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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性工作者是不是良家女子?

 阿里山图书馆 2015-09-15
                  

在许多中国人的眼里,所谓的良家女子,就是从小在家里受过很好的家庭教育,很有修养,有很好的操守,不坑蒙拐骗,不从事娼妓职业,正经过日子的女子
那些做三陪的女子自然就不是上述的范畴了
按照这样的说法,那么跟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老衣频频开房做爱写出“性爱日记”的常教授是不是良家妇女,人事档案里90多枚公章中有1/3是假的而且骗官至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的女干部王亚丽是不是良家妇女,些陪贪官上床的女明星嫩模是不是良家妇女,为了讨好上级不惜花公款去给屁股和私处美容的女干部是不是良家妇女,做高官情妇的女主播是不是良家妇女
三陪的性工作者到底是不是良家妇女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三陪女就是为客人服务的工作者,这些女子一般都是晚上才上班的,也俗称为“夜场女”,她们的服务范围是给客人陪吃、陪喝、陪聊,有的甚至还陪客人上床。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她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夜场,在哪儿为客人服务。如果说她们是良家女子,是不是有点抬举她们了?是不是不把中国五千年的的道德水准当一回事?是不是做坏事的人都能说成是好人呢?
大家都知道,这些女子大多数是为了养家才去做这种工作的,并不是去哪儿给客人强奸或轮奸的,因为她们也是人,她们也是良家女子,也有做人的尊严。因为父母生她们下来,天生就不是让他们去陪酒的,也不是让他们去从事性工作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大作为,有出息,能为社会做贡献,但她们的父母都不是李刚。于是,这些孩子就瞒着父母到大都市里做了这个让人看起来不怎么光彩的角色——三陪。
但将这些女子说成是良家妇女,我想大多数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会同意的。而我则认为,这里所指的三陪女,即使她们就是众多人所说的性工作者,也不影响她们是良家妇女的形象。因为她们本来就是良家妇女。
为什么说她们是良家妇女呢?
我认识一个30岁的性工作者,我觉得她做母亲很称职,因为她就是良家妇女的典范。她孩子满2岁时检查为白血病。而这个时候,孩子的父亲提出离婚,为了给儿子治病,她父母卖掉了房子,向亲朋借钱凑足10多万元,在当地医院治疗花光了,但没钱进大医院化疗。每天几千元的巨额治疗费用,对我们家庭来说无疑是相当沉重和痛苦的,而就是那个时候她带着孩子和父母南下,被逼无奈的走进夜总会,工作规律是白天陪父母在医院照看孩子,晚上就去夜总会上班。其实父母都知道她做什么,但她只是说朋友有个工作是需要晚上做的,因为不想放弃对儿子的治疗,她要把孩子救活医生说整个费用大约在60万元。时间过去得真快,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她每天在夜总会和医院里来回,付出的心血只有天知道。白天陪孩子,晚上陪客人,当然有坐台也有出台的。可是,苦命的孩子还是在一年后走了……
某地警察现场抓获一对正在进行色情交易的失足女和嫖客,令民警吃惊的是,该失足女仅7个月大的幼子就在其身旁。警方遂将失足女和嫖客带回派出所调查。这名现年35岁的女子称,该男婴是其儿子,因生病无钱医治,丈夫又赚不到钱,只好出卖色相……
我还认识不少为了给家里盖房子给父母治病供弟妹读书而走上三陪这条路上的女子。
不说她们有多伟大吧,但我始终觉得她们除极少数外,大多数人与些知书达理、勤俭持家、贤惠端庄、相夫教子的女子一样,甚至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她们都是中国的良家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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