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了解、检查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各方面问题。 执法检查发挥职能作用,不能陷入信息过载的境地,在监管执法中,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两直、公开、公正、公平”。 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检查与被查企业的关系。针对监管部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查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导和督促被查企业对存在问题即行即改的复查验收,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小步快跑,把开春的有限时间多用在查问题多、层次低的企业上。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基层乡镇、村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负责。 但乡镇、村居两级的检查,既要尽可能扩大检查工作面,又要突出检查重点;既不能越权,也不能缺位。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这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 因此,在检查对象的时间先后的选择上,要不重不漏、分类分级管理。在方法上,还可两级联动,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促使其他企业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是隐患排查,排查重点是发现问题,但不可能发现所有的问题,因此必须要突出重点。 排查中要把平时掌握的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岗位、危险点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排查哪里”。 排查中不但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现问题。对老大难、久拖难处的问题,可以聘请专家参与,提高解决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发现问题是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整改是监管工作的根本目的。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指定专人、限时、整改负责。 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适时通报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引导企业推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就是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是渎职,这就要求安全监管的同志要尽职尽责发现问题、提出科学的整改措施、促使企业整改到位。 安监人为安全生产监督执纪,就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敢于担当按照急、难、大、小,及时负责、制定处理方案、督促整改到位,这才是对人民的真爱,对安全事业的大爱。 依法治安,监管检查不是对一时一事的监督,而是一种常态化的监管手段。我们常说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森林”就要有护林员,防止树木被“虫蛀”,就要有“啄木鸟”。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监管人员就是“护林员”,就是“啄木鸟”。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保持一种态势和强劲的力度,监管工作才有生命力。 同时,监管工作还要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早抓小,还要建立整改督办的机制,采取“回头看”、杀复查“回马枪”等有效形式,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建章立制。 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安全监管工作具有时效性,使我们的监管付出起作用、管长远、见长效。 (作者 代兵) 为基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计划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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