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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活着 优雅老去

 nizijun 2015-10-21

  重阳节·老人

  今天是重阳节,也是法定的"老人节"、"敬老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社会剧烈变迁期,传统的养老、敬老方式也在变革。变革有成果,亦有阵痛,老人跟随子女漂在城市、农村养老断层、养老机构拒绝失能老人……都是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重阳节之际,我们关注这些话题。

  老漂族安享晚年不只是家事

  城镇化的进程,不仅让年轻人有了异地寻梦的机会,也让许多老人告别故土,随着年轻人的脚步“漂”到陌生的城市,他们被称为“老漂族”。但是,“住不惯”“处不熟”“诊不便”,成为这一人群普遍面临的现实难题。

  在老龄化与空巢化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应该说,老漂族解决了年轻人养老与工作难兼顾的现实困境。城市里快节奏的生活,就算立法也无法完全让子女们做到“常回家看看”。而空巢老人独死家中的惨剧不时发生,也让已成为社会中坚的独生子女一代陷入焦虑。老漂族从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双赢,既让子女不再有长假奔波回家几天看一眼父母的烦恼,又让老人可以享受儿孙绕膝之乐,是解决养老空巢问题的一剂良方。

  可是,要看到,孩子在外拼明天,父母跟着漂余年。与年轻人主动漂在异乡追寻梦想与未来不同,老漂族告别生活了半辈子的熟悉环境,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他们漂在异乡多少带着点无奈与被动。老漂族中的许多人,为了减轻子女的压力,宁可委屈自己,默默忍受对新环境的不适应和孤独的思乡之情。此前,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项调查就显示,在300名50岁以上从外地来武汉市投奔儿女的“老漂族”中,79.2%的老人感觉很孤独。此外,64.7%的老人“在家独处”打发闲余时间;在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后,49.7%的老人选择了憋在心里不说。正是因此,“老漂族”也成为精神疾病的高发人群。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和十年前相比,我国现有流动人口明显增加,数量为2.6亿;同期我国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13.26%,这一方面显示了我国持续加快的老龄化进程,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发展,“老漂族”的规模日益庞大。

  随着老漂族规模的日益庞大,如何让老漂族留得下来,融得进去,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不仅仅事关小家庭的和谐,更事关社会稳定,考验社会管理的水平,也彰显城市吸引力。

  让老漂族安享晚年,首先需要国家政策的保障,让老人异地生活没有后顾之忧。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并未并轨,许多老漂族每年不得不两地奔波,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而医保异地转续的不便,也让许多老人小病只能忍,大病保障低。从国家层面为老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政策保障,也是老龄社会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让居家养老发挥更大作用的关键。

  让老漂族安享晚年,需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老人跟着子女生活,物质虽然富足,但离乡背井没有朋友,精神却依然苦闷。要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环境,建立新的朋友圈,不必宅在家里。社区、居委会等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活动,让老年大学、社区中心敞开大门迎接这些老年新成员,让他们感受城市的温情,增加他们的归属感。

  让老漂族安享晚年,子女应该更尽心陪伴。老人的到来大大增加了儿女的幸福感,他们帮忙料理家务照顾孩子,让子女可以放心工作。而老人的幸福感也往往取决于子女,如果子女多一些时间陪伴老人,对他们多一些关心和体谅,鼓励他们走出去,甚至帮助他们交朋友,能够帮助老人更快地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 (谭敏)


  最不该拒收失能老人的是公办院

  某地9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无一家专业照顾失能老人。目前该地仅有的1万多张养老床位,在无法满足正常老人社会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拒收失能老人成了潜规则。

  可以说,这只是失能老人“失重”状态的一个缩影,失能老人被养老院拒收早就不是新闻,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在“老年人”这个名词下,还有许多分类,“失能老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类别。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前提是“老”要健康,要是处于失能状态,这个“宝”未免太烫手,家庭照顾有心未必有力,社会养老机构又不愿意接手。据民政部于2015年4月透露,我国现有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3500万。35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还真不是一个小问题,且这一数字还会不断攀升。

  如果不考虑养老院性质,纯粹从经济利益角度,收养、照顾失能老人确实是一件不经济甚至是赔本“生意”,一是失能老人护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照顾成本重、硬件投入多,成本之外还要盈利的话,老人家庭未必负担得起;二是潜在风险大,失能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个别不讲理的家属一闹事,赔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对养老机构来说,也许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且会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养老机构宁可少收点钱,也要健康的老人入住,而对失能老人敬而远之。

  面对这种困境,难道就让数以千万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处于失护状态吗?当然不是,公办养老院有责任,也有义务托底,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安放一个老有所养的梦想。政府承担着“保基本、保困难”的基本功能,用公共财政建造的养老院有责任为最困难的老人兜底。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明确: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最不该拒收失能老人的是公办养老院,拒收便是失职。

  当然啦,坐而论道很容易,躬身实践却很难。地从何来、钱从何来、人从何来……前路似乎荆棘丛生。困难总是有的,但钱不是唯一因素,意愿有时还是很重要的。将失能老人养老问题放在心上,公共财政舍得投入,假以时日,就会逐步完善起来。否则,困难永远是困难,乱麻永远没有被理顺的可能。  (连海平)


  农村“养老断层”如何治标治本?

  养老问题引来社会热议,但公共讨论主要集中在城市养老体系之中。这种话语权分配不均的现象,造成农村养老的大问题其实并未得到足够关注。相对于城市老人,农村养老面临更多困境。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几乎处在“四面楚歌”的状态下:“新农保”或“老农保”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不过几十元,子女不在身边没有居家养老的条件,农村缺乏负担得起的社会养老机构……在诸多不利情况下,他们继续劳作,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要改变这些老人的生存状况,当然可以从很多方面寻找治标之策。一者,社会保障要持续加码。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就算在物价不高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也很难维持老人的正常生活。唯有进一步提升“新农保”的保障力度,同时加强农村医保的覆盖率,一手降低老人医药费,一手提升老人养老金,才能起到缓解作用。二是可以开展互助养老模式,由村居牵头、政府资助在农村建起介于专业社会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的互助养老中心。眼下不少农村都有很多空置房屋,可充分利用起来减少集中养老的开支。同时,让空巢老人集中到互助养老中心,既能得到工作人员的一定照料,也便于互相照顾,满足沟通交流的心理需要。这一点,已在山东等省市开始试点,成本可接受,效果亦不错。三者,从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出发,呼吁进城务工子女“常回家看看”,尽量多给老人一点经济资助都是必要之举。诚然,他们的经济压力也不小,但一个社会正常的伦理观念绝不能只重下一代不顾上一代。经济再不宽裕,赡养老人也是基本的道德底线。

  以上这三种思路,也许可暂时缓解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危机”,但无论是要社保多支出还是要子女多付出,乃至互助养老,都很难在解决温饱之余再进一步。提供体面的老年生活,找回家庭团聚的天伦之乐,恐怕都需要从深层次的统筹城乡发展层面去求解。

  应当看到,几十年来我国乡村的发展速度大大落后于城市,二者对资源、人才、资本的吸引力差异悬殊。正是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医疗教育条件等多项资源都极不平衡的情况下,农村青壮年才愿意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留下农村老人在日益凋敝的乡村。要改变这一现象,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农村青壮年愿意留在农村。这绝不是要限制他们的流动,而是要改变资源配置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通过新型城镇化、就地城镇化把农村建设得更好,让他们在农村一样可以找到不低于进城打工收入的工作机会。只有农村的吸引力回归了,青壮年自愿留下来,才能保存一个个农村家庭的完整。否则,若城市对农村的虹吸效应长期存在,农村始终会存在空巢老人,他们的养老问题始终难以根治。而这一难题,也只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的诸多恶果之一罢了。   (张涨)


  家在哪,故乡就在哪

  社会变迁导致父母和子女分离,解决之道要么是子女回家,要么是父母离家、跟子女一起“远游”。可从不少家庭对子女的培养方式看,子女回家的可能性会越来越低——父母想尽一切办法让子女上各种辅导班,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教育,不就是为了子女有朝一日长大成才,拥有飞往更广阔天空的能力。也就是说,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今后父母子女的团聚,或越来越依赖父母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跟子女一同“远游”。

  当然,父母年过半百,很多人还身体欠佳,却要离开故土去到陌生的城市,想来真是十分残忍。姑且不论当下医保、社保政策仍对进城老人有“隔膜”,退一步讲,即便政策与服务让进城老人百分百满意,那份离开故土的割舍感,也足以让父母和子女痛心。那里有老人家大半辈子的记忆,有历经时间洗礼的友情,有岁月冲刷不掉的故土留恋,经历过的人都知道,这种割舍会带来巨大的痛楚,加上进城后生活方式、人际交往、地理方向的各种不适,跟随子女远游的“老年漂”,在心理上就要过千重关。

  不过,换个角度看,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今的故土早已不再是过去的故土,而四通八达的交通也让大小城市间的差别日臻缩小,大城市并未如想象中陌生。社会在变,人在变,我们的传统观念如“落叶归根”等,是否也应做出调整。在我看来,有家的地方,才有根;家在哪,故乡就在哪。

  随着大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选择留在大城市。更发达的信息、文化和经济,更多的就业或事业机会,今后恐越来越少的年轻人会选择回到故乡。其实父母最大的希冀是能和子女团聚,而不是“让子女回到故乡”,相比之下他们更渴望子女在大城市成就一番事业。

  所以,“老年漂”固然在情感上、生活方式上有需要克服的障碍,但能和子女团聚就是最大的幸福要义,因为团聚意味着陪伴,意味着可以为子女分忧解难,意味着自己累了病了也有子女第一时间的照顾,这是“老年漂”的积极意义所在。

  我们依然提倡“父母在,不远游”,可如果子女不得不“远游”,父母选择跟着子女“漂”,相信也会收获别样的幸福。    (唐金凤)


  老人索要“带孙费”,可怜还是父母心

  魏英杰(媒体评论员)

  报道称,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今年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原因是,儿子、儿媳在家从来不带俩女儿,在外打工也不给家里寄钱,老人不仅要照顾孩子,还得承担孩子的生活开销。法院最终判决,夫妻各支付“带孙费”1.2万元给杨金美。

  相关消息引来不少议论。有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情不该由法院介入,有人支持老人起诉,拒绝这种变相“啃老”行为,还有人认为这是把亲情利益化了,不值得鼓励。这些看法都不能说错,但用在这一案例上,都不免失之简单化。

  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前儿媳”这个细节。也就是说,这对夫妻已经离婚了。如果尚未离婚,老人会起诉吗?我看那就未必了。假如儿子、儿媳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老人吃不消带孩子、无力承担俩孙女的生活费用,还能狠下心甩甩衣袖走人。但眼下俩人已经离婚,孩子又归儿子抚养,抚养费也就成为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这时候,奶奶挺身而出打官司,为孙女讨要生活费用,也就不难理解。

  这桩官司与其说是奶奶向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不如说是奶奶向儿媳索要抚养费。试想,俩孩子都判归儿子抚养,儿子败诉支付的抚养费,还不都是用在自己孩子身上?但儿媳就不同,如果她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本来就无力承担孙女生活费用的老人,也会为自己和儿子抱不平,觉得冤。杨金美打官司的真正原因,或者就在于此。

  可怜还是天下父母心。说到底,老人所作的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缺乏责任心,上对不起父母、下对不起女儿的亲生儿子。如果儿子能尽到责任,既尽力赡养父母,又尽心抚养俩女儿,怎么可能发生母子对簿公堂这一幕?

  归根结底,老人压根不是用起诉来杜绝儿子的变相“啃老”行为,而是为了减轻儿子抚养女儿的经济负担。这也根本不是什么把亲情利益化,而是老人在向前儿媳讨要她离婚时允诺的子女抚养费。老人的用心可谓良苦。这里反映出的,仍是中国传统父母为子女操碎了心的情景,只是以更加隐晦和离奇的方式呈现罢了。老人50岁不到就提前退休帮带俩孙女,至今十年有余,如此含辛茹苦,却得不到儿子和前儿媳半点理解。最终,为了俩孙女还不得不动用法律武器维权。这一幕让人既感辛酸,又觉心寒。

  当然,老人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应得到理解和支持。无论这是为了向儿子、儿媳讨要“带孙费”,还是为了索要孙女的抚养费,抑或只是为了教育儿子和前儿媳懂得为人父母的责任与担当,老人都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事实也证明,老人的诉求得到了法律支持。只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老人“使命终结”。官司之后,老人还得继续充当“免费保姆”的角色,而不能真正获得“解放”,这大概也是许多老人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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