‘补遗订讹’的‘补’的工夫,所以船山所说的‘补’,不是胡先生所说的‘补作’。苟八十回后真出高鹗之手,我想船山定说:‘俱兰墅所续’,当不用这个‘补’字了。现在船山舍‘续’字而用‘补’字,正指高鹗修辑的工夫而言,确乎没有指高鹗续作的意思。”“总之,《红楼梦》是一部一百二十回的大书,不昊?一时所能做成的,不是一次所能完成的,必然经过许多次的修改。曹雪芹自己说,他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知《红楼梦》是十年功夫做成的,而且经过五次修改的。但《红楼梦》中的许多矛盾,却因这五次的修改而发生了。”
4、周绍良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红楼梦研究集刊》第2辑80年3月出版)中说:“张问陶虽然明白揭出‘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的事,但这总归是第二手材料,我们不能放弃第一手材料而单单依据第二手材料便作出定论,这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什么是第一手材料呢?当然是高鹗自己写的交代与合作者程伟元所作的交代了。”“这些第一手材料,本身是否可信呢?胡适等人已经完全否定了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斥为程、高作伪欺人之谈。现在我们却能够从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比较当中,举出铁证,反驳胡适等人的论断。”“……以上两例,是甲本后四十回中有些不应有的脱节,到乙本出版才改得衔接起来,有些无法弥缝的矛盾,乙本虽加以弥缝而依然含混,都可以证明程、高确实据有曹雪芹的残稿。另一方面,还可以从反面找出证明。就是甲本原不误,程、高根本不领会作者的原意,以致在改订时候发生可笑的纰缪。如……高鹗如果是后四十回的续作人,自己改自己的作品,岂能闹此笑话?”“高鹗的生活史料我们能看到的不多,他似有文集,我们也没看到过,可以看到的只一本《砚香词》,它是仅仅可以供我们了解高鹗生活背景的惟一材料。从这里面得知高鹗基本上是一个功名利禄之士,是一个相当庸俗的人。他对于封建社会,只有爱慕,没有憎恨,对于女性也只是轻薄,绝不能续写贾宝玉这样的人”。“……其实,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残稿,当然与前八十回定稿不能‘一色笔墨’的。”“这里要特别指出,裕瑞虽如此不相信后四十回的文字,但是,就连他也承认后四十回的回目是曹雪芹的手笔。”
5、高阳先生的《红楼一家言》,是近年来台湾红学界一本比较有影响的书。《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最后构思》是书中的一篇主要文字,全文共分七节。高阳在最后一节中说:“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因为第一,后四十回的文字虽不及前八十回,但一般公认还是相当不错的,高鹗没有这个能力。第二,八十回与八十一回之间,找不出有什么不同。第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一大漏洞,为何不改?至于赵冈说后四十回是另一满人按照曹雪芹的原稿改写,那是站不住脚的。高阳最后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不过不是‘增删五次’之稿,更不是定稿。事实上恐怕永无定稿。脂批有一条:‘书未成而芹逝矣’可证。当然,这不是说初稿未成,而是指照此最后的构想,重新改写的全书未成”。
6、杜福华同志在《试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仍为曹雪芹所作》(《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1期)中说:“明义(明我斋)的题《红楼梦》诗二十首及其小引,就是曹雪芹写完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铁证。”“同时脂砚斋也已经看到了‘末回’(《庚辰本》十七至十八回眉批),也没有说《红楼梦》没有写完。”“胡适、俞平伯先生关于高鹗续书的三个‘依据’:张船山的诗注;脂本的回目和评语;内容上的矛盾,都是站不住脚的。不论反封建、反孔孟的思想倾向,或是步步进攻,步步掩护的艺术手法;还是人物性格、故事情节和语言风格,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都一脉相承,浑然一体。”
二、高鹗续书说。
1、较早揊?出“高鹗续书”的是清人俞樾,他在其《小浮梅闲话》一书中说:“《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2、郑重明确地提出“高鹗续书说”的是胡适。他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说:“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我们可约举几层证据如下: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第二,俞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得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他的三个理由是:(一)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二)史湘云的丢开,(三)不合作文时的程序。……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3、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辨后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中说:“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程伟元高鹗两人的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
4、鲁迅先生在《鲁迅全集·中国小说史略》中说:鹗即字兰墅,镶黄旗汉军,乾隆戊申举人,乙卯进士,旋入翰林,官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顺天乡试同考官。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惑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5、吴世昌在《红楼梦探源外编》一书中说:“这一百二十回中的最后四十回是高鹗的补作。关于此点,当时著名的诗人张问陶(字船山,1764—1814)在他送给高氏的诗中说得很明白。他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题下自注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此诗第二联云:‘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高鹗是张问陶的妹夫,张氏的话当然可靠。另外还有许多清人的著作,如震钧的《天咫偶闻》,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李放的《八旗画录》,恩华的《八旗艺文编目》,对此点都说得很清楚。但是刊行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程伟元,在乾隆辛亥(1791)版的序文中,说他曾多年收集作者(雪芹)的残稿,请人拼凑编辑起来,才有后四十回。而高鹗在他的序文中,也说程伟元把一些残稿请他整理编写,才能使全书一百二十回合成全璧。这些话,过去的红学家认为,都是程氏撒谎,因为他说曾见一百二十回的回目,而现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回目,与前八十回中故事所透露的后半部内容不符。这一点很对,程氏确在造谎。他说收集了近四十回的曹氏残稿,当然也不是真话,因为后四十回故事的内容与前半部的计划和线索不符。”
三、不知道的某个人续书说。
1、清人潘得舆较早提出此说。他在《金壶浪墨·读〈红楼梦〉题后》中说:“末十数卷,他人续之耳。……”
2、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说:“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乊?。……不然即是明明伪续本,程、高汇而刻之,作序声明原委,故意捏造以欺人者。斯二端无处可考,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墨者,其为补著无疑。……。”
3、王佩璋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见刘梦溪编《红学三十年论文选编》下)(原载1957年2月3日《光明日报》)中说:“我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有些怀疑,后四十回的绝大部分可能不是高鹗所作,可能真是程伟元买来的别人的续作。”“首先,‘程甲本’没出世以前社会上早就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说法了。”“把后四十回越改越坏已经很使我们怀疑后四十回不是高鹗作的了,何况在‘乙本’的修改中证明高鹗对后四十回竟然不懂。”“‘程甲本’第九十二回文不对题”……假如是高鹗自作自印,怎么会文不对题呢。”
4、文雷在《程伟元与〈红楼梦〉》(刘梦溪编《红学三十年论文选编》下)中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既不是曹雪芹的原稿,也不是程伟元、高鹗凭空创作的,而是先由某无名之辈续写草稿,后经程、高截补修辑而成的。高序自述,他在乾隆五十六年春天接受程伟元的邀请,两人合伙校印《红楼梦》,到这年‘冬至后五日’就竣工了。试想:在不到一年的短时间里,无论程也好,高也罢,那怕是程、高合作呢,怎么可能写得出四十回的续书来?其实程序和引言明明白白的交代了:‘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两人‘细加厘剔,戳长补短’而成。仅仅凭张问陶‘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一语,就把程、高这些话都斥为撒谎、卖关子、打马虎眼,是缺乏说服力的。”
四、社芷芳续书说。
夏荷同志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何人所续?》(原载《兰州学刊》1985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中二十二回的一段,是曹雪芹的续弦杜芷芳续补。他说:“她用毕生的精力完成了替丈夫续写《红楼梦》的伟大业绩,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任何另一个妇女也无法比拟的。”夏荷同志的主要理由是:“曹雪芹死的时候,第二十二回没有写成”,“到曹雪芹死后二十二年(1784年)出现的甲辰本上,这个作者留下的空缺被补上了,而且补得这么熟练,这么出色”。从补写的“竹夫人”一诗和后四十回的具体描写,“不只是简单的完全吻合”。简直是天衣无缝,一个外人是无法补出来的。“1978年一个细心的女同志”,发现了雪芹夫人的一首《悼亡诗》。“从此,揭开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者之谜。这首《悼亡诗》就成了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判定《红楼梦》续书人的最确凿的证据。”
五、乾隆、和绅君臣合谋“腰斩红楼”,以“重金延请”程伟元、高鹗续写说。
胡小伟在《红学三十年讨论述要》(卢兴基主编《建国以来古代文学问题讨论举要》)一文中说:“周汝昌《〈红楼梦〉全壁背后》提出一种说法,认为续书是乾隆、和shēn@①君臣合谋‘腰斩红楼’,以‘重金延请’程伟元、高鹗续作的。”
六、曹家亲友搜集整理曹雪芹原稿并加以补写而成说。
复旦大学统计系副教授李贤平,使用现代科学方法,以电子计算机为工具,对《红楼梦》的语言作了新研究,获得了大量新的发现,同时他又结合传统的考证,得出的结论是:“《红楼梦》后四十回是曹家亲友搜集整理曹雪芹原稿并加工补写而成。程伟元搜到全稿为之活字印刷刊行,是《红楼梦》的大功臣,高鹗校勘异文补遗订讹,也有功于《红楼梦》”(见《〈红楼梦〉成书新说》《复旦学报》1987年第5期3—16页)
七、悬案说。
1、冯其庸同志在《曹雪芹与〈红楼梦〉》(见《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2期184页)中说:“《石头记》的后四十回,历来主张是高鹗所续。但证据也是一直不足。近年来,不少研究者认为不是高鹗所续,是无名氏的续作。也还有人认为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的原著,有人则认为其中包含有曹雪芹的某些段落。由于以上这些问题,都缺少有力的科学论据,所以至今不可能有一致的结论。”
2、刘梦溪同志在《拥挤的红学世界》(见《文艺争鸣》1989年第5期)中说:“至今仍有一部分研究者反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系由两人所写的说法。还有的虽承认后四十回系别人续作,但倾向于其中不排除有雪芹的遗稿在内。而所有这些说法,大都带有猜测性质,缺乏实证,因而也是谁都说服不了谁,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续书作者也类似,原来认为是高鹗,后来梦稿本出世,高续说土崩瓦解。其实,程伟元和高鹗在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序言中说的话原很明确,他们只是在搜罗到的‘患漫不可收拾’的后四十回的基础上,‘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是撒谎。张问陶《船山诗草》卷十六《赠高兰墅鹗同年》诗的题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也只是说‘补’而已,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补齐的意思。所谓高鹗续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实在没有多少根据。但究竟是谁作的?只好老老实实地承认:还不知道;或者说,这个问题的解决,现在条件尚未成熟。”
(二)续书是否必要?
一、续书必要。
1、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石头记》结局,虽早隐现于宝玉幻梦中,而八十回仅露‘悲音’,殊难必其究竟。”
2、何其芳在《论红楼梦》中说:“然而曹雪芹没有能写完《红楼梦》,却无论如何是一件天地间的恨事。”
3、韩进廉在《红学史稿》中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只写定八十回便不幸逝世。面对一部有头无尾的巨著,有谁不感到遗憾呢?因此,有人深深慨叹:‘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有人为使神龙有尾,斑豹全身,补续了后四十回。”
4、周慧在《珠峰前的泰岳——为高鹗及其续书作辩》(《红楼学刊》1988年第1期)中说:“高鹗的续作之举正顺应了我们民族自己的审美要求,不管续作水平如何,在这个问题上,高鹗无可指责。以曹雪芹的原意,也决不会是只写到八十回就搁笔不写的。”“《红楼梦》只要前八十回就够了吗?笔者以为情况并非如此。”“八十回的《红楼梦》,包括宝黛爱情在内的所有情节的发展,恰如黄河尚在九曲回流之中,长江未越三峡之险,正需要一个酣畅的宣泄。”“高鹗的续作借其文势,把前八十回的波澜激流顺理成章,因势利导地引至入海口。在后四十回里基本上保持了前八十回中已经郁结起来的悲剧气氛,尤其是完成了宝黛爱情的悲剧结局,使《红楼梦》成为一件大体上完整和完美(不是尽善尽美!)的艺术品,这不能不说是对曹雪芹创作悲剧的一个补救。”
二、认为前八十回是全璧后四十回根本不需要续。
1、孙慈忠在《试论〈红楼梦〉后四十四》(《临沂师专学报》1987年第2期)中说:
“《红楼梦》后编因触及太多,未敢流布。”“第五回中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诸多判词和红楼梦十二支曲子,是曹雪芹在完成全书以后重新增补的。增补的这些内容,正是作者着意塑造的几十个女子的命运和归宿。只是没有象前八十回那样,把她们放在跌宕的故事中去描写,而是提纲挈领式地给予概括地介绍。也就是说,作者用高床?集中的笔墨,把后四十回的主要内容——人物命运和归宿集中在十二支曲和十几首判词里面,隐晦曲折地向读者作了交代。因此《红楼梦》前八十回既非半璧玉石,也非无尾的神龙,是作者经过缜密思考和反复增删的完整的文学作品。”
2、林锦鸿在《〈石头记〉八十回是全璧》(《社会科学辑刊》1988年第3期)中说:“脂砚斋有关八十回外情节内容的批语,是要写‘真事’的。即如抄家,要写到贾家为什么获罪,皇帝是如何搞得他家破人亡的,这在当时情况下,曹雪芹怎么能写呢?就算曹雪芹不怕死吧,那也要考虑《石头记》能不能问世,好友们会不会受株连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使写到一些情节,也会在‘增删五次’中被统统删去,并烧毁,不可能留在人间。”“《石头记》既然没有‘佚稿’,只有八十回,是不是结构不完整了呢?不是。作为特殊的结构,它是完整的。这主要从人物形象塑造和情节发展两方面来看。”“从人物方面来看,八十回已完成了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主要人物形象是鲜明的、突出的、丰满的,性格发展是充分的。作者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我想,只要能打破传统的小说结构观念,没有几个人会认为情节不完整的。”“总之,《石头记》八十回的结构是完整的。该隐、该删的都隐去删去了,其中一部分非表现不可的内容,曹雪芹(加上脂砚斋)已在八十回内隐晦曲折地表现了。可见《石头记》八十回是全璧。”
(三)对后四十回的褒贬意见。
一、全贬。
1、清人潘德舆在《金壶浪墨·读〈红楼梦〉题后》说:“续之者非佳手,富贵俗人耳。”2、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说:“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务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以下列举后四十回之弊,文长,略)四十回中似此恶劣者,多不胜指,余偶摘一二则论之而已。且其中又无若前八十回中佳趣,令人爱不释手处,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乃用之滥竽于雪芹原书,苦哉!苦哉!”
3、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中说:“——高鹗却正是如此拟想的一位才子,他从八十一回就苦心密意地开始安排让宝二爷读书中举,贾家‘中落’‘式微’了一下之后,跟着就天恩浩荡,世泽绵延了,高先生于是乎掷笔长叹,深深地吐了一口气,觉得心胸稍畅,四体略轻起来。——但是,拿来和曹雪芹的原意来对着看,不客气地说,真是一派胡言,满嘴梦呓。”“高鹗的续书,绝非‘消闲解闷’的勾当,也不是‘试遗愚衷’的事业,他从事于此,完全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从他的续书中反映出来的思想体系来看,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为其封建统治主子的利益服务的。”“‘有个尾巴总比没有好’,——总得看看是个什么尾巴。坏尾巴并不比没有好。而且,尾巴不只是尾巴本身的问题。象《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它所缺短的,是关键的后半部,安上个坏尾巴,不再是只多出一个尾巴的事情,而是使整个全身走了样、变了质、‘改造’了原著的问题!”
4、梁归智在《〈红楼梦〉里的典型和类型》(《北方论丛》1987年第3期)中说:“续书中也有一些‘对照’,但都简单化、庸俗化了,倒退到传统中‘忠’与‘奸’,‘红脸’与‘白脸’的低级的对照方式。被许多人津津乐道的‘弃黛取钗’的‘掉包计’、‘黛死钗嫁’恰在同一时辰的‘戏剧性’,就是属于审美价值层次中低层次的对照方式。这种对照之所以低级,不仅在于这种写法违背了原著‘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写实主义宗旨,丧失了行云流水般的自然风格,更在于这种对照方式是单一化,简单化性格之间的对照,不再是原著中保持对照双方性格丰富性的复杂性格之间的对照。”
5、颜钊同志在《香菱的悲剧意义及其作用》(《贵州师大学报》1988年第3期)中说:“对于香菱的结局的处理,我认为香菱的被扶正为‘大奶奶’已属蛇足,而最末一回那‘遗子于薛家,以承宗祧’之笔,更与曹雪芹的创作原意相悖。因为第五回中的‘判词’已经界定了香菱短暂一生的命运,何以硬要加这么一条节外生枝的尾巴?!它,不属于必然。不仅不能收到廉价慰籍的效果,反而冲淡以至破坏了香菱在特定环境下必然的悲剧命运。联系到所谓‘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从而‘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以及宝玉也遗一子以‘却尘缘’的表现,正反映了续书者高鹗那媚俗的‘大团圆’思想。”
二、有贬有褒,以贬为主。
1、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76页)中说:“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德。”
2、何其芳在《论红楼梦》中说:“我们曾说,象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复杂,而且天然浑成,这是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一个总的艺术特色。我们又曾说,在曹雪芹的《红楼梦》里面,无论是日常生活的描写还是大场面的描写都洋溢着生活的兴味,而且揭露了生活的秘密。在这一点上高鹗的续书刚好相反。这是后40回在艺术上的一个非常突出的根本弱点。”“高鹗的后40回并不是没有一些可以肯定之处,然而弱点和败笔却太多了,而且它们常常关联到作品的思想和艺术的一些根本方面。总起来说,后40回就是这样:它保存了宝黛悲剧的结局,这是它的最大的优点,但另外有些部分的思想内容却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在艺术的描写方面,除了有些片段还写得较好或可以过得去而外,绝大部分都经不住细读。所以它虽然能够以它的某些情节某些部分来吸引读者,在艺术欣赏上要求较高的人读完以后还会感到不满。所以它的作用一方面是帮助了前80回的流传,另一方面却又反过来鲜明地衬托出曹雪芹的原著的不可企及。”
3、冯其庸在《曹雪芹与〈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2期)中说:“后四十回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比,起码有三个不足。”“一是生活不足。”“二是思想不足。”“三文笔之不足。”“但是,上面这种比法,是将一个中等个子的人来与巨人相比。”“总之,后四十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可能就是它从乾隆五十六年(1791)起,经历了一百九十六年直到今天还能顽强地存在的基本原因吧。”
4、李广柏在《〈红楼梦〉和中国悲剧传统》(《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4期)中说:“程高本的后四十回,相当成功地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这是它同那些大团圆式的续书根本不同之处,是它能够得到广大读者认可的原因所在。而程高本后四十回的不足和缺憾,也在于它仅仅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它虽然写到大观园儿女的悲剧命运,但大多数写得草率、拙劣,如同流水帐似的。有的人物,还违背曹雪芹原来的悲剧构思,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如香菱扶正,做了大奶奶;探春从海疆回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贾宝玉出家前高中乡魁,出家后披着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并得到御赐‘文妙真人’的道号;等等。至于荣、宁二床?的命运,在栽过跟头之后,又沐天恩,发还家产,恢复世职,‘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还要‘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实在大异其趣!后四十回拖着这么一条复兴的尾巴,加上福善祸淫、天理昭彰的说教,便严重削弱了《红楼梦》所应有的悲剧精神。”
5、梁归智在《〈红楼梦〉的续书及佚稿研究概论》(《山西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中说:
“高鹗续书作为一部可读的小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艺术上都有它的成功之处,放在古代大量的通俗小说中,无疑是佼佼者。但作为曹雪芹原著的续书,它的消极作用是太大了,因为它移花接木、李代桃僵,从根本上歪曲改变了原著《红楼梦》的思想艺术真谛”“续书的黛死钗嫁是个悲剧故事,从浅层次上说它似乎背离了传统的‘大团圆’俗套,但从深层次上看,这个悲剧是个坏人捣乱的伦理悲剧,凤姐搞‘掉包计’,宝钗抢占了黛玉的位置,贾母、王夫人包办婚姻,破坏自由恋爱,宝玉和黛玉成了牺牲品,善恶分明,一目了然,完全是中国传统伦理本位文化的产物,从文化观念上说这个悲剧与结尾的兰桂齐芳,贾家复振的‘光明尾巴’没有矛盾。而原著的‘眼泪还债’的爱情悲剧,却与‘忽喇喇似大厦倾’‘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家族命运悲剧融为一体,富有形而上学的意义,是哲理悲剧。这个哲理悲剧流露出强烈的绝望情绪——这不仅是对那个时代的绝望,而且是对整个传统文化的幻灭。这是曹雪芹的超前和伟大。他的这种悲观主义与传统文化中的‘乐天’精神与‘乐感文化’是格格不入的。原著的人物形象具有复杂的性格内涵,是多层次的说不尽的性格之谜,续书里的人物形象却单纯简单,比如尤三姐是‘烈女’,花袭人是奴才,薛宝钗是伪君子,王熙凤是坏女人,与原著形象完全不同,原著写个性,续书写类型,二者泾渭分明。这又说明原著突破了泛道德主义的伦理本位文化,而续书顽强地回归,也就是脂批所谓‘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这种泛道德主义是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本特点。”
三、有褒有贬,以褒为主。
1、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说:“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人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2、鲁迅先生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见《鲁迅全集·中国小说史略》9卷233页)“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见《鲁迅全集·〈绛洞花主〉小引》8卷145页)
3、李希凡、蓝翎在《红楼梦评论集·〈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为什么能存在下来?》中说:??由于续作者存在着更浓厚的封建正统观念,大大影响了他的艺术表现力。他所完成的续作仅仅在宝黛的爱情悲剧上取得了成功,而在《红楼梦》的整个悲剧冲突上,却大大削弱了它的社会意义。但是,无论如何,由于续作在主要人物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的性格上发展了悲剧冲突,使得《红楼梦》故事情节的中心——宝黛钗的爱情纠葛,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发展和结局,基本上保持了前八十回所显示出的悲剧的气氛和性质。这样,就使得围绕续作问题自发地展开的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文学的激烈斗争,至少在这方面取得了胜利。也正是在这个读者最关心的问题上,后四十回发挥了它的艺术吸引力,因而和前八十回形成了一个整体而留传下来”。
4、周绍良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二辑106—107页)中说:“现在我们试从《红楼梦》全书前后来看,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一百二十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在前八十回中,林黛玉和封建秩序不协调的性格愈来愈显露,而薛宝钗则愈来愈得到贾府上下各色人等特别是当权者的欢心。她们两人争夺一个宝玉,贾府当权者要在她们两人中挑一个做宝二奶奶,宝玉也要在她们两人之中挑一个作妻子,这就已经形成尖锐而复杂的矛盾。这个矛盾在后四十回里进一步得到发展,封建势力无情地结束了宝黛相恋的不可终了的结局,使黛玉终于为情而死,而以一个卑劣的骗局来把宝钗安上宝二奶奶的宝座。这是前八十回中已经形成的矛盾的必然结果,任何别样的结局都是违反真实的,或者至少是不够真实的。所以,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的不可分的组成部分。这是不容否定的。”
5、周蕙在《珠峰前的泰岳——为高鹗及其续作辩》(见《红楼梦学刊》1988年第1期)中说:“高鹗的续书配不上原作,是理所当然的。在珠穆朗玛峰前,位尊五岳的泰山,不也只是俯伏在它脚下的可怜的培塿吗?但泰山毕竟是泰山。”“宝黛爱情的悲剧结局,是后四十回的主要情节和精华之所在。‘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一回文字成了全书悲剧情节的高潮,二百多年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情赞许。”“对人物性格的刻划,后四十回的确显得粗疏平淡了一些,不过就一些主要人物的性格描写来看,特别是就对一些主要人物性格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性格因素的描写来看,与前八十回还是接得上榫的。”“在后四十回中,高鹗对宝玉入家学和赴考的描写,对黛玉的思想变化和宝黛爱情的最后一次波折的描写,展示出了社会生活的多变性和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使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塑造达到了较多层次的艺术真实,这正是高鹗值得称赞的地方。”高鹗的后四十回,对几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发展和命运归宿的交代基本顺畅,在次要人物中,也有续得较好的,例如贾雨村,作为全书的一个穿针引线人物,除了最后起到了‘归结红楼梦’的作用外,在后四十回中的性格发展,也是符合这个人物的行为逻辑的”。“除了贾雨村,后四十回中对袭人、紫鹃等次要人物的描写,也有写得好的地方。”
四、全褒。
1、清朝太平闲人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说:“有谓此书只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则所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把?参差夹杂增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母命,万金赏,使谁增半回不能也。”
2、牟宗三在《红楼梦〉 悲剧之演成》(见《文哲月刊》第一卷第三、四期,1935年12月15日,1936年1月15日。)中说:“人们喜欢看《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我则喜欢看后四十回。人们若有成见,以为曹雪芹的技术高,我则以为高鹗的见解高,技术也不低。前八十回固然是一条活龙,铺排的面面俱到,天衣无缝,然后四十回的点睛,却一点成功,顿时首尾活跃起来。我因为喜欢后四十回,所以随着也把前八十回抬高起来。不然,则前八十回却只是一个大龙身子,呆呆的在那里铺设着。虽然是活,却活得不灵。前八十回是喜剧,是顶盛;后四十回是悲剧,是衰落,由喜转悲,由盛转衰,又转得天衣无缝,因果相连,俨若理有固然,事有必至,那却是不易。复此,若注意了喜剧的铺排,而读不到其中的辛酸,那便是未抓住作者的内心,及全书的主干。”
3、卓守忠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三题》(《红楼》1988年第1期)中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兰’指的是贾兰,似无疑意。‘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明示贾兰有别人不可比较之结局,李纨则将凤冠霞帔,‘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是为诰命夫人模样,可见李纨母子最后确有春风得意之日,并非续书作者之杜撰。”“关于宝玉,依伏笔和脂批所示,在后半部当有几件大事:一黛死;二娶钗;三悬崖撒手,出家为僧。续书作者按曹雪芹的大致安排写出来了。至于,黛死钗嫁’的描写,早有分歧,久论未决,然而悲喜对比,小喜衬大悲的效果却是令人难以忘怀的。”“‘宝玉中举’一事,脂批及前八十回均无透露和暗示,也许应该算作续书者的创造。任何文学作品的续书,皆有创造,否则何必去续。”“宝玉亲睹大故迭起,一切美好的东西均遭扼杀,万念俱灰,早存出家之心,加之重游幻境、与僧道交谈,其志弥坚,唯若于‘佳人阻超凡’而已,只有应试方得出门,故宝玉应举并非目的,只是作为打破樊笼的手段。”“宝玉读书应举等事,与其性格并无违拗。若写他不应举就出家,固然可以,但写他视功名如草芥,唾手可得,得了又不屑一顾,轻取复轻抛,飘然而去,也自有耐人寻味之处。”“宝玉出走一段,如果紧跟着安排在黛死钗嫁之后,于效果上是高潮涌起,訇然而下,对长篇巨制而言,似有令人不及品味之嫌。续书的安排,则为黛玉归天之后又一大波澜,文势起伏错落,自有高明之处。”
4、白盾在《〈红楼梦〉研究的突破——评张国光〈古典文学论争集〉的〈红楼梦〉部分》(《江汉论坛》1988年第10期)中说:“《论争集》从《水浒》、《西厢》的‘双两说’出发,扩展到《红楼梦》研究领域,提出了‘两种《红楼梦》,两个薛宝钗’的论点,对高鹗续改《红楼梦》的贡献作了高度的评价。张教授从版本学的视角,将《红楼梦》放到金圣叹改《水浒》、改《西厢》的同一个大系统中考察,把‘双两说’运用到《红楼梦》研究上,这就着了先鞭,从‘红学’的封闭系统中解脱出来,得出了一系列高本胜于脂本的看法。他(张国光)认为:第一,高鹗第一次使《红楼梦》成为完整的艺术品,并且成为定本,因而也才得以广泛的流传;第二,高鹗深化了曹著的主题,把为‘运终数尽’,‘子孙一代不如一代,后续无人’的家族‘挽歌’,改为因‘封建道德观念’和‘封建家长’的‘剥夺青年的恋爱自由’的‘宝黛爱情悲剧’;第三,将原来照‘钗、黛合一,双峰并峊?’的观点写宝、黛、钗‘三人相合一’的关系,改成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正面交锋’;第四,‘突出黛玉正面主人公的地位,使她孤傲与不合世俗反而成为对社会反抗的形式’;第五,将黛玉写成‘被迫害而死’并置于钗嫁同时,使黛玉的‘泪’‘是’恼恨,是控诉,这就更加深了悲剧气氛’;第六,原作写宝玉出家是因‘穷愁孤苦,不可自聊’,高鹗改为‘不负黛玉’不满‘包办婚姻’,是‘对封建家庭的最有力的控诉和抗议’;第七,正如金圣叹砍去《西厢》杂剧后一本改变‘大团圆’结局,将老夫人‘改成封建门阀势力反对青年自由恋爱的代表人物一样’,高鹗也将贾母‘改成这一悲剧的决策人物’,暴露了贾母、王夫人一伙的‘阴狠毒辣’;第八,改‘淫奔女’尤三姐为‘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大悲剧中的小悲剧’。”
6、刘上生在《曹雪芹的创作难题和高鹗的突破》(见《红楼梦学刊》1989年第2期)中说:“高鹗的成功,首先就在于他恢复了42回以前以爱情为主体家族为背景的结构格局,坚决地把宝黛爱情摆到中心地位上来;同时,他又改变了原作弱化和淡化爱情与家族冲突,造成两大生活内容相互游移的构思,着力揭示和强化家族对爱情的干预和破坏,特别是把矛头指向原作竭力维护的以贾母、贾政和宝钗为代表的封建正统派。82回‘病潇湘痴魂惊噩梦’一曲定音,让黛玉回到她失落了几十回的主人公位置上,为笼罩整个后40回的宝黛爱情悲剧奠定了基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通过梦境,第一次正面揭露贾府最高统治者‘老祖宗’的冷酷和虚伪,以及她对黛玉的厌弃,这样,就使爱情与家族的矛盾鲜明地突现出来,使小说的两大生活内容发生了有机的内在联系。……这一切,都凝聚成一场惊心动魄的悲剧冲突,使《红楼梦》攀上了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爱情悲剧的顶峰。这种效果,远不是原稿‘泪尽夭亡’所能比拟的。……看来,高鹗能写好黛玉之死,却写不好家族败亡;曹雪芹肯定可以写好家族败亡,却不一定能写好黛玉之死。从小说的认识价值看,家族悲剧也许能展示更为广泛的社会批判内容;但从审美创造的要求看,出色地完成以家族为背景的爱情悲剧却更能保证《红楼梦》的成功。”
【原载】 《河南大学学学报》1990年02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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