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隆起 笔者退休20多年来,帮市级机关许多部门编志写史,接触过萍乡有关史实,也喜欢看萍乡史实方面的文章,作为一个土生土长、一贯在本地工作的萍乡人,觉得几个问题有必要提出来,与读者诸君共享。 萍乡曾隶属袁州专区和南昌专区 有一本权威史册记载:建国后(这本史册的《凡例》中说明:1949年10月1日以前称“建国前”,之后称“建国后”),萍乡隶属南昌专区,把袁州专区漏掉了,不禁使笔者心里“咯噔”一下。有一位同志发表文章说:新中国成立后,萍乡曾一度隶属宜春专区,把袁州专区和南昌专区都漏掉了,又在笔者心里“咯噔”一下。笔者到市级机关与年轻的同志交谈,许多人不知道萍乡曾经隶属袁州专区和南昌专区。 实际情况是,远的不说,民国时期,萍乡曾四易其属。民国三年(1914)萍乡隶属江西省庐陵道(治所在吉安)。民国十五年(1926)萍乡直隶于省。民国二十年(1931)萍乡隶属江西省第八行政区(治所在吉安)。民国二十四年(1935)萍乡隶属江西省第二行政区(治所在宜春)。解放后,江西省人民政府重新设立行政区划,在宜春设立袁州专区,首任专员吴继周(1915-1990),萍乡人,老家是湘东区荷尧镇荷尧村,小地名叫新山下。1936年1月吴继周在清华大学参加抗日民族先锋队,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大队长、党支部书记,离校后受党组织派遣,在湖南、江西从事地下工作和东北解放区任职,1949年南下任专员时34岁。后历任第三机械工业部三二○厂(今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党委书记兼厂长,南京航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三机部党组成员、顾问,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1949年8月萍乡既设市又设县(设市未对外公布),并且任命了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省委任命萍乡市委书记彭梦庾、市长肖善荣,萍乡县委书记张笃、县长盛朴。而且市委决定将正在出版的萍乡《群报》(解放前夕由中共地下党掌握,未停刊)改出《萍乡日报》,为市委机关报,于8月1日创刊,彭梦庾同志写了《创刊词》(可惜这份报纸的原件至今没有找到)。两套班子在萍乡工作一个月之后,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萍乡市,设立萍乡县,隶属袁州专区。当时,袁州专区辖宜春、萍乡、分宜、万载4县。因地委需要办报,指示《萍乡日报》停刊,人员、设备于9月上旬搬宜春改出《袁州日报》(今宜春日报前身),为地委机关报。笔者在1984年5月奉命复刊《萍乡日报》时,曾到宜春日报社(当时叫赣中报社)学习取经,他们介绍《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6日,与此相衔接。 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地委、专署设南昌市内,办公地点就是今天的宜春市驻南昌办事处)。当时,南昌专区辖南昌、新建、进贤、安义、萍乡、新余、分宜、丰城、清江(今樟树)、高安、上高、奉新、靖安、铜鼓、宜丰、万载、宜春17个县)。1954年12月,笔者参加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第一期干部学习班时,我们南昌专区讨论组17人(每县1人)。1959年1月,南昌专区改名宜春专区(地委、专署由南昌迁宜春),仍辖17个县。此后,因行政区划调整,相继有南昌、新建、安义、进贤4县划归南昌市,萍乡单独设立省辖市,新余、分宜划出设立省辖新余市,宜春市现辖10个县市区。 元代萍乡曾隶属湖南5年和升州74年 萍乡古为吴楚通衢,今为赣湘要冲。在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萍乡成为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的组成部分,对接长株潭,与湖南有关市县来往更加密切。笔者到市级机关,与有关同志谈到萍乡曾经隶属湖南管辖时,他们都感到惊讶,说从来没有听过。 史料记载,萍乡在西周时,隶属扬州。春秋属吴,战国属楚。秦统一天下置36郡,属九江郡。汉属豫章郡。三国吴帝孙皓宝鼎二年(267)始置萍乡县,县治设芦溪古岗。晋武帝时(281-290)属荆州宜阳郡,惠帝时(291-306)属江州安成郡。隋属宜春郡。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县治从芦溪古岗迁萍乡凤凰地(今市政府所在地,治所在古岗352年)。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天下为10道,萍乡隶属江南道宜春郡、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属江南西道宜春郡(初现江西二字,江西省就是由江南西道演变而来)。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隶属袁州。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萍乡隶属江南西道袁州安抚司(至元是元世祖忽必烈的年号)。至元十四年(1277)袁州安抚司改为袁州总管府,隶属湖南行省,当时萍乡隶属袁州总管府,一并划归湖南管辖。至元十九年(1282)袁州总管府复归江西行省管辖,萍乡也回到江西管辖。元代从至元十四年到至元十九年,萍乡有5年划归湖南管辖。由于时间比较短,在萍乡的史实文章中,很少有人提到这件事,人们在脑子里没有印象也在情理之中,但在《昭萍志略》、《萍乡市志》中有记载。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萍乡由县升州,隶属袁州路。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全国废行省,萍乡改州为县,隶属江西布政司袁州府。萍乡由县升州只有74年,所以知道的人也不多,在以后的史实文章中,也很少有人提到萍乡曾经是州级(相当于今天的地市级)城市,而在《昭萍志略》、《萍乡市志》中也有记载。 萍乡什么时候由县改市 有两种说法,一种是1960年3月,萍乡由县改市;一种是1960年9月萍乡撤县设市。这两种说法各有根据。 1960年3月19日,江西省委、省人委(一段时期,省人民政府改称省人民委员会,简称省人委)决定设立萍乡市,属省管辖,委托宜春专区代管,仍保留萍乡县建制,市、县合署办公。但实际情况是,当时县级机关各单位的牌子全部改成市,重新任命干部,县的名称不再使用,市、县并存不对外宣传。笔者就是在1960年4月由萍乡县农业水利局副局长调任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政策研究科副科长的。 1960年4月,省委任命宜春地委书记处书记肖烈兼任萍乡市委第一书记,原萍乡县委第一书记李树家改任市委书记处书记,排名第二,市委书记处还有周之敬、孟宗汉、刘振东任书记,冯德述、李国元、钟德全任副书记。同年4月,省委任命宜春专署副专员孟宗汉兼任萍乡市人民委员会市长,李义秋、欧阳志凤、李国元任副市长。同年5月9日,市委、市人委召开大会,宣布正式成立萍乡市。据《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组织史》记载,1960年8月9日至13日,中共萍乡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改市后,市、县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连续计算),正式代表479人投票选出市委第一书记肖烈(宜春地委书记处书记兼),书记处书记李树家、周之敬、孟宗汉、刘振东,副书记李国元、钟德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9月召开,选举孟宗汉为市长,李义秋、欧阳志凤、王云才、刘启初为副市长。 笔者查阅了当时的《萍乡日报》,发现一个特殊情况。1960年8月10日的《萍乡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中共萍乡三届一次代表大会开幕”,既不称市,也不称县,而在此前的《萍乡日报》刊登消息时,称“我县”和“县委”。在这次大会上,肖烈同志以主席团成员(排名第一)的身份作报告,不带职务。8月14日,《萍乡日报》刊登“中共萍乡三届一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在会议消息的导语中说:“选举了新的党委及出席省六届党代表大会代表”。此后市委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在报纸上均以“萍乡党委”的名义称呼。肖烈、李树家等同志也以党委第一书记、党委书记称呼。1960年10月21日《萍乡日报》头版头条刊登“萍乡人民的一件大喜事,国务院决定设立萍乡市撤销萍乡县”,全文如下:“10月19日,我县接到国务院关于设立萍乡市,撤销萍乡县的决定,决定中说,一九六○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4次会议通过:设立萍乡市,撤销萍乡县,以原萍乡县的行政区域为萍乡市的行政区域。这是萍乡人民的一件大喜事。萍乡市的设立,它展示着社会主义新萍乡未来的光辉前景。我们将更要以艰苦奋斗、发愤图强的精神,迈开大步,乘胜前进,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萍乡。”紧接着第二天,10月22日的《萍乡日报》头版头条就出现了“市委书记李树家深入第一线”的报道,接着连续出现市委第一书记肖烈检查指导工作和发表重要讲话的报道,并且在报纸上正式使用“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委员会”的称呼。 萍乡什么时候设市?笔者认为,确切地说,1960年3月,萍乡由县改市。1960年9月,萍乡撤县设市。这段史实在《萍乡市志》的《大事记》(第32页)中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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