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您丫好,之所以称呼您,是因你不是我的朋友,丫表示我挺讨厌您的。 我来过两次北京,第一次走的时候是几年前,那时还有些伤感,说这不是道别,因为我们还没有相见。那时我刚大学毕业,来北京找工作,呆了几个月。起先是租房,后来没钱了,搬去和朋友合租,最后工作不顺,又不肯做别的,只能回家了。第二次来,就没离开了,但不舍的心全没了,只留厌恶。 第一次是2009年,我住在四惠东地铁站边的小区,每天睡到中午起床,去高碑店市场买菜。从租的房子出去,要穿过一条铁路才能到市场,我就爬上坡,望着铁路铺向远方,总是担心有火车过来,就着急地穿过去。北京的菜市场是很干净的,没有活禽就不臭,蔬菜摊摆的整整齐齐,颜色饱满,红的绿的一片片。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总吃茭白,或许是做起来方便吧,用水洗洗,切片就能炒肉,北方肉贩也好,可以帮忙切成一片片,回家用温水冲一下,就可以下锅。后来我想起这段茫然不知前路的日子,总是想起茭白炒肉,味道很淡,除了盐,就想不起其他了。 我还是讨厌北京的,特别是这里的早饭,吃碗豆腐脑放盐就算了,竟然还要浇酱汁,那深棕色、黏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就可怕,至于焦圈豆汁这些恶名远扬的玩意,就不用提了。除了吃,几乎什么都让我讨厌。每次打车,都得提前问司机,XX地方,您去吗?如果你不问,上车后被赶下来的几率太大了,就算有幸上了车,你得理解司机的情况,他必须盘珠子听评书,以及找顾客说话解闷,如果你敢否定他在中南海的亲戚熟人,那你就必须接受外地人的鄙视。不过好在我那时很穷,舍不得打车,不然非得被卷舌音绕晕。 那时候Grace也在北京,她先住在我那。两个人挤一张床住了半月,她觉得不方便,就搬走了。她是我毕业后认识的朋友,同来北京,想着相互照应。那时她也跟我一样,没有工作,有时候搭地铁来看我,1号线的那头到这头,那时还只要两块钱。有次她来,我请她吃水煮鱼,吃完我身上就没钱了,她身上也没钱了,我们走在小区里,那时北京的雾霾还不严重,天色湛蓝,薄薄的云散在天上。小区里尽是些闲人,老太太带着孩子,老头下棋,唯一可见的年轻人就是快递小哥,他们也忙进忙出,只有我和Grace无所事事,边走边晒太阳。我们那时并不是多好的朋友,但是北京城太大,有个人相互依靠,可以感到稀薄的温暖。 关于那时我们聊的什么,我已经忘了,但每次送她去地铁站迎面来的风总是记得。 无事可做的时候,时间总过得很慢,傍晚看人群从地铁口涌出来,橘红的晚霞布满天际,一盏一盏的灯亮起来,一片一片的黑暗里,点缀着无数的光。那时我想,这么多房子,为什么我没有一间呢?那橘黄色的灯星后,就是一户狭小的住宅,住在里面的人,算是在北京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出门跑步,四惠东几个小区连在一起,没有围墙,路面又平,很适合跑步。晚上也遇过些怪人,有个总睡在墙角的流浪汉。他衣着体面,只有晚上打开铺盖睡觉才看的出是流浪汉。有次我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无家可归,他说不是,我问那为什么要睡这,他说,你不要问。有时跑到路灯未及的拐角,总是加快脚步,觉得很可怕。没过多久,就听人说,有个女孩深夜回家时被抢劫并且死了。 我不敢再跑,反正冬天也快来了,总在家里窝着。那个收留我的朋友回了老家,整套房子里就剩我和一对情侣。他们俩白天出门,我一个在家,他们有条狗,我帮忙看着。我把沙发拖到书桌前,成天窝在里头看书,好在暖气足,呆在家里很舒服。那对情侣刚毕业,女孩在银行实习,男孩在房屋中介上班。女孩工作辛苦,每个月得拉几千万存在银行,下班后还在打电话给七姑八大姨,让他们存钱。男孩总是打游戏,不思进取的样子,两人这种状态,无心管狗,大多时候都是我在看着。他们买的狗粮才几块钱一斤,随便撒在地上让它吃。我每次带狗出去散步,它都兴奋得不行。它很懂事,明白只有我有空对它好,总跟我挤在一张沙发里。 那年冬天,我窝在沙发里,看了许多书。有本我很喜欢的《人各有异》,是E.B.怀特写的。其中有篇是关于他被报社辞退,在船上打工的日子。他写,“每个人在他人生的发轫之初,总有一段时光,没有什么可留恋,只有抑制不住的梦想,没有什么可凭仗,只有他的好身体,没有地方可去,只想到处流浪。”可是我不想流浪,我只是无处可去。那时世界和我还没发生任何关联,世界的归世界,我的归我,它那么大,我能去的地方不知道在哪。 或许是老蜷在沙发上,那年开春后,我颈椎出了问题,严重到右腿上面失去知觉。我赶紧回了家,让妈妈带我去看病。后来有天,那女孩突然在QQ上找我,她说她也回家了,不小心怀孕,回家把孩子流掉,家里父母不喜欢那男孩,就分手了。我安慰了她两句,问狗还好吗?她说,回老家不能带走,丢在小区里了。 再后来,我的人生突然就走上了正轨,病好了、找到工作、作了记者,在一年多后就回到了北京。Grace也是,在武汉一间报社也找到了职位。突然间,我们成了社会人,每个月有了收入,还知道要交税。不知道为什么呀,我们也努力读书,该考试的时候考试,投简历的时候也很积极,为什么会被世界丢下呢?还好那段发轫之初的时光已结束,我们在世界的流浪如此短暂,就回到了正常人的群体中。要知道,我可是花了很大心思成为正常人的。那些人生顺风顺水的幸运儿们理解不了那种不属于任何团体的孤独,我还好也已摆脱。 回北京工作没多久,我拿着爸爸给的一笔钱在郊区买了房子,不管别人如何鼓吹租房也是家,我都执意要买房。郊区虽然远,但那是自己的家呀。不用再搬来搬去,也无所顾忌地买大件家具,我的两只猫也不会再被房东讨厌,踏踏实实地跟着我,哪都不用去了。 每天坐车很累,但我并不真的在乎。有时公车没了,只能拼车,只要十块钱就可以坐回家,也很方便。有段时间,交警嫌拼车堵塞交通,就派协警站在路口,不许车停。我从马路对面过来,一个协警猛地向我吹口哨,他挥手赶我,说,走走走,别停着,边说边把我赶走。或许他只是在工作吧,但我真的很愤怒,觉得很羞辱。我愤愤地想我是作家呢,在网上还有几万粉丝呢,但是这有什么用呢,在北京面前,我们都只是些外地人,沉默地听着协警尖锐的哨声,顺从地走到另外的地方去。 为此我讨厌北京,甚至讨厌北京人。我还租房子的时候,住在北影的家属楼里,这样的机关单位的小区在北京很多。那是我最后一次搬家吧,搬家公司的人把打包好的行李和家具都运了下去,我抱着猫出门,猫很害怕,在我身上乱蹬,拼命挠我,扭身就跳走,逃回家里去。楼梯间里,有一桌人在搓麻将,他们都是北京人,见到我那么狼狈,觉得很好笑。有个人问我,姑娘你搬家啊,为什么不买个房子。我还没说话,他又笑着说,你上东边去买,燕郊,那便宜。我没好意思说,我就是买在燕郊,抱紧猫进电梯,心里却在骂,你们不就是49年进城的吗,把舌头卷起来干嘛啊,你们的儿子女儿加起来有300斤,都是些废物,守着你价值千万的房子打麻将打到死吧。 在这种时刻,我真是讨厌北京到了极点。 为了不再被协警驱赶,我奋力考了驾照。北京本身是个直男癌氛围浓重的地方,飞机路过此地,都要被直男癌气冲得颠簸,驾校就是这气氛的集中点,以每个驾校为中心,简直臭得让人绕着走都要被熏晕。考驾照那几个月,是我人生中最严重的忍气吞声时期。为了尽快摆脱,我每天都去,一个中年男性每天坐在身旁吆三喝五骂脏话,有次我在学倒库,正准备右打轮,教练说:“是右吗?”我说是啊,他说:“是右吗?”我想了,是右没错,他又说,是右吗?我怯怯地说,是啊。教练吼道:“那你倒是赶紧打啊!”这就是直男癌的沟通方式,他们不一定错了,只是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十分讨厌。 上路后,你会发现北京的司机还未进化成人类,还是一群猴子。每次我打灯并线,后面的车就倏地加速,生怕我并线成功,要是我遵守交通规则,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那些司机就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非得挤进来。在这种人类退化训练营里,我很快就适应了。每天下班,快步跑到车里,打开空调,抵御北京的寒冬。那么大的城市,有了自己的空间,就不会那么孤独。 我在北京折腾的这几年,这些我奋力得到的,就是为了消解身在北京的渺小漂泊感,我想要的那么少,北京却依然如此庞大冷漠,让人喜欢不起来。有个人曾告诉我,现在的北京是冒险家的乐园,遍地黄金可捡,可是我却什么都没有捡到,也不是没有美妙时刻,有一年我住在安贞西里,靠近元大都公园,秋天的时候,偶尔有几天雾霾不重,我在傍晚时刻出门散步,那时阳光是啤酒般的金黄,风也很温和,公园里有柿子树,海棠树,柿子树的叶子落了,红红的果实挂在枝头,海棠果也结满枝头,有几个人拿着竹竿打柿子,还有孩子挂在海棠树上摇,果实稀稀落落地掉下来,他们一涌而上,分捡为数不多的战利品,那时我觉得很快乐,并非是怀念乡野生活,也许是有某种奇怪的柔软笼罩了我,让人觉得北京也有温柔的时刻,想起来,这是我唯一喜欢它的地方。 无论如何,我还是将离开此地,以暖气、儿化音、糖炒栗子起誓,北京啊,我终将离开你。 祝雾霾早散,车不拥堵。 ……………………………… 本文经作者授权腾讯·大家转载。首发作者个人公号“狐狸宅”。 公号名:狐狸宅 ID:huli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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