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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三十六计之以逸待劳--员工和单位在HR眼中成为死人|子非鱼说劳动法

 lgzlawyer 2015-09-08

HR帮创始人伍诚笑倾情奉献,暗黑劳动法界的武林秘籍《员工关系之三十六计》一书在手,天下我有。

员工关系三十六计之以逸待劳 如何让员工和单位在HR眼中成为死人,彻底防范用工风险,单位卸磨杀驴,HR们如何奋起反抗,此文必读

此计指作战时不首先出击,养精蓄锐,以对付从远道来的疲劳的敌人。以逸待劳,逸:安闲;劳:疲劳。指在战争中做好充分准备,养精蓄锐,等疲乏的敌人来犯时给以迎头痛击。

话说公司副总张三封在入职后接赢了几个官司,同时也发现单位有很多的问题,于是他和人事经理呼呼一起给单位梳理了一道道防线:

1、入职当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是用曲别针别的,让员工签字后不发给员工,日后留着,随时换页用。这样一来比如试用期三个月,直接变6个月,员工工资15000,直接变3000加其他工资架构。比如员工工作2年多突然不想用了,违法解除2N啊,直接日期换成那个时候,到期终止不续签N,当然这些合同也可以发给员工,过了试用期转正后发,既不影响员工士气,还降低了用工风险。

2、准备好相同的纸张,一半打印合同,一半留着,做换页所用,防止日后司法鉴定鉴定出来。甚至连当日的那根签字的笔都留着,同一支笔书写也保证。

3、劳动合同最后页标有: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员工在签订本合同时代表阅读并已同意的条款,然后是十几个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可能尚未产生,但是这么约定可以代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公示,

4、入职登记表,入职资料的复印件全部要求员工签字,防止提供的是假学历,假资料,防止日后一旦发现,员工反水不认是员工提供的。入职登记表明确录用条件(见我之前微信13911537405有具体规定)

5、让员工签署员工手册签收单,及其他具体制度名称的签收单,这些制度一定是具体名称,因为没有一项制度叫规章制度,而签的越多就是子弹越多,对员工公示的制度,可以只写对员工有利的,不写对员工不利的,日后可以千变万化,让员工在签字时没有抵触心理。

6、做员工通讯录,写好单位分配给员工的OA账号,邮箱名称,员工个人邮箱名称,家庭地址,手机号,让员工签字,作为对员工送达所用。

7、工资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打卡,一部分发现金,打卡部分是社保缴费基数,现金部分,可以走报销或者资金外循环,也可以一个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个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见我之前微信朋友圈分享的课件13911537405)现金发放部分不扣税。现金发放的工资人,一定不能是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财务,而是和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人的个人账户发,让员工无法去查。

8、对于高管员工单独签订绩效合同,将工资拆分,基本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绩效工资绩效合同约定,日后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绩效合同不续签,到时,合理逼走高管。

9,成立工会,工会实际控制权由单位掌握。合理利用工会起到对员工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等目的,同时为了证明员工是工会会员,定期发放福利比如肥皂一类。让员工签字。

10.公章,劳动合同及员工签字的各项制度及表格档案,全部让老板像保管钱似的,保管在老板保险箱里。防止出现盗盖公章,偷拿合同行为。

11.制定好离职表格及协议,在离职那里在设置一道防线(之前讲过不在赘述)

综合以上手段,在HR眼里,员工其实就是死人了,可以说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人事经理呼呼问,员工会不会不签?

张三封道:入职时是心里最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什么都签。而入职一段时间的人,你可以哄着他签,比如员工手册,只让他签对他有利的,到时千变万化就是了,当然用工管理,我们可以设置好圈套,把自己武装到牙齿,在和员工交朋友,再去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如果什么防备都没有,那么你我这样的职业碰瓷的可就真是人傻钱多速来了。

呼呼又问,张总,您是不是想做个好人了。看你为单位怎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咱们也是员工,咱们给单位弄顺了,单位来个卸磨杀驴,把咱们弄走,在来点便宜的亲戚,我们可白干了。而且你把劳动合同都给单位,我们也没法告单位没签合同双倍工资啊。

张三封笑道,第一,人事告没签合同双倍工资不好赢,不是一定输,只要让单位无法证明我们负责保管和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第二,这种打法早不流行了,现在最新的打法是另外做份合同。要知道,HR其实时刻生活在风口浪尖上,要不被当枪使,要不就被毙掉,所以一个好的HR,应该是在HR眼里,员工是死人,单位也是死人,一手托两家,不败之地。于是张三封拿出了一份劳动合同。

张三封说,自从入职公司后,我对员工用严格的手段,连胜几个官司,并且设置的几道防线,深得老板信任。让老板觉得,这才是自己娘家人啊,大公无私,而且告诉老板,连我都不能信任,除非我是您亲戚,所以合同,公章您一定要保管好,老板当时感动的泪都要下来了。于是对我在无防范。简直把我当亲儿子。然后我每次找老板盖章办事,到要老板亲自盖,实际每次我都夹杂着几份东西,当老板对我再无防备,说三封啊,你自己盖吧,我都说不成。老板您一定亲自盖。但是老板还是不盖,于是我就盖了几样东西,其中一个是这份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约定了如下几点:

1、乙方月工资为60000元,其中50%随每月工资发放,另50%现金发放

2、乙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

3、乙方每工作满一年,次年一月发放上年度奖金28万,如不足一年按月折算。

4、乙方每年年底享受年底三薪

5、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辞职或辞退乙方,甲方除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乙方12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如因甲方生产任务补足造成乙方待岗的,甲方按每月3万元支付乙方待岗期间的工资。

7、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关行业,甲方按3万元每月的标准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

呼呼看完倒吸凉气,说张总,您不是月薪3万吗,怎么6万啊,张三封说这就是让你干一年拿4年的钱,你算吧。如果我干一年,单位解除我我能拿多少。

违法解除2N=北京社平工资三倍6463*3*2=38778,单位让我干一年,我捋顺了,给我这点钱让我走,我可不干,虽然可以打恢复劳动关系,但是时间久,还有风险,不值当,你在算算,如果全下来按合同我能拿多少:

1、违法解除2N=38778

2、加班费=60000/21.75*52*200%=286896

3、年终奖金=28

4、年底三薪=60000*3=18

512个月违约金=6*12=72

6、竞业限制补偿就按3个月算=9

合计:159.57万,我干一年拿这么多,而我拿到钱,用3年到4年的时间足够我洗白了。

呼呼又说张总,您这么做,违约金约定的多不是更好吗?

张三封说,你傻啊,违约金约定多,法院会调整的,曾经北京有一个职业碰瓷约定50万违约金,才判了3万,这个要有理有据,而且,法律只规定了,不得由劳动证承担的违约金,并没有规定由单位承担的违约金,所以肯定支持。比如12个月违约金,北京之前有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12个月,所以合理范围,比如年度奖金28万,加上月工资正好100万,这都为之后铺路了。而且这合同还盖了骑缝章,同时为了防止说这份合同是单独的证据,我还做了一份收入证明,该证明写清,乙方年薪百万,工资每月6万,3万银行发,3万现金发。这样起到证据链的作用,只不过落款日期没写,到时现写,还做了一份解除通知,解除通知落款日期也没写,写清了,双方签订的编号为什么什么的劳动合同因你工作表现不好解除,公司将按该合同规定支付你相应补偿及违约金,又起到一个证据链作用。放心,我也没忘了你们,咱们安插下来的自己人全部我都准备了。你们安心干活听我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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