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起简单而又复杂的死亡赔偿案

 我一直都在1105 2016-04-06



一起简单而又复杂的死亡赔偿案


从美团外卖员案看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救济体系


悼念


4月5日下午1点左右,武汉某小区八栋位于21楼的业主家装修,窗户突然从21楼掉下,砸中一名美团外卖人员王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本文作者


侵权赔偿


武汉东湖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媒体透露,2016年4月5日下午1点左右,复地东湖国际项目为二期8栋21楼某户业主在封闭外阳台时,装修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窗扇坠落,砸中一名美团外卖员,致其当场死亡。


1
王某 to 侵权方


装修公司为房屋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业主为房屋所有人。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2条及第87条规定,装修公司作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进行装修时未尽到适当的安全防范义务及注意义务,应当知晓若安装失误玻璃窗将可能从房屋砸落,可能会砸伤路人,因此,其应当承担此次损害事故的主要责任。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在装修时未尽到适当的安全监管义务,作为房屋直接利益的受益者,在享有利益的同时就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义务,因此,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
业主 to 装修方


承揽关系

假设业主聘请的是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装修,则通常来说装修期间装修公司为房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第16条规定,规定,装修公司作为管理人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业主作为定做人若有选任过错的承担相应份额的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

假设业主聘请的是无资质的个人(包工头)进行装修,则通常来说装修期间包工头为房屋管理人,业主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由业主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工亡赔偿

据美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死者王某为兼职人员,3月5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真正送餐20天,平时计件算工资,一件6.6元,但目前没有领取工资。我们了解到王某上午为报社送报纸、下午为美团送外卖。而美团外卖工作是外包给蚂蚁物流公司提供服务的(或是劳务派遣形式服务)。事发时间为王某为美团送外卖期间,事发地点为外卖客户小区(工作场所),事故应认定为工亡。


1
劳动关系or外包服务or劳务派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分为三大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雇佣关系。三者区分:劳动关系为行政隶属性的用工关系,本质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非纯粹民事法律关系;雇佣关系,虽主体间亦有相对管理特性,但较之劳动关系,借用史尚宽先生观点:“二者区别,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而劳务关系,则为平等主体间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单纯合同之债法律关系。


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4、35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规定,美团外卖派送形式所涉及主体关系性质为劳动关系,而当下问题为王某与谁(美团公司或蚂蚁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具体情况不清就要分类假设讨论了:


a.王某与蚂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蚂蚁公司提供外包服务。

若王某是经蚂蚁公司招聘入职,蚂蚁公司外包承接美团公司派送服务后安排王某进行工作的,那么蚂蚁公司是用工主体,若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的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亡待遇,否则由蚂蚁公司承担。


b.王某与蚂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蚂蚁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若王某是经蚂蚁公司招聘入职,蚂蚁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王某到美团公司从事派送工作的,那么蚂蚁公司是用工主体,若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的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亡待遇,否则由蚂蚁公司承担。同时因蚂蚁公司无劳务派遣资质(暂未查到),且美团公司经营范围无劳务服务(暂未查到),故可能构成违法派遣,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92条规定,由美团公司与蚂蚁公司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王某与美团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若王某是经美团公司招聘入职,美团公司安排王某派送工作的,那么美团公司是用工主体,若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的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亡待遇,否则由美团公司承担。


2
美团责任


受制于法规滞后性,相应准入机制或评价机制并未及时出现得以规范外卖派送服务市场,结合近日“美团外卖拖欠员工工资事件”及本次“美团外卖无劳动合同员工因高空抛物砸伤致死事件”不难发现美团平台并未对其外包企业资信能力做出适当审核,亦未对事后履约情况进行适当注意,结合国情并依照劳动法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目的,且参照建设施工行业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立意,美团平台应承担因其审核不当所导致外派人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之法律后果。


再者,美团平台经营者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网上销售日用杂货、避孕器具等”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当中并无劳务服务的项目,而其所从事外卖派送服务的行为实质上为为加盟商家提供劳务服务,虽然其或为采用外包形式,从此角度出发,美团公司也是应当承担超范围经营责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