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栖霞警方连续破获多起涉嫌强制猥亵妇女案件。警方提醒,夏季来临,不法分子出没,女性尽量避免夜间单独出门。 3月11日,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晚间在仙林羊山湖附近散步,被陌生男子拉到湖边树林进行强制猥亵。据王女士回忆,当晚自己因心情不好,独自外出散步,从南京中医药大学北门出来,穿过地下通道走到对面的羊山湖边,然后顺着羊山湖边的石板路继续向东走,走了大概两三百米远的距离,就回头向后走了。在王女士往回走了一段距离,突然一个男人从后面捂住王女士的嘴,被拉到靠湖边树林里,该男子还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黄色类似鞋带的扁绳子想捆住王女士,王女士因为踢他将自己反弹仰躺到羊山湖边的水里,全身浸湿。这个时候,王女士听到了周围有人声,便大声呼救,在嫌疑人愣神之际,迅速逃到了人多处。在犹豫了一夜后,最终决定向警方报警。 3月13日,又一名受害人李女士报警称:其在仙林某偏僻处散步时,被一陌生男子从身后捂住嘴巴,李女士反抗时被该男子用电棍电击五六下。当时李女士非常镇定,对男子说身上的钱都可以交给他,只要不伤害她的人生安全。可随后的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了李女士的预料。该名男子将李女士拖至灌木丛中进行强制猥亵,李女士大声呼救,但周围并没有人。此时李女士冷静下来,与嫌疑人展开周旋。当发现嫌疑人对女性的脚有特殊爱好时,李女士便将自己的鞋袜脱给了嫌疑人,表现出顺从的样子,通过和该男子交谈,来缓解其情绪,最终将自己的袜子送给了嫌疑人,自己顺利逃脱并报警。 案件发生后,警方根据受害人描述和案发地周边的走访、调查,综合多条线索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陈某。3月21日,民警在镇江句容陈某住处将其抓获。据了解,陈某今年41岁,镇江句容人,平时性格非常孤僻,不善与人交流,曾经两次因为强奸罪被判刑。据陈某供述,自己有恋物癖,心理上特别对女性的脚和袜子有着异乎寻常的强烈兴趣,看见陌生女性,尤其是看见穿着比较单薄的女性,总是有着强烈的冲动。这两次作案,也是因为看见地方偏僻,周围行人较少,所以才作案。 据警方介绍,随着季节的变暖,猥亵类案件主要由以下几个特点,案件多发生在夜间且人迹罕至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之犯罪分子首选之地,因为附近没人,不易被打扰,方便得手并逃脱。作案对象多为单独出行的女性。女性夜间单独出门,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因为反抗能力较弱,遇到违法犯罪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警方寻求帮助,并积极向警方提供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协助警方快速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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