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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三板财政补贴精编(2016版)

 qhxsina 2016-01-30


作者:高慧律师

本内容来源于中小企业资本梦系列之《新三板挂牌操作实务指南》、《新三板挂牌工作手册—常规、重点法律问题反馈实例与新三板法律法规》,有删减。


省份

地区

补贴金额

政策依据

重庆

重庆市

对重点培育企业拟挂牌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5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后给予50万元奖励

《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

江北区

(一)对已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费用补贴;

(二)挂牌企业在江北区年度纳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长15%以上,按当年纳税区级实得部分的1%奖励经营班子,绝对额不超过100万元。

《重庆市江北区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暂行办法》

北部新区

(一)企业完成改制后奖励20万元;

(二)企业备案材料被受理后奖励30万元;

(三)企业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

(四)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奖励。

奖励分阶段实施,不重复享受,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重庆北部新区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奖励办法》

 

九龙坡区

对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其挂牌费用50%的比例且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市区两级累计不超过150万元给予费用补贴。

《九龙坡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南岸区

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给企业安排工作经费50万元,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关于鼓励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意见》

渝北区

重点培育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财政奖励暂行办法》

大足区

(一)企业改制时追溯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由区财政按企业缴纳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安排给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对重点培育企业拟在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制改造审核通过完成后给予50万元补助,

(三)挂牌成功后给予50万元奖励;

《大足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补助奖励暂行办法》(大足府发〔2015〕33号)

江津区

(一)改制时,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市财政按市级留成部分的85%给予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区财政按区级留成部分的85%给予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企业改制时,从认定当年起3年培育期内上缴企业所得税环比增长超过全市企业所得税年平均增幅的市级分享部分(以自身环比增长为限,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由市财政补助给企业(上市成功后不再享受补助)。区财政按市里补助原则和办法,对区级分享部分补助给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重点培育企业拟在“新三板”挂牌的,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5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后给予50万元奖励;

以上财政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以上奖励,区财政按照市财政补助金额1:1给予配套奖励。

 

《关于加快推进股票、债券市场融资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5〕59号)

涪陵区

(一)对成功挂牌的企业,企业上市后的前三年,以上一年实际缴纳税收为基数,超基数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每年由区财政等额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二)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涪陵府发〔2015〕47号)

綦江区

(一)企业拟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备案通过并挂牌后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中,由区域性股份转让中心转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实行补差奖励。

(二)每家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重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我区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綦江府发〔2015〕34号)

荣昌区

在新三板挂牌的,审核通过后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

 

《重庆市荣昌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荣昌府办发〔2014〕88号)

重庆市高新区

(一)对挂牌的企业给予挂牌费用50%且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市区两级累计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

(二)成功转板上市的奖励最高200万元。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

成都市

(一)成功挂牌,分阶段奖励50万元

《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高新区

(一)成功挂牌的分阶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关于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

绵阳市高新区

(一)完成股改的,最高奖励3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50万元。

《绵阳高新区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自贡市

(一)成功挂牌的电商企业,奖励10—20万元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泸州市

(一)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80万元;完成直接融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0.2%给予奖励。

《泸州市鼓励企业进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暂行办法》

广元市

(一)完成股改后,补助50万元;

成功挂牌后,补助70万元。

(二)成功挂牌,可申报省上有关企业挂牌上市扶持专项资金。

(三)对全市前10户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奖励10万元。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内江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内江市鼓励企业上市奖励办法》

遂宁市经济开发区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暂行办法》

资阳市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30万元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充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措施》

达州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50万元。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雅安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






 

广东

广州市

(一)挂牌成功奖励100万元。

《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券商签约辅导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开发区

(一)前30名挂牌成功企业奖励100万元。

(二)30名后挂牌成功企业奖励50万元。

《广州开发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

(一)对挂牌的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80万元。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广州天河软件园促进园区优势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

(一)挂牌成功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

《越秀区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

广州市花都区

(一)挂牌成功一次性资助80万。

(二)成功转板,除一次性资助120万元外,还可按转板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花都区扶持企业上市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广州市番禺区

(一)挂牌成功奖励100万元。

(二)挂牌企业成功融资,按企业每融资满5000万元,奖励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番禺区企业上市等直接融资奖励实施细则》

广州市南沙区

(一)后备上市企业挂牌给予20万元补贴。

(二)辅导期满并通过证券部门验收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广州市南沙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扶持奖励办法》

深圳市

(一)在深圳市注册,在深圳市中小企业务署备案登记,并已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新区

(一)按照股份改制、成功挂牌予以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分别最高50万元、160万元,总计最高210万元的资助;

(二)成功转板上市的,按照挂牌和上市资助(一般企业资助24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资助300万元)的差额予以补齐。

《龙华新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科技企业上市资助类)》

(一)按照股份改制、成功挂牌予以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分别最高50万元、160万元,总计最高210万元的资助;

(二)成功转板上市的,按照挂牌和上市资助的差额予以补齐。

《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修订)》

深圳市福田区

(一)成功挂牌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金融业和企业上市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

(一)成功挂牌给予100万元资助

《宝安区上市企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

珠海市高新区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的, 奖励20万元;

(二)与主办券商签订协议并提交挂牌申请文件的奖励2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奖励20万元;

(四)首次年度缴纳税收对区财政贡献达100万元以上,当年区一次性奖励60万元。

《珠海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管理办法》

珠海市横琴新区

(一)挂牌中完成股改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可申请奖励资金,最高30万元。

(二)上报发行材料阶段和成功挂牌阶段每完成一个阶段可分别申请奖励资金,最高为50万元。

 

《横琴新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专项扶持办法》

珠海市斗门区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根据市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最高不超50万元。“新三板”企业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且募集资金全额投放在斗门区的,按再融资金(除做市部分)的1‰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珠海市斗门区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

 

上海

徐汇区

(一)对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由市区两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贴;

(二)对在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可由市区两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如成功转板上市,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宁区

(一)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奖励10万;

(二)企业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经区“上市办”认定,并报工作小组批准,补贴 30 万;

(三)成功登陆新三板,享有最高50万补贴;

(四)张江园区长宁区企业挂牌新三板,市政府再给予150万元补贴。

《长宁区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扶持办法》

普陀区

(一)成功挂牌的,改制补贴最高50万元,挂牌补贴最高70万元;

(二)对转板上市的企业,按从优不重叠原则给予资金补贴。

《普陀区金融产业专项扶持办法》

虹口区

(一)改制过程中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改制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按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70万元。挂牌、交易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扶持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

闵行区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闵行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宝山区

(一)挂牌产生的中介费用按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150万元。

《宝山区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嘉定区

(一)挂牌成功的,其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二)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三)对转板上市的企业,所涉及到的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费,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涉及所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未分配利润等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所得税全额扶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实施意见>

浦东新区

(一)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50万元补贴;

(二)挂牌后IPO上市,在上海证监局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

(三)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四)申请提交证监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五)新迁入浦东并在两年内上市,奖励50万元。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沪浦金融管理[2012]93号)

金山区

(一)完成改制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

(二)成功挂牌再给予100万元的补贴;

(三)转板上市的,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四)区外企业迁至区内并挂牌,再奖励50万元。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松江区

暂时没有任何针对新三板以及Q版和E版的补贴,未来根据情况可能会有。


青浦区

(一)因挂牌产生的中介费用,按50%给予扶持,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区外迁至青浦成功挂牌的,再奖励50万元;

(三)之前已成功挂牌的或在区外挂牌后迁至青浦并纳税的企业参照执行。

《关于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开展股权托管交易的专项扶持办法》

奉贤区

(一)挂牌过程中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将注册地迁至奉贤区张江分园或区内其他区域的外区企业两年内成功挂牌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三)转板上市,已完成股改并在上海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对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的企业,给予70万元补贴;对新迁入奉贤区的企业,如在迁入之日起两年内上市,另奖励50万元。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金融服务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崇明县

(一)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

(二)县外企业迁至崇明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崇明县关于鼓励企业开展股权托管交易暂行办法》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完成股份制改造一次性补贴50万;2、进入上海股交中心E板挂牌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20号)

北京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一)改制资助30万元。

(二)挂牌资助30万元。

(三)主办券商资助20万元。

前三个为中关村管委会资助,与各个区的支持可叠加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东城区

(一)完成股改后奖励100万元;

(二)挂牌成功后奖励50万元;

(三)融资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西城区

(一)与券商签订协议并备案登记后,补贴20万元;

(二)申请被正式受理,补贴8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补贴50万元。已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可以申请补齐专项支持资金的差额,即可获30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

朝阳区

(一)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后,当年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二)在电子城科技园区内发展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给予额外支持。

关于开展2014年朝阳区高新产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扶持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海淀区

辅导期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含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支持办法》

丰台区

(一)挂牌后奖励50万元,奖励主办券商10万元。

《丰台区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顺义区

(一)工商税务注册于顺义区准新三板企业上市奖励资金130万元人民币:新三板拟挂牌 企业在完成股改后将获得50万元政府补助,完成挂牌后再取得80万元补助。

(二)中关村上市奖励资金60万元人民币

相关政策

平谷区

(一)上市培育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给予30万元补助;

(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后,给予120万元补助。已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可以申请补齐专项支持资金的差额

《平谷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试行)》

 

江苏

江苏省

(一)对省内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财政给予每家挂牌企业30万元奖励;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

的若干意见》

南京市

(一)股改完成后券商内核完毕材料报到发改委后,补贴80万元;

(二)正式挂牌后,再补贴20万元;

(三)成功融资的,再补贴20万元。


(一)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补贴;

(二)对利用在全国性法定公开市场发行的创新型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八大类金融扶持小微企业新政策

南京市高新区

(一)完成内核、上报材料和挂牌交易,分别补贴50万、50万和80万;

(二)完成挂牌后,对企业股改时用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企业个人股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园区给予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60万元封顶;

(三)实现融资的且在园区投资达到80%或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南京高新区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企业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暂行)规定》

南京市溧水区

(一)完成改制、主管部门备案、正式挂牌新三板以及进入新三板挂牌交易不同阶段分别资助10、20、30、40万元,同时享受市级财政补贴;企业挂牌“新三板”成功后,同时享受市级一次性财政补贴

(二)实现融资且投资在区内比例达80%或1亿元以上,按其实际募集资金的1‰奖励,最高50万元。

《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新三板”挂牌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

(一)企业改制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70%补助;

(二)企业改制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契税,给予地方留成部分的50%补助;

(三)企业改制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所得税数额较大的,缓征个人所得税。以缴纳个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点算起,两年内缓征,从第三年开始分年度缴清(第三年30%,第四年30%,第五年40%)。在规定的缓征期限内,发生股权转让时一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挂牌过程中因中介机构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在企业挂牌后,由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

 

《苏州市新三板挂牌企业三年培育计划》

苏州工业园区

(一)分企业改制结束、递交申请材料和挂牌交易三阶段,分别补贴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二)转板上市的,再补贴300万元。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新三板政策的抄告单》

苏州市姑苏区

(一)企业改制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的70%给予补助;

(二)成功挂牌后,给予50-200万元补贴;

(四)区外企业迁至区内并成功挂牌,再给予其它奖励。

 

《关于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扶持办法》

苏州市相城区

(一)企业改制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补助;

(二)在企业改制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契税,给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补助;

(三)在企业改制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所得税数额较大的,缓征个人所得税。以缴纳个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时点算起,两年内缓征,从第三年开始分年度缴清(第三年 30%,第四年30%,第五年40%)。在规定的缓征期限内,发生股权转让时一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除市级财政给予30万补助外,区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关于推进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昆山市

(一)完成股改后,可获奖励资金100万元;

(二)提交备案材料,可获奖励资金50万元;

(三)成功挂牌交易,可获奖励资金100万元。

《关于鼓励昆山高新区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若干政策(试行)》

苏州市太仓市

(一)完成股改后,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挂牌申请文件被受理后,给予50万元奖励;

(三)成功挂牌后,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关于鼓励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政策意见》

无锡新区

(一)挂牌后首次融资500万以上的奖励10万;

(二)分别在股改结束、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申请文件、正式挂牌三个阶段每阶段50万元,合计150万元的扶持资金挂牌企业同时享受无锡市新三板扶持政策;

(三)挂牌企业转板境内IPO成功的,参照企业IPO给予扶持资金;

(四)挂牌企业转板境外创业板、主板成功的,参照境外上市给予扶持资金;

(五)自正式挂牌当年起,以挂牌前一年所缴各项税收为基数,在自然增长的基础外,每个财政年度新增长的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在次年由同级财政按所得比例全额返还,最长不超过2年;

(六)企业改制或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以完成整体改制或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一年度为基数,对新增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分别由同级财政按所得比例在次年以扶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全额返还;

(七)减免挂牌过程手续费,不能减免的,对形成新区财力部分由同级财政按所得比例在次年以扶持资金的形式全额返还。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滨湖区

(一)完成股改后奖励50 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30 万元;

(三)挂牌后首次融资的按照融资额度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场外市场股权融资工作的意见》

无锡市惠山区

(一)招商银行对已上市的“新三板”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达300万元的信用贷款。


常州市高新区

(一)完成改制奖励50万元;

(二)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奖励50万元;

(三)正式挂牌奖励50万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三板企业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市天宁区

(一)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50万元;

(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成功,再奖励100万元(含市要求区财政配套的奖励金额)。

 

《关于加快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交易挂牌工作的意见》

南通市启东市

(一)完成股改奖励10万元;

(二)递交材料奖励20万元;

(三)成功挂牌奖励企业有功人员20万元。

(四)对在新三板实行定向增发的企业,若募集资金的70%以上投资启东市的,按其募集到位资金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行奖励。

(五)在企业成功挂牌后给予服务团队2万元的工作奖励,且重点推荐给启东市拟挂牌企业。

(六)自挂牌当年起二年内,年环比增幅超过15%以上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启东市财政逐年补助给企业。

《启东市关于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优惠政策》

南通市海门市

(一)完成股改并注册登记奖励10万元;

(二)备案材料被受理的奖励20万元;

(三)成功挂牌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及有功人员20万元。

(四)以挂牌交易为目的的改制或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过程中的营业税、城建税、契税等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成功后由财政全额补助给企业。

《海门市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补充意见》

连云港市

(一)完成股改的,在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并受理的,奖励1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60万元;

(三)募集资金60%以上用于本市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建设的,按照募集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

《市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意见》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二)最高20万元的上市成本补助。

(三)挂牌过程中出现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也将全额返还。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意见》

徐州市

(一)完成股改并提交申请后,补贴2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补贴30万元;

(三)募集资金80%(含)以上用于该市范围内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的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意见》

徐州市邳州市

(一)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所募集资金80%(含)以上用于本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奖励30万元。同时,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再次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从企业挂牌当年起,企业年纳税额以不低于15%比例环比增长的,超过15%部分的地方留成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

《关于推进企业到“新三板”、“E板”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

淮安市

(一)申请文件被受理的奖励2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

(三)募集资金80%以上用于我市范围内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处)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拟挂牌企业改制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五)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给予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


盐城市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挂牌奖励100万元;

(二)2015年12月31日后挂牌奖励50万元;

(三)成功转板上市奖励100万元。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意见》

盐城市盐都区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挂牌奖励100万元;

(二)2015年12月31日后挂牌奖励50万元;

(三)成功转板上市奖励100万元。

(四)改制时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补贴给企业。
 (五)改制时,股东应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补贴给企业。
 (六)企业在1年内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成功挂牌的,企业所得税以上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当年增长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补贴给企业。

《中共盐都区委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意见》

盐城市建湖县

(一)申请材料被受理的,给予前期实际支付工作经费5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含补助前期工作经费,给予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关于推进企业在“新三板”和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意见》

扬州市高邮市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20万元;

(二)正式递交材料的奖励2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奖励50万元;

(四)对前三家挂牌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

 

《关于支持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的政策意见》

镇江市

(一)挂牌成功可获奖励资金100万元。

《关于鼓励我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政策意见》

浙江

杭州市

(一)挂牌成功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挂牌企业直接股权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5‰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挂牌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对其次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度增长部分通过项目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后5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杭州的退还此项补助)。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高新区

(一)改制结束奖励30万元;

(二)挂牌成功后奖励60万元。

《关于发展新兴产业 推进自主创新 打造人才特区的若干政策》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限现代服务业: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二)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交易,再奖励80万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杭州市余杭区

(一)完成股改并提交申报材料的奖励30万元;

(二)成功挂牌交易的再奖励50万元;

(三)成功进行转板的,按相应奖励标准补足差额。

《余杭区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已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公司(或交易所认可的推荐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上市或挂牌服务协议的新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中介机构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被列入区新三板备案企业的,按实际支付中介服务费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在挂牌申报材料受理后兑现补助50万元。

(三)在股改过程中,为明确资产权属而进行的资产重组,按不超过重组额5%的比例给予补助。

(四)在股改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股本,按不超过转增股本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在股改过程中,现金分红、股权转让所得三年内再投资余杭鼓励类产业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

(一)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

(一)与证券公司(具有保荐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改制协议,且已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经认定补贴10万元。

(二)对已在浙江省证监局备案且辅导验收合格的企业,经认定,给予补贴20 万元。

(三)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经认定一次性50 万元奖励。(企业已获第一项补贴的,补足剩余奖励)。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拱墅区

(一)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一次性补助120 万元财。

(二)挂牌企业采用做市方式实现股票流通,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已获得前项补助的,补足剩余)。

《进一步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淳安县

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对在省级以上股交中心成长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

(一)对挂牌企业奖励50万元。

《宁波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一)企业重组并购奖励

……股改中因挂牌上市规范需要,对关联资产实施重组而致成本增加的,在挂牌后,按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单个主体在挂牌上市前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企业上市奖励

新三板挂牌计划,并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改制财务顾问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后,给予20万元奖励;主办报价券商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后,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进入新三板挂牌后,给予5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实行差额补助。

(三)管理提升补助

挂牌或拟挂牌企业,在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仓储、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方面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按照咨询服务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不超过20万元。

注:奖励(补助)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企业。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创优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江东区

(一)与券商签订协议后奖励10万元;

(二)材料被受理后奖励10万元;

(三)成功挂牌后奖励60万元;

(四)成功融资的,按融资额度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关于新增我区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扶持政策》

宁波市江北区

(一)对企业因挂牌规范需要形成新增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二)前20家挂牌的(或实现外部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北仑区

(一)企业因股改形成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经批准后给予全额奖励;

(二)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前一年度,年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经批准后全额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北仑区(开发区)2014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宁波市鄞州区

(一)因挂牌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50万元。

《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鄞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十六条》

宁波市镇海区

(一)与主办券商签订挂牌改制财务顾问协议并支付费用奖励20万元

(二)挂牌材料报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出具受理函后奖励30万元

(三)进入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的三个阶段进行奖励。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细则》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一)成功挂牌奖励80万元。

《宁波杭州湾新区支持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的扶持政策》

温州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二)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奖励20万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一)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股改后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挂牌,并发生实质性交易的,奖励30万元。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因股份制改造而需要补缴税款,可暂缓缴纳;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三)成功转板上市的,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统一执行。其中,各阶段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四)完成上市股改时补助3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验收时补助70万元;

(五)所融资金50%以上投资于本地的,对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融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内(含)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融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再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企业实现买壳上市,注册地迁至温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见》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温州市瑞安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温州市乐清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

温州市永嘉县

(一)成功股改奖励10万元;

(二)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见》

温州市苍南县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企业迁入苍南县的,奖励50万元。

《苍南县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施意见》

绍兴市

(一)市区企业在其改制和挂牌过程中增加的税收,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其资产转让过户时,所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扣除工本费和上缴部分后,市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资助,所缴纳的税收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

(二)成功实现国内外上市且总部在市区的,一次性给予融资额2‰的奖励。实现股权再融资的,在扣除控股股东及其行动一致人认购金额后,按净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实现国内A股买壳上市且注册地迁至市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贡献特别重大的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

《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配套细则》

绍兴市上虞区

(一)股权转让、资产转让时不变更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登记费和交易费等予以全免。

(二)完成股改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奖励10万元。

(三)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四)挂牌后再融资(包括增发股份、发行债券),且融资额60%以上投资本区,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若干意见》

绍兴市越城区

(一)首次挂牌企业的每家奖励20万元。

《越城区2014年经济奖励政策》

绍兴市诸暨市

(一)成功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因挂牌进行股改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其中70%在股改完成后兑现,30%在实现上市(挂牌)后兑现。

《关于开展三百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

湖州市

(一)完成股改和挂牌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


湖州市德清县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200万元。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湖州市长兴县

(一)成功挂牌奖励60万元。

(二)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且所融资金投资于本地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三)拟挂牌上市企业在股改和资产整合过程中以股权直接融资且所融资金投资于本地的企业,奖励

50万元。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湖州市安吉县

(一)拟挂牌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挂牌成功后兑现)。

(二)企业股改后,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奖励100万元。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秀洲区

(一)成功挂牌后奖励50万元;

(二)挂牌后募集资金70%以上用于秀洲区项目建设的,按其募集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秀洲区推进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实施意见》

嘉兴市桐乡市

(一)完成股改并与推荐券商签约, 奖励4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40万元;

(三)挂牌后完成定向增资、股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资本运作,给予40万元奖励。

《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办法》

嘉兴市海盐县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25万元;

(二)挂牌成功的奖励25万元;

(二)通过融资募集资金在本县范围的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

《海盐县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50万元

(二)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上海股权交易中心E板、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场外市场成功挂牌,奖励20万元。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

金华市

兰溪市

(一)完成股改并注册地和纳税主体在本市且列入培育对象的拟挂牌企业,奖励50万元。

(二、)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注册地和纳税主体在本市,奖励30万元。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意见》

金华市东阳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东阳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磐安县

(一)因上市挂牌需要完成股改的(不含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

《磐安县促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开化县

(一)完成股改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补助50万元

(二)完成挂牌补助100万元。

《开化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实施意见》

台州市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3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企业改制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全额奖励给企业;

(三)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企业对地方财政作出的贡献每年增长超出上一年度15%的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四)对于每年实现股权融资累计达到1000万元,并且80%投在台州辖区内的企业,按2000万元(含)以下、2000—5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上三档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台州市温岭市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80万元;

(二)对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转到新三板挂牌的奖励60万元;

(三)对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直接转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80万元;

(四)经新三板转板上市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水市

(一)完成股改并成功挂牌的奖励120万元;

(二)对成功转板上市的奖励150万元。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丽水市

青田县

(一)完成股改并成功挂牌,奖励 120万元。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丽水市云和县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6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70万元。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福建

福建省

(一)省级财政在挂牌当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

厦门市

(一)在“新三板”挂牌且成功交易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上市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

(二)并按照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注册地在厦门企业融资奖励的同等标准给予奖励。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高新区

(一)改制结束补贴30万,挂牌成功补贴50万,返还挂牌当年以及第二年与上一年比较的新增财政贡献(不超过50万元)。


河北

河北省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50万元

《河北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150万元。

《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高新区

(一)完成改制的奖励5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再奖励50万元。

《石家庄国家高新区“新三板”企业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

山西省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50万元。

《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65万元。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

长春市高新区

(一)股改阶段给予10~20万元的补助,并对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区留用部分给予补贴;

(二)实现挂牌给予50万元奖励。

《长春高新区关于鼓励投融资发展暂行办法(试行)》

辽宁

沈阳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40万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

黑龙江省

(一)新三板挂牌奖励200万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哈尔滨市

(一)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哈尔滨市高新区

(一)完成股改后奖励30万元;

(二)材料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奖励20万元;

(三)成功转板的奖励50万元。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

济南市高新区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二)转板上市的,奖励120万元

《济南高新区关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

河南

郑州市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20万元。

(二)利用债券、或票据融资的企业,给予募集资金1‰、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

《郑州市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双创增动力十六条实施意见》

湖北

武汉市高新区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20万元;

(二)备案材料被受理的,奖励20万元;

(三)成功挂牌的,奖励80万元;

(二)成功转板上市的,省市区三级给予535万元奖励(省级奖励200万元,市级奖励150万元,区级奖励185万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

长沙市

(一)成功挂牌,奖励50万元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

天津市

(一)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补贴;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初始融资超过500万元,补贴50万元。

(三)新引进的符合科技小巨人条件的企业,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完成股改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

(二)区县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一)对完成股改和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一次性补助20万元。(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2015年6月15日起实施)

和平区

未细化市的政策,所以适用天津市的政策


河西区

(一)对河西区注册经营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业,按照市相关政策,除享受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外,由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除享受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外,由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50万元。

《河西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意见》

武清区

(一)对依法设立并以上市挂牌为目的完成股改企业,市、区各补20万元。支持条件为:企业完成改制时存续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

(二)新三板挂牌企业,市、区各补100万元。

武清区企业上市支持政策

南开区

(一)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本区企业,一次性专项补助100万元。

 

《南开区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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