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左喜文浅析工程监理市场问题及对策思考

 乐山老杨 2015-10-18

左喜文浅析工程监理市场问题及对策思考

作者:左喜文 更新时间:2011-08-02 10:06:38 来源:井研县委宣传部

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工程监理制以来,工程监理在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转变等方面展现出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工程监理在制度建设和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经对市政、水利、交通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县近年来查处的监理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目前我县监理市场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监管机制不完善,市场运作不规范。 
  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市场的监管还仅停留在资质准入阶段,未形成对监理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往往只是对监理单位资质和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资格进行监督,而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实际监理过程和对相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则缺乏有效监督,形成监管真空,造成监理市场运作不规范。 
  1.监理单位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资质、人员素质,而是以最低监理取费作为选择的优先标准,因此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互相压价,恶性竞争。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也就很难得到保证。 
  2.注册监理工程师空挂情况较多。一方面,监理单位希望注册监理工程师挂靠,充实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为提高单位资质等级和承揽监理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为此积极吸纳注册监理工程师空挂;另一方面,注册监理工程师通过空挂监理单位,即便是不实际参与工程监理,也能获得一定经济收益,乐于在监理单位空挂,形成了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借鸡抱窝,借窝下蛋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存在个别政府部门在岗或退休监理工程师空挂监理单位兼职的现象。例如:我县2010年查处了县住建局在岗公务员张某挂靠乐山市某监理公司谋取利益的案件,张某通过挂靠监理公司,从中获利2000余元。 
  3.监理人员流动性大。除注册监理工程师是相对稳定在一个监理单位外,其他监理人员则存在较大流动性。部分监理人员因监理项目不同而流动于多个不同监理单位之间,成为监理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往往出现中标监理单位为不同监理公司,而监理人员却为相同人员的现象。 
  (二)监理队伍素质和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1.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理作为一个综合性行业,对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就我县现有监理从业人员而言,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以来,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不能满足当前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一方面,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工艺、材料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对监理人员素质有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现有监理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既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也有刚毕业的监理员,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了解掌握方面各有优劣,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2.监理工程师总量不足。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通过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总量不多,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数量的快速增加,现有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理市场需求。 
  (三)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 
  1.监理机构形同虚设,监理人员敷衍行事。一是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管理松懈,形同虚设;监理人员到岗不履职,敷衍行事,该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时不旁站;二是监理人员弄虚作假越级签证,仿冒总监签证,更是在利益驱使下,不问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工程量是否真实都予以签字认同。例如:在对我县某校学生宿舍的竣工审计过程中发现:根据我县地质结构在我县范围内基本不存在特坚石;土石方最大运距为5公里,最小运距约为2公里,平均运距低于5公里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人员对签证单上1100立方米特坚石,5公里运距都予以签字认同。 
  2.监理人员到位率不高,职责不落实。一是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未完全按照中标文件或合同约定配备相应数量、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二是项目监理中还存在缺位、失位、不到位现象,总监理工程师巡查次数较少,甚至空挂总监姓名,只见其名,不见其人,对监理活动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督。三是制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不完整,针对性较差,对工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不及时发放监理整改通知书,处理结果不向主管部门报告。四是监理日志、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监理记录、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记录不全。 
  二、原因分析 
  一是受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起步晚,监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限制,旧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还在运作,建设监理与质量监督关系模糊,监理制度不能覆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二是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监理市场的监管还存在漏洞,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受利益驱使,职业道德丢失,敷衍行事,弄虚作假。 
  三是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和个人铤而走险,违规操作。 
  三、对策建议 
  (一)针对目前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定监理单位固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比例,杜绝空挂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监理上岗人员备案登记制,规定监理工程师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规范监理人员流动;三是完善监理考核奖惩制、责任追究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般监理人员的责任连带制,以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模式促进监理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四是建立健全监理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形成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从业活动情况的长效监督机制,并通过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公布违规单位和个人信息,使监理单位和个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提高监理单位、个人违规成本。 
     
(二)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一是加强工程类专业建设,培养更多受过系统教育的工程监理人员;二是严把注册监理工程师准入考试关,严惩违规、舞弊行为;三是加强监理人员日常考核及培训,特别是加强流动监理人员培训。 
     
(三)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市场监督职能,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与监管职责尚未完全分离,建设监督与质量监管关系模糊,政府监督与监理单位在监理职责方面存在重叠,监理制度不能覆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职责完全转交到第三方市场,转而强化对工程监理市场的监督。一是着力完善并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押证制度、监理工程师变更制度、责任追究制、监理单位绩效考核制和资质等级评价制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大对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 
  (四)加大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按《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办法》加大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案件查处,信息公开等手段,规范监理市场,提高监理队伍综合素质,督促监理人员落实监理职责,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 井研县纪委(监察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