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碰上市政府阮囊羞涩,地税几乎总是在劫难逃,被当作“增收节支”的阀门。 近日“增加物业税试点”的传闻不胫而走,一些支持物业税设置的意见,将之称为“调控房价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两全其美的措施”,并将推广物业税称为“与国际接轨”。真是如此么? 在加拿大,原则上所有的房屋都要征收物业税。每年年初,各省指定的物业价值评估机构都会公布当年的物业价。这个评估系按照各省的《物业价格评估手册》规定系数计算得出,并在专门网站上公布。 决定物业价的参数很多,包括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坐落位置、朝向、周围设施配套情况、前一年房产交易走势,甚至还有该物业近几年的换手率。 这个由省级相关机构计算出的物业价被称为“政府估价”,是物业税征收的税基。物业税的税率由各市政府提出,市议会批准,每年都会根据情况作出变动。 地税在市级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有些城市,地税收入的一部分,还会被指定用于贴补公共交通、学校或其他公共开支。 通常,税率的高低,通常取决于市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如果收支状况稳定,财政盈余充裕,物业税率就会被调低,反之,倘收支状况欠佳,市政府出现大幅财政赤字,则物业税率会被大幅度调高。 一旦碰上市政府阮囊羞涩,地税几乎总是在劫难逃,被当作“增收节支”的阀门。如温哥华,由于经济不景气,加上承办2010年冬季奥运会,政府开支大增而收入减少,出现超过6000万加元的财政亏空,温哥华市议会就在去年12月下旬通过市长的动议,将住宅物业税税率由原先的2.26%增加到4.26%。 物业税的增减和房价的高低同步,但很多时候并不相关,有时甚至截然相反。如温哥华,近几年来物业税有增无减,而房价除2009年上半年有所回调外,一直狂飙不已,甚至一度创出历史新高。 陶短房 加拿大温哥华自由撰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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