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要给大家说一起家庭暴力事件。 去年12月13号,家在黔南州长顺县的李春在家中身中30多刀,而对李春下此狠手的,是和她结婚8年的丈夫。
陈医生说,李春当时的情况,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万幸的是她挺了过来,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至少还需要4到6个月的恢复期,而且能恢复到哪一步还是未知之数。而目前,李春已经花费了近50万的治疗费用。 那李春的丈夫为什么会向妻子下此毒手呢?李春的家人告诉记者,李春的丈夫李某是个多疑的人,总觉得李春和别人有纠缠。加上在事业上李春比李某成功得多,李某一直都很自卑。
据了解,凶手李某已经被捕。 这起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得到了贵州省妇联的全程关注,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为李春筹集医疗费用,并对这件事后续的处理进行了帮助。
家暴不仅再局限于肢体暴力,精神暴力也属家暴,如果经常性谩骂家人,就可能构成家暴。 同居的情侣也适用于这部法律,其间发生的家暴行为,也受到法律约束。 《反家暴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便可以称为法院审判家暴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助于帮助受害人胜诉。 人身保护令是什么?即由法院和公安机关保护申请人的安全,禁止施暴者靠近、跟踪、干扰受害人,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庇护场所。 《反家暴法》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如果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未及时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个比方,如果老爸对儿子持续家暴,严重侵害儿子合法权益,法院就可以撤销老爸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儿子的生活费,老爸还得照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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