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一方面要求女子守节,另一方面嫖妓宿娼又大为盛行,一些道学先生竟常是妓院的座上客,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与虚伪可能莫过于此了。明代的《雪涛小说》中有一个说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这充分反映出在私有制社会中男于视女子为玩物的畸形心理。女子可以做妻、妾、婢、妓以及偷情者供男于发泄性欲,但其身份是不同的:妻到底是“明媒正娶”,即使侍奉丈夫,也还有一定的身份;妾就差得多了,但大户人家的妾也还有人侍候;婢(奴)当然是在最底层,供男人任意作践的,但是也只供主人或少数人作践;只有妓女,是最卑贱、最可怜,“千人骑,万人骂”,是所有男子的玩物与性工具。敦煌曲于词《望江南》描写了妓女内心的痛苦和自卑自贱的心理:“莫攀我,攀我太心偏。 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 妓女的确是路旁之花,河边之柳,任人攀折;所谓“恩爱”,只不过一时供男人玩弄。有多少人把妓女当人呢?在人类历史上,性畸形的现象很多,其中娼妓间题特别值得注意,它最典型地反映出女子沦为男子的性工具与玩物;它存在的时间很长,贯穿了人类整个文明时代,直到现代;它的散布面很广,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没有娼妓问题;娼妓制度的存在十分顽固,古往今来许多国家对它都①《坚弧集续集》。是禁而复炽,至今它似乎还有“生命力”。 我国关于娼妓有确实文字记载的是在春秋战回时期。当时的贵族已开始蓄养妓女,称之为“女乐”。“女乐”除了供主人玩乐外,还需陪客人,并可作为礼物送人,诸侯之间,经常一送就是几十个。关于封建贵族们和女乐玩乐的情形,楚国的大诗人宋玉在《招魂》中描写:土女杂坐,击鼓敲钟,吹竿弄瑟,奕棋赌博,酗酒不已,日夜寻欢。那些饮酒饮得脸红红的妖艳女子,长发飘甩,眼神流盼,女乐们疯狂地跳起舞来,房子都震动了,士女们怪声呼叫,日以继夜。当然,这只是妓女的雏型。在古代中国,正式设立娼妓制度的是春秋时齐桓公的大臣管仲,他曾设“女闾七百”。“闾”是巷口的门,“女闾七百”就是说街上住着700家妓女。《战国策·东周策》提到“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清朝的褚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川,此即花粉钱之始也。”①管仲是中国古代的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似乎有些巧合的是,西方正式设置妓院始于古希腊的政治改革家梭伦,但管仲的此举要比梭伦早半个世纪以上。 位于南方的越国,也是最早设置妓院的国家之一。《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越绝书》也说:“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徒寡妇置山上,以为死士,末得专一也。后之说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这就是说,越王勾践将要攻打吴国,为了“鼓舞士气”而“劳军”,将失去家庭的孤寡女子和有过奸淫劣迹的女子都集中在一个山上(后名它曰“独妇山”),用以慰问军士以及一些单身远离乡土的男子。到了战国时代,城市已进一步兴起,许多诸侯国的都邑都设有妓院,秦国还在军队驻地附近设置妓院,名曰“军市”,主要是慰问军队,但谁都可以去。中国古代的妓女有许多不同的种类:1.宫妓是被蓄养于深宫,为帝王提供性服务的女子,她们往往数以万计,包括一些没有什么名份的宫女与大批歌舞伎。她们由宫廷供给衣食,生活条件很优裕,也都有向皇帝献身的可能性,但由于宫中美女如云,能得到“恩宠”的机会是很少的。她们最大的痛苦是幽闭深宫,缺乏人身自由,而且青春虚度,性欲和爱情得不到满足。2.官妓官妓和宫妓都属于国家、政府所有,但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不同,宫妓只为皇帝及其家属服务,而官妓则为各级官吏所占有。对于官妓,官员们可以共享,可以做人情,或命官妓招待某个过境官员以侍寝,或给某个朋友狎玩。这是官妓的义务,她们只能随人支配,不得拒绝,也不得收费。不过,狎玩她们的官员有时送她们一些财物,类似现代的小费。有的出类拔萃的官妓往往被较高级的官员所独占,有些官员还会因争夺某个名妓而争风吃醋。3.营妓营妓有些类似官妓,但她们是对兵将提供性服务的,她们的身体属于兵将们“公有”,可任意召唤,但其中的佼佼者在一定时期内也可能被某将帅所独占,成为变相的姬妾。有些兵将杀人如麻,野蛮粗暴,所以有些营妓的处境更为悲惨。例如在唐代,岭南的营妓有一次在席上得罪了宾客,就被长官处以棒刑,在她们受刑疼痛哭叫时,官吏们还赋诗拿她们开心:“绿罗裙下标三棒,红粉腮边泪两行。” 唐末富州驻军长官的手下有一个叫罗虬的官员,在宴席上看中了一个叫杜红儿的营妓,要她唱歌,并赠以缯采,长官因为副帅早已中意红儿,所以不让她接受馈赠,罗虬恼羞成怒,竟当场拔刀杀了杜红儿。4.家妓家妓属于官宦、豪富的家庭,只为主人及其家属服务,属于私人所有,而不像官妓、营妓是“公有”的。家妓最早见于史籍记载的是公元前562年晋悼公赐给魏绎的8名女乐。两汉三国时期,贵族、官僚蓄养家妓已蔚然成风。到了魏晋南北朝及隋、唐,家妓的发展进入兴盛时期,有些大贵族、大官僚蓄家妓成百上千,其规模几乎可与宫廷女乐媲美。流传至今的一幅名画——南唐画家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对此有过生动的描绘。这幅画的内容是 表现南唐时中书舍人韩熙载和他蓄养的众多家妓饮酒作乐、放荡不羁的生活。韩熙载当时身居高位,权势炙手可热,见疑于上,于是他故意装出一副耽于声乐女色、胸无大志的样子来。但是不论怎么说,这幅画对描绘贵族、官僚蓄养家妓之盛有一定的代表性。家妓是关锁在家庭这个笼子里供主人玩弄的性奴隶。她们不是人,只是工具。历史上曾记载有些官僚、贵族在冬天手冷,不近火,反而伸进家妓的怀中取暖,称之为“肉暖炉”;在冬天叫一群家妓围住他,叫“肉屏风”;吃饭不用桌子,而叫家妓手捧菜肴,站在周围,叫“肉台盘”;吐痰不用痰盂,而叫家妓以口接之,叫“香痰盂”。至于以家妓出售、赠人、换马以至任意虐待与杀害的事就更多了。5.歌舞伎宫妓、官妓、营妓、家妓都是以服务的对象分的,如以妓女的行业来分,则又可以出现歌舞伎这一类型。与单纯卖身、供男于发泄性欲的妓女不同,歌舞伎要经过较严格的艺术训练,掌握歌舞技艺,为主人提供声色服务,当然,有时也要提供性服务。在中国古代,歌舞伎代表了当时歌舞艺术的最高水平,这是妓女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歌舞伎了。 如“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野”①;在春秋战国时,楚庄王“淫于声色,左手拥秦姬,右手抱越女”①;齐景公当政时是“左为倡,右为优”③;魏王饮宴时有“楚姬舞于前,吴妹歌于后,越女鼓瑟于左,秦娥泛筝于右”④;可见情况十一斑。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把从六国掠来的宫人女乐据为己有,共达“数巨万人,钟鼓之乐,流漫无穷”⑤。到了汉朝,也是同样,“五侯群弟,争为奢侈……后庭姬妾,各数十人,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磐,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⑥到了隋、唐,隋场帝设教坊乐舞制度,“增益乐人至三万余”⑦。唐玄宗设立“梨园”这一乐舞机构,这在历史上是著名的。到了五代十国,蓄养歌舞伎较多的是前蜀、后蜀与南唐等。蜀王写有一首宫词云:“青楼小妇砑裙长,总被抄名人教坊。春设殿前多队舞,明头各自请衣裳。”可见教坊常表演队舞,并且常从宫外妓院中搜选妓女入宫参加表演。南唐据险占领富饶的江南之地39年,后卞李煜多才多艺而又纵情声色,即位后曾“大展教坊,广开第宅”⑧,终日和妃嫔宫妓一起填词作乐。甚至在国破家亡之时,还写了《破阵子》词,中有“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可见他是多么恋恋不舍。6.私妓这是指在城市妓院出卖肉体的妇女,她们不是属于少数官僚、贵族、地主所有,不是对某一特殊阶层提供性服务,而是面对社会上所有男子;主要不是以歌舞技艺来博取男子的欢心,而只是满足男子的性欲而已。私妓的出现与发展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步的。货币流通加快了,人们就会越来越多地从事金钱和肉体的相互交易;人口流动增加了,一些商人、游民、手工业者以及散兵游勇等要解决临时的性饥渴问题;而且,社会不安定,战乱、剥削也使一些妇女被迫卖身。六朝以后,私妓在当时中国最繁华之地江南一带的城市中开始活跃起来。“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朝发襄阳城,暮至大①《管子·轻重甲》。③《晏子春秋》。 ⑤参见《说苑》卷二十五和《史记》卷六。 ⑦《隋书·裴蕴传》。 ②《吴越春秋》卷一。 ④黄宪《天禄阁外史》卷四。 ⑤《汉书·元皇宫传》。 ⑧《通鉴长编》。 堤宿。大堤诸女儿,花艳惊郎目”①。 反映出当时这一地区妓女之盛。“鸡停故人去,九里新人还。送一却迎两,无有暂时闲”②。则反映出当时嫖客之盛,妓女应接不暇。中国古代的娼妓,在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以宫妓、家妓居多,而到了唐代,在政治、经济、文化都很发达的情况下,妓业也大为发展,营业层次广泛的私妓也越来越繁荣了。唐代的性风气比较开放,从官到民都不把嫖妓看成是什么问题,官吏宿娼不仅不受谴责,还被视为风流韵事。唐代的官吏嫖妓还有些制度化,唐代进士放榜以后有一项活动叫“探花”,即在同科进士中选择两名俊少者,使之骑马到长安各处名园去采摘名花,这两人就叫探花郎。在探花宴上,通常有妓女侍奉助兴。 唐代著名的诗人韩于昭宗龙纪元年(公元889年)中进士当了探花郎,与他相好的妓女“以缭绫手帛寄贺”,韩 收到这礼物后赋七律一首,中有“解寄缭绫小字封,探花宴上映春丛,黛眉欲在微微绿,檀口消来薄薄红”之句。在唐代,写嫖妓之乐的诗文不胜枚举。“唐人尚文好狎”③,这是当①《玉台新咏·襄阳乐》①张端义:《贵耳集》时的一种风气,尤其是官吏宿娼如此之盛,而朝廷毫无禁令,实在令后人吃惊。清人咏曰:“风流太守爱魂销,到处春翘有旧游;想见当时疏禁纲,尚无官吏宿娼条。”④。唐代妓女之盛,对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影响,例如唐代无论是壁画、版画和雕塑,都出现了有趣的现象:在唐代画工和雕工手下,庄严肃穆的菩萨、天女,一个个容貌秀丽、体态丰满、红唇洁齿、顾盼流光,甚至以半裸的姿态出现。据《京洛诗塔记》确认,唐代宝应寺壁画中的释梵天女,就是一个贵族家的妓女肖像。敦煌莫高窟中的一些伎乐菩萨,实际上都是歌舞伎的形象。流传至现代的还有一种古钱,这是在唐末与五代开始流行的,它的正面镌刻了“风花雪月”四宇,背面则有四种不同体位的男女交台图形,叫作“春钱”,又叫“堂子钱”,因为它多在妓院(堂子)中供把玩用,或作为嫖客已付钱或已嫖了一次而交付的“筹码”。这种“春钱”直至清代,历代都有铸造。到了宋代,朝廷对文臣武将的控制比前朝严格得多,从政治上、思想上到生活上都是如此。在北宋仁②《玉台新咏·浔阳乐》④赵瓯北:《题白香山集后诗》宗前后就对官吏狎妓加以限制,违者要处以严厉的处罚。可是,十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唐代那么宽松,尚未发生皇帝外出嫖妓的事,而宋代既对官吏嫖妓加以处罚,而皇帝却又带头嫖妓。最著名的就是那个风流皇帝宋徽宗,他“微行为狭斜游,累至汴京填安坊京妓李师师家,计前后赐金银、钱帛、器用食物等不下十万。”①“宋礼宗癸丑元夕呼入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②清人史梦兰在《宋艳》诗中写道:“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帅李,尽得承恩入禁城。” 即是指此。皇帝享有三宫六院,妃嫔以千万计,为什么还要微服外出嫖妓?那只有用畸形的求新、冒险、猎奇、神秘心理来解释。宋朝中后期政治腐败,统治者生活腐化,不仅是皇帝纵情声色,狎妓淫乐,而且一些权臣如贾似道、王黻、秦 等,也无不狎妓淫乐,腐化已极。据《宋史纪事本末》载:贾似道“恃宠不检,日游诸娼家,至夜即宴湖上。” 更奇怪的是,上黻“于后园聚花石为山,中列四巷,惧与民问娼家相似,与李邦彦辈游宴其中,明邪狎呢。”③他连住室都要模仿妓院①宋人无名氏:《李师师外传》。①《靖康遗录》。 而筑,对嫖妓宿娼的迷恋可谓登峰造极了。 在唐代,尽管私妓(市妓)已有所发展,但宫妓、官妓是最多的。到了宋代,数量和规模最大的却是私妓,北宋的汴京和南宋的临安简直成了私妓的世界。宋代国力转弱,宫廷已无能力象唐代那样蓄养几万名宫妓和宫廷艺人,到了南宋,索性把宫廷艺人取消了。而且,由于宋代开始禁止官吏宿娼,地方官妓的职能逐渐向私妓转化。到了元代,地方官妓基本上和私妓(市妓)合二为一了。每一个朝代在兴起时,总要汲取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整顿吏治,以求统治长久。到了明朝初年,朝廷又要禁止官吏嫖妓了。明太祖起初曾设官办妓院,但后来鉴于有些官吏沉溺于此,政多废弛,于是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罪并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④这种处罚是够重的了。但是实际上法令是一回事,真正贯彻又是一回事。《尧山堂外纪》记载,明朝初年有身居阁老高位受人尊崇的“三杨”(杨十奇、杨溥、杨荣)有一次狎妓侑酒、与妓女调笑的事。明朝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还记载了:明万历年间,山东②《东城杂记》。④王崎:《寓圃杂记》卷一。 聊城地区有个名叫傅金沙的官员,以“义采风流,为政守洁廉”著称。有一次,友人王百谷请他来家小饮,酒酣时王叫出一个藏于后室的名妓陪傅“上床”,这一来傅和王就常来往了,而且徇私帮了王许多忙。也是在万历年间,有个叫邢子愿的御史在苏州判一个财主潘璧之狱,潘璧的妻子刘八曾是金陵名妓,也牵连进去了。邢在堂上被刘八的姿色迷住了,就和刘八秘密地订了个协议,从轻发落她,但他离任后要和她相好,后来果然这么做了。明朝中叶以后,妓女越来越多了。《五杂俎》记载:“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 当时妓女之盛,首推南京、北京,这是当时两个最大的都市。其他一些地方,如大同的“婆娘”杨州的“瘦马”都很有名。《五杂俎》记载:“蓟镇城墙”、“宣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除了一些“正规”的妓院,还有一些“非止规”的私娼,五花八门,什么样子都有。《梅圃余谈》云:“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沓;外城小民度日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 并且描述说,室中无窗洞开,在靠路的墙上开几个小洞,丐女打扮好了,裸体躺在屋内,口哼小调,并作种种淫秽状。有些年轻男子从洞外向内偷看,引起了性冲动,就叩门而入,几个丐女裸体上前,被挑中哪个人后,投钱七文,就携手“上床”。可见,后人称妓院为“窑子”,称匆匆忙忙地行淫为“打钉”,是明代已有的风气了。清朝初年的禁娼,从政治、军事上看,清朝初年几个皇帝顺治、康熙、雍正都是有一些作为的。他们首先取缔官妓,这几个皇帝都下过诏令,禁止以良为娼,对误落平康者许平价赎归。特别是在雍正年间,持续推行颇得民心的“除贱为良”政策,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延续实施达一千多年之久的乐籍制度,使卖良为娼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这对于乐户作为一个阶层从苦难中解脱和控抑城市娼妓业,是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可是,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娼妓的产生和发展是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囚的,只要它所产生的土壤未被铲除,娼妓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清初朝廷虽然三令五申地禁止以良为娼,雍正虽然废除了一千多年的乐籍制度,但是这些封建统治者既未对众多妓女除籍为良后的生活出路做安排,也末对孳生娼妓的社会土壤予以铲除,于是过了不久,“解放”后的妓女中有不少人因迫于生计只好又重操旧业。加上雍正之后的几代皇帝对于娼妓的活动也多听之任之,令虽行而禁不止,乾隆皇帝巡视江南时甚至亲自召幸过女伶昭容和雪如,于是,娼妓又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了。后来,同治皇帝经常微服外出押妓,在历史上更是出名,甚至有他因染上性病而死之说。在清代,妓女最盛处是南京、扬州、苏州、杭州一带, 这些地方都在江南,水土气候好,素多佳丽;交通发达,商业繁盛;而且晚明时代这些地方妓业就很繁盛,虽经清初战乱的影响和抑制,恢复起来却很容易。北京是京师之地,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对禁娼掌握很严,可是到了咸丰时,妓风也大炽起来,“胭脂胡同相同,家是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①当时广州一带,妓女也很盛。①《清稗类钞》第十一卷。 清初妓馆多设于沙面,其地积沙而成,妓女以板筑屋,和茅寮差不多,所以叫“案”。广州还有所谓“珠江花舫”,即以船肪载妓女,游泊于江,嫖客或在舫上饮乐,或在舫上嫖宿。清末广州已辟为通商口岸,外国人来往较多,嫖妓者也多。清朝后期的太平天国起义,一度震撼全国,这支农民革命队伍也曾严厉禁娼,开始时颇有成效,但随着起义的失败也消失了。其实,即使起义成功,也不过是改朝换代,禁娼也不可能持久,有些起义将领到了后期不是也广置宅第,美女如云,腐化起来了吗?中国的妓女有许多来源,总的看来都是暴力与金钱逼迫下的产物。这些来源有:一是俘虏。从春秋战国直至秦、汉,战祸频仍。先是诸侯兼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不久就灭亡了。汉朝又是连年征讨,以后是三国纷争,五胡十六国袭扰黄河流域,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动荡不安,胜则为王,败则为寇、为俘虏,一些被征服了的民户也被徙为“杂户”、“营户”,并世代相袭,即使换了朝代,仍然要做奴隶,永无出头之日。这些“杂户”和“营户”的女儿可以被任意集中起来,作为各种形式的妓女,供男子蹂躏。这种野蛮的制度直到清雍正年才被废除。二是罚良为娼。在中国古代,一向是“一人犯法,罪及妻孥”的,“诛三族”、“诛九族”、“满门抄斩”都是如此;其中还有一种是一人犯罪当诛外,其子孙辈中男的发配边疆为奴,女的送入娼门为妓女。《隋书·刑法志》上说:“梁制:大遂者,母妻 妹及从坐者,妻子妾女,同补奚官为奴婢。其劫盗者,妻子补兵。”又说:“魏晋相承,死罪重者妻子皆以补兵。”这里所说的“奚官”就是为娼,“补兵”就是补入营妓的行列。 这些“罪人”、“犯人”并不都是坏人。例如明成祖朱棣篡了他的侄子建文帝的位,遭到不少文臣武将的反对,如铁铉死守济南,予朱棣的军队以重创,最后城破被害。方孝孺拒绝为朱棣写诏书以示天下,在宫廷上痛斥朱棣,最后也被残酷地杀害。他们在封建社会中都是忠臣,而妻女却被发放教坊为娼。铁铉之妻在妓院中被蹂躏至死,朱棣居然还下圣旨叫抬出去喂狗,这真是野蛮极了。女子做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种事例在古代并不少见。三是卖良为娼。这种现象在唐代以前不多,到了宋、明就越来越泛滥了,这和商品经济发展、小农大量破产、贫富两极分化有很大关系。如《五杂俎》和《陶庵梦忆》中说到的“扬州瘦马”,多是良家女子,父母迫于生计,把她们卖给别人为妾为婢,或卖入妓院为娼。在买方与卖方之间,还有一种专做“瘦马”生意的牙婆驵侩达数十百人,他们或是将买主带到“瘦马”之家亲自挑选,或者是先将童女购进,集中训练后再加以打扮,即将这类“商品”“加工”后,再以高价卖给娼家。这类人实际上是人口贩子。此外,在妓女中还有因“家难”(如父母重病,家庭负债累累,或父母死后无依无靠等)而自卖青楼的。表面上看这是“自愿”,实际上都是为生活所迫。其他还有被人引诱或掠卖而堕入风尘,或因婚姻不幸而被迫为妓。 这种婚姻不幸,有的是所嫁非人,为夫所卖;或是为妾为童养媳者,由于某种原因被休弃后,无法生活而进入娼门。这些女子承受着传统与经济的巨大压力,被迫堕入火炕,下场往往都很悲惨。无论是宫妓、官妓、家妓、营妓或私妓,都不是人,只是物,只是供男人发泄性欲的工具。如曹魏时的曹璋看中了别人的一匹名为白鹘的马,就说“予有美妾可换”,结果真的交换了。①又如西晋王恺有一次请王敦等人来家中作客,命家妓吹笛,有个吹笛妓女略有小忘,王恺就叫人把她活活打死了。②私妓、市妓虽然不能被公开杀害,但命运也毫不见好。许多妓女在初堕娼门时都不愿接客,从而受尽鸨母和龟公的逼迫、拷打与虐待,甚至叫几个大汉先把她们轮奸,使她们“失身”后再无奈地接客。清朝末年的《点石斋画报》记载:苏州仓桥堍有个鸨母叫王妪的,有个养女叫囡囡,被逼接客,虽天生丽质,但生性娴静,得罪了嫖客,王妪就用烧红的鸦片烟签刺她的乳头,十分残酷。一般妓院对妓女都控制很严,采取了许多措施防止她们逃跑。例如不少妓院都不允许妓女留存大量通用货币,从而使她们不能出远门;而是在妓院中发放一种铜的“代价券”,妓女可以用以支付车费、日常零用,摊贩、店主、车夫等人收此“代价券”后,可去妓院兑换现金。从良,是妓女十分向往的一种归宿,她们深知人生如朝露,红颜易老,不能当妓女一辈子,所以在为娼时一有机会就“择枝而栖”。唐代名妓徐月英的《叙怀》诗云“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用处人伦。虽然日逐笙歌乐,常羡荆钗与布裙。” 这首诗反映出古代妓女的共同心情。南宋绍兴年间,全州司户单符郎见官妓杨玉哭泣而问曰:“汝今鲜衣美食,时为爱重,有何不足耶?”杨玉回答说:“妾为女子愿为有家。若嫁一小民,布裙短衾,啜寂饮水,亦是良妇。今在此迎新送故,是何情绪”!③其实,妓女从良也不一定终身有靠。妓女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她们不一定完全从经济上考虑谁可以托付终身,而是渴求真正的爱情,然而,在这种以肉体换取金钱的风月场上寻求真正的爱情谈何容易。唐代名妓鱼玄机写过一首《赠邻女》的诗云: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其中的“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亦作“难得有情郎”)成为千古名句,这也是许多妓女历尽沧桑后悲怆的心声。有些妓女不能从其所爱,结果以身殉情。例如明宣德年问河南妓女刘①《玉台新咏》卷七注引李冗《独异志》。 ②《世说新语·汰引》注引《王丞相德音记》。③冯梦龙:《情史·情缘类》。盼春爱上周子敬后拒不接客,在鸨母的强逼下,最后自杀殉情。①成化间金陵妓女杨玉香和林景清一见交欢,恨相见之晚。居数月而别,杨誓洁身以待,达六年之久,最后因相思成疫而殒。②还有一种是所托非人,即如霍小玉所说的“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再如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写明代名妓杜十娘久有从良之志,因而在七年中积攒下万金而无人知晓。她爱上了太学生李甲后,设法落籍,与李同赴杭州。李甲并不知道她有万金之财,途中为贪千金之利,竟负心背情地把她卖给了孙富。杜十娘无比悲愤,但又非常冷静,她把世态炎凉看透了。她凌晨即起身挑灯梳洗,盛妆打扮,到了天明又催李中快去成交,待孙富将白银一千两送给李甲时,她还亲自验看。接着,当着众人一层层地打开自己的百宝箱,将价值万金的珠宝首饰——一投入江中,并痛斥李甲忘恩负义,最后怀抱百宝箱投江而死。这虽是一篇小说,但冯梦龙是本着《九旁集·负情侬传》而作,当有现实生活为依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