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永娟3月4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讨论和提出议案建议,代表们依次上台讲述自己提出议案的案由和相应的建议,呼吁其他代表附议。“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急需制定一部‘饮用水安全法’,作为我国饮用水安全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张兆安代表开门见山,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了自己议案建议。 张兆安代表表示,不安全饮用水直接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经济稳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尤其是2014年4月的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将饮用水水质问题再度置于聚光灯下。“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因此,急需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安全法》,作为我国饮用水安全监管领域的基本法。 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不少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内容也涉及到了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但是,这些相关的一些条款和规定,一般都分散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如环境、卫生、建设等法律法规,而各法律、法规之间内容不配套、标准不统一,互相之间有矛盾,从而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有关生活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制定。 “以水源质量标准为例,目前颁发施行的有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卫生部门分别制定的多种法规性文件,而且存在着明显矛盾。因此,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主体各行其是,造成执法随意性较大,法律解释不一致,具体执行中也无所适从。” 张兆安代表建议,“饮用水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预防与谨慎向结合”的原则,饮用水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常常是当时难以察觉,然而事后却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必须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比如离子水、磁化水等功能水的健康效应在没有明确评估前,不应草率许可投入市场。” 张兆安代表的议案建议得到了现场代表的纷纷附议,不消片刻,在该议案建议后面所附的表格中,就已经签满了代表的名字。而在张代表看来,饮用水安全关系到每个人,得到大家的附议在意料之中。 最新鲜的上海生活资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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