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 1、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 相关政策链接1、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 相关政策链接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相关政策链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1号) 1、各地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相关政策链接1、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 相关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目标任务和见习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函(人社厅函[2010]250号) 1、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相关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 号) 1、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相关政策链接1、各地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 相关政策链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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