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志愿清 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是指:将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的规则。说明: 对已经投档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如招生院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全部完成招生计划,则该校录取结束; 如招生院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招生院校按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例如: 某理工大学普通理科招生计划20人,投档比例1:1.2,投档最低分540分。应投档人数24人,数学专业招生计划6人。 1、考生赵某580分,院校志愿排序在第15位,在应投档人数24人之内,可以投档。第一专业志愿数学,排序在第3位,在数学专业招生计划6人之内,经审核,符合招生院校其他条件,可以录取。2、考生钱某570分,院校志愿排序在第22位,在应投档人数24人之内),可以投档。第一专业志愿数学,排序在第7位,(在数学专业招生计划为6人之后)。 如排序在钱某前面的6位考生全部录取,则钱某不可以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 如排序在钱某前面的一位考生因其他原因未被录取,则钱某可以递补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 如排序在钱某前面的6位考生全部录取,该校其他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看钱某后续专业志愿能否录取;如后续专业志愿不能录取,钱否服从专业调剂有可能被录取; 如该校所有专业全部完成招生计划,钱某被该校退档。 3、考生孙某539分,院校志愿排序第25位(在应投档人数24人之后),不予投档。特点: 这种录取规则与我区填报志愿方式高度吻合,如考生在投档范围内,第一专业志愿排名在专业计划数内,光从分数角度讲可以被此专业录取。 二、招生计划1:1范围专业志愿清 招生计划1:1范围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是指:在院校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可顺延录取。说明: 1:1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是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上增加了1:1的前提,是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一种演变体。 即招生院校将已经入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或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其他计分办法,比如实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数到招生计划数,在这个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来录取。若有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其它原因需退档的考生,才从后继考生中依序递补。 如果院校的投档比例也是1:1,那么院校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也就是1:1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例如: 某理工大学普通理科招生计划20人,投档比例1:1.2,应投档人数24人,投档最低分540分,数学专业招生计划6人,地质工程专业招生计划2人。 1、考生赵某580分,院校志愿排序在第15位,在应投档人数24人之内,可以投档,也在计划数20人之内。第一专业志愿数学,排序在第3位(在数学专业招生计划6人之内),经审核,符合招生院校其他条件,可以录取。2、考生钱某545分,院校志愿排序在第21位,在应投档人数24人之内,在计划数20人之外。第一专业志愿数学,排序在第6位,在数学专业招生计划数6人之内,只有在前20名考生有退档的情况下,才能有机会被录取。 如排序在钱某前面的20位考生全部录取,则钱某没有参与安排专业的机会; 如排序在钱某前面的一位考生因其他原因未被录取,则钱某可以递补参与安排专业: 如6个数学专业计划已经全部完成,则钱某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数学,如地质工程专业有未完成计划,而且钱某在该校所报的专业志愿中报有该专业、或者钱某填报该校志愿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报了“是”,则钱某在满足地质工程专业的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到该专业; 如6个数学专业计划有未完成计划,则钱某在满足数学专业的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到该专业。 特点: 从分数角度讲,如果考生院校排名在院校计划内,专业排名在第一专业计划数内,就可以被录取。 三、分数清 分数清:即分数优先,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的一种录取规则。说明: 院校先将进档考生按考分高低进行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 先看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如果符合要求、该专业又未录满的话,则将其安排在他的第一专业。 若不符合其第一专业要求或该专业已录满,则看是否满足其第二个专业的要求,若符合则安排他进入第二专业。 依此类推,若前面所有专业都未录取,该生又填有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院校可为其安排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该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这位考生专业安排完毕后,接着安排考分仅次于他的考生的专业。 依此规则,先安排高分考生后安排低分考生,真到院校计划录满为止。 特点: 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容易被退档,但是被录取到何专业,在填报志愿不能预测。网报系统提供的专业排名仅供参考。 四、专业志愿级差 专业志愿级差,是高校在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和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排队时的分数差(级差)。说明: 在这种录取规则下,是把报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和第二专业及以后专业志愿的考生减去级差后一起排队录取。这样投档的考生在专业排队在专业计划数内,也不一定能够被此录取。对于这种录取规则,网报系统提供的院校排名和专业排名和实际录取结果差异较大。 五、温馨提示 第一、院校招生章程千差万变,除上述四种典型的录取规则以外,有单科成绩要求,外语语种的要求,男女比例的要求,民族比例的要求等等,有的承认加分,有的不承认加分,有的承认部分加分,有的承认全部加分。考生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考生必须高度关注本人分数在所报院校志愿中的排名是否在该校投档人数之内,是否在招生计划数之内。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在专业计划之内,依据院校招生章程,不断调整院校和专业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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