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医学会尸检受理规则1、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范围包括①普通病理尸检;②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尸检机构实施)。 3、受理尸检部门应是具备独立尸检能力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门注册的病理学诊断中心。 4、主持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训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邀请法医参与尸检。 5、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包括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门;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申请或委托方。 6、申请或委托尸检方必须向受理尸检方递交有关资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有申请或委托主当事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尸检申请书委托书。 (3)逐项认真填写的尸检申请书(包括死者的临床资料要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说明尸检有关事项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由受理尸检方制定),并确认以下事项。
二、尸体解剖须知
三、尸体解剖的一般常规
四、一般尸体解剖的主要步骤与要求(一)[体表检查]称体重,量体长,观察发育、营养状况,检查体表有无黄疸,发疳,出血点,疤痕,创口等,及其部位,大小;眼、耳、鼻、口腔等有无溃疡、分泌物或液体流出,外生殖器有病变,浅表淋巴结肿大否;有无尸冷、僵、腐败现象。 (二)[体腔检查](1) 胸、腹壁皮肤切开及剥离:根据情况,选择Y形、T形或直线切口切开皮肤。切开腹膜时,先切一小孔,插入两指,再从两指之间剪开,以免划破内脏。剥离胸壁皮肤时,应注意将胸肌一并剥离,但勿损及肋间肌。 (2) 腹腔检查:检查腹腔内有无积液和积气,腹膜情况,各器官的位置。与关系,有无粘连,肝脾肿大否,其边缘在锁骨中线肋缘下及剑突下几厘米,检查左右横膈的高度。 (三)[胸腔检查](1) 必要时在胸腔未切开前检查有无气胸。可有注射器吸水后,在第一肋间处自胸壁刺入,观察有无气体自水面下上升。 (2) 在肋骨软骨联接线内侧约0.5cm处,将第二肋骨到肋弓的软骨切断,紧沿胸骨后壁将横及纵隔割离,注意勿损及心包及大血管,然后检查胸腔有无积液,其量及性质,必要时涂片检查与细菌培养。 (3) 切断第一肋骨,分离胸锁关节,将胸骨及肋骨取下,观察各器官的位置,两肺表面情况,胸腺是否已经脂肪化。锯开胸骨,看骨髓造血情况。 (4) 自心尖部向上,作人形剪开心包,检查腔内液量,心包膜内壁情况,必要时取心血作细菌培养。 (5) 疑有空气体栓塞时,将心包剪开一小口,用镊子拉紧切口两侧心包膜,心包腔内注满水,然后,在水上剪开右心房及肺动脉,观察有无气泡逸出,或者先结扎进出心脏的大血管,取出心脏,淹没于水下剪开右心,观察有无气泡逸出。 (四)[各脏器的取出] 各器官取出前,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及与其他器官的关系,检查有困难时,一时不能明确者,可与其它器官一并取出,然后再仔细检查。检查各器官前,应称其重量,量大小。 (1) 心脏的取出与检查,在体内剖开右心,检查肺动脉有无栓塞后,将心脏提起,从根部或心包膜内壁分别剪断上、下腔静脉,(于距瓣膜2cm处)肺静脉和主动脉(于距瓣膜5cm处),取出心脏,(若有心、血管畸形,则应将心脏连同肺脏一并取出)。检查心脏增大否,外膜光滑度,有无渗出物等,心脏按血流方向剖开,测量各瓣膜的周径及左右心室的厚度。 A:右心剖开法:第一步,用刀或剪将右心从上、 下静脉入口处直线剖开,如欲避免破坏窦房结,从下腔静脉向上,剖至房室间沟上1cm处,向右心耳剪开,保持上腔静脉口完整,上腔静脉至少保留1cm。第二步,从此线中点沿心脏右缘剖至心尖部,检查三尖瓣,并用手指检查动脉有无血栓或狭窄。第三步,从心尖部沿心室中隔剖至肺动脉,检查肺动脉瓣。 B:左心剖开法:第一步,用刀或剪将左心房从左、右静脉入口之间作直线剖开,以手指检查二尖瓣是否狭窄。第二步,从此线的左端沿心脏左缘剖开至心尖剖。第三步,从心尖部沿心室中隔,避开肺动脉剖开肺动脉剖开主动脉,检查二尖瓣与主动脉瓣。 心脏剖开后,检查心肌厚度、硬度、色泽、心内膜光滑度,瓣膜周围有无增厚,及赘生物,有无狭窄或关闭不全,检查冠状动脉开口情况。 (2) 肺脏的取出:可由肺根部将主支气管和血管切断取出,或与颈部器官一并取出。 如两层胸膜间有粘连,需细心分离,勿损及肺,如粘连牢固,可连同胸膜壁层一并剥离,取出肺脏。取出后检查其表面情况。切开检查肺切面的改变,有无病灶、气肿、萎陷等,肺门淋巴结肿大否,切面情况。 (3) 颈部器官的取出:A,充分分离颈部皮肤与软组织,用长刀刺入割断舌下系带,紧沿下颌骨内面向左、右尽量地将下颌与舌间的软组织分离。B,将舌拉下,自硬腭后缘割离软腭,注意应将两侧扁桃体完全取下。C,将舌、咽、喉头、气管、食管、肺拉下于横膈上将食管、下腔静脉及主动脉切断,连同胸腔器官一并取出。 (4) 腹腔及盆腔器官的取出: 一般先将脾脏摘出,继之取出小肠、肾上腺、肝、胆囊、胃、十二指肠、胰,最后取出肾及盆腔器官。 ① 将脾脏提至腹腔前方,割断脾门部血管,取出脾脏。检查其大小,重量,硬度,表面色泽。切面有无外翻;有无糊状物刮下,脾门血管及脾小体、脾小梁的情况等。 ② 小肠与大肠的取出前, 应检查肠系膜 淋巴结及血管,找出空肠的起端,切断,自肠系膜附着处将肠割下,直至直肠处将其切断取出,肠的断端应钳紧或结扎,以免粪便污染腹腔。待其他器官检查完毕后再检查肠。先量其长度,在肠系膜附着处沿纵轴剪开肠腔,检查粘膜有无病变,腔内有无寄生虫等,必要时可保持肠与肠系膜的关系,并将其一并取出。 ③ 十二指肠在原位从前面剪开,用手挤压胆囊:看胆道通畅否。沿胃大弯剪开胃,检查粘膜病变,将胃及十二指肠从后壁分离,与胰脏一并取出,在检查胰脏前,注意观察脾静脉有何变化。检察胰脏重量,大小,硬度,作多横切面,检查切面情况。 ④小心分离肾上腺周围组织,取出肾上腺,分离右侧肾上腺时,将肝向上方推,注意分离与皮肤上腺相连的肝组织,肾上腺取出后,作多人横切面,检察皮质与髓质的特征,有无出血等。 ⑤取出肝与胆囊前,应仔细检查胆管、门静脉、肝静脉,然后剪断肝门的胆管及血管,分离镰状韧带,将门静脉及肝背部部一段下腔静脉与肝一并取出。检查肝的大小,重量,硬度,色泽,注意检查肝静脉及腔静脉,切面外翻否,小叶结构清楚否及有无其它病变。 ⑥分离肾周围脂肪结缔组织,将肾提出,凸面向上剖开,注意包膜剥离要难否,检查表面的性状,切面皮质及髓质纹理是否清楚,肾盂粘膜有无病变。然后连输尿管一起取出肾脏。 ⑦盆腔内器官的取出:先分离腹膜及周围组织,再取盆腔器官,男性可将直肠、膀胱一并取出,结肠断端应结扎或缝合。 (五)脑与脊髓的取出:1、从两耳后经头顶部作一切口,将刀插入切口,切开头皮,向前后剥离,划好锯线。此线自前额中心处向左右两侧延伸,经耳廓上缘,再向后向上延至枕外隆突近处,按锯线切断两侧颞肌。锯时注意锯到抵抗力减少时即停止,然后用凿凿开,注意勿损及硬脑及脑组织。 2、取脑时,将两侧额叶向上,向后提起,依次切断视神经,内颈动脉,漏斗,动眼神经,再剪开小脑天幕两侧,用左手将脑手托起,切断其余神经,然后用脊髓刀尽量切取较长的一段脊髓与脑一起取出,脑一般需固定5-10天后再切开检查,脑的一般切法如下: A、经四叠体上缘和大脑脚上方斜向切断中脑,分离脑干与大脑。 B、在灰结节部将大脑作冠状切开,检查各基底神经核,外囊,岛叶,下视丘,侧脑室,第三脑室,然后向前向后每隔0.5-2cm作多个切面检查。 C、向小脑蚓部作坐横切面,露出第四脑室底,脑桥经面丘,延髓经橄榄核中部作横切面检查。 D、如为脑膜炎,及脑室扩张等病例,可经额极及枕极的联线稍高处作水平切面检查。 3、用骨凿凿去鞍背和两栅床突,仔细取出脑垂体。必要时凿开中耳或将中耳取出。 4、脊髓的取出法,中线切开背部皮肤,及棘突两侧锯开,椎板,取下棘突及椎板。剪断硬脊膜外脊神经根。切断马尾,轻轻将脊髓连硬脊膜 一并取出,取出时,应避免牵拉挤压。也可人前面锯开椎体,取出脊髓。 (六)骨髓检查:一般病例取小片胸骨及椎骨,观察共骨髓情况,血液病病例取一侧股骨纵行锯开,观察骨髓改变情况,股骨取法如下:先切断髌下韧带,然后沿膝外侧、大腿外侧直到股骨大粗隆切开皮肤、肌肉,并分离出股骨,离断髋关及膝关节,取出股骨,填入长短相同的木棒,整复外形。 [采取细菌培养的方法] 1、心血培养标本: (1) 用无菌镊子提起右心耳,在下腔静脉入口处的上方进行烧灼消毒,(用一有柄铜片在酒精灯上烧红,烧灼器官表面,面积约2*2cm). (2) 用无菌吸管或注射器从消毒部位插入,顺下腔静脉入口推进,取血液2-3ml (3) 在无菌操作下,将吸取之血液立即注入无菌的肉汤培养基,或有玻璃珠的培养瓶内,立即洗净吸管或注射器,以免凝固,若在右心取不到血液,可从下腔静脉吸取。 2、腔(胸腔、腹腔)内渗出液,心包腔内积液,必要时作细菌培养,采取液体时应尽量避免污染。采取脑脊液培养时,于尸检前用无菌手术,在第二及第三腰椎间隙作穿刺,取脑脊液2-3ml,置于无菌试管内送检。 3、肠内容物培养:在回肠末端及乙状结肠下端,或病变明显处的浆膜面经烧灼灭菌后剪开,用棉花拭子插入肠腔内,在粘膜面擦取粘液、渗出物粘膜,放入无菌试管或培养基内送检。 4、脏器细菌培养:脏器表面灼烧灭菌,切取不小于2*2*1.5cm的组织块,装无菌容器内送检。 5、脑组织作病毒分离:用无菌手术取大脑皮质,中脑,海马,脑桥组织块,每块不小于2*2*1.5cm,以冰瓶保藏迅速送检。路途遥远者,可将检材放入无菌甘油瓶内,在低温下送检[4]。 五、尸检材料的取材和固定尸体解剖的材料取材,有两种方法: 1、尸体解剖的内脏,当处理完后,可选取其中有病变的部分取材(粗取),然后存放于固定液中固定,当完全固定后,再行修切成适合于制片的组织块(细取)。一般厚度不超过3mm. 2、将所有的内脏,经逐一处理后,全部固定起来,待其完全固定后,再行取材。 六、科学研究材料的取材这方面材料的来源是各种研究单位,根据自己课题的需要,设计出适合于本课题研究所需的模型,利用不同的动物,如小鼠,大鼠,兔,猫,猪,狗,鸡,牛,猴等进行实验,然后取其全脏器或部分组织,进行实验,对于此类标本,情况特殊,应认真给予对待。 动物标本全部脏器的每个脏器取一块,对于部分脏器的根据需要取材。 当患者死亡后,如果患方家属认为可能与医方的诊断、治疗有一定关系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尽早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通俗的说就是尸体解剖。这一点极其重要。在笔者代理处理的医疗纠纷中,约有一半进行了尸体解剖,并且这些纠纷均因此最终胜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2c3ad0100fnv8.html本案例是由于医方早期诊断存在漏诊、后期诊断存在误诊、治疗不及时、抢救措施不当的案例。尸体解剖实际上明确了医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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