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动 车 保 险 实 务
● 机动车在水中熄灭.不要再次启动.向保险公司求救。否则会造成车辆损失扩大.保险公司拒赔.如果涉水,除发动机以外,其他的损失都含在车损险内,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失。 ● 车辆受损后.若要移动车辆,以不扩大损失为前提. ● 商业保险费率分为A.B.C三款.分别以人保财产.平安和太平洋保险为代表. ● 车损险是财产保险而不是责任保险,适用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财物的实际价值. ● 不计免赔险不包括自燃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车被撞后.找不到肇事者,保险公司免赔30%. ◎ 车上人员责任险→免赔车上人员在由于急刹车或下车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 投保车险,不能只对保费作比较.还应考虑险种,理赔服务等因素. ◎ 新车受损,应选择4S店维修.要求保险公司按4S店的价格来定损. ◎ 新车一般不要投保自燃险,若要投保应在3年以后. ◎ 车险是一项服务性商品.买保险就是买放心,低价保险不“保险”,买保险关键要服务. ◎ 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定责定损后.应要求责任方先行垫付赔款的费用. ◎ 难投保的车型:高档豪华车.稀缺车.老旧车(轿车10年.货车8年以上).营运车。配件贵的低价车。易盗车型。 ◆ 保险公司对下列情形不赔 1.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驾照没年检的.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积分满12分 2. 未办理保险过户的车辆. 3. 精神损失 4. 在送修途中的事故以及修车期间的损失. 5.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投保涉水险) 6. 轮胎,轮嗀单独损坏. 爆胎.(由于爆胎而导致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其他部位的损失则赔,免赔20%) 7. 被车上的物品撞伤. 8. 没经过定损而直接维修车的. 9. 把负全责的肇事者放走而放弃向第三者追偿权的. 10. 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车没丢.只丢失轮胎的. 11. 拖带没保险的车撞车. 12. 撞到自家人的 13. 玻璃单独破碎险(投保则赔)。发生事故时的玻璃损坏属车损险。 14. 停放期间溜车的. 15. 保险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如发动机及车架的变更,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 最佳投保组合=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 ▲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标志:旧的机动车在指定的市场进行交易,凭市场交易办妥过户手续后。 ▲ 机动车保费受每辆车的车龄,车型,出险情况,投保险种,使用性质等多因素影响。 ▲ 代位求偿权必须符合的条件: 1.保险标的损失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由公安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如第三方不赔,向法院提起诉讼)。 4.保险公司必须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凭立案证明)。 l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进行修改.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l 车龄在4年以上可考虑购买自燃险,但保险公司不卖。 l 精神抚慰金通常是指造成残疾或死亡时方可请求的。通过法院调解的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商业险不赔。 l 家庭成员:指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通常在同一户口簿上。 l 二手应办理交强险过户、商业险退保手续。车险退保规定:在保险期限内,已向保险公司报案或已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的不可退保。 l 《保险法》虽然规定保险事故索赔时效应当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索赔期限为两年。但保险事故是指被保险人的民事责任依法被确定之日算起,可以通过法院提取诉讼途径解决 l 2008年2月1日.新版交强险实施.交强险理赔新规.⑴重大人伤提前结案.对损失金额明显超过11万元,有责任方可凭相关单据,先到保险公司理赔.⑵无责赔付只须提供车辆号牌,交强险保单 l 车辆出险后,要问清当时的具体情况。应由客户自己报案为妥。(以防卷入骗保嫌疑之列)。比如:酒后驾车出险由他人顶替。属骗取保险金诈骗的犯罪行为。慎之!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将于2009年1月1日施行。“新规”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的,由交管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l 不属于“第三者”的人员:1.保险人,2.被保险人,3.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4.本车驾驶人员,5.本车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6.投保人,7.本车车上人员。 l 在损失严重时,建议车主在出险后,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与保险公司定损员、修理厂一起,在维修价格上达成一致后修车。车主对定损的金额不满意时,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强烈要求到正规的汽车修理厂去维修。还可直接申请交通事故物损评估机构核定。经公安部门价格鉴定中心的鉴定与保险公司的定损的确物损差距时,理应以公安部门的为依据。 ◎ 车翻到沟里,不能正常行驶,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同意的施救费用才可赔。一般保险公司会派拖车、吊车到现场处理。 ▲ 单方事故:事发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损失较大可由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向当地交警报案,由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确认损失。 ▲ 车辆的保险金额应按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足额投保,确保在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 当出险的情况在可赔可不赔时,报案对出险的描述和所写的出险经过至关重要,起关键作用。 ▲ 发生交通事故,在有人伤的情况下不管当时情况如何都要选择及时报案,绝对不能私了,私了后容易产生后患。有些轻伤当时反映不出来,且私了后保险公司不赔。 ◎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是指财产损失限额在2000元以内,无人员伤亡。两车之间发生车损和无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当事人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 “互碰自赔”的条件: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 ▲ “互碰自赔”。对不能确定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的。应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一方保险公司认定,另方公司无条件认可。 l 一般车险理赔案件具体流程:“报案”、“定损”、“交材料”、“核赔”、“财务支付”、“结案”。 l 商业险是按责赔付。如果在事故中你没有责任,不管对方是人还是车,都应对你进行赔偿。 l 【案例1】在发生涉及第三者的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将先赔付,额度不够的,商业险再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付。例如甲乙两车相撞,甲车无损,负主要责任,乙车车损1万元,乙车车上人员受伤住院花费2万元,对此,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2000元财产损失,8000元医药费;剩下的8000元车损和1.2万元医药费在商业责任险的限额内按照主要责任70%的比例赔偿。如果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上述事故保险公司总共赔偿24000元. l 【案例2】如单车伤人事故。甲车撞伤行人乙,造成乙住院治疗,总核定损失5万元。由于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假设甲负有责任,在理赔中,甲车主能获赔交强险8千元,其余的4万2千元可由商业责任险按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付弥补;倘若甲无责,那么在理赔中,甲车主也能获赔交强险1600元(交强险无责实行20%的分项给付),而商业责任险由于甲无责将不承担赔偿. l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资金交强险规定,受害人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l 机动车事故碰撞类型.: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倒车碰撞,追尾碰撞,车辆倾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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