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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发展史

 tanyou 2015-11-30
  
 

 
 一、摇滚乐的产生
1、背景
回顾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历史,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欧美发生经济危机,出现了经济大萧条;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投入反法西斯战争,直到1945年战争才结束。再看50年代以后,50年代,美是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也经常被视为美国人的繁荣时代。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动荡的年代之一。由于出兵参加越南战争,遭到人民的反对,使全国处于社会、政治极不安宁的状态。
恰好在50年代,特别是1952年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美国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也处于安居乐业的状态。于是,中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养儿育女,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一下子这个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当时,孩子们在课余生活里,一般都与家人呆在一起。电视节目也比较健康,在音乐趣味上也没有太大的鸿沟。青老年人欣赏的音乐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乐队”演奏的音乐,还有就是延续了几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词经常表达单纯的爱情,音乐也不带威协性,尽量给人一种舒适、安宁的感觉。
到了50年代中期,这批青少年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没有像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苦难,同时又倍受家庭的宠爱,因此,他们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爱好,而且由于人多势众,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这时,他们正好在摇滚乐中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摇滚乐简单、有力、直白,特别是它那强烈的节奏,与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的特性相吻合;摇滚乐无拘无束的表演形势,与他们的逆反心理相适应;摇滚乐歌唱的题材,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
2、摇滚乐的出现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个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倍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正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间感觉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一种新的风格--摇滚乐正式诞生了。
摇滚乐的正式产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这个名词却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现。1951年,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 Gonna Rock,We're Gonna 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 n' Roll)这个名词。1955年,电影《黑板丛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对摇滚乐的产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它讲述的是一群学生造反的故事。一位中学教师面对这群学生唱起了一首歌,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昼夜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1955年7月,《昼夜摇滚》在波普排行榜上获得第一名,标志着摇滚时代的到来。它的演唱者比尔·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一个摇滚乐偶像。从此,摇滚乐开始风靡全国。
3、摇滚乐的来源
节奏布鲁斯(Rhythm&Blues)
美国的种族隔离一直很严重,在住宅区、学校、教堂和各种社会设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开的。在种族隔离的政策下,黑人保留着自己的宗教、语言、服饰、舞蹈和音乐。节奏布鲁斯像其他黑人音乐一样,拥有自己的群体。它被称作“种族唱片”,与白人音乐市场是分开的。
节奏布鲁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布鲁斯音乐继续发展的结果。它在城市布鲁斯的基础上结合了摇摆乐和钢琴音乐布吉-乌吉的特点,声音变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续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它还保留了黑人音乐即兴演奏的传统,合奏时仍然采用可以不断反复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与和声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布鲁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经营,战后,由于黑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几家大唱片公司对黑人音乐产生了兴趣,此时,排行榜也开始用“节奏布鲁斯”来代替原来“种族唱片”的称呼。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乔丹(Louis Jordan,1908~1975)、乔·理京斯(Joe Liggins)等。节奏布鲁斯的特点在很多摇滚乐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特别是早期的摇滚乐,好多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版”。70年代,节奏布鲁斯与福音歌(Gospel)相结合之后,使它的发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乐都带有一股浓烈的节奏布鲁斯气息,特别是索尔音乐(详见索尔音乐部分)有时和节奏布鲁斯几乎难以区分(如马文·盖伊、杰克逊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后,节奏布鲁斯融进了更多的流行音乐成分,使其变得更加商业化。比如当今的节奏布鲁斯,好多都已经失去了原有布鲁斯的特征,而强调反拍的律动成了它的主体,有时偶尔在演唱中还能找到几个由滑音而带出的布鲁斯音符。像近几年出现的所谓的节奏布鲁斯歌手白兰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莱恩·麦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乐,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节奏布鲁斯了,如果硬要从理论上分析的话,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被商业化了的,被流行音乐市场漂白过的节奏布鲁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节奏布鲁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两首格莱美获奖作品: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的《改变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给我一个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进流行音乐成分又保持布鲁斯特征的现代节奏布鲁斯佳作。节奏布鲁斯作为摇滚乐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了历史的见证,它在影响了摇滚乐之后,自身的不断发展,又使其变成了当今流行乐坛最受宠爱的乐种之一。
叮砰巷歌曲(Tin Pan Alley)
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大多数人所听的流行音乐“波普”(POP)就是叮砰巷传统风格的延续。它带有好莱坞电影音乐、百老汇音乐剧和三四十年代盛行的摇摆乐的影响。叮砰巷是个地名,位于纽约第28街(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从19世纪末起,那里集中了很多音乐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销员整天弹琴,吸引顾客。由于钢琴使用过度,音色疲塌,像敲击洋铁盘子似的,于是有人戏称这个地方为“叮砰巷”(或译为“廷潘胡同”)。叮砰巷不仅是流行音乐出版中心,也成为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一种风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多世纪,从19世纪末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
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从表现形式来看,歌唱性的旋律、不复杂的节奏、自然音体系的和声(有时也出现变化和弦和乐句之间的转调),大都采用“节歌-叠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著名的叮砰巷作曲家有欧文·伯林(Irving Berlin,1888~1992),代表作品有《白色圣诞》(White Christmas);科尔·波特 (Cole Porter,1891~1964),代表作品有《白天与黑夜》(Night and Day);杰若米·科恩(Jerome Kern,1885~1945),代表作品有音乐剧《老人河》(Old Man River);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1902~1979),代表作品有音乐剧《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蓝月亮》(Blue Moon);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1898~1937),代表作品有《夏天时光》(Summer Time)、《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
二、早期摇滚乐
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的成长起来,在这期间,摇滚乐舞台显现出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接着又在众位摇滚明星的拥护下使其呈现出了三种不同的风格倾向。
1、比尔·哈利(Bill Haley,1925 ~1981)
比尔·哈利,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经常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
1925年,比尔·哈利生于密西根州,父亲是纺织工人,会弹班卓琴,母亲是钢琴教师。比尔·哈利从小学习吉他,演唱乡村歌曲,也喜欢和熟悉节奏布鲁斯,并于1950年成立“骑马人”(Saddlemen)乐队。比尔·哈利在演唱乡村歌曲的同时,偶尔发现用乡村音乐风格演唱节奏布鲁斯歌曲也能被白人听众接受。1953年,他把乐队改名为“彗星”(Comets),并有意识地把乡村音乐与节奏布鲁斯强劲有力的节奏结合在一起。1954年,比尔·哈利录制了《昼夜摇滚》,起初只有一般的效果,但当它于1955年与电影《黑板丛林》结合在一起时,却产生了巨大的轰动。
70年代,比尔·哈利患上了狂想症,再加上酗酒的习惯,于1981年死于心脏病。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为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2、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1935~1977)
50年代最有影响的歌手是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素有“摇滚乐之王”的称号,他为摇滚乐的推广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普莱斯利,1935年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图佩洛。自幼家境贫寒,父亲是一名卡车司机,生活在白人社会底层,因与黑人杂居,社会地位与黑人同等。普莱斯利从小就接触白人与黑人两种文化,并在教堂福音歌的熏陶下长大。11岁开始学习吉他,因此,他既吸收白人音乐,又吸收黑人音乐。1948年普莱斯利全家迁往孟菲斯,他经常去城里的黑人区听B·B金等人的演唱。
1953年,普莱斯利中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卡车司机的工作。那年夏天,他到“太阳”唱片公司录音棚录制了两首歌曲,作为给他母亲的生日礼物。这时,唱片公司老板萨姆·菲利普斯(Sam Phillips)发现了普莱斯利的潜力,一个白人,却有着黑人的声音和感觉,于是便与他签约。1954年7月,发行了第一张唱片《那很不错》(That's All Right),在当地获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他的舞台表演(如扭动臀部等大幅度的动作),更是赢得了众多青年人的喜爱。1955年秋,他转签RCA胜利唱片公司。1956年随着《伤心旅店》(Heartbreak Hotel,例19)的发行,使其名声大振。1958年在他事业步入辉煌之时,他却离开了歌坛,放弃了演唱,应征入伍,直到1960年复员。从1962年到1968年,普莱斯利除了拍电影外,很少与听众接触,隐居在孟菲斯老家。1967年,普莱斯利与博利尤(Priscilla Beaulieu)结婚。婚后生有一女,但6年后他们因婚姻破裂而离婚,女儿判给了女方,他精神受到刺激,意气消沉。他的体重超过200磅,有损舞台形象。因此,他开始节食、吃减肥药,加上吸毒,健康大受影响。1977年8月16日因心脏病在家中去世,终年42岁。
一代歌王离开了人间,全国为之震动。截止他死时为止,至少售出了5亿张唱片。确实,普莱斯利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有人说他是摇滚乐的化身。他的模样逗人喜欢,带有一种不落俗套的反叛性;他信仰宗教、孝顺父母、爱国(如志愿入伍)、从不逃税。最重要的是他比任何一位歌手都更出色地把两种文化(黑人文化和白人文化)结合在一起。而且,普莱斯利还在两种文化的基础上唱出了更多的音乐风格。他的歌唱既有呼喊型的,也有温和型的,内容涉及爱国的、宗教的、逃避现实的、社会评议的、乡土气息的、浪漫情调的不同方面,以此满足了不同阶层的需要。他成了不同音乐爱好者都喜欢的人物。普莱斯利死后,音乐产业很想再找一位像他那样多面的歌手,但一直没有成功。
3、三种风格倾向
主流摇滚(Main Stream Rock)
在摇滚乐的三个来源中,我们已经提到过,节奏布鲁斯是摇滚乐最重要的来源。节奏布鲁斯的特点也在摇滚乐中得到了保留和发展,由此形成了50年代摇滚乐中的主流风格。节奏的作用在所有摇滚乐中都很明显,但在主流摇滚中更被突出。摇滚乐一般为四拍子,在传统的四拍子中二、四拍是弱拍,许多主流摇滚却强调二、四拍力度,也有的主流摇滚对每小节的四拍同等强调。主流摇滚比节奏布鲁斯在节奏上的变化更快些,反拍的力度更厚重,感觉更强烈。在乐队中,鼓手与其他乐手一样重要,不只是单纯的敲击拍子,钢琴和吉他也经常参与节奏的组成。而且他们还与贝司一起形成明显的低音线条。乡村音乐和波普的低音通常是每拍或每隔一拍有个低音,主流摇滚像节奏布鲁斯那样吸收了布吉-乌吉的元素后,不只是提供简单的和弦低音,而是一个短小的旋律音型,提供和弦的三四个音,有的还增加一二个和弦外音。
主流摇滚继承了节奏布鲁斯强劲有力的演唱风格。对于白人来说,过去很少有这样的类型,但在节奏布鲁斯那里却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了。主流摇滚还经常采用12小节布鲁斯曲式结构,或以此为基础加以变化。如普莱斯利演唱的《猎犬》(Hound dog)、《监狱摇滚》(Jailhouse Rock),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演唱的《露西》(Lucille,例21)等。50年代最能体现这种呼喊型摇滚乐特点的歌手是小理查德。
小理查德,1932年出生于美国左治亚州的梅肯,是全家12个小孩中的第三个。他从小家境贫寒,在家庭的影响下虔诚的信仰上帝,参加当地教堂的唱诗班。
小理查德的演唱十分狂热,连唱带喊加上跳,总是满头大汗的样子。1957年,他投身于宗教,断绝了一切演出活动。1962年,他赴英国巡回演出时受到披头士的鼓舞,又决心重返摇滚乐坛。到了60年代末,他的风格显得有点过时了,但他的影响仍可从其他摇滚歌手中显示出来。70年代,他企图重整旗鼓,但因卷入吸毒、酗酒和同性恋而未能如愿。80年代初,他再一次放弃狂放的生活方式而转向宗教。
温和摇滚(Soft Rock)
主流摇滚受波普的影响很少,但其他摇滚乐结合了波普的成分,则形成了一种比较温和的摇滚乐风格。有人对这种摇滚乐嗤之以鼻,称它为“廉价摇滚”,但它却有着自己的市场。事情往往是相对的,有了比较强劲的主流摇滚风格,一定会出现它的对立面--温和摇滚。普莱斯利为发展温和摇滚树立了样板,如50年代的《想你、要你、爱你》(I want you,I need you,I love you)、《别》(Don't)、《温柔地爱我》(Love me tender,例22)等歌曲。60年代,他有更多的作品朝着温和摇滚的方向发展,有的简直与波普没有区别。
山区摇滚(Rockabilly)
山区摇滚通常是具有乡村音乐背景的白人乐手,因受节奏布鲁斯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摇滚风格。它由摇滚乐与乡村音乐的前身--山区音乐相结合而成,就像“rockabilly”这个词本身所表示的那样:由“Rock”和“Hillbilly”两个词组合而成。山区摇滚于50年代产生在美国南方,是乡村摇滚的前兆,它按照山区音乐的演唱方式,通常采用原声吉他作为节奏性乐器。另外,在传统乡村音乐中从不使用的鼓也出现在山区摇滚中。从整体看,很难精确地划分山区摇滚与主流摇滚的区别,它与主流摇滚一样,具有强烈的、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只是强烈程度有所减轻和冲淡,不用呼喊的演唱方式,音高也是清楚的。有人认为它的风格不纯,不是真正的摇滚;也有人认为,这样一来摇滚乐可以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其实,比尔·哈利的那首《昼夜摇滚》就是采用了节奏布鲁斯的材料,用它所熟悉的乡村音乐加以修饰而成,它不仅为主流摇滚乐,也为山区摇滚打下了基础。最有影响的山区摇滚代表是“埃弗利兄弟”演唱组(Everly Brothers)。
“埃弗利兄弟”由唐·埃弗利(Don Everly,1937年出生)和菲尔·埃弗利(Phil Everly,1939年出生)两兄弟组成。它们以普莱斯利为榜样,向着山区摇滚方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功。音乐上,他们没有直接受到节奏布鲁斯的影响,基本上保持了传统的山区音乐风格,演唱时注重和声的运用。1988年, “埃弗利兄弟”首批被正式列入《摇滚名人录》。
主流摇滚、温和摇滚和山区摇滚,这些名词只是用来说明摇滚乐风格的不同倾向。每个歌手都有自己的演唱特点,有的典型地体现了某种倾向,有的则不然。即便是同一歌手,不同时期、不同作品也有区别。因此,不宜给歌手硬贴标签。
4、 其他摇滚歌手
在早期摇滚乐中,除了以上提到过的歌手以外,还有很多歌手为摇滚乐的发展都做出过贡献。下面主要介绍几位成绩较为突出的代表歌手:
查克·贝里(Chuck Berry)
1926年,查克·贝里出生于美国的圣路易斯,童年时就在教堂的唱诗班里唱歌,中学时学习吉他,后来又学习钢琴和萨克斯管。贝里从小就在黑人音乐的熏陶下长大,特别是节奏布鲁斯,是他的主要音乐根基。
对于贝里来说,除了他的歌曲以外,它的歌词创作和吉他演奏都对摇滚乐产生过重大影响。贝里的歌词,与当时一般摇滚乐的陈词滥调或无意义的音节相比,水平显得要高些。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50年代美国新一代青少年的心理和要求。贝里的演唱采用呼喊式的风格,但发音比较清楚。他的吉他演奏更是迎来了大量的追随者。可以这么说,在吉他天才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出现的前十年,贝里为摇滚乐的吉他风格树立了样板。
杰瑞·李·刘易斯(Jerry Lee Lewis)
杰瑞·李·刘易斯,1935年出生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费里德,是一位白人摇滚乐手。他出生于南方小城镇的穷苦人家,从小受节奏布鲁斯和福音歌的影响,习惯用12小节的布鲁斯结构和布吉-乌吉式的钢琴演奏。刘易斯擅长表现快速的硬摇滚歌曲,表演姿态十分花哨,弹琴时总有各种不同的身体动作与之配合。刘易斯在婚姻问题上的越轨行为(多次不合法的婚姻)断送了他的音乐前程。他在摇滚乐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影响却很大。他独特地结合了乡村音乐和节奏布鲁斯,他的钢琴风格、演唱风格,甚至生活方式都影响了同时代人和后来人。他一直想成为摇滚乐之王,但这梦想却断送在自己的手里。
巴迪·霍利(Buddy Holly)巴迪·霍利,死后成为传奇人物。他的歌曲直到60年代,甚至70 年代还在流行。
“胖子”多米诺(Fats Dimino)
“胖子”多米诺,1928年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音乐家庭出身,9岁开始学习钢琴,14岁中学退学开始参加演出。
多米诺和小理查德一样,都是南方黑人,都是自弹(钢琴)自唱,音乐背景都是节奏布鲁斯。但是,他的风格显得比较文雅,比较有控制,不太猛烈也不那么耀眼。他的演唱也不像小理查德那么粗声粗气,不带威胁性。他的个人生活更是无可挑剔。
50年代的摇滚乐并不全都是新作品,还有一种做法就是根据旧的波普歌曲按照摇滚乐的风格加以改编,增加摇滚乐的低音声部和明显的摇滚节拍。多米诺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5. 冲浪音乐(Surfing Music)
摇滚乐的兴起,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这种反对来自教育界、宗教界、行政界以及学生家长等各个方面,他们从道德、管理、青少年教育、社会风气等各个角度对摇滚乐提出批评。
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时候,摇滚乐浪潮好像已经过去。前面提到的众多明星中,小理查德转向宗教;刘易斯因生活丑闻退出摇滚乐坛;查克·贝里因雇用妓女而蹲了监狱;巴迪·霍利去世;多米诺和普莱斯利的歌曲也都转向波普方向。主流摇滚、山区摇滚和温和摇滚这三种摇滚乐中,主流摇滚很少再出现新的东西,很难取得前几年那样的主导地位;山区摇滚向温和摇滚靠拢。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风格,其中以冲浪音乐的影响最大。
作为摇滚乐的一种,它只是把对流行音乐的兴趣和对冲浪运动的热爱结合起来,歌唱海浪、海滩聚会、摩托车、女孩,冲浪的体验等等。冲浪歌手最关心的社会问题就是当地的药房里防晒油的销售量,而对社会问题却漠不关心。
最早的冲浪音乐出现在1956年,代表作品是罗伊·奥比森(Roy Orbison)的《半蒙面具》(Domion),它有着波浪般起伏的节奏和吉他音响。但冲浪音乐流传开来并产生全国影响,是由“沙滩男孩”(The Beach Boys )乐队于1961年和1962年先后发行的《冲浪》(Surfin')和《冲浪旅行》(Surfing Safari)这两首歌曲引起的。
“沙滩男孩”由南加利福尼亚的5名中学生组成,他们是布莱恩·威尔逊(Brian Wilson )和他的两个弟弟,加上他们的表兄麦克·洛夫(Mike Love )和一位朋友沃·贾丁( Al Jardine )。其中威尔逊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他们的代表作品还有:《美国冲浪》(Surfin' U.S.A)、《冲浪姑娘》(Surfer girl)、《有趣、有趣、有趣》(Fun,Fun,Fun)、《罗达救我》(Help Rhonda)和《加利福尼亚姑娘》(California girl)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威尔逊越来越对录音技术的运用感兴趣,而且开始不满足于那种无忧无虑的冲浪音乐。1966年,他们花了六个多月时间,通过四个不同的录音棚实验,推出了他们最畅销的一首歌曲《良好的精神感应》(Good Vibrations),于同年12月登上流行音乐榜首。当时,一首摇滚乐曲一旦确定了它的速度、节拍、调性和织体后,在持续约二分半钟的时间内,基本上就不会有太大变化。《良好的精神感应》却不同,它在速度、织体、节奏和音色方面都有很多变化,混合了多重音响,也许是直到那时为止最复杂的一首歌曲。与此同时,只有“披头士”也在进行着类似的实验。在这之后“沙滩男孩”继续推出了一系列作品,但是再没有取得以前那样的成功,在听众的心目中,他们所发出的声音,仍然是与单纯的冲浪游戏联系在一起的。
从历史角度上讲,冲浪音乐只是一种短暂的过渡性音乐,但是,它那极具个性的音乐特征却吸引了当时不少的青年听众。如果为冲浪音乐的特点作一简单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1)音乐以自然音为主;(2)节奏轻快而富有动力;(3)声乐部分有大量的密集和弦构成的合唱;(4)注重电吉他效果的运用;(5)曲式结构多为节歌-叠歌形式。
三、“披头士”与英国摇滚乐
摇滚乐的兴起把原来的流行音乐和流行音乐产业闹得天翻地覆。一些著名的波普歌手的声音被普莱斯利、小理查德和刘易斯等人的摇滚歌声所替代,五大唱片公司统治的唱片工业遭到了几百家小唱片公司的侵袭。一个面向成年白人的市场变成了面向青少年的市场,这些青少年对黑人文化越来越感兴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摇滚乐确实迎来了一场革命。但是,这场革命在1964年当它即将进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却失去了当初的锋芒。主流摇滚让位于温和摇滚、波普、冲浪音乐等,一时间,围绕60年代的摇滚乐将如何发展引来众说纷纭。而这个时候的美国社会也正处于混乱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属于美国人的摇滚乐却让英国人闯了进来。在“披头士”( The Beatles)乐队的影响下,美国正趋消散的摇滚乐开始重获生机,由此掀起了摇滚乐历史上的一次新的高潮。
1、“披头士”的发展历程
就像50年代的摇滚乐以普莱斯利为代表一样,60年代推动和支配摇滚乐坛的主要代表是“披头士”。不仅如此,“披头士”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最成功的摇滚乐队。
1958年,英国利物浦青年约翰·列农(John Lennon,1940~1980,主唱兼节奏吉他)组织了一个乐队,参加这个乐队的有当地青年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生于1942年,贝司兼主唱)、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1943~2001,主音吉他)和另外两位青年。乐队曾几经易名,开始起名为“甲壳虫”(Beetles),最后列农故意把Beetles拼作Beatles。1962年,另外两名青年先后离队,林格·斯塔尔(Ringo Starr,生于1940年,鼓手)加入其中,“披头士”的四名队员从此固定下来。1961年,利物普唱片公司的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发现了他们的巨大潜力,成了他们的经理人。首先,他所做的事情是包装“披头士”的外形:长头发、无领四扣的上衣、烟囱似的长裤子和矮靴子。1962年,EMI下属的“帕洛风”(Parlophone)唱片公司经理乔治·马丁(George Martin)与“披头士”签约,并与同年9月发行《爱我吧》(love me do,例23)和《附言:我爱你》(P.S.I love you)两首歌曲。1963年3月又推出一首《请让我愉快》(Please,Please me),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并登上了榜首。同年由“帕洛风”发行的其他歌曲如《从我到你》(from me to you)、《他爱你》(she loves you)、《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接连获得第一。“披头士”因此而名声大振。11月,“披头士”被邀请在皇家综艺剧场参加演出,英王太后和玛格丽特公主都出席了现场。1964年,“披头士热”传到了美国,美国流行音乐排行榜差不多成了披头士的天下。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披头士的声音。同年,他们的第一部电影《辛劳之夜》(A hard day's night)放映,同样引起了轰动。影片的主题歌使“披头士”荣获当年格莱美最佳演唱小组奖。1965年6月,“披头士”还获得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颁发的不列颠帝国勋章。
到此为止,主要是“披头士”的早期活动。从他们的歌曲中可以看到,早期的风格都比较简单、明快、无忧无虑,而且还便于舞蹈,在艺术上缺乏创新。
到了1965年末的时候,“披头士”已经取得了很少歌星能够取得的优越地位:不管他们演什么,听众都能接受。听众认为:“披头士总是对的。”因此,他们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大胆实验,摆脱流行音乐的老一套,从而对摇滚乐的发展做出贡献。正在这个时候,麦卡特尼和列农的不同个性开始显露出来。保罗·麦卡特尼是保守的、易动感情的,渴望给人快乐,愿意顺从习惯的;约翰·列农是反叛的、进攻性的,酷爱讽刺,擅长文学,而且在音乐上没有那么高的天分。
1965年,麦卡特尼完成了一首歌曲《昨天》(Yesterday,例24),并采纳乔治·马丁的建议,用弦乐四重奏形式来伴奏。很快这首歌就登上了排行榜榜首,而且据统计,至今它的翻唱版本已超过了2500多种,创历史之最。但是,列农并不喜欢这首温柔的抒情歌曲。接着,他们推出的三张专辑《橡胶灵魂》(Rubber Soul)、《昨天和今天》(Yesterday and Today)、和《左轮手枪》(Revolver),实验成分逐渐加大,表现了“披头士”已从早期在歌曲中大呼“耶、耶、耶”,开始过渡到艺术上追求专业技巧、力求更加精致的阶段。
《橡胶灵魂》 首先从封面上看就与前不同。“披头士”四个人的面孔都有点变形,这种多多少少的超现实手法暗示了后来被称作“迷幻摇滚”的音乐。专辑中包括了《单字》(The word)、《米歇尔》(Michelle)、《在我的生活中》(In my life)等歌曲,其中另一首歌曲《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运用了印度的西塔尔琴(Sitar)而独具特色。
第二张专辑《昨天和今天》仅在美国发行。其中《哪里都不去的人》(Nowhere man)的歌词受民谣摇滚的影响,显示了更多的社会评论的性质。
在第三张专辑《左轮手枪》中,《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使用了弦乐八重奏形式,这种歌曲从很多方面预示了后来发表的《佩伯军士的孤心俱乐部乐队》的风格。通过这三张专辑的制作“披头士”积累了大量录音棚实验的经验,于1967年推出了他们最经典的一张专辑《佩伯军士的孤心俱乐部乐队》(Sergea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由“披头士”与管弦乐队合作,在制作人马丁的监制下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制作而成。它不仅是“披头士”长时间艺术探索的鼎盛之作,同时在摇滚乐历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佩伯军士》是一套组歌,共12首歌曲。标题曲《佩伯军士》不仅是组歌的开始曲,也作为统一全曲的主题反复出现。这里的佩伯军士实际上就是代表“披头士”乐队自己,他们在一种迷幻音乐会的气氛中进行一系列的演唱。比如《缀满钻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歌名几个单词的开头字母LSD即明显暗示了此曲与麻醉药有关,歌词中又出现了各种迷幻景象,但是列农辩白说,这是从他4岁大的儿子的绘画中获得的灵感。音乐上每段节歌都是从三拍子转到四拍子的叠歌,在摇滚乐中是首次出现拍子的转换,这使歌曲不再具有通常摇滚乐的舞蹈性质。录音效果上运用了加大混响和正常人声的对比等等。《拥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 without you)则显得缺少规整,乐句长短不匀;从整体上看,迷幻成分较浓,给人带来一种类似催眠的效果。《当我64岁的时候》(when I'm sixty-four)是麦卡特尼为他刚过64岁的父亲而写的,歌曲把人们带回到30年代类似拉格泰姆的风格中。《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是最后一首曲子,歌词明显地涉及吸毒,内容比较消极,表现了对日常生活的厌倦,因此引起了听众的争议。
总的来说,《佩伯军士》是流行音乐历史上一项空前的创举,此专辑荣获1967年格莱美最佳唱片奖,但这也成了“披头士”乐队走向散伙的转折点。
《佩伯军士》以后,“披头士”的道路开始出现滑坡。首先,经理人爱泼斯坦于1967年因吸毒过量而去世,给“披头士”带来了不祥的预兆;而后,乐队内部出现矛盾。特别是列农结识了日本先锋派艺术家大野洋子(Yoko Ono)后给他的生活和艺术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列农常把时间花在与她的合作上,而对“披头士”的事情也不再那么热心了。尽管如此,在“披头士”解散以前,除了一些单曲如《嘿,裘德》(Hey Jude)、《革命》(Revolution)外,还是发行了三张专辑:《披头士》(The Beatles)、《修道院路》(Abbey Road)和《顺其自然》(Let It Be)。
《披头士》专辑是一套双张唱片,封面是全白的,故又名《白色专辑》(The white album)。《白色专辑》共30首歌曲,风格极不相同,其实这张专辑并不是乐队的集体创作,只是把个人的作品巧妙的凑到了一起而已。比如:《回到苏联》(Back in the U.S.S.R)是一首主流摇滚歌曲;《为什么我们不在路上这么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采用的是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演唱风格和12小节布鲁斯曲式结构;《蜂蜜馅饼》(Honey Pie)是一首古老的波普歌曲复制品;风格最特别的是列农创作并坚持放在其中的《革命之9》(Revolution 9),它的长度超过了8分钟,由各种各样的声音拼接而成;接着同样是列农创作的《晚安》(Good night),是由管弦乐伴奏的一首地道的波普歌曲;《无情的浣熊》(Rocky Raccoon)是一首幽默的叙事歌,由麦卡特尼创作并演唱,用原声吉他和口琴伴奏。《白色专辑》在音乐上和商业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专辑排行榜上获第一名,持续9周。
《修道院路》的标题指的是百代公司(EMI)的录音棚所在地,“披头士”在那里录制了大量的作品,《太阳出来了》(Here comes the sun);列农的《一起来》(Come together)、《我需要你》(I want you);麦卡特尼的《哦,亲爱的》(Oh,darling)、《因为》(Beause)等歌曲,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使《修道院路》成为“披头士”最畅销的专辑,在排行榜上连续11周夺冠。
《修道院路》以后,“披头士”再也没有聚集在一起录制专辑。1969年,列农和大野洋子发行了一首单曲《给和平一个机会》(give peace a chance),1970年5月,斯塔尔发行了专辑《多情的旅程》(sentimentai journey),麦卡特尼和哈里森也都忙着准备自己的专辑。显然“披头士”的成员们已经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1970年4月,“披头士”的又一部电影《顺其自然》(Let it be)上映,同时也发行了同名专辑。这些歌曲实际上都是一年以前录制的,“披头士”成员们谁也没兴趣对它投入精力,最后由美国一位制片人帮着编辑、混合而成,但是专辑的主打歌曲《顺其自然》中以“柱式和弦”为主要伴奏织体的方法被日后的摇滚乐队普遍采用。
“披头士”从成立到解散共创作歌曲约200首,其中有强劲的主流摇滚(Mainstream Rock)、先锋派摇滚(Avant-garde Rock)、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交响摇滚(Symphonic Rock)以及轻松愉快的摇滚小曲等各种风格。主要题材是爱情,也有些歌词(主要是后期)涉及社会事件、人际交往、怀念家乡、和平友爱、药物体验以及一些超现实主义的或无意义的意识流歌词等。他们继承了摇滚乐头十年的成果,以自己的创造和革新,丰富和发展了摇滚乐,把摇滚乐带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从此,摇滚乐不再只是一种单纯的娱乐音乐,它有了更多的让人思考的东西,更多的隐藏在音乐背后的东西。60年代成长起来的英美两国的年轻人,很少不与他们的歌声发生联系。可以说他们的歌声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披头士”的出现使更多的学者开始研究摇滚乐现象,以及摇滚乐的音乐和歌词,以致后来大学里也开设了摇滚乐课程(这在60年代初还是不可想象的)。
1970年“披头士”解散以后,乐队成员作为个人继续活跃在摇滚乐坛。四人中取得最大成功的是麦卡特尼,他和他的妻子组建“双翼”(Wings)乐队,其中发行的很多专辑都很受欢迎。列农的日子则更带传奇色彩。他与妻子大野洋子组建了“柔顺的洋子”(Plastic Ono)乐队,并于1971年离开英国移居美国纽约,而后卷入各种政治活动,并创作了如《权力归于人民》(Power to the people)等歌曲,同年发行的专辑《遐想》(Imagine)可能更好地代表了他心目中的理想世界。1975年,列农为了和妻子、儿子安静地生活在一起,放弃了一切公开的音乐活动,整整5年没有露面。1980年,他再次复出,发行专辑《双重幻想》(Double fantasy),使乐迷们欣喜若狂。不料,就在当年的12月,在曼哈顿自己公寓前,列农被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歌迷枪杀身亡,时年40岁。
2.“披头士”的创作手法
1966年以前,摇滚乐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喧闹的音乐,具有较快的、强烈地4/4拍子,一般化的旋律、缺乏新意的歌词、三个和弦的和声;一首曲子的长度约2分半钟左右;结构简单,包含了很多重复。但是,到了1967年下半年时,这种老的模式被打破了。到60年代末,任何摇滚乐队,只要它有足够的创造性,可以奏出任何声音,基本上没有限制。虽然,其他摇滚乐手也对此做出了贡献,但是,主要的贡献却来“披头士”。
(1) 节拍、节奏与速度
传统的摇滚乐的节拍一般都是一贯到底的4/4拍,很少有例外。而在“披头士”的歌曲里,不仅有2/4、3/4、6/4等节拍,还有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转换十分自如。如:《你所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中的一个片断,是3/4拍和4/4拍的混合。
再如《黑鸟》(Black bird)中的节拍转换更为自由,3/4拍、4/4拍和6/4拍交替出现(例26)。
流行歌曲中很少使用的5/4拍但也能够在“披头士”的歌曲中找到,如《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
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使得歌曲的节拍重音律动飘忽不定,所以给人带来一种清新的感觉。
在歌曲的节奏处理上,“披头士”善于运用各种时值的“节奏连音”来改变节拍单位的固有时值,使节奏变得更为生动。如《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t fields forever)中的一个片断。
在这个片段中,除了常规的八分音符三连音外,还有四分音符的三连音,再加上正常时值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在短短的几小节中出现如此多的节拍单位,这在传统的摇滚乐中是十分罕见的。
人为地改变正常节拍中的重音位置,造成一种节奏上的暂时“离调”,这是爵士乐中常用的手法。“披头士”的歌曲中,这种手法也时有所见。如《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伴奏中的一个钢琴片断,它通过对重音的改变,将节拍律动由4/4拍暂时改换成了3/16拍。
从速度上看,传统的摇滚乐大都比较快,人们认为中速和慢速只适合于流行歌曲,“披头士”对此也进行了突破。《一起来》(Come together)和《负重》(Carry that weight)都是“份量”较重的摇滚歌曲,但其速度只有每分钟80拍,《我需要你》(I want you)向来被认为是“重金属”的先驱之作,每分钟却只有45拍。
(2) 曲式结构
直到60年代初,大部分流行歌曲和摇滚乐仅采用有限的几种曲式,如:
a.12小节布鲁斯曲式
前奏 |12小节| 12小节| 间奏 | 12小节| 尾声 ||
b.AABA曲式
前奏| A | A | B | A | 间奏 | B | A | 尾声 ||
又如,乐句长度为4小节,全曲长度约2分钟左右等等。在披头士的早期创作中,有许多歌曲的结构也都是遵循以上几种模式。随着创作个性的日趋成熟,他们开始摆脱了这种限制。
首先,他们的歌曲篇幅加长了。如《生活中的一天》,五分多钟;《我需要你》,有七分半;《革命之9》(Revolution 9)超过了八分钟。
当然,通过反复来拉长歌曲的篇幅,这是最简单又常用的方法。“披头士”的《嘿,裘德》和《我需要你》就是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许多歌曲是通过不同段落的对比组合来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曲式结构的。如《生活中的一天》,曲式结构图如下:
---A--- -B- - A'-
结 构:前奏 + a1 + a2 + a3 + 间奏 + b + a4 + 尾声
小节数: 4+4+2 4+5 4+5+3 5+5+10 4+5+3
这是个十分独特的结构。从主题材料上看,这首歌有两个主要音乐材料:a与b,构成一个带再现的三段体结构ABA'。然而,从整个篇幅和音乐发展的逻辑上看,这首歌似乎又是一个二段体:A+B、A'。再看A、B、A'每个部分的内部结构又各不相同,形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又高度统一的曲式结构。
这首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乐段打破了以4小节及其倍数(8、12、16等)为单位的方整结构。如a3乐段由一个4小节乐句和一个5小节乐句再加上一个3小节的补充乐句而构成。B乐段更为奇特,是两个5小节的乐句加上一个11小节的托腔而构成。
这种非方整性的乐句、乐段结构与上面介绍的“节拍转换”一样,也是“披头士”的常用音乐语汇。如著名的《昨天》的结构就非常独特。
它是一个七小节的乐段,由一个3小节乐句和两个2小节乐句构成,形成一个3+2+2结构的乐段。这个乐段看似奇怪,但演唱起来却十分自然流畅。
(3) 和声与调性
在“披头士”以前,除了“沙滩男孩”,绝大部分的摇滚乐在和声方面也都比较简单。通常只用自然大调的三个基本和弦 I、IV、V,而“披头士”的和声既不同于传统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中所用的 I-IV-I-V-I 的和声序列,也不同于流行歌曲中的 I-VI-IV-V 的进行方式,而是别出心裁,进行大胆的探索、革新。
在和弦的运用上,他们突破了流行歌曲以“自然音和弦”为主的传统,广泛运用各种类型的“变体和弦”。如《永远的草莓地》中的第一段。
较多地使用变体和弦,会使音乐的调性发生游移,这种调性游移的和声手法在大型的古典音乐作品中用得比较多,但是在结构短小、曲调简单的流行歌曲中却是极为少见的。
“披头士”还善于将各种非“功能”性的调式化和声语汇用于创作中,使作品的和声呈现出丰富、清新、奇特的面貌。如《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的第一句,除了IIm、V 两个和弦属于C大调,其余三个和弦均来自同主音小调。
(4) 音色与配器
“披头士”在节奏、曲式、和声等音乐技术上的创新固然重要,但对普通听众来说,最为吸引他们的可能还是音色的运用。
从演唱上看披头士最主要的音色是人声。主唱约翰·列农和保罗·麦卡特尼都有着较强的音色变化能力。在《昨天》(Yesterday)、《漫长而曲折的缆贰罚═he long and winding road)中,麦卡特尼的声音温柔而抒情;在《哦,亲爱的》(Oh,darling)和《为什么不在路上这么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中,他的声音又变成传统的“节奏布鲁斯”式的喊唱风格。再如列农在《缀满钻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中采用了一种懒洋洋的“迷幻式”唱法,但有时候他的声音却非常干净,有时也变得非常的粗犷。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披头士”的阵容为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贝斯和鼓。但是,他们在制作唱片时,经常加入其他的乐器以加强作品的织体结构。如:
《昨天》(Yesterday)中运用了弦乐四重奏;
《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中运用了弦乐八重奏;
《你得藏起你的爱》(you've go hide your love away)中运用了长笛;
《因为》(Because)中运用了古钢琴;
《潘尼小巷》(Penny lane)中运用了短号;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运用了铜管乐队;
《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运用了管风琴和低音口琴;
《蜂蜜馅饼》(Honey pie)中运用了双簧管;
《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 中运用了管弦乐队。
除了常规的西洋乐器外,“披头士”还在歌曲中运用了许多印度的民族乐器。如:
《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的西塔尔琴(Sitar);
《拥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Withuot you)中的塔布拉鼓(Tabla)和迪尔鲁巴琴(Dilruba)等。
为了丰富作品的表现力,“披头士”的歌曲中还时常融入各种自然音响。如:
《回到苏联》(Back in the U.S.S.R.)中飞机的轰鸣声;
《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中的鸡叫声以及各种动物的鸣叫声;
《黑鸟》(Black bird)中的鸟鸣声;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的各种嘈杂声等等。
“披头士”在音乐手法上的创新,对当时和后来的摇滚乐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披头士”在摇滚乐历史上被誉为“最伟大的乐队”,他们授之无愧。
3、“滚石”和其他乐队
随着“披头士”在1964年第一次登上美国大陆取得成功以后,英国其他摇滚乐队也纷纷来到摇滚乐的故国演出。摇滚乐已不再是美国的专有产品。在后来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摇滚乐的有些重要倾向是由美英两国共同建立,甚至是从英国首先开始的。
如前所述,“披头士”的音乐中既有温和的一面,又有粗犷的一面。它反映了麦卡特尼和列农两人不同的创作个性,但也多少启示了日后访美的英国摇滚乐,以至整个摇滚乐的两大类型,即,一类比较温和、精美,很少反叛性;另一类更加粗犷、猛烈,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可能由于披头士早期的可爱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一般人都把“披头士”当作是前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而把英国另一个重要的摇滚乐队“滚石”当作是后一种摇滚乐类型的代表。
“滚石”(The Rolling Stones)乐队
“滚石”乐队是由主唱迈克尔·贾格尔(Michael Jagger,生于1943年)和吉他手兼创作者凯思·理查德(Keith Richard,生于1943年)为核心于1961年成立的。他们俩人都对节奏布鲁斯有着浓厚的兴趣。后来,又吸收了布莱恩·琼斯(Brian Jones,吉他手)、比尔·怀曼(Bill Wyman,贝司手)和查理·沃茨(Charlie Watts,鼓手)共5人,并以布鲁斯歌手马迪·沃特斯的一首歌曲《滚石》(Rolling Stone)作为乐队的名称。
最初,“滚石”的创作只是模仿披头士的风格,连穿着打扮也和披头士一样。后来,他们决意脱掉披头士式的服装,穿上街上最随便的服装,把头发留得比披头士还长,乱蓬蓬的,树立起“粗鲁、叛逆、威胁”的形象。在音乐上,他们与“披头士”反其道而行之,主要是在黑人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强化布鲁斯音乐的浓烈风格,突出摇滚乐的厚重节拍。1964年,“滚石”发行的一张唱片《滚石》表明了强劲的节奏布鲁斯音乐在英国的真正出现。同年,他们两次来到美国;1965年第三次访美。1969年,“滚石”再一次来到美国,并在西海岸举行了一场类似“伍德斯托克”(Woodstock)的音乐会。由于安排不当,现场出现混乱,造成4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70年代,仍然是“滚石”的全盛时期,他们到处巡回演出,从他们的表现和乐迷们的行为来看,它已成为摇滚乐坛最叛逆、最反社会、最享乐主义的典型。
“滚石”是世界上最持久的一个乐队,成立迄今已有30多年,影响波及三代人,但它的音乐总的来说比较简单。“滚石”与“披头士”虽然都基于同一块土壤,即50年代的摇滚乐,但却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披头士”走上了革新的道路,“滚石”则继续主流摇滚风格,突出和强化节奏布鲁斯最原始、最基础的部分。“滚石”为70年代的硬摇滚(Hard 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以及80年代的重金属(Heavy Metal)开辟了道路,在这方面,它的影响比其他任何乐队都大得多。
60年代来到美国访问的英国摇滚乐队中,风格比较接近“披头士”的有“赫尔曼的隐士们”等乐队;风格比较接近“滚石”的有:“谁”、“动物”和“新兵”等乐队。
“赫尔曼的隐士们”(Herman's Hermits)乐队
“赫尔曼的隐士们” 乐队成立于1963年,共五人,领队是彼特·努恩(Peter Noone,生于1947年)。“赫尔曼”的摇滚乐比较温和,很少创新,被称作“泡泡糖摇滚”(Bubble gum Rock),主要表现十几岁年轻人的爱情等日常生活。1965年,他们第一次访美演出。到当年年底,他们的唱片在美国销售量超过1400万张。
“谁”(The who)乐队
“谁”乐队由4人于1963年组成,核心人物是彼特·汤申德(Peter Townshend,生于1945年,作词作曲兼吉他手)。他们以反叛的形象、演奏硬摇滚赢得观众的喜爱。他们把布鲁斯和摇滚乐的强劲力量与自发的极端主义和几乎反对一切的倾向结合起来。他们酗酒、吸毒、说脏话,表演作风无法无天。演出时,总是要把声音的分贝提高到震耳欲聋的地步。1965年,在一次音乐会中,作为他们疯狂行为的高潮,汤申德捣碎了他手中的吉他,而鼓手凯思·穆恩(Keith Moon,1947年出生)接着也敲烂了他的架子鼓,引起了观众的狂热反应。自此以后,每次音乐会上他们都这么做,一直保持到1978年穆恩因服毒过量去世为止。1969年,“谁”推出一部90分钟长的摇滚歌剧《汤米》(Tommy)引起了极大地轰动。
“动物”(Animals)乐队
“动物”乐队原是1960年成立的一个小型伴舞乐队。1962年,埃里克·伯登(Eric Burdon,生于是1941年)加入后成为英国60年代迅速发展的摇滚乐中的一个重要乐队。1966年,乐队解散。伯登成立了“新动物”(New Animals),参加吉米·亨德里克斯乐队的工作,然后又成立了自己的“战争”(War)乐队。
“新兵”(Yardbirds)乐队
“新兵”乐队由五人组成,其中有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生于1945年)、吉米·佩奇(Jimmy Page,生于1944年),杰夫·贝克(Jeff Beck,生于1944年)等十分重要的吉他手。起先,他们只是演奏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接着逐渐转向摇滚乐。克莱普顿发展了即兴的间插段(break,一种插在歌声暂停时演奏的片段)形式,使它可以延续30分钟之久。这种长时间的器乐独奏成为60年代旧金山乐队的典型手法之一。从“新兵”的一系列作品中,我们可以追寻出从最初的布鲁斯到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摇滚乐、最后到重金属这样一条发展线索。1968年,“新兵”解散。吉米·佩奇重新组成“新新兵”(New Yardbirds),后改名为“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乐队。
四、民谣摇滚
1、背景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充满了动乱和麻烦的时期。肯尼迪于1963年被暗杀以后,约翰逊继任总统。局势动荡不定,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首先,是民权运动。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一直干拢着美国社会,不断地引起反抗和斗争。直到1964年美国国会才正式通过民权法案取消了种族隔离制度。
其次,是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给美国带来了巨大伤亡。青年学生反对美国卷入越南内战,到处举行群众集会、游行示威。但约翰逊总统不顾国内外舆论的反对,继续扩大战争,使越战在整个60年代逐步升级,造成年轻人对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加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如空气和水的严重污染;石油、煤气的短缺;森林被乱砍乱伐等,也使许多人对现代化工业社会的发展前景产生怀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年轻人离开了大城市、离开家庭,来到郊区或乡下,组成社团,过着一种简朴的群体生活。他们反对权威、反对传统(包括传统文化)、反对既有秩序。他们在服装和发式方面也反其道而行之,越古怪越好,而且还普遍服用致幻药物。因此他们得到一个外号叫“嬉皮士”(Hippies),指生活在既定社会之外的不顺从的青年人。
最后,性解放也是60年代的一个突出现象。对“性”的传统观念产生怀疑和轻视、不合法的同居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替代结婚的生活方式。“自由”两字的含义不仅意味着要结束种族歧视,也意味着对上一辈性观念的反叛。
在这种背景下,摇滚乐构成了60年代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反映和影响了当时一代青年的情感和愿望,说出了他们对人生、对社会、以及对整个世界的看法。60年代的摇滚乐与50年代相比,思想深度显然更进了一层。这些,特别明显地表现在以鲍勃·迪伦为代表的民谣摇滚(Folk Rock)之中。
2、鲍勃·迪伦(Bob Dylan)
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民谣演唱的都是比较严肃的社会性题材,如“金斯顿三重唱组”(The Kingston Trio)和“彼得·保罗和玛丽”(Peter Paul and Mary)三重唱组等。他们避开商业性的摇滚乐而独自发展,与摇滚乐没有联系。但是,有一位来自民间的歌手,把这两者结合到了一起,而且对摇滚乐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就是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于1941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思一犹太人家里,6岁时迁往附近的小镇希宾。迪伦从小对摇滚乐就很有兴趣,并自学吉他、口琴和钢琴。他曾广泛旅行,对社会的不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等问题都有亲身感受。1959年入明尼苏达大学念了三个学期,退学后,在咖啡馆演唱。这时,他发现了民谣,认为民谣中有关时事的歌词比摇滚乐要有意义得多。1961年,迪伦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约。1963年一首《随风飘逝》(Blowin'in the wind,例34),使其成为青年人的偶像。迪伦的嗓音粗糙,带有鼻音,自己弹吉他伴奏,有时还经常出现口琴独奏(他在脖子上套一个架子,支撑口琴)。
关于迪伦,不论是他的社会抗议、民谣摇滚、乡村摇滚、超现实主义的歌词,还是皈依基督教(1977年,迪伦声称自己是再生的基督教徒)等,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是一位出色的歌手和词曲作家。特别是他的歌词创作,含义深刻,富有文学性和哲理性,经常使用隐喻、象征等手法,虽然有时也有点晦涩难懂,但总的说,他对摇滚乐作出了重要贡献,把摇滚乐的歌词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准。
3、其他民谣摇滚
由于鲍勃·迪伦树立了榜样,60年代一下子出现了很多民谣摇滚乐队。其实,民谣摇滚是个很笼统的称谓,虽然都是把民间的曲调、歌词与电声、低音线条和摇滚节拍相结合,但其中的差异是很大的。除了迪伦,还有很多乐队和个人,如“伯兹”乐队、“妈妈和爸爸”演唱组、西蒙和加芬克尔、琼·贝兹、凯特·斯蒂文斯、朱迪·科林斯(Judy Collins)、索尼和雪儿(Sonny and Cher)、布法罗·斯普林菲尔德(Buffalo Springfield)等。现将其中影响较大者介绍如下:
“伯兹”(The Byrds)乐队
“伯兹”乐队由五人组成,核心人物是吉姆·麦吉恩(Jim McGuinn),1964年伯兹乐队成立以前,麦吉恩曾与民谣有过密切接触,包括参加鲍勃·迪伦的乐队。1965年,伯兹发行了他们演唱的《手鼓先生》(Mr.Tambourine Man)等4首由迪伦创作的歌曲。这样用电声的、摇滚化的方式来伴奏民谣歌曲,在当时是一件新鲜事物。1965年6月,伯兹的翻唱版《手鼓先生》获第一名,给迪伦带来很大名声,也使他们自己成为了明星。或许,他们本来可以达到与“沙滩男孩”、鲍勃·迪伦,甚至“披头士”同样的地位,可惜的是乐队内部不和,人员经常变换,影响了演奏质量和听众心理。到60年代中期,他们还有几首歌曲把摇滚乐典型的电子音响与乡村音乐相结合,对后来70年代流行的乡村摇滚(Country Rock)起到了示范和引路的作用。1968年,原来的伯兹成员只剩下麦吉恩一人。他与其他不同演奏者合作,继续以伯兹名义发行唱片,但都没超过1965-1968年期间所取得的成绩。1973年,原来的5名成员重新聚集到一起,录制了他们的最后一张专辑《伯兹》,不久,乐队宣告解散。
“妈妈和爸爸”(The Mamas and the Papas)演唱组
如果说“伯兹”是将民谣风格与一种比较强硬的摇滚乐声音相结合的话,“妈妈和爸爸”则是将民谣风格与一种类似“埃弗利兄弟”和“沙滩男孩”那样比较温和的摇滚乐相结合。演唱组由二男二女组成,演唱他们自己(主要是由菲利普斯John Philips)创作的四声部歌曲,如《加利福尼亚梦想》(California Dreamin')、《星期一,星期一》(Monday Monday)、《献给我所爱的人》(Dedicated to the I Love)等,在听众中享有很高声誉。
西蒙和加芬克尔(Simon & Garfunkel)
保罗·西蒙(Paul Simon,生于1942年)和阿尔特·加芬克尔(Art Garfunkel,生于1942年)在中学时就以埃弗利兄弟为榜样,录过几首男声二重唱歌曲。后来,两人都上了大学。西蒙在昆斯学院主修英国文学,又在纽约大学主修音乐,因被当时60年代初期城市民歌运动所吸引,开始歌曲创作。当西蒙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约后,就与加芬克尔重新合作,于1964年推出第一张专辑《星期三凌晨3点》(Wednesday Morning 3A.M.),但销路不佳。不久民谣摇滚兴起,唱片公司选出专辑中的一首歌曲《寂静之声》(The Sound of Silence,例35),在保留原有的人声录音轨道的情况下,加上了电贝司、电吉他和鼓组成的节奏音轨后推出,结果大受欢迎,1966年初,在排行榜上名列第一。西蒙和加芬克尔再次获得第一的是他们为电影《毕业生》(Graduate,1968)配乐中的一首歌曲《鲁宾逊夫人》(Mrs Robinson)。1970年推出的《多难之桥》(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再次夺冠,唱片销售量超过900万张。
西蒙和加芬克尔的成功是与西蒙的歌词与音乐创作才能分不开的。他注重作品的旋律与和声,避免一般摇滚乐的简单和不断重复的倾向,坚持歌词和声乐的重要性,决不使他们被电声乐所淹没。然而,正当他们的事业取得巨大成功的时候,西蒙和加芬克尔的合作关系破裂,两人分道扬镳,后来都各有所成。
琼·贝兹(Joan Baez)
琼·贝兹出生于1941年,12岁开始学习吉他,后入波士顿大学学习,但几周后放弃学业而去咖啡馆唱歌。1959年和1960年两次出席新港民谣节均获成功。他的第一张专辑《琼·贝兹》(1960)包括了很多首美国传统民谣。她经常把音乐会的收入捐献给她所信奉的事业;拒绝接受过多的演出;一年最多录一张专辑。演出时,她不化装,直接走向话筒开始唱歌,没有打诨,没有商业性显示。贝兹信仰和平,主张非暴力,这不可避免地使她卷入60年代激荡的社会和政治运动之中。1963年起,她的演出曲目中包括抗议歌曲和迪伦的作品。为争取民权,禁止核武器和反对越南战争,她在大街上、集会上和游行队伍中演唱。她是迪伦的好友,也是最早发现和支持迪伦的民谣歌手之一。
凯特·斯蒂文斯(Cat Stevens)
凯特·斯蒂文斯是英国民谣摇滚的代表人物,1947年7月21日生于伦敦,原名史蒂文·乔治乌(Steven Georgiou)。当他成为一名国际明星之后,于1979年皈依宗教并放弃了他的音乐事业。60年代中期,斯蒂文斯在哈默史密斯大学期间就开始自己创作歌曲并于1966年以一首《我喜欢我的狗》(I Love MyDog)走红。1968年,斯蒂文斯感染了肺结核,这迫使他暂时停止了音乐生涯。1970年,他以专辑《Mona Bone Jakon》重返乐坛,并受到一致好评,其中还产生了一首热门歌曲《德,阿班维尔太太》(Lady D'Arbanville)。以后,他继续推出专辑《舵手的茶叶》(Tea of the Tillerman,1971)、《数字》(Numbers,1975),《Izitso》(1977)和《回到地球》(Back to Earth,1978)均获得一定的成绩。

五、迷幻摇滚
1963年约翰逊继任总统后,继续扩大越南战争,使美国人民陷于严重的分裂之中。有些青年人开始另找出路,他们离开家庭和社会来到北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因为西海岸是“新美国”,代表了新思想、新道路和另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Haight-Ashbury)地区,是嬉皮士经常出入的地方,这些地区的主要活动是“吸毒”、自由的性生活、爱情-和平的哲学,以及音乐。据统计,当时约有500-1500个摇滚乐队在那里演出。与此同时,在那里发出了一种新的声音,他们通过耀眼的色彩、频闪的灯光、电子装备、幻灯、电影、图画、油漆、招贴而产生致幻体验,以提高摇滚乐的兴奋作用。荒唐的或色情的打扮、气球和飘带,进一步增加了这种视觉的刺激,这就是所谓的“旧金山声音”。
1、“旧金山声音”
“旧金山声音”(San Francisco sound),有时也被称作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或“酸性摇滚”(Acid Rock)。像民谣摇滚一样,迷幻摇滚的概念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单纯的从音乐上看,它和其他摇滚乐的区别不是那么清楚。
大体上来说,首先,它与吸毒有着紧密的联系。虽说过去的摇滚乐已经如此,但不像旧金山那些乐队,吸毒已成为它们重要的表现主题。在迷幻摇滚超现实主义的歌词中,原先的双关语已经不用,而是明白无误地直接表现如痴如醉的致幻意境。迷幻摇滚经常由演员本人在迷幻药物影响下产生出来,或重现自己在吸毒状态下扭曲的体验。比如有些歌手在演唱中经常体现出一种懒洋洋的吸毒后的感受。就像有人所说,“LSD”有着很强的力量,它使服用者产生一种可信的图景或幻景,歪曲他们的时间感觉、触觉、味觉、听觉和推理的能力,它改变了音乐家对声音的感觉,也改变了他们想表达的内容,以及他们想表达的方式。这个时候,乐曲可能持续时间长一些,特别是器乐(如吉他)会有长时间的即兴表演,就像通常所说:时间已经失去意义。它的速度比硬摇滚稍慢,缺乏力量,有时候还会结合一些东方音乐的成分。
其次,迷幻摇滚现场演出的音量提高到了新的强度。虽说摇滚乐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安静的音乐,但是现在,他们利用种种电声设备,把音响扩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最后,演奏这种音乐的整个场景也经常是“迷幻”的,如同旧金山的舞厅所显示的那样,五光十色的色彩和闪烁的灯光,尽量使人从视觉上产生药物诱发出来的体验。与此相一致,演员的服装和发式也是千奇百怪,越反常越好。
60年代以后,迷幻摇滚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到80年代,有些英国乐队还不时地在复兴这种风格。
2、旧金山乐队
60年代后半期,旧金山地区活跃着很多乐队和歌手,其中以“杰斐逊飞机”乐队、“感恩而死”乐队和詹尼斯·乔普林为代表。
“杰斐逊飞机”(The Jefferson Airplane)乐队
“杰斐逊飞机”乐队是由男歌手马特·巴林(Marty Balin)于1965年建立起来的摇滚乐队,共6人。起先他们在俱乐部演奏一些民谣摇滚和披头士的歌曲,后来与RCA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专辑《杰斐逊飞机起飞》(Jefferson Airplane Takes Off,1966)但销路不佳。
不久,他们采用了迷幻摇滚风格,与吸毒文化相联系,而且由于吸收了一位女歌手格瑞斯·斯利克(Grace Slick,1939年出生),情况才发生了变化。1967年,他们的第二张专辑《超现实主义枕头》(Surrealistic Pillow)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因此,“杰斐逊飞机”被称为嬉皮士时代“旧金山声音”最主要的代表,成了美国最负盛名的摇滚团体之一。“杰斐逊飞机”随后发行的迷幻摇滚专辑,如《万物之冠》(Crown Of Creation,1968)、《志愿者》(Volunteers,1969)、《吠叫》(Bark,1971)等,也都很受欢迎。虽然其中没有一首单曲进入“最佳十首”,但对旧金山很多乐队来说,这是很寻常的。他们不在乎排行榜,甚至有的还把“上榜”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70年代初,“杰斐逊飞机”的人员又有变动,其骨干除斯利克外,还有保罗·坎特纳(Paul Kantner )。他们改名为“杰斐逊(星际)飞船”(Jefferson Starship)。1975年巴林(“杰斐逊飞机”的创立人,后离队)回到乐队。过了三年,巴林和斯利克都退出“杰斐逊飞船”(斯利克于1982年重新加入),乐队风格转向硬摇滚。最初的老队员中只剩下坎特纳一人。最后,连坎特纳也离开了,根据他的诉讼结果,乐队被要求去掉名称中“杰斐逊”,改名为“(星际)飞船”(Star Ship)。尽管如此,“飞船”于80年代后期仍不时地取得成功。
“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乐队
“感恩而死”乐队是“旧金山声音”的典型代表。它的创立人和中心人物是杰里·加西亚(Jerry Garcia,1942~1995),生于旧金山,15岁在中学时学习吉他。60年代初,他被蓝草音乐(Bluegrass Music)所吸引,有时也在咖啡馆里演出这种音乐。1963年,他组织了一个“罐筒”乐队,到1965年已有五人参加,开始用电声乐器演奏。1966年,他们在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区与其他人一起过着公社式的生活,给乐队取名“感恩而死”;因受“披头士热”的影响,改而演奏摇滚乐。60年代中期,海特-阿什伯利地区经常举行自由聚会,进行药物试验(acid test),用药者可以进入从错觉到幻觉各种知觉变化状态。伴随着吸毒场面,不可缺少的景象是奇异的穿着和声音很大的摇滚乐。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感恩而死”进行了自由的音乐实验。与此同时,他们也经常进行同样的带有实验性的音乐演出。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强劲、有更多的即兴、没有固定的形式,时间也变得更长。他们利用电子手段产生的声音,如反馈、失真、颤音效果等,都受到听众的欢迎。
1966年,“感恩而死”与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了他们第一张专辑《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于1967年获专辑排行榜第73名。他们习惯在与听众交流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在现场演出,而不习惯在录音棚里工作。他们重视现场演出,曾经开过连续演奏5个小时的音乐会、免费音乐会,甚至自己出资50万,带了器材(于1978年)到埃及金字塔下举行义演。
60年代末,“感恩而死”推出的专辑有《太阳颂歌》(Anthem the Sun,1968)、《Aoxomoxoa》(1969)以及根据现场演出录音制成的《生死》(Live /Dead,1969)。70年代初,“感恩而死”的风格变得简明,并带有明显的乡村音乐成分,如《工人之死》(Workingman 's Dead 1970)和《美国的美》(American Beauty,1970)。在这些作品中,加西亚采用原声吉他代替电声吉他,表明乐队离开了60年代末的迷幻摇滚风格。后来的专辑风格更加多样化,如《为真主的布鲁斯》(Blues for Allah1975)带有爵士影响;《龟鳖栖身地》(Terrapin Station,1977)使用了圆号、弦乐和合唱。另外,“感恩而死”的成员们在70年代大都已停止使用LSD。尽管如此,在听众的心目中,他们仍然是迷幻文化的代表,他们表现出来的某种神话般的魅力,仍然吸引了新一代的乐迷们。
詹尼斯·乔普林(Janis Joplin)
詹尼斯·乔普林,1943出生于得克萨斯州的阿瑟港,小时候广泛接触布鲁斯、福音歌和乡村音乐。17岁时从家里逃出来,开始在得克萨斯和加利福尼亚的酒吧乐队里演出。1962年曾第一次来到旧金山 的海特-阿什伯利地区,成为一名“嬉皮士”,后来又回家和家人和好,还去拉马尔工艺学院上了一年学,企图过一种正常生活。1966年(23岁)移居旧金山,参加了一个叫做“大哥和控股公司”的乐队(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詹尼斯在第一次置身于迷幻灯光和色彩中间,与乐队一起表演后说“这是我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时刻,它是那么痛快,那么令人激动,那么大声,简直疯了,最后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1967年,“大哥和控股公司”在蒙特利国际流行音乐节上演出,受到全场的热烈赞赏。詹尼斯·乔普林的嗓子本来就够粗犷有力的,为了压倒乐队的声音,她真正地是把歌词喊叫出来的。
音乐节演出以后,格罗斯曼 (Albert Grossman,鲍勃·迪伦的经理人)成了詹尼斯·乔普林的经理人,而且还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订了录音合同。1968年“大哥”的第一张哥伦比亚专辑《廉价的刺激性》(Cheap Thrills)发行,获专辑第一名,持续8周。第二年年初,詹尼斯·乔普林离“大哥”自己组织了乐队,并推出专辑《包罗一切的布鲁斯》(Kozmic Blues)。在这张专辑里,她那有力的、粗糙的声音在她自己创作的《包罗一切的布鲁斯》、《也许》(Maybe)、《试一试》(Try)等歌曲中有着很好的体现。她的下一个专辑《珍珠》(Pearl,1970)或许是她最好的专辑,其中的歌曲《我和博比·麦吉》(Me and Bobby McGee)获排行榜之首,但是专辑还没发行,她因吸毒(海洛因)过量死于好莱坞一家旅馆里。死后出版的还有她另一张根据现场演出的录音专辑《音乐会中的乔普林》(Joplin in Concert)。詹尼斯·乔普林去世时才27岁,正式的演唱生涯也只有几年,却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是白人,但她的歌唱风格却体现了黑人才具备的精神和特征。在“模仿”盛行的流行音乐界,很难有人能模仿出另一个乔普林来。
3、旧金山以外地区
旧金山海特-阿什伯利地区的生活方式,不断吸引着年轻人的到来,但是新来的人当中,有很多人“对曾经是该地区力量源泉的乌托邦理想并没有多少兴趣,更有兴趣的是能够吸毒,免费吃饭,听摇滚乐,尤其是性革命”。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吸毒、紧张的种族关系等,都带来了麻烦。1968年,市政府禁止再在那里举行音乐会演出,于是聚集的人逐渐离去。
旧金山是迷幻摇滚的中心,但在美国其他地区的乐队也受到它的影响,发展起迷幻摇滚风格,另外在英国也有一些乐队发展起迷幻摇滚风格,如“小面孔”(Small Faces)、“交通”(Traffic)、“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等。其中最主要的乐队和个人是吉姆·莫里森和“门”乐队以及吉米·享德里克斯。
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和“门”(the Doors)乐队
吉姆·莫里森,1943年出生于佛罗里达,20岁时进入洛杉矶加州大学电影学院研究生班学习,毕业后与同学曼·扎里克(Man Zarek)等一共4人组成乐队“门”。曼·扎里克曾在芝加哥音乐学院上学,受过古典钢琴训练。据莫里森解释,乐队起名“门”是因为“在门里和门与门之间,有些事是知道的,有些事是不知道的”。1966年,他们与埃利克特拉(Elektra)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专辑《门》(The Doors),其中一首歌曲《点燃我的欲火》(Light My Fire,例36)获排行榜之首,随后几年里又发行了几张专辑如《奇怪的日子》(Strange Days)、《等候太阳》(Waiting For Sun)、《平静的游行》(The Soft Parade)等也获得了较大的成功。
“门”乐队的音乐继承了以布鲁斯为基础的主流摇滚风格,曲调简单,音域不宽,有很多重复,有时还带点爵士味道。吉姆·莫里森的演唱夹着尖叫和哭喊,常常因感情剧烈而全身抽搐(《平静的游行》例外,它奇怪地转向温和摇滚,使用了弦乐和铜管)“门”的歌词经常围绕着死亡、暴力、性的威胁等,几乎没有任何乐观向上的内容,体现了“迷幻摇滚中比较黑暗的一面”。吉姆·莫里森除了作为乐队的主唱和歌曲作者在音乐方面进行活动外,还出版了两本诗集,导演了一部电影,与人合写电影剧本等。
早在洛杉矶加州大学时,吉姆·莫里森就已开始吸毒,到60年代末的时候,吸毒和酗酒已成为他的严重问题。1969年3月在迈阿密举行的音乐会舞台上,他因喝得太多,竟然拉开皮裤的开裆,作出下流动作。这件事成了一个丑闻,他因此被逮捕,“门”也成了洛杉矶摇滚乐队中最不体面的一个团体。1971年,莫里森推出他的最后一张专辑《洛杉矶女人》(L·A·Woman)后,移居巴黎,同年7月,被人发现因沉溺于吸毒而造成心脏麻痹死在住所的浴盆里,时年27岁。
吉姆·莫里森死后,“门”的其他成员,作为三人小组继续录制了几张专辑,于1973年解散。“门”所使用的节俭的音乐语言,绝望的歌词和挑战性的姿态对70年代末的朋克摇滚(Punk Rock)运动有着深刻的影响。
吉米·享德里克斯(Jimi Hendrix)
吉米·享德里克斯,1942 年出生于西雅图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自学吉他,参加各种业余乐队,后来曾先后作为背景吉他手与B·B·金、小理查德等著名歌手一起演出。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吉他演奏技术得到了很大提高。他习惯左手弹琴,演奏手法很不“正规”,包括用右手姆指按弦来产生某些和弦等。
1966年,享德里克斯在朋友的鼓励下来到英国演出,在那里遇到了两名英国音乐家,组成三人乐队“吉米·享德里克斯体验”(Jimi Hendrix Experience),获得了巨大成功。他们于1967年在蒙特利流行音乐节和1969年在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上的精彩演出使他们赢得了更多的观众。
从1967年开始,吉米·享德里克斯便利用多轨道录音,有控制地反馈、振动以及通过颤动手臂、拔动弹簧开关等来获得各种特殊效果。此后,他对即兴演奏越来越感兴趣,常与爵士音乐家迈尔斯·戴维斯一起合作。在此期间,他开始服用致幻药物,并曾因携带海洛因而被捕。
1969年,他在纽约格林威治村建立了自己的录音棚“电女子国”,开始录制自己的另一张专辑。没想到的是1970年9月因过量服用安眠药死于伦敦。
今天,我们再听吉米·享德里克斯的音乐,也许觉得并不新鲜,因为他的风格和方法已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在70、80年代的硬摇滚和重金属中。但是没有他,就没有后来人。
六、艺术摇滚
艺术摇滚(Art Rock)于60年代末兴起于英国。其特征为:结构庞大,和声语言较为复杂,常借用古典音乐中的主题作为素材,并注重音乐的逻辑性和音乐素材的简炼、统一。
艺术摇滚的创作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比较简单的做法,在摇滚乐中引用古典音乐片段,或把一首古典音乐作品改编成摇滚风格;另一种做法是将摇滚乐队和管弦乐队(或其他古典音乐合奏形式)混合而成,或者用摇滚乐语言按古典音乐的发展手法、结构形式创作而成。
最早进行艺术摇滚尝试的乐队是英国的“忧郁布鲁斯”乐队。《摇滚音乐50年》说:“他们创造了交响摇滚(Symphonic rock),并为平克·弗洛依德铺平了道路。”
“忧郁布鲁斯”(The Moody Blues)乐队成立于1964年。1967年,他们推出的专辑《未来的日子消失了》(Days of future passed)是乐队朝着艺术摇滚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它与伦敦交响乐团合作,管弦乐队提供像序曲一样的开头,然后过渡到摇滚歌曲并为歌曲伴奏。“忧郁布鲁斯”的代表作品还有《平衡问题》(A Question of Balance,1970)、《每个好孩子都该爱护》(Every Good Boy Deserves Favour,1971)、《第七次逗留》(Seventh Sojourn,1972)、《长途旅行者》(Long Distance Voyager,1981)等。
“深紫色”(Deep Purple)是英国的另一个进行艺术摇滚试验的乐队,共5人。1969年,乐队成员乔恩·洛德(Jon Lord)创作的《摇滚乐队与管弦乐队协奏曲》(Concerto for Group and Orchestra)与皇家爱乐乐团合作演出,其中的管弦乐风格比“忧郁布鲁斯”乐队的风格更现代一些。1970年,“深紫色”受BBC广播电台的委托,为摇滚乐和管弦乐队而写的《双子座组曲》(Gemini Suite)在摇滚乐与古典音乐的结合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是”(Yes)乐队成立于1968年,乐队的主要人物是乔恩·安德森(Jon Anderson,1944年出生)。1969年他们录制了第一张专辑《是》(Yes)以后,人员便开始波动。1971年推出的专辑《是的专辑》(The Yes Album)标志着乐队后期风格的开始。1972年在经理人的引导下,乐队开始尝试一种叙事性的和交响式的风格,先后于1972年和1974年推出了专辑《靠近边缘》(Close the Edge)和《从地形海洋来的传说》(Tales from Topographic Oceans)。1975年至1976年间,乐队成员开始了一些个人活动。1977年从专辑《为一个目标奔忙》(Going for the one)中可以看出,乐队经过一系列的探索之后,又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传统的摇滚乐上。1980年年底,乐队出版了一张现场专辑《是的演出》(Yes shows)后,于1981年4月宣布解散。
同时期,进行艺术摇滚试验的乐队和个人还有“电光乐团”(Electric Light Orchestra)乐队、“创世纪”(Genesis)乐队、“埃默森、雷克和帕尔默”(Emerson,Lake and Palmer)、弗兰克·扎帕(Frank Zappa)等。
当艺术摇滚进入70年代以后,形式变得更加丰富。它主要利用摇滚乐的语言,创作更大型、更复杂的、希望能和古典音乐相媲美的作品。这个时期主要以“平克·弗洛依德”乐队为代表。
“平克·弗洛依德”(Pink Floyd)乐队于1966年由罗杰· 沃特斯(Roger waters)和罗杰·巴雷特(Roger syd Barrett)建立起来,共4人。最初,他们的迷幻摇滚风格引起了人们的极大注意。特别是他们利用当时能得到的最复杂的装备,如灯光设计、幻灯、旋转色彩图案、烟雾等,造成特殊的舞台视觉效果,形成了独特的风格。1966年,乐队推出的专辑《曙光门前的吹笛人》(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是他们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1968年,乐队中极具独创性的领导人巴雷特因精神崩溃而离开了乐队,另一名吉他手戴卫·吉尔摩(David Gilmour)接替了他的位置。他们于70年代初发行了几张专辑,都只取得一般性的成绩,转折点的到来是1973年发行的《月之暗面》(Dark side of the moon),这张专辑花了9个月的时间制作完成,不仅获专辑第一名,而且榜上有名持续了创纪录的675周(13年)之久。专辑中电子手段的大量使用使“平克·弗洛依德”的超级明星地位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随着乐队名声的增大,罗杰·沃特斯变得越来越狂妄自大,行为也越来越古怪。这种偏执狂由于乐队又一张专辑《墙》(The wall)的巨大成功而进一步加深。专辑《墙》是以沃特斯的一身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他幼时的心灵带来的伤害、上学时古板的教育制度对他的打击、长大后面对现实社会的无奈、最后导致他的精神崩溃。1982年由艾伦·帕克(Alan parker)导演搬上银幕。在这张专辑中,歌曲《墙上的另一块砖》(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例37)先后出现了三次,作为专辑的主题,它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孩子们比作是墙上的砖,全是一模一样的形状,反映了当时英国教育制度的古板性。而将专辑的主人公比作是墙上的另一块砖,体现了他与这个社会的格格不入。
“平克·弗洛依德”于1983年推出的专辑《最后的乐章》(The Final Cut)具有特别忧郁和绝望的反抗主题,全部由沃特斯作曲。不久,沃特斯离开乐队,“平克·弗洛依德”在戴卫·吉尔摩的领导下继续活跃在摇滚乐坛。
七、温和摇滚和乡村摇滚
1、温和摇滚(Soft Rock)
当摇滚乐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了一种前景不明、失去方向的状态。70年代的美国社会已经基本得到稳定,但是此时的摇滚乐却失去了中心。风格上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基本上还是延续过去的风格,只是进一步强调既有类型的某一种倾向,使它更加多样化而已。因此70年代的摇滚乐出现了两极分化的局面,即:柔的更柔,硬的更硬。其中温和摇滚便是前者的代表。
温和摇滚的主要特征是:“重旋律、轻节奏”。一般的温和摇滚,都具有较强的旋律性和可唱性。有时温和摇滚和普通的流行歌曲(POP)很难区别,这时,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具有摇滚乐的节奏形态或摇滚乐式的低音线条。
70年代温和摇滚的著名歌手有卡朋特兄妹、巴瑞·马尼洛、尼尔·戴蒙德、牛顿-约翰(Olivia Newton-John)等。其中以卡朋特兄妹最为突出。
“卡朋特”(The Carpenters)组合由兄妹二人组成,哥哥理查德·卡朋特(Richard carpenter)出生于1946年,妹妹卡伦·卡朋特(Karen Carpenter)比哥哥小4岁,康州纽黑文人。1963年,两人随家迁往加利福尼亚,与一位朋友组成三人小组,录制了两张唱片,因负责给他们录音的唱片公司认为在硬摇滚盛行的当地,温和摇滚不会有销路而未能发行。他们又组成了6人乐队,录制小样寻找机会,但到处遭到拒绝。这样,乐队只得解散。卡朋特兄妹决定单独演出,由卡伦演唱、理查德演奏键盘乐器并负责作曲编配。他们利用多轨录音技术进行创作,吸收了“披头士”、“沙滩男孩”的抒情成分,坚持温和风格。通过卡伦的歌声,终于使A&M唱片公司同意与他们签约,发行唱片。1970年,他们的《靠近你》(Close to you)获得了排行榜冠军,另一首歌曲《我们刚刚才开始》(We've Only just begun,例38)获第二名。这两首歌曲可以说都处于温和摇滚和波普(POP)的分界线上。如在《我们刚刚才开始》中,中间段落里有较强的节拍,铜管的重音在第二拍,加上持续不断的鼓点,完全算得上是温和摇滚,但其他部分听起来则更像波普。同年,卡朋特兄妹获得格莱美最佳新唱片表演奖。直到1975年,他们的作品都很受欢迎,如《昔日重来》(Yesterday Once More)、无赖(Desperado)等都是传唱一时的经典之作。1983年,卡伦因长期患神经性厌食症导致心搏停止而死,时年32岁。
巴瑞·马尼洛(Barry Manilow),1946年6月17日出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马尼洛在纽约音乐学院和朱利亚音乐学院学习时,就在歌伦比亚录音公司的制作室里当临时工。1972年便开始为一些歌手的专辑配器并参与制作。1974年开始了他的独唱生涯。1975年,他的单曲《曼迪》(Mandy)登上了排行榜榜首。马尼洛除了演唱以外,还为电视台广告创作歌曲。
尼尔·戴蒙德(Neil Diamond),1941年1月24日出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他在纽约大学医学院学习过一段时间,而后缀学从事音乐工作。最初,戴蒙德以作曲家的身份出现并为他赢得了声誉。1965年底开始唱歌。1966年,他创作了一系列的热门歌曲,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和“深紫色”乐队都演唱过的《肯德基妇女》(Kentucky woman)等作品使他名声大增。1978年,他和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的二重唱单曲《你别给我带来鲜花》(You Don't Bring Me Flowers)在美国排行榜名列第一。1980年,戴蒙德在电影《爵士歌手》(The Jazz singer)中的精彩表演使他的明星地位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2、乡村摇滚(Country Rock)
如前所述,乡村音乐是摇滚乐的三大来源之一,山区摇滚是50年代早期摇滚乐风格的三种倾向之一。可是到了60年代,山区摇滚几近消失,大多数摇滚乐中很少能听到有乡村音乐的影响。但是,到了60年代末,在一些民谣摇滚中又重新出现了乡村音乐的声音。正是受到这种启发,这时在加利福尼亚发展起了一种“把乡村音乐的声音和题材与摇滚乐的节奏和乐器法相结合的流行音乐风格”,它被称作乡村摇滚。
70年代初,乡村摇滚作为一场音乐运动受到了很多人的高度重视。以“老鹰”(The Eagles)乐队和琳达·龙斯塔特(Linda Ronstadt)为首的乡村摇滚艺术家取得了巨大成绩,他们成功地将乡村音乐和他们带有个人特征的轻摇滚和流行风格相结合。其实,乡村摇滚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这种音乐本身是否在商业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而是在于这种音乐对于其他音乐或艺人的影响。
乡村摇滚的主要乐队和个人有“乐队”(The Band)乐队、琳达·龙斯塔特、威龙·詹宁斯(Waylon Jennings,出生于1937年)、“克罗斯比,斯蒂尔斯,纳什和”(Crosby,Stills,Nash & Young)组合和老鹰乐队等。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老鹰”乐队和琳达·龙斯塔特。
“老鹰”(The Eagles)乐队原是龙斯塔特的伴奏乐队,共5人,由歌曲作家、主唱兼鼓手唐·亨利(Don Henley,生于1947年)和歌手兼键盘手格伦·弗雷(Glenn Frey,生于1948年)于1971年建立。1972年,他们推出第一张专辑《老鹰》,使用了清净的和声,类似于“沙滩男孩”那样的歌词,被认为是一支很有吸引力的乡村摇滚乐队。第二张专辑《无赖》(Desperado,1973),离开了原先对享乐主义的赞颂,但风格仍是乡村摇滚,配器更加丰富。第三张专辑《在边界上》(on the Border,1974)中的《我的最爱》(Best of My Love)使他们第一次获得了排行榜冠军。第四张专辑《那些夜晚中的一个晚上》(one of those nights,1975),音乐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如《震惊过去之后》(After the thrill is gone)、《好莱坞圆舞曲》(Hollywood Waltz)和《说谎的眼睛》(Lyin' Eyes)是70年代乡村摇滚的典型例子。可是《魔法师的旅程》(Journey of the sorcerer)很像艺术摇滚,其中的曼陀林音色使人想起蓝草音乐(Bluegrass)。另外,有些歌曲,如《幻像》(Visions)、《那些夜晚中的一个晚上》等,很少显示乡村音乐的影响,更接近于一种不那么强劲的主流摇滚风格。第五张专辑《加利福尼亚旅馆》(Hotel California,)或许是他们最好的专辑,销量达到5百万张。同名主打歌曲《加利福尼亚旅馆》(例39)成了整个70年代的传唱金曲,其中也有强劲的硬摇滚歌曲,如《快车道里的生活》(Life in the fast lane)。实际上,从这张专辑开始,“老鹰”已经逐渐离开了乡村摇滚风格。1981年“老鹰”解散,成员们各奔东西。其中以唐·亨利的成绩最为突出。
琳达·龙斯塔特(Linda Ronstadt)于1946年出生于亚利桑那州的一个音乐家庭中,具有墨西哥血统,从小受到良好的音乐熏陶。18岁时,参加洛杉矶的一个民谣演唱组,以后又曾和著名的“老鹰”乐队合作,担任主唱。1974年离开“老鹰”乐队,开始了独唱生涯。她的嗓音圆润丰满,演唱风格丰富多样。70年代是琳达艺术生涯的高峰期,她成为当时乡村摇滚的代表人物之一。1975年,荣获格莱美最佳女歌手奖。1976年,琳达进行欧洲巡回演出,使其成为国际明星。该年,她的一首《心潮滚滚》(Heart Like A Wheel)被评为十佳唱片之冠,使她再次获得格莱美奖。此后,琳达还参加了许多轻歌剧、歌舞剧的演出,她大胆开拓,曾用通俗唱法演唱歌剧。1990年,因与男歌手阿隆·奈维尔(Aaron Neville)合作的二重唱《无需知道太多》(Don't Know Much)又获格莱美最佳二重唱奖。
八、重金属
1、重金属(Heavy Metal)
60年代,以“滚石”乐队为代表的硬摇滚以它的粗犷、猛烈为基础,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到了70年代,作为硬摇滚的延续,出现了一种更为流行的硬摇滚风格,便是从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更“硬”的硬摇滚,被称作“重金属”。有一位摇滚乐评论家对“重金属”作了这样的解释:从音乐上看,如果硬摇滚的音响是很大的,那么,重金属的音响就更大;如果硬摇滚是简单的,有很多重复,那么,重金属更简单,有更多的重复;如果硬摇滚歌手的演唱是呼喊似的,那么,重金属的歌手是拼了命的呼喊;如果硬摇滚乐队利用电子手段来实验音响失真和反馈,那么,重金属乐队则利用电子手段歪曲一切他们想歪曲的声音;如果硬摇滚爱好长时间的器乐即兴演奏,那么,重金属提供更长、更响、更复杂的器乐独奏;如果硬摇滚是一种与传统相对立的文化,那么,重金属则是一种专事反文化的文化。因此,重金属和一般摇滚乐相比,它缺少音乐性(特别是旋律很简单),而带有更多的“戏剧性”(如演出时利用各种奇特的服装、灯光及舞台效果等)。另外,从传播方式上看,重金属乐队主要以巡回演出或通过录像带来扩大他们的影响而不是通过录音和广播(但并不是全都如此)。
由于重金属自身缺少文学价值,评论界对它的评价一直不高,但它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70年代最重要的两支重金属乐队是来自英国的“莱德·泽普林”和“黑色安息日”。
“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乐队
“莱德·泽普林”乐队是由“新兵”原成员吉米·佩奇(Jimmy Page)与另外三人于1968年建立起来的,主唱是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生于1948年)。1969年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Ⅱ》是他们第一张夺魁专辑,使他们赢得了很大的荣誉。接着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Ⅲ》和《莱德·泽普林Ⅳ》也很流行,其中包括了乐队最著名的歌曲《天堂阶梯》(Stairway to Heaven)。
“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乐队
“黑色安息日”乐队是来自英国伯明翰的一个四人乐队,成立于1969年。主唱约翰·奥斯本(John Osbourne),音区很高,经常发出尖叫似的声音。歌词涉及鬼魂、幻想、精神错乱等神秘领域。乐队具有重金属的典型特点,如:不断重复的、失真的吉他连复段;持续的、强劲的节拍等。确实,如果对比一下普莱斯利或“沙滩男孩”等早斯摇滚乐,“黑色安息日”的摇滚乐已经与他们差别很大。在奥斯本演唱的歌曲《摇滚造反》(Rock'n' Roll Rebel)中,他用青少年的口吻这样毫不留情地告诉父母们:“做你们想做的,别想让我来顺从你们”。
70年代英国早期的重金属一直延续到80年代以后,他们在音乐上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歌词。
“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乐队
“枪炮与玫瑰”乐队,1985年成立于洛杉矶。开始他们的成绩平平,但1988年推出的专辑《毁灭的欲望》(Appetite For Destruction)一举登上排行榜榜首,引起极大的轰动。“枪炮与玫瑰”的音乐风格比较多样,他们的歌曲有的带有尖叫似的演唱和快速猛烈的节奏和“挑战性”的歌词(这类歌曲较多);有的则类似民谣摇滚那样不太激烈的、偏向温和的风格,如《别哭》(Don't Cry)等歌曲。
“枪炮与玫瑰”在商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却常常遭到批评,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某些“挑战性”歌词,还有主唱罗斯(Axl Rose)的不良行为: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庸俗的作风等。加上乐队的恶习,如推迟演出时间、取消演唱会、斗欧等,也使人们想起当年“滚石”乐队的形象。尽管如此,它在摇滚乐迷中仍享有盛誉,被认为是80年代末重要的重金属乐队之一。
80年代的重金属乐队,除了前面提到的“枪炮与玫瑰”外,还有“范· 海伦”、“邦·乔维”、“铁娘子”、“戴夫·莱帕德”、“AC/DC”和“金属”等乐队。虽然他们都是重金属乐队,但风格却并不完全相同。
“范·海伦”(Van Halen)乐队
“范·海伦”乐队,1973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乐队的核心人物是埃迪·范海伦(Eddie Van Halen,生于1957年,主音吉他),他和他的哥哥亚历克斯·范海伦(Alex Van Halen,生于1957年,鼓手)从小受古典音乐训练,后转向摇滚乐。范·海伦发出的是一种更多加工的、平和的声音。1978年,他们发行了第一张专辑,但真正的成功来自于1984年的专辑《1984》。它获专辑第二名,其中单曲《跳跃》(Jump)名列排行榜榜首。主唱戴卫·李·罗思(David Lee Roth)以他色情的坏男孩形象为乐队赢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但乐队中真正起到主导作用的是埃迪的吉他演奏。
“邦·乔维”(Bon Jovi)乐队
“邦·乔维”乐队,1983年由乔恩·邦·乔维(Jon Bon Jovi,1962年生于新泽西)建立,他自任主唱。与墨丘利(Mercury)唱片公司签约后,为推销第一张专辑《邦·乔维》他们到处巡回演出。1987年,推出专辑《湿滑》(Slippery When Wet),同时制成录像带,经MTV不停地播放,使“邦·乔维”名声大振。他们吸引了广大青少年,包括众多女性。他们的重金属风格有时也被称作“温和金属”(Soft Metal)或“流行金属”(Pop Metal)。
 “铁锒子”(Iron Maiden)乐队
“铁锒子”乐队是由史蒂夫·哈里斯(Steve Harris)等来自东伦敦工人聚集区的几名年轻人于1976年组成。他们以不复杂的连复段(riff,一个小片段的不断反复,经常在独奏中出现)、极度失真而有力的和弦,以及尖叫的人声,赢得了乐迷们的喜爱。乐队人员虽几经变动,但仍能保持较好的表演技巧。1982年推出的专辑《野兽的数字》(The Number of theBeast)获英国排行榜第一名,不久,打入美国市场。接着的几张专辑,如《死后的经历》(Live After Death,1985)等,在大西洋两岸都很畅销。他们也像其他乐队一样,到处巡回演出,甚至应邀到(很少有其他英美乐队到过的)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访问演出。
“戴夫·莱帕德”(Def Leppard)乐队
“戴夫·莱帕德”乐队是由英国谢菲尔德工厂区的五名年轻工人于1979年成立的一个乐队。当时,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第二年,他们效仿“莱德·泽普林”的风格,推出第一张专辑。1981年他们的制作人开始对乐队粗糙的声音进行加工。主唱乔·埃里奥特(Joe Elliott)把他们加工以后的声音称作“美好的、朝气蓬勃的、含有旋律的摇滚乐”。果然,专辑《放火狂》(Pyromania,1983)取得了成功。1987年推出的专辑《歇斯底里》(Hysteria )再次受到听众的欢迎。
“AC/DC”乐队
“AC/DC”乐队于1973年成立于澳大利亚的悉尼,当时,组建人安格斯·扬(Angus Young,吉他手)只有14岁。1976年,他们与大西洋唱片公司签约,推出《高电压》(High Voltage),名声远播国外。他们继续推出专辑,如《通向地狱的公路》(High way to Hell,1979)卖出一千万张,并成为80年代重要的重金属乐队之一。“AC/DC”在英国和法国取得特别的成功。不过,他们那不合准则的风格,结合了吉他手安格斯·扬的技巧和他们第一位歌手邦·斯科特(Bon Scott)嘶哑的嗓子及简单、粗野的模样,也在美国轰动一时。1980年,斯科特因酒后呕吐休克而死,乐队主唱由布莱恩·约翰逊(Brian Johnson)接替。
“金属”(Metallica)乐队
“金属”乐队由詹姆斯·赫特菲尔德(James Hetfield,生于1963年,主唱兼节奏吉他)和拉斯·乌尔里克(Lars Ulrich,生于1963年,鼓手)于1981年建立起来。1983年他们推出了第一张专辑《斩尽杀绝》(Kill' Em All),歌词涉及战争、死亡和暴力等,但从整体看,它的音响充满活力。1986年的专辑《傀儡的主人》(Master of Puppets)被认为是“金属”乐队的代表作。1991年出版了一张同名专辑,这张专辑在音乐编排上简洁明了,其中掺入了更多的商业成分,专辑不仅获得排行榜冠军,而且仅在美国就卖出了700万张。随后,乐队开始了为期两年多的巡回演出。1996年,他们又出版了专辑《装载》(Load),受90年代另类摇滚的影响,“金属”改变了自己的形象,他们剪去了长发。《装载》获得评论界的一致好评,获得排行榜冠军,并在两个月内卖掉了300万张。
2、华丽摇滚(glitter rock或glam rock)
与重金属有关的还有硬摇滚的另一个分支“华丽摇滚”。它的特点主要不是在音乐上,而是在演员的化装、服饰和舞台上的戏剧行为。这方面的领头人是戴维·鲍伊(David Bowie)。他经常被人比“变色龙”,因为他的舞台形象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作为摇滚歌星,他更像是一个借助摇滚乐与观众交流的戏剧演员,在音乐上并无太大的贡献。
戴维·鲍伊(David Bowie),1947年出生于伦敦,曾涉足哑剧、先锋派电影和商业广告等工作。1970年推出专辑《出卖世界的人》(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在唱片封面上,他故意把自己设计成一个具有男女两性特点的人物。1972年,在首次访美演出时,他穿着女性服装,有时还扮成变性人。他那稀奇古怪的形象和忸怩作态的表演吸引了不少乐迷。1975年,他转向迪斯科风格,推出专辑《年轻的美国人》(Yong Americans)。为配合这张专辑的发行,在进行的演出活动中,戴维·鲍伊又有了一个新的形象:在白衬衫外面穿上一身黑衣服,把淡黄色的头发往后梳得整整齐齐。1980年,他主演了百老汇音乐剧《象人》(The Elephant Man)使其获得了更大的成功。戴维·鲍伊的活动(包括他不断变化的外形)一直延续至今。
在戴维·鲍伊之前,摇滚乐一直以它的粗鲁、健壮的男子形象和真实的表现取胜。戴维·鲍伊却以他的化装:枯黄色的头发、女子气的模样和显然不真实的“人物”,塑造了另一种形象。由于后来朋克运动的兴起,戴维·鲍伊作为它的一名先行者,被主流摇滚格外推崇。
“吻”(Kiss)乐队,于1972年由贝司手吉恩·西蒙斯(Gene Simmons)建立起来。“吻”的音乐风格是纯粹的重金属,而且是直到那时为止美国最“重”的重金属。同时,它又强调戏剧表演和化装,是美国“华丽摇滚”的代表。直到1984年,“吻”共推出16张专辑,但只有4张进入前十名,其中只有一首歌曲进入“最佳十首”(《贝思》Beth,1976)。正如《摇滚乐名人录》中所说:“吻”利用一些鬼把戏,如在演出中摹拟吐血、吞火、爆炸和烟火、干冰喷雾,以及火箭射出吉他等,使他们受到无数青春期前期的少年乐迷们的喜爱。在现场演出中,西蒙斯经常不时的口吐真火、呕假血,要不就伸出一个像脚一样长的假舌头,弄得评论家们也无法确定这些对他们的音乐是否有益,但年轻人却把“吻”捧为70年代最受欢迎的乐队之一。
九、朋克运动
1、朋克(Punk)
朋克运动的兴起和影响主要在英国,它与西方,特别是英国社会日益蓑落有着直接的联系。1973年,英国爆发经济危机:原油价格猛涨,汽车工业几近破产,纺织、煤碳、钢铁工业都陷入困境,国际贸易停滞不前,物价上涨,大量工人失业。年轻一代对此毫无办法,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而这个时候的乐坛却由明星主宰了潮流。这种情况下,青少年对现实社会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朋克音乐正反映了这些青少年对现实的强烈不满情绪,甚是绝望的心情。他们愤怒地批评社会的各个方面,而且是用大喊大叫、古怪的形象和疯狂的舞台行为表现出来的。
从音乐上,朋克摇滚作为摇滚乐的一个分支,并没有为摇滚乐带来任何新的东西,它只是把主流摇滚中从硬摇滚到重金属那种比较强劲的风格推向了极端。朋克反对主流摇滚中从“披头士”以后那些进行音乐实验和艺术创新的倾向,如技术性的器乐独奏,摇滚乐和其他音乐相结合的严肃探索等。它比硬摇滚更加强调简单、重复,强调最“基础”的摇滚。歌词也比硬摇滚更加直接了当、明确无误,像华丽摇滚一样,朋克的意义不在音乐,而在音乐之外。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使人震惊。在朋克中,音乐似乎是最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想恶心什么人。
英国最重要的朋克乐队是成立于1975年的“性手枪”(Sex Pistols),他们创立了一种愤怒的、反对一切的年青人形象,以及一种渎神和强暴的气氛。他们的音乐恢复了50年代最“硬”的、简单而大声的摇滚语言,只是更缺乏技巧和味道。主唱约翰尼·罗坦(Johnny Rotten)在加入乐队前从未唱过歌。“性手枪”于1976年与EMI签约,发行单曲《英国无政府》(Anarchy in the Uk)。第二年初,在伦敦今日电视节目中接受采访时,罗坦用粗鲁、下流的语言,对有关社会传统准则等问肆言抨击,引来了从国会到报纸的谴责。EMI付出一万英磅立即解除了他们的合同。不久,“维真”唱片公司与他们签约,并于1977年,在英国庆祝伊丽莎白二世继承王位25周年的同时,发表了他们模仿英国国歌的同名讽剌曲《上帝保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歌中唱道:“上帝保佑女王,这个法西斯政体。在英国的梦想里,没有前途。没有前途,没有前途,没有前途。”尽管这首歌曲到处被禁演,但却受到“幻想破灭”的青少年无条件的支持,在英国排行榜上获第二名。同年年底“性手枪”推出他们惟一的专辑《别担心阉割,这里有性手枪》(Never Mind The Bullocks,Here's The Sex Pistols)。1978年,罗坦退出“性手枪”,成立了一个新的乐队。维希亚斯(Sid Vicious)成了“性手枪”的主要成员,他的极端主义和对整个世界的憎恨远远超过罗坦。同年10月,他因谋杀女友而被捕。第二年年初,在候审期间,他被发现死于吸毒过量。1979年,“性手枪”乐队解散。
英国其他重要的朋克乐队还有“冲撞”(the Clash)。从歌词和行为来看,他们不像“性手枪”那样让人难以接受,但音乐同样简单、重复、猛烈,有很多尖叫和失真。1977年,他们发表了第一张专辑《冲撞》,其中几首歌曲对一切都提出了抗议:烦人的工作、警察、美国、摇滚乐、暴力和种族主义。
虽然,朋克的兴起和影响主要在70年代中期的英国,但从音乐和歌词来看,类似的特点早已在美国60年代末的一些乐队中出现了。
还需要提到的是“地下丝绒”(the velvet underground)乐队,它是由受过古典钢琴训练的路·里德(Lou Reed)于1965年组织起来的,他们与米高梅唱片公司签约,于1967年发行专辑《地下丝绒和尼科》(尼科Nico,1966年加入乐队任主唱,1967年离队),包括了几首毫不隐讳地涉及吸毒和施虐狂的歌曲。1968年,推出第二张专辑《白光/白热》(White Light /White Heat),其中,专辑标题同名曲就是一首关于吸毒的歌曲;《礼物》(the gift)在充满噪音的、不断重复的音乐伴奏下,用语言说出超现实主义的、与性有关的歌词;《雷大姐》(Sister Ray)长17分钟,半说半唱,内容明确地与性相联系,伴奏音乐不断重复,且被严重歪曲。这张专辑在排行榜上列为第199名。作为反传统的先锋派乐队,“地下丝绒”作品的内容主要强调吸毒和性。他们于1972年解散。
后来,朋克摇滚从英国传入美国。作为一个运动,它在美国的规模较小。而且,它不像在英国那样是一种政治上无政府主义的音乐,而是青少年反对他们的父母和反对他们感到格格不入的中产阶级的一种新的语言。美国主要的朋克乐队“纽约娃娃”(New York Dolls),“雷蒙斯”(Ramones)等,代表歌手有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等。
2、新浪潮(New Wave)
朋克摇滚流行的时间虽然很短(约1977-1980),有人却把它与普莱斯利、“披头士”并列,认为是摇滚乐历史上强调反叛精神的第三次“革命”。不管怎么说,朋克摇滚的表现的确太极端了。可能为了逃避别人的指责,使自己不那么被人讨厌,紧接着朋克,出现了摇滚乐的一个新名“新浪潮”。
新浪潮的概念是模糊的。它可以看作是从朋克派生出来的一种摇滚乐,但其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那些朋克乐队,而且力求在材料和演奏方面更具专业性。于是到了70年代末,英国很多朋克乐队,包括“冲撞”都变成了新浪潮乐队。英国的新浪潮代表人物是埃尔维斯·科斯特洛(Elvis Costello,生于1955年),他将多种风格与摇滚乐相结合,剔除了朋克中极端的成份,使音乐听起来不显得那么喧闹。同时他也为朋克时期英国的摇滚乐走向专业化道路(使其具有音乐性)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新浪潮的概念在美国用得更为广泛,只要不是明显的朋克或带有先锋派特点的都称作新浪潮。其中,最重要的乐队是“传声头像”(Talking Heads),他们带领其他乐队从朋克走向新浪潮。
“传声头像”由领队戴维·伯恩(David Byrne,生于1952年)建立于1975年。他们避免奇装异服和舞台上的古怪行为,从现代的严肃音乐中吸取材料,产生一种更加复杂的风格,歌词经常强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专辑《永不熄灭》(Remain in Light,1980)采用一种来自“简约派”创作原则的摇滚乐风格。在器乐伴奏中,使用了非洲的复合节奏,持续不断的音型贯穿始终,听起来就像是巨大的机器稳定而连续地生产出音乐来一样。在他们的作品中,有时还可感觉到雷盖音乐(Reggae,见下文)和其他黑人音乐的影子。
3、垃圾乐(Grunge,又译“格伦吉” )
垃圾乐,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西雅图,也称“西雅图之声”(Seattle Sound)。
自80年代起,摇滚乐日趋商业化,在MTV和各种高技术手段的包装下,其面目显得新奇华丽,而内容却变得空洞苍白。针对这种状况,一些摇滚音乐家开始探索新的表现形式,力图复兴摇滚乐的本原精神。Grunge 一词来源于Grungy,原意为肮脏、低俗和令人讨厌的意思,“垃圾乐”正是由此而来。采用这一称呼,也许正是为了显示这些音乐家们对包装华丽的商业性摇滚乐的对抗态度。
“垃圾乐”吸取了重金属和朋克中较为粗重的摇滚乐形式,追求节奏与和声的张力,但也时常运用固定音型、旋律化的低音线条和复杂的结构等较为精细的音乐手法。在内容上,多表现青年人在社会的压抑下所产生的悲观、焦虑和愤怒之情。
著名的垃圾乐乐队有“珍珠果酱”(Pearl Jam)、“音响花园”(Sound Garden)和“涅槃”(Nirvana)等。其中以“涅槃”取得的成绩最为突出。
“涅槃”(Nirvana)乐队
“涅槃”乐队的灵魂人物是科特·科本(Kurt Cobain),出生于美国华盛顿距西雅图100英里的阿伯丁小镇上。开始他对“披头士”和重金属感兴趣,但最终是朋克音乐征服了他。乐队曾几经易名,最终在1987年确定使用“涅槃”这个名字。1989年,他们花了600多美元录制了专辑《漂白》(Bleach),出乎意料地成了大学电台的热门歌曲,共销出了3500张。1991年9月他们的《别介意》(Nevermind)出版,这张专辑在美国行情火爆,首批销量5万张,一时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景象。其中单曲《闻起来像青春的气息》(Smells Like teen Spirit,例40)的MTV疯狂地播放令乐队一时名气大增。1992年初,这首歌曲打入美国排行榜前十名。1992年,科特·科本与“洞穴”(Hole)乐队主唱科特尼·洛夫(Courtney Love)结婚,于1992年8月18日生下一子。1993年,专辑《乱伦》(Incesticide)由于没有整体性概念,因此使“涅槃”极端和矛盾的一面得到了充分体现。1993年,乐队的最后一张专辑《在母体内》(In Utero)面世。这张专辑一经推出,即打上英美两地排行榜首位。为此“涅槃”于当年秋天举办了全国巡演,并在年终之际举行了历史上最有名的一场“不插电”演唱会。之后,他们又赴欧洲巡演。但在罗马期间,科特·科本又萌生了自杀的念头(在此之前发现过类似情况)。1994年4月5日,科特·科本在西雅图的住所开枪自杀。科本死后,其他队员继续活跃于摇滚乐坛,但是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个“涅槃”诞生。
十、另类摇滚
和“新浪潮”一样,“另类”(Alternative)一词基本上也是一个无实际意义的术语。真正判断另类音乐的真假就是看它是否再次推进或改写了摇滚乐的历史,把各种看似毫无关系的部分连接成一个整体。随着各个时期主流风格的改变,另类也将随之改变。通常,另类音乐经过一段时间的“地下”发展后,会被大公司收买而融入“主流”,此后,便又会有新的另类出现。以另类为标榜的音乐大都有反对商业化包装、强调作品的思想性、追求音乐的原创性和个性化等特点。
在这里,我们所要介绍的另类摇滚(Alternative Rock)主要是指从1983至1984年,新浪潮音乐开始逐渐衰退后出现的各种后朋克摇滚,这种潮流一直持续到1995年,直到另类摇滚成为摇滚乐的主流。
另类摇滚是“地下音乐”和反主流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另类摇滚在英美两国表现出了不同的方式。
1、美国另类摇滚
在8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美国的另类摇滚只是局限在一些小型的俱乐部、独立的唱片公司、歌迷杂志和大学电台这一空间,一些歌曲偶尔能闯入MTV和排行榜前40名,一些专辑偶尔能得到《滚石》这样的主流出版物的赞扬。尽管如此,另类摇滚在商业上几乎没有取得过突破性的进展。与之相反,他们赢得了大量地下乐队的欢迎。由于乐队不断地巡回演出以及低成本专辑的制作,另类音乐开始有了自己的听众,渐渐地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最终是“REM”乐队为美国另类摇滚开创了新局面,“REM”在商业上和艺术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REM”乐队,成立于1980年,他们的队员是主唱迈克尔· 斯蒂普斯(Michael Stips)、吉他手彼得·巴克(Peter Buck)、贝司手迈克·米尔斯(Mike Mills)和鼓手比尔·贝里(Bill Berry),4人都是佐治大学的退学生。他们把清脆、迷人的吉他片段和模糊、神秘的歌词同后朋克的风格结合在一起,并且把传统声响与现代声响相融合。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评论界还是音乐界都一致认为“REM”是另类摇滚的创始者之一。
80年代末90年代初,许多新的另类音乐分支纷纷发展。除去喧闹、松散而凌乱的朋克摇滚外,吵闹的工业摇滚成了美国另类舞台上的主要风格。来自克利夫兰的“九寸钉”(Nine Inch Nails,成立于1988年)乐队在噪音基础上融入了更多的流行元素,使工业摇滚赢得了更多的听众。同时其他许多工业摇滚乐队结合了欧洲电子音乐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90年代初的另类乐坛上,当“碎南瓜”等乐队获得商业上的突破之后,地下乐队不失时机地进入了主流摇滚的行列,但也有一些新朋克乐队宁愿留在地下继续做自己的音乐。同时,许多90年代重要的摇滚艺人都落户于地下的Lo-Fi唱片公司(Lo-Fi相对于高保真Hi-Fi,大都是用家庭录音设备录制出的、劣质音响效果的唱片)。
“碎南瓜”乐队(Smashing Pumpkins),成立于1988年,他们的成员有比利·科根(Billy Corgan,主唱,词曲作者),詹姆斯·伊哈(James Iha,吉他手)、达西·雷茨基(D'Arcy Wretzky,贝司手)、吉米·恰布林(Jimmy Chamblin,鼓手)。他们创造了一种前卫、迷幻、重金属的混合体,是90年代美国另类摇滚的重要乐队之一。
2、英国另类摇滚
英国的另类摇滚同美国相比,存在两个主要区别:首先,英国的另类摇滚比起美国总是显得更为流行化。从整体看,英国的另类摇滚对于单曲的重视程度从不亚于对专辑的重视,因此,英国乐队对于流行性的关注显然要多于美国同行。其次,英国的另类摇滚乐队对于舞曲音乐和俱乐部文化都能够自由地接受,一些乐队经常采用舞曲的节奏和形式。这些事实促成了一个结果:即英国的另类摇滚乐队在1985至1995年的十年时间里,很难在美国取得佳绩,原因就在于两地对于“另类”含义的认识差异。此外,也存在音乐主题的差异。英国乐队写的都是英国人关心的事情,许多乐队的歌词都是建立在英国文化的背景之上的。不过从1995年开始,两地的另类音乐开始吸取对方的成功经验,逐渐消除了英美两地另类音乐的界限。
正如“REM”乐队在美国一样,在英国“史密斯”(The smiths)乐队在使摇滚乐从新浪潮转变为另类摇滚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史密斯”存在的时间并不长(成立于1982年,第一张专辑于1984年出版,最后一张专辑于1987年出版),但是却给摇滚乐坛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80年代后半期,英国的另类舞台以“治疗”(The Cure,成立于1976年)乐队、“新秩序”(New Order,成立于1980年)乐队,“耶稣与玛利亚锁链”(The Jesus & Mary Chain)乐队为代表。80年代末、90年代初,英国最具代表的乐队是“石玫瑰”(The stone Roses,成立于1985年),他们的成功促使了许多类似的乐队迅速出现。进入90年代,“山羊皮”(Suede,成立于1989年)乐队的出现,使英国的另类摇滚得到更好的发展,并使另类摇滚在1994年成为乐坛的主流。此后,又出现了“模糊”(Blur,成立于1989年)、“绿洲”(Oasis,成立于1991年)等乐队,使英国另类摇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3、其他另类摇滚
90年代以后,女性摇滚歌手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像辛妮·欧康娜、比约克、“酸草莓”乐队等一些非英美国家的歌手及乐队也在欧美乐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下面着重介绍几位比较典型的另类歌手及乐队。 辛妮·欧康娜(Sinead O'Connor)
辛妮·欧康娜,1966年12月12日出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自1987年出道以来,她一直以一种傲慢无礼的叛逆形象展现于公众面前。在音乐上,她大胆地尝试摇滚乐的各种风格,跨越了民谣、朋克、舞曲以及艺术摇滚的界限,创造了一种多元音乐的混合体。1987年,欧康娜推出第一张专辑《狮子和眼镜蛇》(The Lion and the Cobra)。1990年,她的第二张专辑《不图奢望》(I do not want what I haven't got)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销量为600万张。在这张专辑里,愤世嫉俗的态度也被民族矛盾的话题所取代。1993年,欧康娜因精神崩溃而企图自杀,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逐渐恢复正常,并重新开始写歌和录音。1994年推出的《宇宙母亲》(Universal mother)便是这一段心镜的写照。在这之后,欧康娜开始淡出演艺圈。1996年当了母亲以后使其叛逆行为有所收敛。
比约克(Bjork)
被人称之为“另类女神”的比约克来自冰岛,是当今最为狂野、激进的前卫明星。在她的音乐中经常采用懒洋洋的演唱方法和超越常规的配器方式,有时还通过效果器将人声变得模糊、抽象,给人一种遥远而神秘的感觉。在MTV中,她的造型以怪异而著称,不合时宜的化妆和丑态的形象使观众过目不忘。
比约克,上小学时曾学习过钢琴和长笛演奏。开始,她是冰岛著名乐队“糖块”(The sugar Cubes)的主唱。1992年单飞之后,她摆脱了“糖块”的流行风格转向电子舞曲,并在一些电子音乐家的帮助下完成了首张个人专辑《处女作》(Debut),这张专辑不仅确立了比约克今后的发展方向,而且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轰动。1993年,比约克获得了英国唱片工业大奖的“最佳国际女艺人奖”和“最佳新人奖”。1995年,专辑《邮递》(Post)又一次取得成功。1996年她又发行了《邮递》的混音效果唱片《电报》(Telegram);1997年9月,比约克推出新专辑《同基因》(Homogenic)。
P·J哈维(P·J·Harvey)
P·J·哈维最初是一个由波利·琼·哈维(Polly Jean Harvey)领导的三人乐队,组建于1991年,几年后便解散,此后“P·J·Harvey”的名义为波利·琼·哈维所拥有。
波利·琼·哈维在英格兰的一个农场长大,他的父亲是个石匠,母亲是个艺术家。从小他就学习吉他和萨克斯管演奏,到十几岁时便参加许多乐队的演出。1991年,乐队成立后推出两首单曲,取得很好的成绩。1992年,首张专辑《干》(Dry)大获好评。第二张专辑《干掉我》(Rid of Me)的成功扩大了哈维的个人影响,乐队也因此而解散。1995年2月推出的专辑《带给你我的爱》(To being you my love)为哈维奠定了另类摇滚的明星地位。
“酸草莓”乐队(The Cranberries)
“酸草莓”(又译“卡百利”)乐队成立于1990年,这支来自爱尔兰的乐队在音乐风格上受“史密斯”乐队晚期的风格影响颇深,并融合了一些梦幻似的流行曲风和少许爱尔兰民谣的色彩。他们在90年代初崭露头角,女主唱多洛雷斯·奥赖尔登(Dolores O'riordan)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一开始就使乐队在英国受到人们的关注。1993年,单曲《逗留》(Linger)为乐队赢得了更多的听众。接着在1993年和1994年连续推出了《每个人都干,为什么我们不行》(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so why Can't we)和《无需争论》(No need to argue)两张专辑,并且使“酸草莓”一举成为世界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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