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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员办:完善中央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工作的三项建议

 jimy360 2015-10-28

  按照财政部部署,山西专员办积极开展部门预算审核工作,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与财政部司局、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数据、信息互通。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和监管工作,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审核质效。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较大程度依赖审核人员的专业判断,尤其有关指标科学性、绩效合理性等,更是需要审核人员对项目、行业有深入细致的了解,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建议加大现有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力度,适当吸收引进(或借用)相关专业人才,充实财政监管队伍。

  二、明确审核标准,降低审核风险。财政部对部分项目的预算审核标准未作明确规定,或者规定的审核标准过于笼统。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很多项目都只能通过采用参考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尤其对于2016年-2018年新上报的项目,没有可参考的年度指标,标准难以把握。建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审核标准,减少自由裁量度,以降低审核风险。

  三、优化平台操作,增强系统功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预算数据、信息的共享互通,为提升管理、监管水平奠定了技术基础。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急需改进之处,建议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开发汇总统计功能,提高操作性、实用性和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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