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徐金琪 多角度联盟主席 原CCTV-12记者组长 《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越来越有些“小炮儿”的味道了,“老炮儿”还讲究一些规矩,在巨大利益的面前,双方好像都越来越没规矩。灿星公司2月28日一早就赶紧动用自己强大的营销系统,对《中国好声音》的版权纠纷作出了回应: 这篇《中国好公告》后边还有很多吧啦吧啦的话,简单总结就是“老外欺负人, 我们坚决捍卫尊严”。 不过这个回应怎么看怎么都有些气短。首先,如果中文名字就算联合创意,那么所有世界名著的翻译版我们都可以说是我们的自主品牌,这是要开什么国际玩笑?其次,国际惯例不是法律约定,人家看你用他们的模式赚钱眼红,要多分一杯羹,道德上谴责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不给够钱买下来版权,就是不能做。最后,说别人流氓的时候别忘了自己别做流氓,世界公认不等于世界法律规定,灿星当年不也是超过了公认的明星价格请的导师,打破了公认的委托制作合作模式才创新出收视对赌模式,打破了季播节目公认的广告价格才获得了天价收入?最后这句话就很不像话了,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的权利,用一个表情包来表达我读到这句的心情:“摸着你的良心说话”。我们都不会忘记前一阵《了不起的挑战》遇到的尴尬吧? 总结,借用一句《老炮儿》里六爷说小飞的台词:打别人可以,自己被打不行(大意)。 我不是反灿星的,灿星在尊重版权上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灿星是真正第一个成功吃透国外模式并创立商业模式的制作公司,灿星让内容制作人员的价值真正获得了认可和重视。但是,这些成功也无法掩盖公司面临的困境。公司创新能力的不足,让命运无法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高度依赖一个节目盈利,几年前就可以预计到今天要发生的事情。至于业内人说的灿星人自觉“天下第一”的牛气,只要能保持学习的态势,做出成绩来骄傲还是低调,那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何况,没有点霸气如何成就霸业呢? 我们今天要谈论的不是《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的是非,我们要关注的是版权纠纷的背后。试想灿星如果没有《好声音》会怎么样?模式创作能力,这才是中国电视行业的痛点。 从大环境说,上星卫视太多,竞争太激烈,导致市场浮躁,真正耐心做研发不如拿来主义。巨大的市场利益,也让版权方看到了版权在中国变现的巨大空间。另外,加上山寨横行,版权能卖出去就一定要高价,否则也是被山寨两手空空。急功近利,让我们无法真正拥有版权。 从小环境来说,制作公司也好,电视台也罢,内部虽然都高喊重视节目创新和研发,但没有一家真正投入大的资金来做,也没有一家能够形成研发的体系。中国的电视内容制作公司风险很大,一个节目的成败往往关乎公司的生死,所以创新这种“百年大计”,也就只能等拼杀立足之后再徐徐图之了。 从法律保护来说,中国对版权保护力度不够,也让研发者无法从中受益。费了牛劲研发的创意,轻易就可以被山寨,而山寨又几乎不会付出什么成本。 目前,国内大型综艺节目的混战阶段已经进入尾声,各种热也在退烧阶段。理性之后,肯定会进入一个正常的发展通道。无论是面向世界还是立足国内,核心的竞争力都必须是节目模式的研发能力,也就是大ip的制造能力。你可以指责人家无赖,但是你要有应对无赖的身板;你可以不认可智慧的价值,但是必须为智慧付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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