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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管管理分局2015年工作总结

 yhmtsg 2016-01-15

 

    2015年,车购税分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把握工作重点,提升工作质效,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有:
    (一)紧扣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车购税征管政策。截至12月10日,依法累计征收车辆132881辆,征收税款197083万元;办理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免税车辆1801辆,免税额5637万元;办理退税车辆169辆,退税额 269万元。
    (二)强化基础管理,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开展4S店代办车购税纳税申报服务的试点工作。目前共有45家4S店代办业务。截至12月10日,4S店代办缴税14216笔,入库税款15353万元。推出车辆购置税自助终端。截至2015年12月10日,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共办理车购税业务5356笔,入库税款7230万元。推出车辆购置税纳税情况查询系统。在车购税完税证明上打印二维码及温馨提示,方便纳税人随时扫描二维码查询车辆实际纳税情况。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征收管理权。认真开展执法督察与执法监察自查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国税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取消相应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税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落实工作。截止12月10日,共办理新能源车辆免税业务1029笔,免征车购税2528元。共受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申报15446辆,减征车购税7417万元。
    (四)优化服务举措,有效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做好内部学习培训和外部宣传工作,梳理修订业务流程,清理表证单书,升级完善车购税征管系统,调整车购税征管操作规程,强调合法性、服务性、连贯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简化表单填写,预约上门验车,开通绿色通道等多种服务方式,着力满足纳税人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深化税收宣传工作。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车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借助地方媒体报道、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强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制作车购税申报途径宣传动画及车购税诈骗宣传图示,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纳税人合理选择纳税申报途径,谨防税收诈骗,提高宣传实效性。
    (五)坚持严管善待,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学习会,局领导带头上党课,确保专题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切实抓好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按需召开分局绩效工作推进会,通报阶段性绩效考评情况,建立分局绩效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工作总结与提高,积极开展个人绩效工作,公示阶段性个人绩效考评表,突出绩效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撑作用。三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打造“暖心服务 倾情为民”的分局党建品牌,提出以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积极搭建平台,促进科室之间业务知识的交流学习,鼓励青年干部为税收工作积极建言献策,2015年分局共举办科长论坛4期,举办青年交流论坛10期。整合党、团、工会资源开展系列活动,组织青年团员开展“环保骑行,海边拾废”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党团志愿者深入湖光社区开展帮扶行动,走访孤寡老人、慰问“失独”家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与集美区灌口街道坑内村签订帮扶结对协议,结成共建单位。
    (六)狠抓安全履职,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推进学习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片,举办青年团员廉政教育活动,举办反渎职侵权专题讲座,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深化特邀监察员制度,对外组织特邀监察员到其他区局开展交叉暗访,对内坚持每个月至少组织2次明察暗访,同时通过各科室之间不定期交叉检查,实现主体部门互相检查、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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