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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的乌纱帽”还能留着吗?

 指间飞歌 2016-03-31

“花钱买的乌纱帽”还能留着吗?

买官帽的人或许是被逼无奈,可是谁能保证他们买官帽之后,不会卖帽“捞回本钱”呢?

日前,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受贿案开审。起诉书显示,马勇至少收受行贿人14根金条、4块金砖、3套金币近5公斤。根据检方指控,向马勇行贿的共14名个人及一家公司,其中包括两名全国人大代表及三名益阳官员,其中两名官员仍在任,并已获得升迁。

调查显示,马勇共出卖了三顶乌纱帽。其中一人因为有腐败问题被查处了,而另外两人因为“只有买乌纱”的行为,没有发现存在其他行为被放一马,均已经实现了升迁。这样的处理很是不妥,卖乌纱的倒了,买乌纱的真的没有理由还站着。

买卖乌纱帽牵涉的实际上是受贿和行贿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行贿和受贿同样属于犯罪行为。既然行贿也是犯罪,让购买官帽者依然在岗在位,甚至还能提拔,就是对犯罪行为的视而不见,这也是纪检部门查处不到位的表现。

而现实的问题是,只要购买官帽的干部没有其他腐败行为,往往又是被宽容的。在一些人看来,购买官帽也是被逼无奈,因为他们不花钱就不能升迁。不过,我们不能忽视了一个法律的公道:卖官帽的不是好人,买官帽的也不地道,正是他们扰乱了正常的提拔秩序,导致了官员水平的下降。

既然行贿也是犯罪,我们就应该对于购买官帽的官员也要有个说法。对于购买官帽花费不是太多的人,可以从轻处罚,把其购买的级别降下去。只有让他们付出“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代价,才能打消购买官帽的热情。而对于购买官帽花费数额巨大的,就要严格按照行贿罪进行予以查处,不仅要收回他们的官帽,还应该一查到底,直至将他们绳之以法。

正如这起买卖官帽的案件一样,有人已经当上了副区长,有人已经当上了县委书记,这样的官员还能留着吗?买官帽的人或许是被逼无奈,可是谁能保证他们买官帽之后,不会卖帽“捞回本钱”呢?

卖乌纱的倒了,买乌纱的为何还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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