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坚持以“五大兴市战略”为工作抓手,不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通过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的总结,为探索适合的分类处置模式及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一、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现状成都市幅员面积1.24万平方公里,辖10区4市(县级市)6县,其中地处成都平原中心的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被统称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面积512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约54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7.8%。 (一)生活垃圾特性情况2013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约4835吨/日,较上年增长3.3%,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将增长到约7200吨/日。据生活垃圾监测资料,近四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具体组成如下: 表1 近四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组成
从垃圾组成来看,近几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以厨余类为主,占生活垃圾组成的50%~70%,其次是纸类和橡塑类,占生活垃圾组成的17%~22%,余下的金属类、玻璃类、灰土类等大致占12%~20%;从垃圾可燃性来看,近年来灰土、砖瓦、玻璃、金属等不可燃物占生活垃圾组成约5%~10%,呈缓慢增加的趋势。 从垃圾回收的角度看,尽管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玻璃类、金属类”的比例大致在20%左右,但其中真正适宜回收的比例不超过10%,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日常生活产生的回收价值较高的绝大多数可回收物(如纸板、纸盒、塑料瓶等)经过保洁人员、拾荒人员、废品收购人员的分拣分流,已进入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而实际进入环卫收运体系的大多是已无回收价值或回收价值较低的废品(如餐巾纸、厕纸、碎玻璃等);二是部分混入环卫收运体系的可回收物受到高含水率的生活垃圾污染,可回收价值较低,如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沾满油污的报纸等。 因此,从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特性来看,对环卫部门收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大规模的分拣分离不应作为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重点应放在如何实现再生资源体系、有害垃圾收集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对接上,以及建立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垃圾全量统计体系上。 (二)推进机制建设情况各区都没有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大多由区城管局在组织实施,其他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实质性地参与垃圾分类试点。 各区大多未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也未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 (三)前端分类投放情况1.分类方式。青羊、武侯、成华和高新区主要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锦江区按照生活垃圾能否回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将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都归为不可回收垃圾;金牛区按垃圾的含水率高低将生活垃圾分为“干、湿”两类,将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归为干垃圾,将餐厨垃圾归为湿垃圾。 2.设施设备配置。各试点小区主要配备了塑料垃圾桶作为分类收集容器,桶身印有收集的垃圾类型名称,并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分类垃圾桶一般设置在楼栋单元门口或小区道路交汇处,主要由试点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安装和管理维护。但由于资金投入和小区面积的不同,各试点小区分类垃圾桶设置数量差异较大,而垃圾桶颜色随意性较大,不利于推广。除了普通塑料垃圾桶外,武侯区还在试点小区安装了地埋式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锦江区的分类试点小区中成都市绿色地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地球)安装了可回收物专用收集箱,并向住户发放垃圾袋和二维码,首次将信息化产品用于垃圾分类活动。 一些分类试点小区还设置了二次分拣房,用于对分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但由于二次分拣的指导理念有误,分拣过程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周边住户,目前绝大多数二次分拣房均已废弃或另作他用。 3.二次分拣。二次分拣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包括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从混杂的垃圾中分拣出特定大类垃圾,如拾荒人员从垃圾桶或果屑箱内将可回收物拣出,又如小区保洁人员在清理垃圾时会自发地拣出垃圾桶内混杂的可回收物,这是分类的基础;第二个层次是对同一大类的垃圾进行细分,如将混杂回收的再生资源再按金属、玻璃、塑料、橡胶、纸类等细类拣出分类,甚至回收加工企业还会按金属类型、塑料原料类型等进行更细致的分类,这是分类的提升。除锦江区绿色地球公司外,中心城区大部分试点小区的二次分拣都停留在第一个层次。 实际上,二次分拣行为有力地推动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开展,是现阶段提高垃圾分类效果的重要措施。 (四)分类收运处置情况1.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成都市2007年被商务部列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开展建设以“社区回收为基础,回收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市商务局2008年制定了《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和《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规范》,要求社区回收站按照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1个,但目前中心城区仅建有490个规范的社区回收站。规范的社区回收站与居民小区数量的比例约为1:20,远远不能满足小区居民交售可回收物的需求,因此大量非正规的临时个体回收站成为回收市场的主力。这些个体回收站大多是由私人出资租用一些闲置土地开展分类收购,环境条件较为恶劣。 然而无论是社区回收站还是个体回收站一般并不直接进到小区内进行回收,导致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出现脱节,目前主要依靠大量收荒人员将可回收物从居民小区运至回收站来弥补这一环节。由于回收市场的价格波动,受利益驱动,收荒人员仅愿意收购价值较高的可回收物,从而形成了“能卖钱的抢着收,不卖钱的无人收”的现象。 各试点小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大致流程如下:回收价值高的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可回收物由居民或小区保洁员出售给收荒人员,收荒人员再转售给回收站,由回收站通知下游加工利用企业上门运走;回收价值较低的玻璃、织物等可回收物通常混入其他垃圾中;而废旧电器、大件家具等通常由居民直接出售给收荒人员,收荒人员廉价变卖或自行拆解后卖给相关旧货市场。 在中心城区各区的再生资源市场,大量来自工厂和商场的纸板、泡沫、塑料包装物、废旧破损电器机械等各类再生资源被集散、分拣、储存、拆解、初级加工、交易,供加工企业进一步加工利用。据了解,再生资源市场的商铺业主一般不接收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 成都市再生资源市场和社区回收站主要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设经营。目前,中心城区各区都建有再生资源市场,并涌现出成华区天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四川万家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东晖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都全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都市蓉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 2.其他垃圾收运处置 据现场调查,中心城区各试点小区分类产生的其他垃圾组成与分类前生活垃圾组成基本相同。各试点小区其他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利用各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压缩转运后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 3.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 中心城区各区尚未建有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处理设施,因此一些试点小区分类产生的厨余垃圾也只能混入其他垃圾中,由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利用各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压缩转运后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同样地,一些试点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主要是电池)要么存在小区里无人收运,要么混入其他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 (五)分类保障体系情况1.基础设施配套现状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由各区城管局负责,从各收集点到转运站这部分流程基本已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大致收运流程如下:小区保洁员将生活垃圾集中到小区垃圾收集点,环卫作业公司从小区垃圾收集点将生活垃圾送至收集站或压缩转运站装车,由各区环卫部门车队运至焚烧厂或填埋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运输方式以转运为主,2013年各区有垃圾运输车453辆,建有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8座,压缩转运能力约4000吨/日,生活垃圾转运与直运比例大致为5:1 中心城区与近郊区县生活垃圾统筹处置,以焚烧处理为主。目前建有龙泉驿洛带、双流九江、青白江祥福三座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800吨,实际日均处理量达到5700吨;在建万兴环保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规模2400吨,预计2016年投入试运行;中心城区还建有一座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剩余库容约500万立方米,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处置保障和焚烧厂灰渣填埋。中心城区2013年开始收运处理餐饮企业和单位餐厅的餐厨垃圾,目前建成一座日处理规模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预计2015年建成一座日处理规模3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 2.分类宣传教育现状 中心城区各分类试点小区宣传工作主要由各区城管部门和物业公司开展。宣传的形式仍以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宣传海报等传统方式为主,一些小区还开展过分类专题活动。各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简单的分类方式为主,对于分类的必要性和分类的好处,特别是对自己生活的改善方面宣传得不够深入。总体上来看宣传活动缺乏互动,难以激发居民的分类意识,宣传效果不明显。 青羊区曾举办过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研讨会,但各区都未对试点小区和社区从事分类工作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判别标准和辨识能力的专业培训,也未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 3.政策法规建设现状 各区大多仅出台了垃圾分类实施意见,可操作性差,同时试点重点停留在前端分类投放环节,缺乏与整个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各环节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也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试点经费保障现状 各区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主要来自区级财政,年度经费投入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但都远远不能满足分类试点工作的需要,经费短缺特别是基层工作经费不足使垃圾分类除了购置一些分类收集容器和宣传外,难以真正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已经启动,各区以城管局为主做了大量工作,但分类试点大多仅停留在前端分类投放环节,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尚未建成,除锦江区的市场化分类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尚不明显。 (六)绿色地球模式简介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过程中,锦江区引入绿色地球公司来实施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单流程回收及资源化的企业,从2011年到2014年7月,已覆盖锦江区6个街办、110个社区、6所学校,参与分类市民达64235户,可回收物回收2649吨,公众知晓率达80%以上。其主要的做法如下: 一是简化分类方式,针对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认识不一的实际,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进入环卫收运处理体系,绿色地球对可回收物和废旧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等有害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在小区设置专用可回收物收集箱,定时收集外运,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前端延伸至居民小区内,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物。 二是应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居民垃圾的溯源追踪和计量入户;通过用户注册建立绿色账户,开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方便用户查询积分、兑换礼品、参与志愿者服务。 三是建立了积分兑换机制,按用户投放的可回收垃圾的种类和重量核定相应的积分,并通过积分兑换一定生活用品,激发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 四是常年开展小区现场宣传推广和积分兑换活动,激励居民分类的热情,并指导注册用户进行分类。 五是对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拣,主要将可回收物分为塑料瓶、泡沫、废纸、金属等,并出售给下游企业或其他回收公司。 经过几年的实践,绿色地球分类收运模式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其成功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准确把握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脱节之处,将回收点设置进小区,方便了小区居民,成为连接两个体系的桥梁。 二是通过建立积分兑换制度,使居民切实感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收益,激励居民在投放垃圾前尽量正确分类,提高用户长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是缩短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中间环节,可回收物经过小区、公司两个环节即可进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际上充当了保洁员分拣、收荒人员回收、回收站收购等传统环节的实施主体,缩短了经济链环节和参与主体,增加了回收的收益。 四是围绕“如何方便小区居民”设计实施方案。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是为了方便居民按照简单标准进行粗分类;在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箱,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在近距离投放垃圾;利用二维码标识用户,是为了方便小区居民随时投放并确定获得积分;开设网站查询和积分兑换,经常举办小区兑换活动,也是为了方便居民随时了解自己的积分使用情况和礼品兑换。因此,为“居民做得少一些,自己干的多一些”的绿色地球模式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一切从方便居民用户的角度出发,也是其成功因素之一。 五是政府大力扶持。一方面制定有明确的试点进度计划,确保了工作的长期性。另一方面明确区城管局为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街道办事处等职能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处理,齐抓共管。最后以财政补贴政策推动,在分类初期保证了较大力度的投入,锦江区在试点的三年里共投入了约2300万元予以补贴。 绿色地球模式可归纳为“回收进小区、分类换积分、分拣增收益”,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脱离政府补贴后其模式的可持续性尚待观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总体规划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涵盖了从产品生产到最终处置全过程,由于对全过程涉及的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工艺等不同层面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同层次的管理要求缺乏整体认识和总体规划,不同层面不同层次要达到的各阶段目标没有合理的定位和相互匹配,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未实现预期目标,政府部门、社会企业、组织团体和居民空有热情却并未形成合力,分类试点工作变成“为分类而分类”,从而流于形式。 (二)责任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政策法规制定、相关行业扶持、配套设施建设等配套工作需多部门协同配合。中心城区各区分类试点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机构,各自为政情况突出,涉及职能部门职责不清晰、任务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缺乏目标考核机制,仅停留在牵头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三)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市尚无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专项法规,对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监管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刚性规定,强制约束力不强。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配套政策不完善,既有政策落实困难或执行不力,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不利于垃圾分类活动的长期开展。 (四)财政投入不充足。试点工作初期经费主要来自专项经费保障和奖补政策扶持,基层街办和社区缺乏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分类垃圾桶和分类运输车辆配备严重不足,分类工作主要以倡导型鼓励为主,缺乏基本的财政投入保障。 (五)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涉及源头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目前,中心城区仅建有较完整的其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造成了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数量较少,沙发家具和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回收网络不健全,造成居民交售可回收物不方便。同时,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信息化程度低,基础数据缺失严重,造成分类管理效率低下。 (六)宣传引导力度不足。中心城区分类试点宣传工作总体策划不够、力度不足,大部分试点小区以海报、公告等形式化宣传为主,效果不好,难以引导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共识。同时各区宣传步调不一,宣传内容不一致,容易引起居民无所适从;除锦江区引入“绿色地球”专业机构外,其他各区分类投放缺乏专业指导和培训,居民正确投放率低。 三、国内外生活垃圾分类成功做法及先进经验(一)发达国家“服务收费模式”成功案例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市场化程度很高,通过差异化的垃圾收运处理服务收费标准来促进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如德国和日本。 1.德国 德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过四十年的努力,建立了严格而复杂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成熟而合理的体系,成为其它国家学习的典范。 德国将生活垃圾分为纸、玻璃(分为棕色、绿色、白色)、有机垃圾(残余果蔬、花园垃圾等)、废旧电池、废旧油、塑料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大件家具等)、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一般在家庭或社区设置五类垃圾桶,收集有机垃圾、轻型包装、纸制品、玻璃制品以及其它生活垃圾等。每一种分类垃圾都有一种颜色代表,如有机垃圾是棕色,包装物是黄色,纸制品是蓝色,其他垃圾是黑色或灰色,玻璃则按玻璃制品的颜色分别投入棕色、绿色、白色垃圾桶内。而危险废物、大件垃圾、废旧电器等设有专门回收点,定时定点收集。 德国的垃圾回收、运输、处理都由私人企业承担,一般按垃圾桶容积和垃圾类型向居民家庭收取垃圾处理费。如果未按垃圾桶类型投放对应的垃圾且未限期整改的,清洁公司就会直接撤走原有垃圾桶,换上一种高规格的垃圾桶,提高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从而加重整个小区住户的垃圾处理费用,所以一旦乱倒垃圾,不仅会招来邻居的谴责,甚至有可能被管理员赶出公寓。 德国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了分类体系的正常运转,其法规体现了几个主要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污染者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共同承担的原则;合作的原则。对于不按要求乱倒垃圾的情况,会通过提高收费等手段进行惩罚。 德国在垃圾处理上体现了一个先进的理念。首先推行清洁生产、开发少产生废物的产品;其次对不可避免而产生的废物应以无害化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如德国许多城市都有跳蚤市场供人们交易二手物品,回收纸类、塑料等原料;第三对于那些无法再利用的,通过焚烧处理回收热能,焚烧残渣进行卫生填埋。 德国许多城市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大件家具、家用电器等,政府每年年初会将收集的时间安排等分发到每个家庭;德国人从小就接受垃圾分类的教育和指导,使得垃圾分类成为了一种社会常识,而邻居、房东等也会指导新来的家庭如何进行分类。 2.日本 日本生活垃圾分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日本将生活垃圾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上世纪60年代东京奥运会后,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日本生活垃圾也急剧增加,政府决定采用焚烧处理的技术路线,兴建了大量焚烧厂。由于当时垃圾中含有玻璃等不可燃物,日本将生活垃圾分为了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进入填埋场填埋。 第二个阶段日本将生活垃圾从两类细化为了六到七类。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生活垃圾中塑料等高热值垃圾含量迅速增加,超过地方政府的预测,垃圾热值超过焚烧炉的设计值,造成焚烧量减少。由于新建焚烧厂选址困难建设周期超过10年,填埋场库容有限,地方政府不得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从可燃和不可燃两类细分为报纸、瓶罐、塑料包装容器、大件垃圾等六到七类,尽可能实现垃圾的回收利用。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基层的市、町、村的自治体、自治会等民间自发组织合力推进分类工作。 第三个阶段日本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1995年到2001年,日本开始建立了EPR(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企业承担一部分产品及包装废物回收处理的费用,其中有一部分回收费用包含在了产品价格里面。 日本生活垃圾一般由市、町、村进行回收的,市、町、村回收以后,由当地政府委托相关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理企业通过垃圾处理费来盈利,政府一般不补贴,但在柴油的燃料税等税收方面和融资方面有优惠措施。日本也是按垃圾袋容积和不同垃圾种类对居民家庭收取回收费用,但各地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日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运,而且拒收分类错误收集点的垃圾,并在错误投放的垃圾袋上贴上标签说明拒收原因,而自治会等民间组织会派人与投放错误的家庭进行沟通说明,从而形成居民住户相互监督,相互指导的氛围。地方政府也会开展多次宣传活动,每年将垃圾收集种类、收集时间等做成日历或卡片等形式分发给居民。 综上所述,德国和日本的生活垃圾分类成功经验可归纳为:一是建立以“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以及回收处置”为核心理念的垃圾分类管理和循环利用体系,实现产品生命周期的全程管理;二是按照计类计量收费和产生者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通过经济利益来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活动;三是完善的法规体系和高效的监督执法有效地约束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置及居民付费等行为;四是通过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使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共识和生活常识;五是分类方式和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台湾地区“强制分类模式” 台北市从2000年开始积极宣传“分类产生价值”的理念,努力形成社会共识,并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制度,并通过奖励或有偿服务方式等经济手段推行垃圾减量政策。2005年起台北市实施强制分类制度,以法律手段强制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不按规定投放的行为会受到罚款或其它处罚。台北市鼓励和允许各种社会团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甚至慈善团体也可开展资源回收利用。 (三)国内部分城市试点情况 1.主要做法 (1)北京市 北京市2009年开始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标准化小区为单元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截止2013年底,分类达标试点覆盖人口500万人,配置户用垃圾桶300万套,设置小区分类投放站5万多个,财政投入超过8亿元。北京市制定了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和考评验收等30多项政策标准,培训专业分类指导员2万余人,多渠道多形式深入持续开展社会宣传,开展了第三方评价工作,初步建立了覆盖16个区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管理模式。 (2)上海市 上海市2011年启动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2012年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的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平台,明确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职责,重点建设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和有害垃圾回收系统,形成“街道定点定人、中心运作、统一管理”的社区废旧商品回收运作新模式。推进源头减量,以减量为目标制定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南,分类区域由居住区延伸至机关、学校、公园等其它场所,创建了“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 (3)广州市 广州市自2009年“番禺事件”后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1年颁布实施《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成立了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主要领导挂点督导制度。按照“能卖拿去卖、干湿要分开、有害单独放”的原则三年投入36亿元建设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和管理体系,推行社区分类标准化建设和验收考评。同时广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纲要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畅通的低值可回收物流通渠道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并利用微电影、传唱歌曲等新颖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4)杭州市 杭州市区2010年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出台了20多项政策文件,建立了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杭州市每年投入的6000万元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其中超过一半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层培训和社区工作,并积极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创新。 (5)深圳市 深圳市2011年启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前期工作,2013年全市有527个单位(小区)参与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圳市成立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专职机构,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制定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和政策文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圳市还在示范小区设立了具备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咨询、可回收物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的资源回收服务站,建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了有害垃圾集中收运试点工作。 2.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来看,国内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时间都不长,主要在摸索生活垃圾分类有效的做法和运行模式,处于分类试点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尚不健全,分类工作效果不明显。目前各城市主要的试点做法可归纳为:一是建立了专职机构和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财政投入大量经费确保工作的开展;三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四是制定了多项政策法规进行引导;五是逐步完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尝试以经济利益驱动推动分类活动的开展。但各城市试点工作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建立生活垃圾全量统计制度,对可回收物等未做准确统计,各类目标和达成指标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如2009年美国进入填埋场的垃圾中纸类含量超过16%,远高于国内城市生活垃圾中纸类含量(10%左右),这从侧面说明国内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其实并不低;二是对分类推进工作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例如建设机械化分拣中心对收运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二次分拣的效果和对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目标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就存在相当大的争议;三是处理设施建设普遍缺失,如国内城市基本上都未建有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实行的分类方式缺少硬件设施的支撑;四是生活垃圾难以追溯来源,产生者付费和计量收费难以实施,不利于从经济利益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五是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和二手市场缺乏规范管理,低价值可回收物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六是社会、居民参与热情不高,分类工作难以持续开展。 四、对策和建议 (一)统筹总体规划设计 从国内外的实践看,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处置都是整个固废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应将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处置结合起来,尽快从全局规划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体系的技术路线,构建整个减量分类体系的层次架构和流程,确定从产品生产到最终处置的不同环节不同层面的阶段目标,坚持分类方式适应收运处理设施的原则,制定各层面的具体实施方案,从而对体系架构进行细化和充实完善,夯实减量分类体系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制度保障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为成员单位,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推进方案;建立市区两级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发挥行业专业优势 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包装行业、再生资源行业、环境卫生行业、固废处理行业、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和培训,建立行业标准,推进本行业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方面的工作开展。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专业机构和相关企业的专业优势,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涉及的专业问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四)加快政策法规制定 加快《成都市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如《成都市有害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办法》等)的立法工作,以法律规章的强制性保障分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使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制定并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激励政策,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大财税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优先给予专项资金、土地、能源等方面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以及回收处置”工作,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研究低值可回收物、家用废旧电器和有害垃圾等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补贴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盛放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推动分类积分兑换体系建设,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表现杰出的单位、家庭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建设性资金投入力度,市、区财政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纳入常年性经费和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贴区(市)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转运站改造、社区回收网点、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将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分选场地等纳入公建配套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供应,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生活垃圾溯源跟踪能力建设。 (七)营造有利舆论氛围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指导手册等,聘请环保形象大使,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公交移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建成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官方网站,并开通微博、微信等功能,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成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权威平台和宣传发动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各行业部门应当根据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素质教育课程;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综上所述,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试点初期,仍需继续深入扩大试点。结合设施建设情况,现阶段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主要考虑依托现有体系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离出来,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分步实现由源头减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多系统构成的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社会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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