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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从盖“44个最权威红章”看法律被是逼出来的

 东皮小屋 2016-05-03

    430,一份盖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4个部门权威红章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以下简称《备忘录》)出现在人们面前。其中,带有国徽图案的公章达37个,有党徽图案的印章4个,最大的两枚公章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此人们看到的不仅是其权威性;更重要的是中央落实依法治国国策的决心。

一石激起千层浪,几家欢乐几家愁;尤其是广大老百姓拍手称快!有人会说,对于债权人是天大的喜事不假,可是以“广大”作为对老百姓的修饰语是不是有些夸大其词?请问:你没看到这有效的惩戒措施,在人们的千呼万唤中才始出来的吗?看过《备忘录》窃认为:这是一项伟大的突破,将在落实依法治国伟大国策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国家实施一系列有效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真切地感受到,法律是被逼出来的!

首先,各种失信现象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社会问题。自古以来诚信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优秀品质。可当今部分人在拜金主义的影响下,丧失诚信已经远远超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范畴。无论网络上,还是现实中,涉及有关欠债不还、失去诚信的案例很多。也因此把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各类教育的主要内容。

其次,现行法律使犯罪成本过低,缺少必要的震慑力,对违法者无形中起到纵容作用。以笔者亲身体会,与德国相比我国对违法交通规则管理一是不完善,二是处罚浮皮蹭痒。与韩国相比,教育苍白无力,从某种角度讲在纵容学生无视规范,进而突破规矩。现实中,中学生拒绝接受教育、打老师事件要比媒体曝光多得多;老师成为危险的职业,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逐步重视。再者,在美国涮卡购物不要密码;而中国自动取款机提醒用户保护好相关信息,防止上当受骗的重复声震耳烦心。这一切足以证明我国亟待加大惩戒,使不法分子不敢轻举妄为。

再次,法律滞后现象比较严重。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但目前还没制订出在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的《民法》,只有一部《民法通则》。还是说教育,法律没有确定教师的权利,对“体罚”和“变相体罚”更没有明确的界定;使落实“依法施教”无所适从。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十三五”规划》原则和主要任务。

客观地讲: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法制建设与其他方面一样,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如今,无论是互联网等媒体上,还是现实生活中对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惩戒力度的呼声越来越大。事实证明:发达国家的重要而有效的管理经验之一,就依法惩戒、科学惩戒、严厉惩戒,进而实现有效惩戒。因此,在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要认识到法律的滞后特点,深入调查、客观反映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但是管理者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广大老百姓的责任与义务。同时,要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为出台新的法律和修订原有法律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打下相应的基础才是!

 今天,盖有“44个最权威红章”的《备忘录》在系统论思想指导下,在有效惩戒等方面迈出十分可喜的一大步。俗话说,树欲静而风不止。愿《备忘录》对国家其他各项事业依法管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本贴于 2016-05-03 10:58:36 被【 肚大乃容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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