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终于成了正式职业!
作者:安然 温宁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身份定位模糊、工作备受争议的医药代表终于得以承认! 近日,历时五年、七易其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正式出版发行,《大典》把“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并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医药代表的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 医药代表溯源 1989年,“医药代表”从国外引入中国,从最初背景良好、外表光鲜、逼格爆表的商务专业人士,到后来沦为销售,甚至给医生打杂,医药代表经历了从天堂到人间的巨大身份落差。 GSK事件之后,“医药代表禁止入内”这句引发侮辱性联想的标语在很多医院更成为“标配”,当时就有药代称:“现在连到医院跟医生SayHello的机会都没有。”此后网上又曝出一名药代遭到医院保安的围堵,愤而从二楼跳下,导致受伤的事件。 然而,面对“冷眼”和慢待,很多医药代表表示已经习以为常。 医药代表的尴尬身份和境遇,与国内的药品采购方式息息相关。2000年左右,我国开始推行药品招标制度。由于招标由政府部门把持,而真正的采购和使用主体却是医院,因此即使药品中标,也不等于医院就会采购。这直接导致了医药代表生存环境的恶化,他们不得不向医院和医生“拜码头”。 中外医药代表差距显著 所谓的“带金销售”并不好做,毕竟这是桌子底下的交易。 “进了医生的办公室,根本就不敢谈药品,只好扯点闲篇、送点小礼物拉近关系。”一位曾经供职于某家已被合并的跨国药企的医药代表透露。见过大世面的医院高层就更令她头怵,有一次她受命“搞定”某公立三甲医院的知名女院长,挖空心思送了一套精心淘来的进口瓷器,终于博得对方微微颔首:“我看你这个小姑娘蛮聪明的。” 另外一些医药代表更悲催,为了推销自家的药,替医生买菜、接孩子的活都干。无奈的现实是,70%—80%的药品销售都是走医院渠道,而“朝南坐”的公立医院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药企天然处于下风。 面对愈演愈烈的医药商业贿赂,旨在规范操作却往往流于形式的医院“药事委员会”,更增加了医药代表的工作难度,院长、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业务科室主任、直到最后出诊的医生,一个都不漏下才是销量的保证。 可以说,医药代表们不仅要费尽心思地完成销售任务,还要小心谨慎地避免“怠慢”了销售环节任何一个关键人物,其压力可想而知。 相比国内,国外的医药代表则更具专业色彩。 医药代表要给医生带来有关药品研发的最新动态和疾病研究新进展,要帮助医生了解各类新老药物之间的利弊。而且由于医药代表往往能最快掌握到某些疾病新型治疗药物开发的最新动向,所以他们通常可以比医生更了解某些药物的开发进展。有些医药代表甚至是某类疾病治疗的专家,他们的建议常常可以帮助医生做出正确的决策。 被重新定义的身份 翻开新的职业《大典》,对医药代表工作内容的界定是:1、制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2、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3、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4、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其内容正是强调了医药代表在药物使用方面的专业地位,而淡化了其销售属性。在废除“以药补医”的大趋势下,对医药代表的“新定义”也更加符合政策导向。 但是,很多医药代表对“正名”的积极效果持保留意见,一位药代对《医学界》表示,他觉得这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医生和医院其实并不care,但他也认为在职业保障和安全感方面可能有所改善。 即使此番身份的确认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洗去“污名”,但随着从业环境的不断改善,医药代表的工作也会日益回归其本质,更加“阳光”。 同时,在国家力推医药分开、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日益得到承认的背景下,获得“新生”的医药代表也需要重新定义自己的职业,用自身的改变赢得尊重。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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