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朋友们关注“江苏省科技人才培训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定期举办并发布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解读与辅导,谢谢。 (一)省人才项目遴选评审主要特点 1、科学性提高。 · 全面运用第三方数据参与遴选工作。 · 基本条件评价计算总分。 2、突出公平公正。 · 专家邀请。 · 答辩评审全封闭,武警站岗、通讯信号屏蔽、评委手机集中保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3、运用大数据评审遴选、考核评估人才项目 · 在人才项目遴选评审过程中,加强使用第三方数据评价,增加评审工作的客观性。 · 个税 · 社保 · 企业注册 · 专利 · 学历 · 销售、税收 (二)省人才项目共性的修改 1、明确资助资金用于个人比例(双创人才、双创团队的资助资金中用于个人补助不得低于30%,入选双创博士的资助资金中用于个人补助的不得低于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申报截止时间提前(3月31日,4月15日) 3、人才来苏及企业注册截止时间提前(人才落户江苏及企业注册等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3年12月31日,引进人才的来苏时间就很简单了:“博士计划”、“苏北计划”1年,“双创计划”人才3年、“双创计划”团队5年。) (三)资格审查中重点把关的事项 1、对于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2岁,学位可放宽一级。对于年龄或学位放宽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人才,须由市人才办出具特别优秀说明。学历、学位、职称,在申报时已经取得。境外名校类博士不包括国内高校院所联合国外培养的博士。 2、申报企业参加社保。企业未参加社保登记,有社保登记但参保人数是“0”的,这两种都不符合条件。这里的企业是特指申报企业,不包括母子公司、一个公司两个牌子的情形。 3、省内单位派出进修但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企业(集团)内部跨区域人事调动;原在江苏境内工作,离开江苏未满3年的;以上情形均不属于引进人才范围。 4、申报人才须在我省境内申报单位工作,不包括在申报单位的省外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 5、企业引进人才未与原所在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盖章证明,对服务年限有明确表述,并填写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其他部门或院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6、引进人才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连续完整,符合逻辑,不得有意隐瞒或中断。以往出现过因履历严重不完整而影响对引进人才情况判断的。 7、创业人才如不能提供投资不少于100万的证明(以工商股权登记为准),不能作为创业人才申报。代持股问题:申报人须为外籍人士,直系近亲属(父母、夫妻)。通过母公司股份换算占新公司股份,只算一个层级。 8、引进人才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五年(博士学位学习时间3年可计算为工作时间)。 9、国外学位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大使馆证明、已入外籍而无认证的、正在办理中的) 10、创新人才来苏时间和个税缴纳证明一致,创新人才缴纳个税月份不能间断。 11、创新类人才月均薪酬水平达到通知中标准(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税为准)。 12、是否全职的界定。是否全职指申报人是否全职在引进单位工作。全职引进的需提供个人加入社保的资料或正式进编资料等能够说明全职引进的材料。 13、引进人才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连续完整,符合逻辑,不得有意隐瞒或中断。以往出现过因履历严重不完整而影响对引进人才情况判断的。 14、异地申报、重复申报问题。 异地申报:为避免部分人才无序流动“钻政策空子”,要求人才在原落户地申报(以入选地方引才计划为依据),如非本人主观原因而离开原落户地的人才,须未领取资助资金; 重复申报:一是已获“双创计划”、“博士计划”资助过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二是已获创新团队资助过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三是按要求同一年度内不能兼报的,如“博士计划”和“双创计划”不得兼报、各人才计划中的子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项;四是人才不能在两个以上市同时申报。 15、科技镇长团成员仍在挂职期间的不得申报。 16、所有申报均须经人才本人同意。对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一定要人才本人签名。 1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重要证书、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的数码照片或扫描件。务必请确定身份证号、护照号、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准确。 (四)创新创业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科普) 2.项目背景 3.核心技术 4.项目投入及来源 5.项目进展 6.下一步工作 7.项目前景 8.重点围绕4点做文章: ①人才优 ②项目好 ③能做成(可行性大、风险小、资金情况、管理团队情况) ④成效大(经济贡献、社会贡献)
(五)双创人才遴选程序 1、初审推荐。13个市按分配名额初审推荐1230名创业类和企业创新类,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初审推荐事业单位创新类。 2、资格审查。省人才办集中组织进行。并组织查验第三方数据。 3、基本条件评价。 4、答辩评审。 根据基本条件评价和答辩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资助双创人才进行公示。 (六)双创人才申报变化 1、工作时间的变化:本着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取消了柔性引进的创新人才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刚性时间要求。 2、事业单位引才要求的变化 :增加了“事业单位引进的创新人才应为已全职引进的人才”的要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中高校中增加了“含职业技术学院”的补充说明。 3、人才类别的变化 :增加了“高技能人才”类,使得“双创计划”人才更加完整和统一。 4、重点推荐比例的变化 :各市人才办和省各主管部门重点推荐比例由不高于10%提高到15%。 5、评审遴选程序的变化 :取消了技术评审和实地考察环节。 (七)双创人才评审要点 1、创业类人才评审要点 · 人才层次(海归、高端机构工作或创业经历); · 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个人占股、实际控制人); · 团队实力(企业管理、研发、财务及市场营销等); · 创业项目技术先进性; · 能够实现产业化; · 市场前景(创业项目的竞争优势、市场容量); · 创业计划(营销策略、商业模式等)合理可行性; · 项目投资额、资金筹措、社会资金跟进情况; · 创业风险与防范措施。 · 防止:多地创业、产业转移、招商引资项目、加工外销。 2、创新类人才评审要点 · 人才层次(海归、毕业院校、从业经验); · 技术实力(专利、获奖、论文、职业业绩); · 全职(证明、聘用合同等); · 重用程度 (职务、薪酬、股权激励及其他待遇); · 专长与企业产品技术的相关性; · 企业实力及实际支持力度。 (八)双创人才申报注意事项 创新类人才 1. 注意是人才引进,要和产学研合作区别。 2.要突出体现人才的高层次以及与企业和创新项目的紧密结合度。 3.企业情况:基本情况、人才队伍、平台、科技研发情况、提供的支持。突出人才和企业的匹配性,自身在企业的作用、价值。 4.创新项目:个人有专长→企业有需求(瓶颈或新的利润点等)→创新项目。目前创新项目研发的程度、现状,突出创新点和创新点的科技水平。 创业类人才 1.要突出体现创业项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2.重点介绍创办的企业主打产品、主要项目、生产、组织团队,营销计划情况。 3.重点讲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较高,已经或者即将投产的项目。 4.创业者本人,有核心产品,有自己的专利或知识产权的东西。 5.注意和招商引资区别。 (九)常见问题 1、关于学历学位、年龄、境外学历认证 2、非引进人才 3、异地申报 4、关于高校院所人事部门盖章问题 5、创新人才薪酬水平、个税证明 6、创业人才股权出资 7、关于来苏时间问题 8、企业社保、人事代理 9 、企业资质 10、工作时间是否满5年 (十)双创人才优先支持 1、“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2、在创业类中又增加了“作为控股股东、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人才,企业税收、社保贡献大的人才,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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