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区域划分: 1、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市、区)。 2、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4个省、市)。 3、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宁波、夏门、青岛(10个省、市)。 4、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深圳(7个省、市)。 5、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个省、市)。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个省、区)。
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划,既可以表示对国家领土进行划分的国家行为,又可以表示这种国家行为的结果。现行宪法规定的我国行政区划是:(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名族乡、镇;(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级、县级和乡级,有些地方划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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