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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对中国人格的分析,第一点贪财第二点更为致命

 我的书摘0898 2016-05-08

作为日军师团作战指挥依据的《作战要务令》中“谋报”一章,第一条就是“敌国的国民性,作战区域居民的性情特点,以及他们对于战争的适应性”。由此可见日军对敌国国民性的极其重视。那么,日军是如何分析中国人国民性特点的呢?

在当时日军的兵要地志中除了地形、交通、水文、气象之外,还有很多所谓的“国民性”的调查,较有代表性的是日军1937年编印的《长江下游地方兵要地志拔萃》,对江南中国汉民族所谓“民族性”共有17条总结:

1贪财和储蓄观念强,缺乏国家观念,不关心政治。2.同业者合作,同乡人团结紧密,商业道德观念强。3.爱面子。4.极富附和与雷同性。5.保守而尊大。6.实用主义强,恩义感薄弱。7.天命观念强。8.形式主义重,巧于词令。9.富于妥协性。10.上层阶级人士极尽怠惰享乐之能事,而一般百姓极勤勉。11.易被宣传所鼓动。12.猜疑心重。13.情况恶化时极脆弱。14.守成观念重。15.尊重祖先坟墓。16.对强者屈服顺从,对弱者虚张声势。17.回避责任。

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对多省居民特性的简要评述。在《广东省兵要地志概说》中评述广东人“比北方的中国人勇敢富有团结力,敏慧、狡黠、顽固,性极残忍”。《湖南省兵要地志概说》评述湖南人“古来富有尚武风气,好学,士多,世利淡,慷慨进取”。

日军对广西汉族的特质评价为“一般质朴彪悍,忍耐力强,刻苦勤勉”。《福建省兵要地志》中说:“福州人优柔,厦门人敢为。”

日军调查“国民性”,其中的目的就是摸清中国人,收买汉奸。

在《长江下游地方兵要地志拔萃》中“对地方官民的注意事项”一节,第一点就是“关于绥抚利用的注意”:1.避免官吏蒙卖国的污名,保护其体面。2.用金钱操纵,若他们表面有清廉的君子名誉心,当用隐秘的方法收买。3.应保持威严。4.与中国人交涉应注意其妥协性。5.要利用中国人自治精神及地方自治机关。6.应给予地方官吏及自治团体相当的委任。7.以渐进的方式施以恩惠。8.对他们大小的要求,都应名舍而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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