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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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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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试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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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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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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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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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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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为求贤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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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晋
南
北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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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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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官:
上上、上中、上下;
中上、中中、中下;
下上、下中、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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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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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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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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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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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唐代“秀才”一科、要求高于进士科。《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有唐以来无其人。”可见虽有其科。都未考取什么人。此科于高宗时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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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目虽多,士人所趋,惟“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尤为公子竞试之项目,成为唐代科举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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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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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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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三场:先试“贴经”,试口试,再次答策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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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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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进士”试“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贴”过四以上为乙第。
天宝十一载定“进士”试一经,能通者试文赋,又通而后试策五条,皆通,中第。
“进士”试诗赋之制,始于玄宗天宝间,其后或改为箴、论、表、赞,或或仍试诗赋。总观有唐一代,“进士科”尤重诗赋,专尚文辞,人称为“辞科”。
唐代后期试进士以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贴经为第四场。
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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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
(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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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唐之法律有四种:律、令、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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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字
(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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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分之八者为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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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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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九章》、《周髀》缀术缉占,通者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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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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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举:
贤良方能言极谏科;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文辞秀逸科;
风雅古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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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目的是为了选拔特殊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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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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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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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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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州考选士子送礼部应试。初制: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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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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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贴书一百二十贴,对墨义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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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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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贴书八十贴,对墨义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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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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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对墨义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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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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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对墨义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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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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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对墨义三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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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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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对墨义三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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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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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二十五条、《尚书》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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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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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宋代初也以进士明经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考经义。此外,仍考论策,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为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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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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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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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
中第者为生员,又叫秀才或庠生。
生员分三种:
成绩最好的是廪生,其次是增生,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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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前的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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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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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
中第者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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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又称秋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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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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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
中第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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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和春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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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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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
中者为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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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主试的考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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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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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生。
分:岁贡、恩贡、拔贡、副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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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政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经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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