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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再成热议深意何在?

 老老树皮 2015-11-26
个税起征点再成热议深意何在?

谭浩俊

平息了几年的个税改革问题,随着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建议,再次引起热议。建议认为,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应当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而只要谈到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话题转入到个税起征点上。因为,从这些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际情况看,除了起征点之外,也没有其他方面的动作。而起征点的调整,又似乎象个算盘珠子,只能拨一拨、动一动。民意反映强烈了,有关方面就拿出来讨论讨论,实在拗不过,就调整一下。否则,就放着不动。

而此次热议,除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建议之外,还有其他哪些方面的原因呢?显然,二孩政策的放宽,可能也是引发舆论和公众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和调整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二孩政策放开了,负担就加重了。所以,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应该改革和调整了,特别是个税起征点,应当提高了。

说实在的,无论是人大财经委的建议还是舆论和公众围绕放开二孩政策提出要求对个税进行改革的要求,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到底应当怎样改,起征点是不是个税改革的核心,则是更为关键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关个人所得税制度应当改革的议论就已经很多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是随处可见。但是,却总是干打雷、不下雨,只是在公认和公众反应太过强烈的情况下,对起征点进行过几次调整。也正是因为每次的个税改革,都是通过调整起征点来予以回应,也就给外界造成了个税改革就是起征点调整的错觉。

事实上,起征点只不过是个税制度中的一个环节,或者说是一个比较重要、比较敏感的环节,而不是关键环节。个税改革的关键,在于促进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而现行条件下的个税起征点,根本就不可能对公平产生多大影响。如收入不透明、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界限不清等,那么,个人所得税最终也就只能沦落为工薪税。就算提高起征点,工薪税的格局也不可能打破。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与百姓生活关系十分密切的一项制度,却总是要在社会反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才有所表示,且往往都是就表不就里、求标不求本,不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和分析,不去探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确实让人难以理解。我们说,个税起征点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确实很大,调整个税起征点也确实能够增加居民的实际收入。可是,相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只进行起征点调整,而不顾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差距问题,起征点再如何调整,其不公平的因子没有消除,改革也就不可能取得成功。那么,为何不探索建立以家庭为核算单位的个税改革之路呢?显然,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管理层对待个税改革的态度和认识问题。

必须注意,对绝大多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来说,以家庭为核算单位计算个人所得税,都是最公平的,也是相对容易做到的。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薪税特征决定了以家庭为核算单位是可行的,是能够掌握比较完备的数据的。至于征信体系不健全可能造成的漏洞,也不可能比现行体制下更多。而且,随着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可以得到解决。

有专家建议,是否可以将个人所得税调整与CPI等挂钩,这当然是一种做法,但也仅仅是治标不治本,个税方面的问题,不在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让居民收入跑过CPI,而在于公平、公正。就算有收入的居民能够跑得过物价变动,那没有收入的人呢?有下岗人员的家庭呢?不还是应当按照家庭征收才更具公平性吗?

所以,有关方面建议对个税体制进行改革,舆论和公众也再一次聚集个税起征点,说明社会各方对个税问题还是相当关注的,是高度重视的。那么,有关方面是否能够顺应民意,拿出实实在在的符合发展实际的个税改革方案来。要知道,财税改革方案明年底前就必须拿出,而个税改革方案极有可能是整个财税改革方案中难以度较大的一个,必须迟早动手、尽快进行调查,而不是总是被动地被舆论和民意推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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