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丘小君说瓷】细节定成败,痕迹辨新老

 天宇楼33 2016-03-02

  在观察器物时,虽然没有精密的光学仪器,但我们通过放大镜看到有限的微观状况,可以从中总结特征和规律。这些规律和特征,往往存在于某个局部,或细节上。几十年来,哪怕是再开门的,大家都认为没有争议的,我也用放大镜看。就是看胎釉的老化状况和出土的痕迹。


  “出土”这两个字是我四十年来一直关注的。除了明清官窑传世品外,多数瓷器都是出土的,只不过有早期出土和近期出土的差别。比如,宋代出土汉代的,明清出土宋代瓷器。清代宫廷里皇帝把玩的宋瓷,基本也应是出土的。从宋代一直传世到清代,这个传递过程很难实现。所以,出土情况和胎釉老化才是根本。


  出土器物的传世过程,往往很短,尤其是精美的。老大粗的东西,放在那里碰都不碰。精美的,人们趋之若鹜,都是要把玩的。红颜薄命,因为把玩,所以残破的几率高得多。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传世精品都有残破的原因。


  我是学生物的,工作后学校让我教物理。后来,下放到工厂干了八年机修钳工,车剪铣刨磨都要会操作。所有这些学习和工作经历,都对日后古陶瓷鉴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古陶瓷出土情况千差万别,有的出土以后再传世,有的甚至二次出土,出土后再次氧化,胎釉老化各有其特征。


  有些老化痕迹是局部的,放大后像高山、像流水、像动物,有的就是一条线。曾经遇到一个金代耀州窑玉壶春瓶,干干净净,几乎不见出土痕迹。但细看,在器口一块很小的区域以及腹部一个椭圆形区域,有明显的出土痕迹,洗也洗不掉。原来,这个瓶当时放倒了,只有口沿和腹部局部表面接触到土,受到近千年土侵。后来,这个瓶被日本收藏家得到,在纽约苏富比拍卖了。还有一个例子,我曾经见过一个全蓝釉的唐三彩灯,灯碗里有一块泥,扒得很牢。是干燥的土块,不是湿泥。馒头状,表面有许多孔洞,还有植物根茎残留的痕迹。把土块取下之后,发现它和灯碗的接触面十分光亮,而且闪着低温铅釉特有的那种光。这就是经过一千五百年自然界压力和水的作用,铅釉中的铅析出后,附着在了这块土上,这块土我到现在还保留着。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土专家、做三彩走私的人,拿来东西以后扒下一块土,一看发亮,就敢断真。这种土块接触面发亮的现象,也可以用在青铜器鉴定上,甚至有的青铜器与土块的接触面上出现一种类似碳酸盐的结晶体。我们见到所有的瓷器,做旧和老的土锈,都完全不同。这方面,我曾反复做过许多试验。做旧的土锈都是粘上去,由于时间短,都不牢固,竹签一刮即掉,且呈粉末状,而老的土锈都呈块状、片状。这一点,是我从十万片残片中发现的秘密和小诀窍,今天教给大家。


  类似这样的出土状况,我总结了一百多种。这些年,我鉴定瓷器,往往是凭这些小诀窍,凭这一百多种出土状况,一秒钟就可以判断它的新老。这些小诀窍很多,物理、化学、机械原理等各个方面,都源自实践。所以,我一直强调,古陶瓷鉴定是一个多领域交叉学科,需要多学科知识,仅仅具备考古和历史学知识,难以胜任。而我们有些专家,学的就是文学、历史,或者考古,极少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所以对很多具体现象就无法解释,从而影响鉴定判断。


  尽管目前古陶瓷鉴定,缺少精确可靠的科学手段,主要仍是通过眼学方法,但我们必须以科学道理对各种现象进行解释和证实,从而进一步认识它,理解它。这方面,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发现。比如,发现耀州窑器物足部都有手指掐捏痕,这是1985年在西安耀州窑年会上我首先提出来的。我在几万片残片中发现,凡是耀州窑,足部都有手指或指甲掐捏痕。这种掐捏痕很自然,有深有浅。我文章发表以后,就有人专仿掐捏痕。仿的人我也认识,他在铜川建了个老窑。刻花一流,跟绣花一样细,但模仿的掐捏痕都是有意留下,显得生硬,而真品掐捏痕是无意的,有的只能看到两个指甲痕,多的有六七个、七八个。为什么呢?第二次又把它拿起来沾釉或做其它,所以留下两次掐捏痕。有的掐得轻,有的重,有的甚至把圈足都掐歪了。


  另外,还有二次修足痕。一个耀州窑大碗,我们发现它有两次修足痕迹。为什么呢?这个碗很大,如果一开始就把圈足修的很薄,那么在后续加工中,翻动或刻花,在没有干的情况下,圈足强度可能不够。所以先把圈足做得很厚,待后面工序完成了,再二次修足。这第二次修足,如果用现代工具,可以找到第一次的同心圆,但古时工具简陋,往往找不到同心圆,所以修出的足墙厚薄不均,甚至高低不平,呈台阶状。这种古代简单工具留下的痕迹,在鉴定中常会用到。


  讲了这么多,其实就是胎釉老化,和一些细节痕迹。这些老化痕迹决定了它的真伪。总结起来,非常简单。我们鉴定要抓根本,不要搞得太复杂,否则研究得再久还是不会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