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总结完成党的工作任务情况,研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分析党员队伍管理、教育情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研究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工作。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审议党支部的工作;研究党支部内部党的建设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进行党支部换届、改选、补选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每月召开1—2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工作任务;听取党员汇报思想;讨论推荐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收缴党费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主要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课可由党支部组织,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或由所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授课。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由支部书记召集,全体党员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在组织生活会上,应检查党员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自觉同低级趣味、错误思想做斗争的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可结合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党员之间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五个阶段进行。党员围绕学习情况、遵守党章党规情况,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党员一般为党员人数的10%--15%。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第九条的标准,经民主评议,由党支部拟定,院党委审核后,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批准。 四、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除严格执行院党委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外,可以自行组织学习其他党的政治学习材料。党员政治学习要严格遵守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建立专门学习笔记,学习后撰写心得体会。 五、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一般每周半天,党委确定每周三下午为党员学习活动日,党支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党支部的各项活动一般在党员活动日进行,根据业务特点,开展政治学习、便民服务、义务劳动、扶贫帮困、到联系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党日活动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活动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六、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有无散布错误政治观点、言论和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缴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播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4、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及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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