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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学概念·不平则鸣

 崆峒樵隐 2015-10-04

诗学概念·不平则鸣


    作者:见文后 来源:本站整理 阅读: 100 更新:2009年04月25日
    与诗学有关的古代文论概念。语出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这是韩愈关于诗文写作动机的表述。作者以为,诗文之作,都是作者心有所感,郁积于中,不能自已,乃泄而为文辞。凡自古以来儒家经典、诸子百家、史书辞赋、诗歌文章,均为不平而鸣的产物。其中又或鸣于盛明之时,或鸣于衰颓之世,或为国家之盛而鸣,或为一己之不幸而鸣。它并不专指忧苦之声,也包括喜乐之情;并不专指抒情,也包括发表有关政治、社会、学术等方面的见解。但韩愈意中,实偏重于发愤抒情的一面。其《送高闲上人序》说,草圣张旭凡“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强调情感发泄而为艺术。因其作品是真情实感喷发而成,故“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其序虽言书法,而与诗文创作理亦相通。序中还说到如何方能有强烈的情感,须做到“利害必明,无遗锱铢,情炎于中,利欲斗进,有得有丧,勃然不释”,即须执著于人生,执著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是非利害,方能使内心世界常处于激动不平之中。如若“一死生,解外胶”,远离人生,无情无欲,则“其为心必泊然无所起”,平静如古井水,便不可能有出色的艺术作品产生。韩愈还曾说,读所谓避世者阮籍、陶潜、王绩的诗文,知其“犹未能平其心,或为事物是非相感发”(《送王秀才序》),亦即知其诗文乃不平而鸣的产物。又,“不平”虽包括种种情感,有喜有悲,而韩愈实着重于悲忧一面。《荆潭唱和诗序》云:“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而好之,则不暇以为。”遭遇不幸之人,胸中有强烈的怨愤之气,故多作诗文;王公大人志得意满,则不易有强烈的情感冲动,遂不能多作。即使有所作以抒其欢愉之情,也不易动人。因为文艺欣赏的事实表明,“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因悲苦愁思而鸣,易于动人,说出了文艺欣赏中以悲为美的普遍心理。(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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