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阑珊四月天,又到了每年婚宴喜事的高峰期。 婚宴本是为了庆祝结婚而设,然而在最近中央纪委网站上各地的通报中,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而被处分的案例也突增。 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对婚宴等都出台了一些规定。这两天,浙江海宁的党员干部正在琢磨如何来办一场合规的婚宴喜宴,请跟随小编一起去看一下。
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是远近闻名的小康村,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先富起来的村民们办酒宴档次不断上升,大龙虾、象鼻蚌、茅台、五粮液等一些昂贵的海鲜、名酒名烟都纷纷摆上农村婚宴酒席的餐桌,仅酒宴的花费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场面是豪华了,却给许多普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一场酒宴往往成了一次铺张浪费的攀比。如何改变这样的风气,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从党员干部开始,带头村民,掀起了一股节俭办酒宴的移风易俗之风。 2月25日,许村镇永福村党委书记许卫明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了个民情分析会。会上,党员和村民们都反映,现在办酒宴上菜最多的达到28道菜甚至还有32道菜,确实太浪费了,应该遏制这样的风气。
2月底,永福村组织党员干部全面走访全村1492户村民,在征求大家的意见后,制定了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承诺书和文明餐桌公约,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节俭办酒宴,刹住这股攀比浪费的风气。提倡热菜不超过十八只、冷盘不超过六只。龙虾不能用,象鼻蚌不能用,这两个属于高档菜,尽量少用海鲜。 永福村组织志愿者向村民发放“文明餐桌公约”,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不用高档烟酒和和高档菜品,宣扬简朴、高雅的订婚、结婚仪式。 3月25日,永福村村干部了解到老党员凌柏香家孙子结婚要办婚宴,上门去走访,提倡节俭办酒,要求党员带头给村民树好榜样。
对于党员干部如何办婚宴,有关纪律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纪行为的处分做出了明确规定: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本条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三类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那么在婚宴的实际操办中,如何避免违规?小编为您总结出三条:“不敛财、不张扬、不沾公” 不敛财: 规范,防止一些人利用职务影响借机敛财,关键是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的人员。 不张扬: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看是否坚持文明节俭,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不沾公: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公家的场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