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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哪些业务去地税办理 舜网小编一一说给您听

 昵称30717393 2016-04-19

舜网讯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试点,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到2016年,国家全面推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

营改增后哪些业务去地税办理 舜网小编一一说给您听

营改增后 地税机关继续受理不动产的申报纳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

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公告称,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说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申报缴税流程均维持现状,仍在地税局办理,不发生变化。

营改增后 哪些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代征)

那么,营改增后,哪些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代征)呢?为了让广大网友看个明白,小编进行了统计罗列,地税机关继续负责征收(代征)的包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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