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 杭州市 | (一)挂牌成功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挂牌企业直接股权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5‰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挂牌企业重大并购重组,对其次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度增长部分通过项目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后5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杭州的退还此项补助)。 |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杭州市高新区 | (一)改制结束奖励30万元; (二)挂牌成功后奖励60万元。 | 《关于发展新兴产业 推进自主创新 打造人才特区的若干政策》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限现代服务业: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二)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交易,再奖励80万元。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杭州市余杭区 | (一)完成股改并提交申报材料的奖励30万元; (二)成功挂牌交易的再奖励50万元; (三)成功进行转板的,按相应奖励标准补足差额。 | 《余杭区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
对已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公司(或交易所认可的推荐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上市或挂牌服务协议的新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中介机构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被列入区新三板备案企业的,按实际支付中介服务费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在挂牌申报材料受理后兑现补助50万元。 (三)在股改过程中,为明确资产权属而进行的资产重组,按不超过重组额5%的比例给予补助。 (四)在股改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股本,按不超过转增股本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在股改过程中,现金分红、股权转让所得三年内再投资余杭鼓励类产业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 (一)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
杭州市上城区 | (一)与证券公司(具有保荐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改制协议,且已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经认定补贴10万元。 (二)对已在浙江省证监局备案且辅导验收合格的企业,经认定,给予补贴20 万元。 (三)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经认定一次性50 万元奖励。(企业已获第一项补贴的,补足剩余奖励)。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杭州市拱墅区 | (一)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一次性补助120 万元财。 (二)挂牌企业采用做市方式实现股票流通,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已获得前项补助的,补足剩余)。 | 《进一步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
杭州市淳安县 | 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对在省级以上股交中心成长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
宁波市 | (一)对挂牌企业奖励50万元。 | 《宁波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 (一)企业重组并购奖励 ……股改中因挂牌上市规范需要,对关联资产实施重组而致成本增加的,在挂牌后,按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单个主体在挂牌上市前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企业上市奖励 新三板挂牌计划,并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改制财务顾问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后,给予20万元奖励;主办报价券商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后,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进入新三板挂牌后,给予5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实行差额补助。 (三)管理提升补助 挂牌或拟挂牌企业,在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仓储、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方面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按照咨询服务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不超过20万元。 注:奖励(补助)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企业。 |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创优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
宁波市江东区 | (一)与券商签订协议后奖励10万元; (二)材料被受理后奖励10万元; (三)成功挂牌后奖励60万元; (四)成功融资的,按融资额度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关于新增我区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扶持政策》 |
宁波市江北区 | (一)对企业因挂牌规范需要形成新增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二)前20家挂牌的(或实现外部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
宁波市北仑区 | (一)企业因股改形成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经批准后给予全额奖励; (二)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前一年度,年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经批准后全额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北仑区(开发区)2014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
| 宁波市鄞州区 | (一)因挂牌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50万元。 | 《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鄞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十六条》 |
宁波市镇海区 | (一)与主办券商签订挂牌改制财务顾问协议并支付费用奖励20万元 (二)挂牌材料报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出具受理函后奖励30万元 (三)进入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的三个阶段进行奖励。 |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细则》 |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 (一)成功挂牌奖励80万元。 | 《宁波杭州湾新区支持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的扶持政策》 |
温州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二)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奖励20万元。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一)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股改后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挂牌,并发生实质性交易的,奖励30万元。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一)因股份制改造而需要补缴税款,可暂缓缴纳;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三)成功转板上市的,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统一执行。其中,各阶段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四)完成上市股改时补助30万元,完成上市辅导验收时补助70万元; (五)所融资金50%以上投资于本地的,对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融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内(含)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融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再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企业实现买壳上市,注册地迁至温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见》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
温州市瑞安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
温州市乐清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挂牌上市的意见》 |
温州市永嘉县 | (一)成功股改奖励10万元; (二)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见》 |
温州市苍南县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企业迁入苍南县的,奖励50万元。 | 《苍南县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施意见》 |
绍兴市 | (一)市区企业在其改制和挂牌过程中增加的税收,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其资产转让过户时,所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扣除工本费和上缴部分后,市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资助,所缴纳的税收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 (二)成功实现国内外上市且总部在市区的,一次性给予融资额2‰的奖励。实现股权再融资的,在扣除控股股东及其行动一致人认购金额后,按净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实现国内A股买壳上市且注册地迁至市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贡献特别重大的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 | 《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配套细则》 |
绍兴市上虞区 | (一)股权转让、资产转让时不变更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登记费和交易费等予以全免。 (二)完成股改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奖励10万元。 (三)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四)挂牌后再融资(包括增发股份、发行债券),且融资额60%以上投资本区,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若干意见》 |
绍兴市越城区 | (一)首次挂牌企业的每家奖励20万元。 | 《越城区2014年经济奖励政策》 |
绍兴市诸暨市 | (一)成功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因挂牌进行股改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其中70%在股改完成后兑现,30%在实现上市(挂牌)后兑现。 | 《关于开展三百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 |
湖州市 | (一)完成股改和挂牌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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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德清县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200万元。 |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
湖州市长兴县 | (一)成功挂牌奖励60万元。 (二)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且所融资金投资于本地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三)拟挂牌上市企业在股改和资产整合过程中以股权直接融资且所融资金投资于本地的企业,奖励 50万元。 |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推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
湖州市安吉县 | (一)拟挂牌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挂牌成功后兑现)。 (二)企业股改后,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奖励100万元。 |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 |
嘉兴市秀洲区 | (一)成功挂牌后奖励50万元; (二)挂牌后募集资金70%以上用于秀洲区项目建设的,按其募集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 《秀洲区推进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实施意见》 |
嘉兴市桐乡市 | (一)完成股改并与推荐券商签约, 奖励4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40万元; (三)挂牌后完成定向增资、股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资本运作,给予40万元奖励。 | 《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办法》 |
嘉兴市海盐县 |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25万元; (二)挂牌成功的奖励25万元; (二)通过融资募集资金在本县范围的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 | 《海盐县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 |
金华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50万元 (二)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上海股权交易中心E板、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场外市场成功挂牌,奖励20万元。 |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 |
金华市 兰溪市 | (一)完成股改并注册地和纳税主体在本市且列入培育对象的拟挂牌企业,奖励50万元。 (二、)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注册地和纳税主体在本市,奖励30万元。 |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意见》 |
金华市东阳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100万元。 | 《东阳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
金华市磐安县 | (一)因上市挂牌需要完成股改的(不含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二)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 | 《磐安县促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
衢州市开化县 | (一)完成股改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补助50万元 (二)完成挂牌补助100万元。 | 《开化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实施意见》 |
台州市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3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企业改制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全额奖励给企业; (三)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企业对地方财政作出的贡献每年增长超出上一年度15%的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四)对于每年实现股权融资累计达到1000万元,并且80%投在台州辖区内的企业,按2000万元(含)以下、2000—5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上三档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台州市温岭市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80万元; (二)对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转到新三板挂牌的奖励60万元; (三)对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直接转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80万元; (四)经新三板转板上市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丽水市 | (一)完成股改并成功挂牌的奖励120万元; (二)对成功转板上市的奖励150万元。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
丽水市 青田县 | (一)完成股改并成功挂牌,奖励 120万元。 |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 |
丽水市云和县 | (一)完成股改的奖励6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70万元。 |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
福建 | 福建省 | (一)省级财政在挂牌当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 |
厦门市 | (一)在“新三板”挂牌且成功交易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上市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 (二)并按照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注册地在厦门企业融资奖励的同等标准给予奖励。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
厦门市高新区 | (一)改制结束补贴30万,挂牌成功补贴50万,返还挂牌当年以及第二年与上一年比较的新增财政贡献(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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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河北省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50万元 | 《河北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
石家庄市 | (一)成功挂牌奖励150万元。 | 《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
石家庄高新区 | (一)完成改制的奖励50万元; (二)成功挂牌的再奖励50万元。 | 《石家庄国家高新区“新三板”企业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山西 | 山西省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50万元。 | 《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
太原市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65万元。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吉林 | 长春市高新区 | (一)股改阶段给予10~20万元的补助,并对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区留用部分给予补贴; (二)实现挂牌给予50万元奖励。 | 《长春高新区关于鼓励投融资发展暂行办法(试行)》 |
辽宁 | 沈阳 | (一)成功挂牌的,奖励140万元 |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 | (一)新三板挂牌奖励200万元。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
哈尔滨市 | (一)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哈尔滨市高新区 | (一)完成股改后奖励30万元; (二)材料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奖励20万元; (三)成功转板的奖励50万元。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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