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居后位(包括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时间之长又为人所知的女子细数来确实不在少数。 如宋高宗赵构的皇后吴氏,在其二十八岁被册封为皇后直到八十三岁去世,这期间始终居于后位,历经高、孝、光、宁四朝,长达五十五年;而汉元帝刘奭皇后,也就是汉成帝刘骜生母,阳平侯王禁次女—王政君,更是历史上寿命最长的皇后之一,居于后位长达六十一年之久;较为家喻户晓的莫过于汉武帝的第二任皇后卫子夫,从一名平阳公主家的讴者,一举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卫子夫一生恭谨克己居后位长达三十八年;但在历史上居于皇后位时间最长的女子却是鲜少有人听闻过的,她就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皇后:王喜姐。 王喜姐,孝端显皇后王氏(1565--1620),名喜姐,余姚人,生于京师,永年伯王伟之女,明神宗朱翊钧皇后。 尽管在历史上这个女人是皇后,可她还是被史书匆匆一笔带过,无论是其家世,还是其经历,在她的身上似乎找不到任何闪光点为后人称道,但就是这个看似平凡的女子,维系了其与明神宗长达四十二年的婚姻,超过了历朝历代所有的皇后,成为了历史上居皇后位时间最长的女人。然而她又是怎样在自己皇后之位上岿然不动长达四十二年? 要想探究王喜姐为何居皇后位时间如此之长,首先要讲一下她的丈夫-明神宗,明神宗是明朝第十三个皇帝,年号万历。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驾崩后,年仅十岁的朱翊钧即明神宗便登基了,神宗自小聪颖深受其父亲穆宗的喜爱,而他的生母李氏更是一位封建社会里典型的贤妻良母,同样也是一位严母。从神宗幼年时便对他的教育生活严格要求,这位母亲无疑对明神宗的一生有着巨大的影响。明神宗的另一位母亲便是当年穆宗的皇后陈氏,陈氏体弱多病,无法生育,在神宗小的时候,生母李氏就多带他去看望皇后陈氏,而这位皇后更是对这个小皇子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在神宗继位后,最隆重的仪式便是把“圣仁皇太后”的尊号赐予他的嫡母隆庆的皇后陈氏,把“慈圣皇太后”的尊号赐给他的生母隆庆的皇贵妃李氏。哪怕在万历后期,明神宗无为昏庸显少临朝之时,每逢慈圣皇太后的生辰,他仍然亲临皇极门接受百官庆贺,所以也有人称明神宗之孝为“古今帝王之孝所稀有也”。 而明神宗的孝顺也间接成为了其皇后王喜姐能够居于后位四十二年而不动摇的契机,尽管这位皇后十分平凡,没有醉人的美貌,没有最为显赫的家世,在其在位期间也没能为皇帝诞下皇子继承皇位,只育有皇长女荣昌公主,但这位皇后却凭借她温婉的性格深得神宗生母李氏的喜爱。作为一国之母她尊长爱幼,对太后李氏的照顾可谓无微不至,对太子朱常洛(明光宗)更是保护有加,这样的皇后让太后李氏赞赏不已,一向孝顺的神宗即便更中意她人,也断不会忤逆母亲的想法。这也是王喜姐能够居后位如此之久最有利的保证。 (图)孝端显皇后与天子神宗皇帝像 再来就是王喜姐自身性格的优势。明神宗尽管在历史上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可他的一生并不能算英明,甚至在其在位后期可以说是昏庸,淫乱的。万历十年民间大选嫔妃,神宗一天就娶了“九嫔”,不仅玩弄女色,还玩弄太监。在明神宗酒色的生活中,所出现的不得不提的,对王喜姐皇后地位产生最大威胁的人便是郑贵妃。 郑贵妃,万历初年便已入宫,封为贵妃,在其诞下三皇子朱常洵后,晋封为皇贵妃。她深得明神宗的喜爱,这种喜爱程度更是远远超过了皇后王喜姐,伴随着神宗的疼爱,这个女人更加让人害怕的是她嗜权如命,并且诡计多端。在朱常洛被立为太子后,她便多施诡计加以陷害,幸得皇后王喜姐的保护才免遭杀祸。明神宗对这位郑贵妃的喜爱更可以说是如痴如醉,在位期间不仅多次想要改换太子立其子为太子,更有意立其为皇后,无奈被大臣们阻止。而在此期间王喜姐选择了无疑是最聪明和最安全的做法--避而不争,面对着神宗的冷落,郑贵妃的争宠,王喜姐始终宽容大度,不予计较。身为皇后王喜姐行事更是小心谨慎,从容淡定。也因为她的这种性格与态度,郑贵妃无法抓住她任何的把柄,更是让她在众人心中有了母仪天下的态度和气魄。同样成就了她长达四十二年的皇后地位。 (图)1957年出土的明孝靖皇后凤冠--六龙三凤冠 那么这样一位温婉和蔼的皇后,在面对自己昏庸淫乱的丈夫,面对与自己争宠如云的女人的时候就真的能够如此淡定宽容吗?其实并不然,可以说几乎没有女子能够如此无动于衷的容忍自己身边所无法接受的一切,而王喜姐也只不过是对外展示了一张微笑和爱的面孔。史料记载,王喜姐因长期压抑自己身上的怒气怨气无处发泄,于是便鞭笞下人,在她手下被杖杀以发泄心中怒气的下人更是不下百人。但无论如何,这样的行为也没有阻止王喜姐成为一个众人心目中温良贤淑,举止大度的皇后,更没有影响她成为历史上居后位时间最长,久达四十二年的皇后。在其逝世后,谥号孝端皇后,明光宗即位后,上尊谥曰孝端贞恪庄惠仁明媲天毓圣显皇后,更是与明神宗合葬定陵。 有人称,生前能够在皇后之位上岿然不动,死后又能与神宗合葬定陵,王喜姐才是这场四十多年情场中的胜利者,只是真不知这一切究竟是这个女人一生中莫大的幸运,还是其莫大的悲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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