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地区正在试点定期注册,该注册仅限于已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要求5年一周期进行注册,未注册通过的取消教师资格。未进入教师岗位的持证者不受定期注册影响,证书依然有效,但一旦从事教学工作后则需进行定期注册。
哪些人可注册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哪些人不符合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注: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