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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血性卒中合并房颤患者二级预防仍存误区——“透视缺血性卒中合并房颤诊疗现状调查第二期”结...

 曹娥江 2016-05-06

“透视缺血性卒中合并房颤(AF)诊疗现状”系列调查是《中国医学论坛报》发起的一项在线问卷调查,旨在面向神经内科医生,了解临床实践中缺血性卒中/短暂性 缺血发作(TIA)合并AF患者在规范化检测、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前两期调查。第二期调查的主题为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二级预防的方法和药物选择,调查结果分上、下两篇进行解读。

上篇分析了缺血性卒中患者的危险因素和合并AF患者抗凝治疗的现状,下篇将继续讨论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选择抗凝治疗的时机、策略和影响因素。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杨弋教授

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抗凝治疗时机的权衡

关于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开始抗凝治疗的时机,欧美指南已有明确推荐。美国心脏/卒中学会(AHA/ASA)《2014年卒中二级预防指南》指出,对大部分缺血性卒中/TIA合并房颤患者,口服抗凝剂启用时间为出现明显神经功能症状后的14天内(IIa,B级推荐),在高风险出血转化的情况下(大面积梗死、初始影像显示出血、未控性高血压、出血倾向等),则有理由延后口服抗凝剂启用时间至14天后(IIa,B级推荐)。2015年《欧洲心脏节律学会非瓣膜性AF患者服用新型口服抗凝药临床实践指南》建议,抗凝的时机要考虑卒中病灶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建议TIA后1 天即可抗凝,轻型卒中应在3天后抗凝(NIHSS<8),中等程度的梗死(NIHSS 8~16)应在发病6天后开始启动抗凝,重度梗死(NIHSS>16)应在12天后启动抗凝治疗,中重度梗死患者使用抗凝治疗前还需要进行影像学排除脑出血。中国《缺血性卒中和TIA二级预防指南2014版》指出,伴有AF的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应根据缺血的严重程度和出血转化的风险选择抗凝时机,建议出现神经功能症状的14 天内给予抗凝治疗,出血高风险的患者应适当延长抗凝时机。

本次问卷也对我国临床医生进行了调查(表1),统计结果显示,抗凝治疗的启动时间一般是在小面积梗死的3天后、中等面积梗死的5天后、大面积梗死的9天后(平均值)。可见,临床医生在选择抗凝治疗的时机时考虑到了患者梗死的严重程度,临床实践应针对患者的个体情况评估栓塞和出血两方面因素。

表1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一般发病几天后给予抗凝治疗?(平均值)  

选项

给予抗凝治疗的时机

小面积梗死

3天后

中等面积梗死

7天后

大面积梗死

9天后

华法林存在一定对局限性,新型口服抗凝药具有其优点

中国《缺血性卒中和TIA二级预防指南2014版》指出,若无禁忌证,理论上所有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事件的AF患者都需要长期口服抗凝药物治疗。在本次调查中,长期抗凝治疗的理念被大多数受访医生所接受(表2)。但抗凝治疗具体时程一般多长?41%以上的受访医生认为应在3年以上,也有21%和25%的医生认为是半年以内和半年~1年(图1)。这提示,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抗凝治疗仅维持了不到1年的时间,具体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表2对于缺血性卒中合并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时程,您认同如下哪个观点?

选项

认同该观点的医生比例

发生过脑出血的房颤卒中高风险患者在去除脑出血危险因素后,仍可继续接受长期抗凝治疗

65%

房颤卒中预防的抗凝治疗不适宜在院内就启动

9%

患者出院后,只需要维持抗凝治疗半年~1年左右

25%

卒中中高危房颤患者需要长期抗凝治疗

86%

图1缺血性卒中合并房颤患者接受抗凝治疗的一般治疗时程

调查显示,88%的受访医生为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处方过华法林(图2),然而使用华法林的患者定期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的比例仅为52%左右。在定期监测INR的患者中,INR能够维持在治疗窗内的比例约为75%,使用华法林的患者因疗效、出血或其他副作用停药的比例约为35%。华法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与其抗凝效果密切相关,而且不同个体有很大差异,并受到饮食、药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应用时必须密切监测INR以防止用药过量或剂量不足,否则可能发生出血或者血栓复发。应用华法林的患者停药率如此之高提示其应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另外,患者不能坚持随访监测可能也是停药率高的原因之一。

图2 受访医生是否为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处方过华法林

新型口服抗凝药服用方便且无需通过监测INR来调整剂量,在非瓣膜性AF患者中有效性明确、出血风险低,近年来得到各国指南的推荐,为华法林治疗效果不佳、依从性差或存在禁忌的患者提供了更为安全方便的选择。然而,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选择华法林的替代药物时,抗血小板治疗(39%)仍高于新型口服抗凝药治疗(34%)(图3)。对于新型口服抗凝药的临床应用,有24%的受访医生尚无经验;在曾应用过新型口服抗凝药的医生中,利伐沙班的使用率最高,但也仅为56%(图4)。这表明在我国临床实践中,遵循指南推荐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神经内科医生需要加强对于NOAC的认识,其临床应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推广和普及。

图3对于应用华法林抗凝治疗依从性差/效果不佳/禁忌的患者,受访医生替换方案的选择


图4 受访医生应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的情况

小结  

本期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临床神经内科医生在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的抗凝治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误区,指南和规范的推广亟待加强。需强调对于无禁忌证的缺血性卒中合并AF患者应坚持长期给予抗凝治疗,而不是抗血小板治疗。应用华法林必须监测INR,新型口服抗凝药应用方便,安全性好,可使非瓣膜性房颤致心源性栓塞患者明确获益,可进一步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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