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及交易所规定的休市日除外),沪深交易所:每个交易日 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其中9:20-9:25不接受撤单委托,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其中深交所规定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每一交易日中,每一种证券的竞价都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沪、深两市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9:25-9:30不能申报集合竞价,此时的报单只能参加开盘之后的连续竞价。在每天上午9:15-9:25这段时间,投资者可根据股票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以自己所能接受的价格(不能违反有关涨跌幅的规定)来输入买卖委托。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沪深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投资者的有效指令后并不在当时撮合成交,而是集中在正式开盘的一瞬间撮合成交。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涨跌幅限制内。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入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出委托能够全部成交。(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与前一收盘价最接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委托,即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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