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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一)
2015-10-10 | 阅:  转:  |  分享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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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由于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属性不明确。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有履行行政职能的,有搞生产经营的,也有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事业单位定位不清、属性不明、改革滞后,其行为也有可能偏离公益性质和公益目标。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第一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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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1997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客观要求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1.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核算的调整,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2.适应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需要

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将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的要求落到实处。

3.适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设的需要

修订《会计准则》是我部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原则

1.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新《会计准则》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核算原则和框架,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

2.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会计基础性作用,在兼顾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

3.与新《财务规则》相协调,便于事业单位执行,强化了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三、新《会计准则》重大调整事项

新《会计准则》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

与原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主要在10个方面作了调整:

1.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

3.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4.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明确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5.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将第二章标题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6.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

7.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

8.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9.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10.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

第二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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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1条)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6条)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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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米克Mike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