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必须主动学习思考研究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只有把自己的监督责任全面履行好,才能保障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那么如何全面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呢?笔者认为必须“深化两种认识、狠抓三项举措、推动三个转变”。 一、深化两种认识 纪委负监督责任是落实《党章》的要求。党章赋予纪委有“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非是对纪委机关权力的削弱和异化,而是对《党章》的相关规定的进一步明确和诠释,是纪委法定职责的本源回归。过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级纪委做了一些大包大揽的事情,如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有的是直接参与进去,有的甚至亲力亲为。而且不少纪委书记还兼任着许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或成员,出现了不少“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情况,群众有意见,工作也不顺,效果很不好。现在,要求各级纪委要突出主业,承担监督责任,实际上就是给各级纪委 “纠偏”、“减负”、“松绑”,让各级纪委将过去工作中“越位”的归位、“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把过去“张开的十个指头”收拢、攥紧,形成拳头,集中解决当前的腐败问题和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党委的主体责任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基本方向。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执纪监督主责,确保纪委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全面提高监督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保障。一方面,要强调党委主体责任。同时,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越俎代庖,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缺失责任,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进一步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才能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终保证党委的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二、狠抓三项举措。一是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要界定纪委系统内各级的责任。以纪检体制改革为契机,细化各级纪委、部门纪检机构、乡镇办区以及村(社区)纪检组织的具体职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条无缝化。要建立纪委内设机构责任清单,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是要量化责任标准。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每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级监督主体,并科学划分纪委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职责界限。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督质量。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检查“底稿单”制度、“问题台账”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建立日常台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检查考核体系,对纪委各部门、各责任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纳入部门和个人综合考评,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制订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是要硬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的最有效手段。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违纪违法案件随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办法,上级纪委既要带头组织开展随案检查问责工作,又要对下级纪委开展随案检查问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逐案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检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对履行监督职责的再监督制度,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或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违纪处理明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形成监督问责的闭环,真正让责任追究硬起来。 三、推动三个转变。强化主责转职能。要全面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不该牵头和参与的坚决不牵头参与,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取消的一律取消,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开拓创新转方式。创新思路,优化流程,将科技手段运用于监督工作之中,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坚持开门反腐,积极推行“电视问政”、“媒体问效”等工作方式,办好纪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公众微信,深化纪委“开放日”、“开门问计”等工作,提高纪委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提升形象转作风。纪检干部必须保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紧迫感,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面前敢于坚决斗争。严格监督管理,推进纪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湖北蕲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肖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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