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楷哥语录】张明楷广州讲座使用的经典法语、经典故事

 lgzlawyer 2015-11-14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的“法律人”微信,有法律实务干货,也有法界新闻动态。向您传递法律的知识,让您也成为法律专家。
2015年4月16日至17日,张明楷教授在广东警官学院、广州市律师协会分别进行了题为“刑法解释理念”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辩护”的讲座,广东省律师、学生一千八百余人在主会场、分会场聆听了讲座。张教授的号召力可见一斑。本文是讲座的精彩摘录。

张明楷广州讲座使用的经典“法语”


张明楷:我这么多年来,学习刑法,不是为了得出和别人不同的结论。我尽可能想让自己得出的结论,被司法机关采纳,被社会接受,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很难。


张明楷:我在想问题的时候,从来不想、也不问立法者是怎么想的。因为我觉得根本没有立法原意。你怎么能知道立法原意呢?立法者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这是一个集体,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在立法的时候,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想的是不是一样。即使有立法原意,我们没有获得立法原意的任何途径。


张明楷:起草的法律的人,在立法的时候,他所考虑是最基本时候、典型事实。但是所遇到案件并不一定是典型的案例,一般的盗窃、抢劫谁都会知道。学法律要解决的不是这些典型案例,而是要解决边缘的、疑难的案例,我们要解决的,是立法者99.99%所考虑不到的案例。


张明楷:法律审议的时候,不是一条一条审议的,是整个刑法一起通过的。所以,立法原意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你也是无法探究的。


张明楷:一句话的含义的决定,不是说话的人决定的,而是听者决定的。一个人无心讲一句话,对方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张明楷:如果讲立法原意,那就是法律颁布很久,我们要生活在死人的统治之下。很多国家法律,都有一百多年甚至更久,不会有人去问一百多年人是怎么想的,从来不会有人去问。


张明楷:遇到问题,自己去研究,自己去思考,不要问立法原意。这就是客观解释。


张明楷:罪刑法定,不是立法者定。


张明楷:有争论不是坏事清,任何一句话,都会有不同解释。通过争论,会使结论更加站住脚。


张明楷:我一直主张解释法律,成文法、法条不是没有缺陷,要努力将有缺陷的法律解释地没有缺陷,解释地很合理,通过解释让有缺陷的刑法条文很完美。比如女孩脸上有东西,通过化妆让人看不到就可以了。


张明楷:说刑法有缺陷的人,都是解释者制造出来的缺陷。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觉得她漂亮,她就是漂亮。


张明楷:很多人对刑法很批判,但是对司法解释很崇拜。为什么对刑法本身条文都批判,而对司法解释崇拜。


张明楷:有的条文真的有缺陷,但是可以解释很合理,而不是进行批判。很多情况下,批判是没有用的,就是要通过解释,让它很合理。


张明楷:罗马法的格言:“多余的解释掉。”但是不可以说删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删掉的,解释时,可以将多余的文字解释掉,让它没有意义,而且说得通。


张明楷:当你不能对条文得出合理结论的时候,首先要怀疑的是自己的解释能力,不要首先想到立法有问题,要始终想到将其解释得没有缺陷。


张明楷:网民遇到刑事案件往往争论很大,而民事案件很少呢?主要因为刑事案件正义感很大,民事案件很少。


张明楷:将大前提固定化,那法律含义就死了,没有生命力。对一句话解释正确性只是暂时的,会变化的。法律条文没有变,社会生活变了,就会有不同解释。


张明楷:“总是有疑难案件,迫使我们队法律条文做出新的解释。”


张明楷:不要老是守住很陈旧定义、先前的理解,是要拿到法律体系,拿到具体事实,去看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就要修改先前理解。


张明楷:有一些案件你认为无罪或者罪轻,但是法条规定的有罪或者罪重,你就要解释法条,得出无罪或者最轻的解释。


张明楷:“正义感确实很重要,经过四年的训练,看一个案件,不思考,就能得出结论,这就非常不错了。”


张明楷:“如果总是看法与别人不同,就劝他换专业。有正义感的思考方式,和没有正义感的思考方式会不一样。”


张明楷:要善于观察社会,善于观察一般人的价值观。


张明楷:许霆案,我认为是构成犯罪的,一次坐出租车,就问一个女司机对许霆案怎么看,她不知道许霆案,我就解释给她听。她说当然不对了,不是自己钱,为什么取那么多?因为这个案件,和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她用正义感来看这个案件,你对她的结论就不可以小看。


张明楷:生活事实、词语是会发生变化的,所以在解释法律规范的时候,不可以事先将这个规范的含义固定化、封闭化,而要将法律的概念作为一个开放的概念,它每时每刻都可能增添新的含义,内容。


张明楷:刑法罪行法定原则有两个很重要,一个是文字,一个是目的。目的,就是法益保护。法益保护目的限制,就是文字。两个作用都要重要。


  做出的解释不符合法条目的,是不对的;如果解释符合目的,但是超出了文字限制,也是不允许的。这两个必须具备,两个缺了任何一个,都不成立。两个同等重要,一个都不能少。


张明楷:解释理由,不仅有通常讲的哪几种,理由无穷无尽,有很多的就是凭直觉进行解释。


张明楷:刑法中,几乎没有那个条文的文字没有争议的。比如刑法背叛国家罪,其中的“勾结、外国、危害”等都是什么意思,就需要解释。通常列举解释方法之外,方法多的很。


张明楷:不要做轻易做无罪辩护,可以更多考虑做罪轻或者从轻处罚辩护。一个案件,经过公检法三大部门中侦查、预审、法制、逮捕、起诉、刑庭等六大部门十多人甚至二十多人审查,不会有那么多无罪案件。


张明楷:辩护中,需要给法官找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的、可以协调的结果。一个可以做轻罪辩护的案件如果做无罪辩护,会让法官认为律师不尊重事实和法律,从而拒绝接受任何建议,失去被告从轻处罚的机会。


张明楷:不要过多相信被告人陈述和辩解,很多被告人对律师不一定说真话。任何一个人,陈述事实时,会本能地、不自觉地趋利避害,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法律人要善于知道不同的意见,不可以单独相信,要有相互印证才可以。尤其对于证据已经证明了的事实,不要再编故事。


张明楷:以维护被告合法权益为目的,不要以给司法机关添麻烦为目的,不要患目的健忘症。不要对检察官法官有错推定,要提有意义的事,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要提,不要以挑缺陷瑕疵为目的。一定不要忘记自己辩护的目的何在。


张明楷:不要用大话空话原则性话去辩护,要提出具体意见。大话空话谁都会说。要讲具体内容,养成以刑法构成要素为思路辩护。


张明楷:不要只是找法律司法解释根据,也要适当说理。释明法理,用有力的理论支撑自己的观点。


张明楷:不要离开构成要件来辩护。构成要件归纳事实,学会用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案件。如随便用自己的话语,归纳案件事实,很有可能会导致错误结果。


张明楷: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刑事辩护律师收费高低,表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自由的价值高于金钱,刑事案件辩护的收费应该高于民事经济案件才对。


张明楷:正,不能给不正让步。先动手,是不法侵害,后动手的,是正当防卫,造成轻伤,没有责任。


张明楷:犯罪后逃跑,是犯罪人理性天性,不逃跑反而不正常
  庞九林律师整理

张明楷教授广州讲座使用的经典案例、经典故事


1、就记住了张明楷


张明楷我带的一个研究生,在出国交流时候,遇到上海某大学学生,上海学生问我的研究生导师是谁,学生告诉他是张明楷。上海学生说:“哎呦,张明楷。我们刑法教师讲了一年的课,每讲一个问题,就要批判张明楷,(笑声)整个一年下来,我什么都没有记住,就记住了张明楷。”


2、绝不是李白的意思


张明楷唐诗宋词,几千年来不断有人解释。“有人说,这句话真好,有八种意思。他问过李白吗?他说的八种意思,绝对不是李白当时的意思,法律也是一样。”


3、趁人不备还是趁人有备


张明楷一个身材弱小的女大学生,走在一个人的路上,对面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男子,害怕被抢,于是就紧紧抱住包。对面男子本来没有抢她的意思,看着她那么紧张,就起了念头,走到跟前,就把包夺走了。你说怎么办?盗窃吧,不是;抢夺吧,是趁人有备而不是趁人不备。所以这的趁人不备就要解释掉。


4、是捡钱包还是盗窃


张明楷一个男人,在四楼,脱衣服的时候,把钱包掉到楼下,楼下是大马路,人来人往。他就赶快让夫人下去,正好来了一个人,他就大喊我的钱包不能拿走,那个人就慢悠悠把钱拿走了。你不能说是侵占,男人还看着,不能说是遗忘物;不能说是抢夺,是地上捡的,不能说从地上抢夺的,如果有管制刀具,还有可能构成抢劫了,四层楼怎么抢劫呀。只能是盗窃,古代叫窃盗,现在叫盗窃。


5、女司机解释许霆案


张明楷许霆案,我认为是构成犯罪的,一次坐出租车,就问一个女司机对许霆案怎么看,她不知道许霆案,我就解释给她听。她说当然不对了,不是自己钱,为什么取那么多?因为这个案件,和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她用正义感来看这个案件,你对她的结论就不可以小看。


6、文字的奥秘


张明楷解释刑法,要从目的到文字,有时候也要从文字到目的。文字太奥妙,文字有多种含义。要探究文字的目的。


比如有个很熟悉的教授给我发短信:“请问你知道***的手机号码?”


我回:“知道”。(笑声、掌声)


他:你现在可以发给我吗?


我回:可以。(更大的笑声、掌声。)


对方马上电话带过来,老兄,什么意思吗?


我的回复完全违反常识,没有回答他的目的。


7、放出笼中小鸟


张明楷甲有一个特名贵的小鸟,一天乙趁甲不备,将小鸟放出。我们不能背离刑法规定,得出“乙让美丽的小鸟回归大自然”不构成犯罪的结论,要得出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结论才对。毁坏财物,并不以物理损坏为界限,让人失去了名贵的小鸟,就是毁坏财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