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云南人梁某在永康市看守所里后悔不已。他怎么也没想到,原本是自己带着妻子去告“小三”强奸,最后却演变成了因涉嫌非法拘禁而被批捕的结局。 梁某,云南人,早年和妻子陈某在永康打工,过了不少苦日子。但通过努力,他们渐渐办起洗脚店、开起保温杯加工厂,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然而,为工作方便,梁某平时住在花川,与妻子可说是处在“分居”状态。 今年8月31日,久未回家的梁某在返回其位于永康古山的住处时发现妻子一夜未归,一个秘密便由此被撞破。 “你昨晚去哪了?”招架不住丈夫的盘问,陈某道出真相,她与一位男子共度了一夜。梁某顿时怒火中烧,对妻子更是拳脚相加,并问出那名男子姓陆,20多岁,在永康某企业上班。 痛恨之余,梁某决定“教训”下那个男子。于是,他拉上妻子来到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陆某强奸妻子陈某。报案后,梁某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陆某的车辆牌照及其常出现的地点。 9月初,梁某叫来岳父等6人在永康市西溪镇某地找到陈某。刚一见面,梁某上前就对陆某一阵拳打脚踢,随后6人将其带走。 “你是谁,为什么打我?”“你强奸我老婆,就该打!”梁某等人提出,陆某需赔偿7.8万元,不然就给他好看。然而陆某始终不同意写下这张“欠条”,称自己没有那么多钱。 梁某不信,几人便将陆某五花大绑后带到水库边,经过一番吓唬,陆某写下“欠条”,承认了自己的通奸行为,表示愿意通过卖车、借钱等方式凑足“赔偿金”。 此后,梁某等人带着陆某四处筹措“赔偿金”,发现无法凑够,便将陆某押送至公安机关。然而,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陆某行为并不构成强奸。 与此同时,陆某因伤势住院后,于10月9日带着伤势证明来到古山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到殴打并被非法拘禁。古山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调查。11月20日,梁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批准逮捕,另3名涉案人员也在追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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