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 我局干部邵强同志,1964年出生,1984年毕业于六安地区中专班,同年8月由行署人事局分配至行署粮食局,经局党组研究将该同志安排到当时刚成立的地区饲料公司(副县级单位)工作。地区饲料公司自1984年成立以来,始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公司干部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等同行署粮食局机关人员一样,在1985年和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饲料公司人员工资标准按事业单位执行。地区饲料公司于1994年左右被定为企业编制,随后公司撤消,人员全部分配在粮食局机关工作,继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工资标准仍按事业工资标准执行。该同志于2003年12月至今在局机关工会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市政府第40号文件将原饲料公司人员作为非在编人员并入粮食干校(2012年改为市粮食执法支队),该同志工资、福利由市财政全额拨付。鉴于以上情况,请予帮助解决邵强同志行政编制问题。 妥否,请批示。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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