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读 书 开 始 尝 试 不 粗 糙 的 生 活 小河:这篇文章有点长,写的是我自己的读书经历,很无聊,很贫瘠。这是我的来历,原来如此,只能如此。没有别的办法。 文章是应邀写的,题目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顺便写成了流水账。内容其实在很多活动上讲过,全文收录在《阅读看见未来》这本书里。 关于这个问题,我可能太诚实了。所以有点无聊。 读书在我,是一场误入歧途 文/魏小河 一 我不是一开始就喜欢读书的。 事情要从很久以前说起,那是60年代初,安徽颍上县正遭遇严酷的饥荒,农村里的年轻人结伴出走外省,寻找新的家园。有人走到江西,在赣北深山的某处林场停留下来,伐木、种树,匆匆一生。 很多年后,他们的子女长大成人,进厂工作,结婚生子,展开新的生活,一场迁徙有了第二代,第三代,生命就这样延续下来。我就是那第三代中的一个。 我出生的时候,世界已经变了模样。树不砍了,反倒是工厂一间一间的开起来,我的父母不用上山护林,他们成了工人。 然而,时代总是比人大。我刚上小学的那几年,“下岗”成为流行词,我认识的几乎所有父辈都面临人生中的巨变,他们曾经向往的稳定生活从此覆灭,他们得学会寻找新的活路,去不熟悉的外地打工,有人因此发了财,受人羡慕,有人从此碌碌一生,辛苦却无所得。 我像所有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被送往外婆家、奶奶家,那些曾经长途跋涉的年轻人已经衰老,衰老到正好可以带养他们的孙儿。 现在,很多人已经与泥土不亲近了,我很幸运,小时候,我是挨着大地生活的。在外婆家,我就像一只石头中蹦出来的猴子,找到了自己的天地,撒野玩闹,快活无比。我的外婆不识字,但是她有各种本领,她会包粽子,她会用嫩竹扎成条把(扫帚),她会炕茶叶,她会用狗尾巴草编出一只小狗来,她还会在夏天的夜晚里讲上一个又一个鬼故事。 在乡下,书不是必需品,所有的事情都由经验解决。再者,也没有多少人看得懂,老一辈人大多不识字,年轻一辈全部外出打工,至于我们这些小屁孩,天天上学已经够讨厌的了,还要看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整个小学生涯,我只看过两本书,一本是《舒克和贝塔》,郑渊洁的作品,这也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候谁知道郑渊洁是谁呢?不过是因为书的封面花花绿绿看着好奇,并且里面全部都是图画,我才向同学借来看的。另外一本是安徒生童话还是格林童话,我也记不清了,因为那本书没有封面。 我记得清楚的,倒是学校后面的操场,操场连着一小片竹林,是细小的竹子,不是那种笔直的毛竹,体育课,我们经常会在竹林里穿梭,找一个好地方,垫上一些松毛,做成一个窝,有些人还会摘些野花野草,弄得像个门厅。要不然,走出竹林往外,就是山了,山上有很多坟墓,据说这学校本来就是在坟墓山上建起来的,我们不怕坟墓,反倒感到好奇。夏天里,山上最凉快了,很适合玩捉迷藏,或者一伙人一伙人建起帮派,试着用竹棍比武,总之是热热闹闹的。 读书是太安静的事情,我们都坐不住。对我来说,厚厚一本全是文字的书,看着就让人恐惧,无论如何是不能看完的。 二 我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小说,是在初中二年级。 那时候,我从外婆家搬到奶奶家,从村庄般到小镇,从泥土走向水泥。原来的经验全部不管用了,在镇上,人们不关心小河、田野和大树,孩子们不上山,不下水,他们有随身听,有篮球场,有游戏机。他们谈论的话题也和我所熟悉的不一样,电影、音乐、明星,我一无所知。因无知而沉默,沉默而自卑。 不可否认,我第一次试图读一本书,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为了抓住一点什么东西,让我和周围联系得更紧密一点。 那本书是《哈利波特与密室》。我知道这本书,是因为一节政治课,上这门课的老师叫做凎清,卷头发,戴眼镜,年纪很轻。和其他老师不一样,他经常会在课堂上讲一些不相干的东西。有一节课,他突发奇想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这么开始的: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会魔法,另一种人不会,不会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 他花了一堂课,给我们讲了一遍哈利波特的故事,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个故事从何而来,只觉得神奇:魔杖、咒语、可以飞行的扫帚,活在我们周围巫师…… 铃声一响,故事破碎,收拾抽屉的声音如同千军万马,几乎不到一分钟,从走廊到操场全是人流,我背着书包走在人群中,若有所失。然而很快,回到家里吃饭,睡觉,一天过去,又一天过去,这个故事慢慢地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碰到它。 那是一个中午,一个昏昏欲睡的中午,我早早的离开家去学校,小镇的街道上太阳毒辣,路上没有什么人,店铺里的老板要么躺在摇椅上,要么趴在柜台上,蝉鸣笼罩了整个世界。我莫名其妙走进了镇上唯一一家新华书店,爸爸曾在这家书店给我买过一本字帖,除此之外,我几乎没有来过这。 不过店里很凉快,老板和一个客人在柜台边聊天,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四处打量,墙上挂着很多青春杂志,还有学英语的教辅书,有一个台面上摆着四大名著,旁边是一本绿色书皮的书,好像是被人不小心忘在那里的。我走过去把书拿起来,书名是“哈利波特与密室”,正是我听说过的那个故事。这是一次激动人心的重逢,我必须买下这本书。 我小心拿起书,面向老板:“这个多少钱”。 “十一。”他看了我一眼,又转回去继续和那人聊天。 我赶紧从口袋里把钱掏出来,抱着书跑了,我生怕老板发现这本书的标价是22。我把书装进书包里,跑到学校,对谁也没有说起这件事。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是旧书,老板是打折卖给我的,但这都是后话了。买完书的第二天早晨,我就开始看起来。那时候,父母把我托给奶奶带,奶奶不识字,但很严厉,每天早晨五点半准时把我叫起来读书,洗漱完毕,我搬一个小凳子坐到后院去,那里有一个鸡舍,里面十几只鸡已经醒了,往常,我一边看看鸡,一边看看天空,一边打瞌睡,一边读读书。可是这一天不一样,我把《哈利波特》藏在语文书里面,偷偷的看起来,花了四个早晨,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 读完了,然后就过去了。我并没有因此而成为一个热心的读者,那个阴森的书店我也很少去逛,我甚至没有和同学聊起这本书,它是我的一个秘密,和所有的秘密一样,只能默默的藏在心里。我仍然不知道怎么结交新朋友,我仍然和这水泥的世界,有着一层隔膜。 而真正让我打破这层隔膜已经是上高中时候的事了。 三 高中,到县城。县城,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几乎是最遥远的地方,而现在我每天都在这里生活,虽然困在学校里,但是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世界变大了,太大了,而我知道的太少,太少。 学校里的同学来自全县各地,我喜欢这种状态,不再只有我一个人是陌生人,所有人都是陌生人,所有人都有来处,所有人都不在乎,我很快在这种状态里找到了朋友,并且开始疯狂的读起小说。 学校生活是很憋闷的,对于青春期的孩子们来说,未来很远,可是到底有多远,人生很长,可是到底有多长,爱情很美,可是到底有多美,一切都影影幢幢,不清晰,不确定,一切都是可疑的,一切都是飘忽的。 那时候,对于书没有成见,文学经典和青春文学一样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和很多后来认识的爱读书的朋友不一样,我不是从四大名著,外国经典开始看起的,我的起点不是书房,而是闹哄哄的教室。 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把课本堆在桌子上高高一摞,正好可以躲着看书。书都是从同学那借来的,什么武侠、玄幻、言情、推理、恐怖,没有要求,一律通吃。 但是,我比较贪心,我试图发现更大的世界。这个世界是通过一个个名字慢慢拓展的,就像电子游戏里因为你的探索而一点点清晰的疆界。 那时候,学校门口时不时会来一个书贩,摆出一大片地摊,上面全是书,不是教辅书,而是各种盗版合集,流行的青春文学自是不一而足,不过,还有一些其他玩意,比如尼采全集,叔本华全集,二十四史,我对于不熟悉的这一部分产生了兴趣,尼采这个名字偶尔听过,但他是谁,干什么的,有什么了不起,一概不知,所以,我买了一本尼采全集,抱回了宿舍。 这本书现在还躺在我家里的书架上,我终究没有把它看完。虽然后来我知道了尼采是谁,但是那样莽撞的对于世界的好奇,却一点点消失了,也许是因为现在的网络让一切都触手可及,没有什么东西还保有神秘。网络好像让我们有了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真的拥有了知识。 在校门口不远处的一条隐蔽街道上,藏着两家网吧,许多深夜,班主任会突然袭击,冲进网吧提溜出几个人来。白天,在网吧的不远处,一家门牌上写着“希望书社”的店门会打开,一个中年女子坐在门口,她的面前是一台白色台式电脑,她掌管着这家租书店。 我的大部分读物,都是从这家书店得来的,书店不大,只有三面墙的书,一面全是言情小说,从琼瑶到亦舒到安妮宝贝,应有尽有,另一面全是武侠,从金庸古龙到黄易,从小椴沧月到九把刀,还有一面墙则复杂许多,书也没有翻得那么烂,我从这面墙的高处发现了一本《海边的卡夫卡》,作者是村上春树,对于这个人我听过一点,但从未看过,所以借回去;又发现了一本巴金的《家》,课本里讲过,但是没有看过,所以借回去。 这鱼龙混杂之处,正是我嬉戏快活的地方。 四 所以说,读书在我,是一场误入歧途。如果不是书,可能还会有别的,只是正好,在你的生命中出现许多问题和困惑,当你需要答案而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书是一种流行的解药,我恰巧在那个环境里服用了它,并因此上瘾。 书治疗的是什么?是孤独感。 到一定年纪,我发现人是不可交流的,你不可能真的让另外一个人完全理解你,你也不可能完全的理解另外一个人,我们的语言非常贫乏,我们自身又常常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交流可以宽慰寂寞,可是很难排遣孤独。 在十六七岁的年纪,我忽然发现了书的秘密并深陷其中,是因为,在小说中,在文字中,在别人的叙述中,你总能找到一些你曾经感受但不曾表达的东西,这种时候,心底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暖意,茫茫世界,原来你并不孤独。在一个又一个故事之间跋涉,在一个又一个人物之间游走,其实是想要对自己了解得更深,是为了发现自己,确认自己。 后来,我又发现了读书的另一种乐趣。如果说孤独感是向内的,那么还有一种动力是向外的,那就是好奇心。 在学校教育的规范之下,学习是一种必须,是一种要求,是一种先决条件,因为它是那么的天经地义,所以变得有点讨厌。可是,学习是有乐趣的,这种乐趣在于你了解了一件你之前不了解的东西,有用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这个学习过程本身,有满足感。我们似乎天生就带着对知识的饥渴,寻找知识就像寻找美食一样,永远充满乐趣。 不幸的是,很多人在离开学校之后,再也没有动力去学习,再也没有兴趣去钻研他所不知道的世界,而读书,可以培养并保持这一点好奇心。 书本不是一棵一棵孤绝的树,一本本书,连成了一片广阔的森林,树与树之间彼此交错。一本书提出的问题,也许答案藏在下一本书里。 读书帮你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带给你十个新的问题,这是一个没有尽头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问题牵引出的是思考,而你一旦思考,就不会停止,有太多的问题还没有答案,有太多的世界你从未涉及,你永远是一个新人,而读书,会渐渐成为一种习惯。 它是你了解这个世界的一种手段,它不是最直接的,也许也未必是最有效的,但是你已经不能离开它,因为是它陪你一起走过来的。 五 我开始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20岁的那个暑假。 那个暑假,我已经一步步从村庄到小镇到县城,继而进入城市,我已经适应了“水泥化”的生活,并想要在这种生活中获取自己的位置。 可是,第一次与这个世界短兵相交,我就失败了。一开始是一次实习,当每天不停的工作排山倒海,永无止境的淹没我的时候,我就想逃走。我不喜欢没完没了的会议,不清楚自己所做的事情到底有何许价值,不明白忙忙碌碌所获取的除了一张实习证明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所以,我就真的逃走了。 接着,我再次试图冲向这个真实的世界,想要在一个炎热的暑假找一份工作,然而,我又一次逃走了。或许是我没有找到对的事情,或许是我没有寻到对的路,我误打误撞进入了一个销售队伍,当我看见那些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没完没了的重复打电话,说着那些奉承的话语以维护一段关系的时候,我逃走了。我学不会这个,至今也没有学会,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逃到了书里,就像毛姆说的,读书是逃避这个世界最好的方法。那一个暑假,我住在省图书馆附近的一个城中村,和同学分租一间不到五平米的单间,草席一张,吊扇一盏,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没有明确的未来,也没有灼灼的理想,只是像上班一样的每天去图书馆泡上一天。 那是一段静谧的日子,一段浮在空中的日子。再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日子,因为再也不会有那样一段恍惚的时光。 在那段日子里,书的世界才真的打开了,当你走过那么多的书架,看到那么多的领域你一无所知,有那么多的书等着你去看的时候,有一种既兴奋又惆怅的感觉萦绕不去,兴奋是因为还有许多条路等着我去探索,惆怅则是因为,每一条路都看不到尽头。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和这个真实的世界何如相处,虽然还是保持着相当程度的执拗和天真,但是一切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艰难。读书,在这个时候,是一种调剂,是一片后院。 在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今天,工作的意义感已经被强烈稀释,城市生活拥有激情和无数的可能,同时也准备好了数之不尽的疲惫。兴趣永远是人生命的灵光,一个没有兴趣的人,会缺少这点灵光,而变得灰头土脸,死气沉沉,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而只要抱有这样一片自己的天地,就获得了一个自我修复的空间,读书更难能可贵的地方在于它不仅能让你沉浸,还能让你思考,并且与自己对话。 对我来说,当我终于在自己身上完成了所谓的“城市化”之后,读书是让我不迷失于繁复现代生活的定心丸。找到自己的节奏,形成自己看待这个世界的观念,就不那么容易被时代冲走,读书永远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带来财富,带来权力和地位,但是读书可以带来安宁。 需要注意的是,喜欢读书,并不高贵,并不比别人高级,并不因此获得某种优越感,我更愿意把它看成是人生趣味的一种选择,看作是人如何和自己相处的一种方式,我当然懂得读书的好,了解读书的乐趣,但是读书并不伟大,伟大的是书。 六 回头来看,读书是一件细水长流的事情,并没有一个天启时刻,将一个人划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 摄影里有一个术语叫做“决定性瞬间”,可是,我们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决定性瞬间,我们是缓慢变化的,没有经历过强烈的转折。在我的生命中,有许多书敲碎了我原有的价值观,又有许多书构建了新的价值观,我几乎不能立马确认出有一本书如此深刻的影响了我,因为影响我的不是一本书,而是读书这件事情。 如果非要选择一本书,那么就是那本绿色的《哈利波特》,是它让我“误入歧途”,而我愿迷途不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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