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生物制造行业,现有两个问题:
1、技术转让合同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15%减半征收吗?
2、技术转让的增值税是免税的吧?
3、关于技术咨询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认定的?
专家回复:
1、技术转让合同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15%减半征收吗?
【回复】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是25%减半,而不能15%减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技术转让的增值税是免税的吧?
【回复】是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的第一条第四款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关于技术咨询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认定的?
【回复】增值税在问题2中已经明确了具体政策,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才免征增值税,单独提供的不免征增值税。
哪些技术咨询所得才可以享受500万元以下免税,500万元以上减半征收呢?,税法规定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也就是说要区分技术咨询是否与技术转让密不可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的第一条第四款规定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