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平:那些荒诞的法庭审判 审判必须公正,这是法律人共守的圣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假如不公正,社会的基本秩序如何维持,善恶奸佞、是非黑白如何分晓,法律人根本不敢想象。然而,萨达卡特·卡德里(Sadakat Kadri)偏要挑战法律人的底线,质问人类历史之上,审判为什么不公正。也许在他看来,漏洞百出的审判并不是人类最优的选择,而是不那么差的替代方案罢了。 公正是种奢侈品 卡德里1964年出生于伦敦,半芬兰、半巴基斯坦血统。他曾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历史和法律,之后取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他是纽约律师协会会员,伦敦道提街律师事务所成员,曾协助起诉前马拉维总统海斯廷斯·班达,同时也是一名记者和作家,曾有作品入围1991年度托马斯·库克旅行文学奖。'同时受哺于西欧传统和中东文明,身跨法律、历史和文学三界,卡德里对于审判的思考显得更为立体。他眼中三千年来形形色色的审判,是一个从不停歇的剧场,几乎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上演着各种荒诞的剧目。公正对于人们来说,更像一种奢侈品。在神明审判的时代,司法几乎完全倚赖神灵的旨意。被指控者往往被施以烈火或者沸水。因为人们相信,“神迹救助无罪之人”。比如,被告设法取出滚水里的石头。被烫伤的地方被包扎起来,三天后牧师将解开绷带,查看水泡。假若伤口愈合,被告当然无罪。但是,假如伤口溃烂,被告人就将证明是有罪的,遭到放逐或者处决。相似地,火焰审判要求被告在火焰上检验自己的肉身,然后在三天的时间内祈祷神迹或牧师的慈悲。烧红的铁棒也经常使用。11世纪时,忏悔者爱德华的母亲诺曼底的艾玛,据说曾被迫赤脚走过九具炽热的犁铧,以证明自己与温彻斯特主教通奸的犯罪指控不能成立。到中世纪中后期,对于巫术的审判成为了法庭的主要职责。无数女性以实施巫术的名义被送上了断头台,只因为她们激发起了底层民众被压抑的性欲,或是被与当时频发的天灾人祸关联在一起,成为安抚当地居民恐惧与愤怒的牺牲。这种审判一直持续了两百年。据卡德里记载,在最疯狂的西欧和中欧,女人们占到了被起诉人数的五分之四。他们指控“女巫们不仅依靠野兽、棍棒、椅子飞行,她们也可以靠云飞行”。甚至指控他们参加恶魔荒谬的仪式,“唱着淫秽的歌赞美撒旦……以最恶心的方式与恶魔交媾”。即使进入近现代之后,不公正的审判仍然时常出现。在《论司法》中说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破坏了水源”的弗朗西斯·培根,自己却被指控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德雷福斯即便有左拉的辩护,也仍蒙受冤屈数载。大法官莫尔也因得罪了新皇后,而被一个完全不中立的审判团处以绞刑。辛普森分明罪证“确凿”,却得以逃脱刑责。刺杀里根的欣克利,民怒滔天却以精神障碍免受牢灾。用卡德里的话说,司法公正总是有代价的。虽然现代的审判使用繁复漫长的程序,来压抑法官和陪审团的直觉判断,屏蔽被害人和公众潜在的惩罚冲动,但是审判原始的表演功能仍然存在。特别是当电视、广播、网络将片段的影像和报道,高潮迭起地带入观众舒适的家庭中,疲劳轰炸的结果,刺激着观众的紧张情绪,将审判变成一种廉价的消费品。尽管我们相信,司法公开是防止腐败和愚蠢的最好措施。但是,媒体的选择性报道,易受蛊惑和感染的民众,让“全城摆不下一张平静的审判台”。司法审判正朝着“大赢大输”的戏剧化方向前进。对公正的期待,让位于感官的刺激,甚至破坏着人类长期以来积累的公正底线。 在荒诞中寻找理性 卡德里还记录了许多庭审时的趣闻,比如以老鼠为被告的审判。法国的粮食受到鼠害影响,农民们准备将它们诉上法庭。有趣的是,主教的法庭受理了诉讼,并且认为还有必要给动物们指派一位律师,于是指派了当地最为著名的律师巴塞洛缪·沙斯尼。)以动物作为被告的起诉,在西欧历史上是很常见的。在古代法国,对动物的诉讼相当流行。被控犯有杀人罪的动物完全像犯罪的人一样,在世俗法庭遭到审判并被处以死刑。犯了罪的动物(通常会穿上人的衣服)被当众吊死、在火刑柱上烧死、被鞭打和遭受各种折磨。这样的案例在各地档案的记载中有34例。对他们进行审判的法庭,一般是宗教法庭。在这种审判中,这些动物当然是缺席的,法庭通常会采取某种宗教手段对它们进行处置——通常发出严厉的诅咒,判定它们罪大恶极。不过,在这一看似荒诞的审判现象背后,有着某种值得思考的理性。比如,在19世纪圣朱利安村民诉象鼻虫的审判中,动物也被授予与人相同的辩护权利。象鼻虫的辩护律师引用《圣经》说,上帝创造出低等动物使其低于人,但给与其食用“每一种绿色植物”的权利。象鼻虫吃葡萄树只不过是行使上帝赋予的权利而已。最终法庭经过几次开庭之后,决定给象鼻虫提供一块土地,让它们繁衍生息不去危害葡萄树。即使如此,辩方律师仍不满意,他提出这块土地不够肥沃,不能提供充足的食物。控方也毫不含糊,说这块土地对象鼻虫来说相当完美。争论的结果是法官作出决定,派一组专家考察那块土地是否合适并写出调查报告。而在以老鼠为被告的案件中,沙斯尼律师也尽力为老鼠辩护。控方先是认为,这些老鼠违抗法庭的命令拒绝出庭,再加上它们的坏名声,构成推定老鼠有罪的强有力的证据。但是,沙斯尼律师予以反击。他指出,被告的散布如此之广,法院的传票不可能通知到所有的老鼠。因此老鼠不能到庭。法庭真的接受了这一抗辩,延缓了此案的审理,并要求律师代为传唤自己的“当事人”。再度开庭时,律师、神父和农民聚集到法庭上,等待老鼠们到来。自然,老鼠还是没有来。沙斯尼律师胸有成竹,提出依据习惯法的古老原则,被告人不必冒着生命或者身体的危险来到法庭上——在当地每条公路和小道上都有猫。被告如果到庭,将被迫面对危险。因此,它们拒绝到庭是再正当不过的。法官们瞠目结舌,却不得不承认律师所言在理。这起“不公正”的审判最终不了了之。这些荒诞的不公正审判,背后都有着庄严的法律理性。用卡德里的话说:“审判其实展现了人类尊严的含义,显示一种文明尊敬地对待最卑劣的敌人——假定他们是无罪的,让他们能够平等地对抗,给予他们辩护人为其辩护。”尽管人性总是不可信赖,但是,历经千年的审判发展,某些规则仍是可以信赖的。相比起蛮横粗暴的未审先定、不由分说的声讨征战,审判显然是不那么糟糕的选择,尽管时常出现不公正,却已经是人类智慧能够作出的次优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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